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空间是开拓者护身符
2016-03-18
于君博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这意味着我国要着力在创新思维下,给改革提供“容错”空间与宽松氛围。
任何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作,其最终波及的范围、产生的影响很可能超出其推动者初期预案,无论多科学、周密的决策过程,都不能消除改革和创新的不确定性。总理提出要形成“容错”机制,正是给改革者吃下一颗“定心丸”,也是呼吁社会给勇于创新者一张“护身符”。
不容否认,“容错”要从理念变为制度化的机制,还面临一些挑战。有些是观念和传统意义上的,如中庸保守的文化倾向、农耕经济因循守旧的思维模式等,都会使“容错”制度化受到非议和阻碍。有些是技术操作层面的,如把因创新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引发的错误,同蓄意“找漏洞”“打擦边球”而谋取私利等越轨行为相区别等。
当前,政府和公众有“容错”空间吗?这些年我国政府治理创新,为“容错”理念和机制的形成发展铺就了一些有利因素,但同时我们还要继续推进改革和创新,拓展容错空间。
首先,政府内部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稳定、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明确各自“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过程中,也使其自由裁量权空间更加清晰。以往地方与基层领导干部的自由裁量权,既是改革创新空间,也是腐败滋生地带,原因在于对“一把手”缺乏权力制约和对自由裁量权界定模糊。目前,通过加大反腐监督力度和推进简政放权,前述两个问题都具备了更好的解决条件。如能及时对有制约、有界限的领导干部自由裁量权予以明确制度保障,对合法合规行使自由裁量权而出现的错误,只纠正而不惩罚,便可以直接、有效地扩充政府内部“容错”空间。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立法和推行,为拓展社会及公众的“容错”空间提供了平台与契机。官民互信是在改革创新出现错误、遭遇挫折时,政府得以争取时间,消除负面影响、缓解紧张对立、重塑公信力和形象的根本保证。这种互信必须基于政府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各环节全方位的信息公开与透明。
只有公众有效利用了政府公开的信息,同时其自身的诉求又可以传递到政府并得到有效回应,信息公开才可以实现官民互动,才有助于官民互信的建立与加强。因此,地方和基层领导干部要在推进改革创新时从社会争取更大的“容错”空间,还需要善用信息公开平台,更主动地推送改革信息,更积极地吸纳公众参与改革、评价改革,让政府与社会围绕改革形成共识,才能共担改革责任,共同包容改革的错误。▲(作者是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