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批准欣克利角C项目 三方签署相关协议
2016-03-18伍浩松
英国政府批准欣克利角C项目 三方签署相关协议
【本刊2016年10月综合报道】 2015年9月15日,英国政府宣布在与法国电力公司(EDF)就欣克利角C项目达成一份新的原则性协议后决定批准这一项目。9月29日,中国广核集团、法电和英国政府在伦敦签署有关欣克利角C项目的协议。
原则性协议
法电董事会2016年7月28日正式作出外界期待已久的欣克利角C核电建设项目投资决定,批准在欣克利角建设两台欧洲压水堆(EPR)机组。但仅在数小时之后,英国政府令人惊讶地宣布需要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评审,从而使该项目的实施再次被推迟(详见本刊2016年第8期相关报道)。
9月15日,英国政府宣布就该项目与法电签署一份修订后的原则性协议。在同意双方2013年10月商定的差价合同(详见本刊2013年第11期相关报道)继续有效的同时,英国政府还增加了一项被称为“对未来关键基础设施外国投资的新重要保障措施”的规定。
英国商务、能源与产业战略大臣格雷格·克拉克在声明中表示:“已完成对欣克利角C项目的详细审查,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旨在加强安全的措施,并确保欣克利角C在未经政府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更换业主。”
根据商务、能源与产业战略部发布的声明,英国政府未来能够阻止法电在下述条件下出售欣克利角C项目的控股权:在欣克利角C项目完工前且未经事先书面通报和英国政府同意。根据现有法律权力和新的法律框架,在欣克利角C电厂投运后,英国政府能够干预法电出售该电厂的股权。
根据针对英国关键基础设施未来外国投资建立的新法律框架,政府在未来所有新建核电项目中拥有“特别股权”,从而确保相关项目的大量股权未经英国政府同意不能出售,并要求核场址的开发者或运营者在对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作出任何变更之前,通知核监管办公室(ONR)。政府将“建议或指导核监管办公室”采取相应行动,以便确保相关的所有权变更不会影响国家安全。
英国政府表示,这一方法将使英国针对关键基础设施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政策框架“与其他主要经济体一致”。
英国政府还宣布批准欣克利角C核电建设项目。
三方签署相关协议
9月29日,中广核和法电在伦敦正式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合作协议,与英国政府同步签署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收入(即差价合同)及投资保障等政府性协议,并完成相关公司的股权交割,这意味着欣克利角C项目已经完成所有必须的审批和商务流程,将实质性地启动。同时,根据中广核与法电签订的协议,中广核将开始推进布拉德韦尔B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该项目拟使用的“华龙一号”技术的通用设计评估(GDA)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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