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志、检察年鉴资源综述
2016-03-18周萍/文
●周 萍/文
检察志、检察年鉴资源综述
●周萍*/文
内容摘要:检察志和检察年鉴记录信息详实、权威,是研究检察制度发展和检察实务开展情况的重要信息源。中国检察文献中心通过对检察志、检察年鉴编撰内容、体例、条目设置等资源特征以及保存价值的分析研究,探讨构建检察志、检察年鉴特色资源库,以期为检察系统内用户提供便捷、个性化的信息资源服务。
关键词:中国检察文献中心检察志检察年鉴
*国家检察官学院[102206]
志书,《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按内容大体可分为综合性志书和专门性志书两大类。年鉴是以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上年度事物运动、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资料性工具书,具有资料权威、反应及时、连续出版、功能齐全的特点,属信息密集型工具书,从内容上大体可分为综合性年鉴和专门性年鉴两大类。志书和年鉴记录的信息全面、系统、权威,通过对志书和年鉴的收藏、研究、开发和利用,可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资治的、历史的、现实的、综合的、地域的、完整准确的信息。
中国检察文献中心作为检察系统的信息资源中心,正在通过购买、征集、交换等各种途径收集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编撰的检察志和检察年鉴,力争在收全纸质版检察志、检察年鉴的基础上,完成其全文电子化,构建检察志、检察年鉴特色资源库,为全国检察干警和研究人员等提供信息服务。
一、检察志、检察年鉴资源概况
截至2015年11月,中国检察文献中心收藏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编写的检察志共计300余种,近600册,是全国检察志收藏数量、种类最多的单位。其中省级院检察志53种,除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未编写检察志外,其余各省级检察院编撰的检察志、检察志续志等均已收藏。此300余种检察志既有公开出版发行的,也有内部出版发行的,既有地方各级(即省、市、县级)人民检察院编撰的,也有专门人民检察院编撰的,如《昆明铁路检察志》、《黑龙江省农垦检察志》。
截至2015年11月,中国检察文献中心收藏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编写的检察年鉴共计25种,280余册。其中既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编撰的全国性检察年鉴《中国检察年鉴》,也有地方各级(即省、市、县级)人民检察院编撰的检察年鉴,如《河南检察年鉴》、《珠海检察年鉴》、《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年鉴》。此外,还收藏有我国编辑、出版、发行较早的《云南检察年鉴(1985)》。
二、检察志、检察年鉴的资源特征
检察志和检察年鉴均是研究检察实务的资料性工具书,记录信息详尽、权威,是研究检察制度在某一地区产生、发展的历史轨迹、发展现状以及检察实务开展情况的重要信息源。综观检察志、检察年鉴的内容、形式等,可发现以下资源特征:
1.从记录内容来看,多以资料性见长,兼具知识性,全面反映检察制度在某一地区发展脉络以及检察实务的开展状况。检察志所设栏目一般包括检察机构、刑事检察、贪污贿赂检察、法纪检察、税务检察和其他经济检察、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一般监督、检察调研、执法检察、检察宣传、队伍建设和其他检察工作等栏目。检察年鉴所设栏目一般包括特载、检察院负责人重要报告和讲话选载、大事记、检察工作概况、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机关重要文件选载、案例选载、先进表彰、统计资料汇编、索引等。如《中国检察年鉴》是记载中国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反映检察工作全貌和各个年度的新发展、新成就的大型资料性年刊,从1988年创刊开始,每年编辑出版一期。2013年刊反映的是2012年的情况。
2.从资料来源看,检察志和检察年鉴在选材上都是以第一手材料为依据,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以《中国检察年鉴》为例:在资料选材上,以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任务为轴心,收集来自检察工作实践丰富、翔实的信息、数据和第一手资料。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外,所用资料均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组织专业人员撰写和提供。
3.从语言风格和体例看,检察志和检察年鉴在语言风格上,基本上都要求朴实、简洁、精炼、概括、严谨,避免官话、套话和废话,忌溢美评论,力求用最简洁和流畅的语言表达出最翔实的信息。在体例上,检察志和检察年鉴有相当部分相近甚至相同,都采用了述、记、人物,图、表、录等多种体裁,以记述为主,秉笔直书,文风讲究严谨、朴实、简洁和通俗。
4.从出版现状看,以中国检察文献中心收藏统计数据、以及查询、走访情况为据,目前检察志的编撰数量更多,全国省级人民检察院已基本完成了检察志编撰,有相当数量的市级以及县级人民检察院完成了检察志编撰,并且一些地区的人民检察院已经完成或是正在启动检察志的续编工作,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但是目前还没有出版反映全国检察实务概况的全国性检察志。综观检察年鉴的出版,目前编撰检察年鉴的人民检察院数量并不多,尤其是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大部分还未启动检察年鉴编撰工作,但是全国性的检察年鉴《中国检察年鉴》,自1988年创刊开始,每年连续编辑出版。
三、检察志、检察年鉴的资源功能
(一)检察志资源功能
检察志属于典型的官方检察文献,通常由相应的检察机关组织人员(编写组)定期编写,是记载各地检察制度发展情况的综合性百科全书,且大多连续出版,因此,检察志的收集与保存具有以下重要作用:第一,是研究各地检察制度发展情况的重要且较权威的资料。第二,有利于横向、纵向的比较研究检察制度的发展情况。第三,是了解各地检察业务工作、事物工作以及队伍建设的资料来源。第四,编撰体例与内容成熟的检察志对准备编写检察志的单位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参考作用。第五,目前我国还没有编撰全国性检察志,各地检察志的收集和保存为全国性检察志的编写提供了可能性,也提供了充足的资料保障。
(二)检察年鉴资源功能
检察年鉴以丰富的内容和翔实的资料,反映检察工作在各个年度的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一部好的检察年鉴可以全面反映当年检察系统的整体概貌、具体重大案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方案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效能[1]。并可对各同级检察院之间工作成绩作出横向比较,对各级检察院历年工作成绩作出纵向评判。因此,检察年鉴的收集与保存具有以下重要作用:第一,利用年鉴信息直接为检察工作顺利发展,为领导正确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二,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帮助和信息服务。检察年鉴条目清晰、记述真实、全面,专题性极强。其中各部门工作的记载,重要文献的辑存都为各部门总结工作、制订计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第三,向全社会展示检察工作情况。一本本的检察年鉴就是一个个窗口,它可以向全社会展示检察机关的工作成绩、更可以使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第四,作为检察志的补充,续记我国检察制度在各地区的实践情况,并且可以为续修检察志积累资料。
四、检察志、检察年鉴的开发和利用
中国检察文献中心作为全国检察系统的资源保障系统,在收集齐全检察志和检察年鉴的基础上,正在努力研究开发检察志、检察年鉴的特色资源库。建成后的特色库不仅包含已编撰出版的检察志、检察年鉴电子版全文,还可继续追加各级人检察院续修编撰的检察志以及逐年连续出版的检察年鉴。此外,为方便用户有针对性查询利用,全文库将设置地域、时间、栏目、检察院名称、主题、关键词等多种检索条目,使用户能够迅速全面地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注释:
[1]周淑芳:《关于检察年鉴资政作用的几点思考》,载《沧桑·年鉴研究》2001年第S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