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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给321户“僵尸企业”开药方

2016-03-18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24期
关键词:省管僵尸企业僵尸

山东给321户“僵尸企业”开药方

■ 处置僵尸企业,山东开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药方:一头抓扩大盈利,支持优势企业、新型产业膨胀规模、提高效益;一头抓减少亏损,去产能、除僵尸、降成本。

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定调为今年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之后,各地的行动就已展开。近期,广东、重庆、贵州等省份的去产能行动计划相继出台,但“僵尸企业”底数不清是最大问题。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省管“僵尸企业”处理的相关措施,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321户省管“僵尸企业”处置的工作目标。

“僵尸企业”的界定标准为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已经停产停业或半停产、资不抵债丧失造血功能。山东省按照“培育整合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的原则,明确了僵尸企业的分类。对其中关闭破产退出类的,省国资委按照“两大一少”(亏损额大、债务量大、需安置人员少)原则,组织省管企业遴选了第一批拟完成退出的125户僵尸企业名单。

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注重发挥各类平台公司市场化、专业化的优势,最大限度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为此,省国资委将省路桥集团、省地方铁路局、齐鲁建设集团、省公路产业中心等7家企业划转至山东高速集团,通过注资增资、业务扶持、剥离整合、产融结合、资本运作等手段,提高被整合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和资本增值能力。

与此同时,作为处置省管国有困难企业重要平台的山东国投公司,目前已形成“金融不良债务回购+企业重组”“破产解散+企业重组”“国有产权转让或划转”“企业合并或划转”等资产处置“组合拳”,2005年以来累计清理各类企业179户,安置职工2.9万人,2015年公司权属企业基本实现全盈利,净利润12.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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