《巴黎协定》将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2016-03-18伍浩松
《巴黎协定》将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本刊2016年10月综合报道】 截至2016年10月5日,共有74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正式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这些缔约方的碳排放量达到全球总排放量的58.82%,《巴黎协定》因此将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21次大会2015年12月在法国巴黎布尔歇会场召开。197个缔约方在此次大会上签署了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巴黎协定》(详见本刊2016年第1期相关报道)。协议的长远目标是确保在本世纪内将全球平均温度较工业化前水平的升幅控制在2℃之内,并为把温度升幅控制在1.5℃之内“付出努力”。按照规定,《巴黎协定》将在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55%的至少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交存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之日后第三十天起生效。
根据联合国法律事务厅提供的信息,11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10月5日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这些缔约方分别是:奥地利、玻利维亚、加拿大、欧盟、法国、德国、匈牙利、马耳他、尼泊尔、葡萄牙和斯洛伐克。
因此,截至10月5日,共有74个缔约方正式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这些缔约方的碳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的58.82%。因此,《巴黎协定》将于11月4日正式生效。
联大主席汤姆森10月6日就此发表声明,向批准《巴黎协定》的所有缔约方以及潘基文秘书长表示祝贺。他说,气候变化是当前这个时代所面临的最艰巨挑战,其负面影响削弱了所有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2030议程”的能力;《巴黎协定》的正式生效为各国着手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设定的各项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埃斯皮诺萨10月6日也发表声明,对相关各方采取迅速行动、使“里程碑式”的《巴黎协定》能够在将于11月7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Marrakesh)开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22次大会召开之前正式生效表示赞赏。
她说,协议的批准速度之快“史无前例”,这强有力地显示出各国对气候变化问题以及《巴黎协定》所能带来的契机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各国应采取紧急行动,加速落实气候行动,并重点确保发达国家在2020年后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承诺得到切实兑现。
(信息来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和中国新闻网)
(伍浩松 编译 戴 定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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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世界核新闻网站和中国广核集团网站)
(伍浩松 编译 戴 定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