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学生的良师益友
2016-03-17施昌海高云
施昌海 高云
“导师制”最早起源于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最近几年,为了加强和改进人才培养工作,导师制逐渐在我国高校本科生阶段开始实施,以实现教师对学生在思想引导、专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全方位、亲情化、系统化、个性化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形成全员育人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管理水平。基于以上认识,从2015级新生开始,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结合实际启动实施了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以下简称“导师制”),要求广大教师真正尊重学生、真情关爱学生、真心爱护学生,努力争当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为学院转型发展凝心聚力。
认识导入:实施导师制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当前,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正处在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面临着许多重要工作和艰巨发展任务。2015年,华锐学院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综合本校学生教育管理情况,适时推出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这项重大举措,对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传承优秀中华教育传统、落实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办学十多年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了良好的教风、浓厚的学风和丰富的校园文化,使学生拥有了健康成长、成才的优越环境和条件。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也还存在着深入不够、做得不细等问题,尤其是在大一新生中易于出现对新的学习生活不能很快适应,以致造成部分同学思想迷惘、情绪不稳、处事不当、成绩下滑等问题。对此,华锐学院高度重视,通过全员育人的方式,加强对所有大一新生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使新同学一走进学院就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师长们的关爱之情,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得到“私人订制”的指导和帮助,顺利走上健康成长、成才之道,尽量少走或不走弯路,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出现掉队现象。
积极融入:新形势下做好导师制工作的基本要求
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导师制在2015级学生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各个单位的师生都积极行动起来了,从单位实际、岗位实际、专业实际为学生提供“订单式”的一对一服务和指导。但从长远来看,要真正持久地做好这项工作,还面临不少挑战,非常需要广大师生的热情和智慧。
华锐学院实施的导师制既与国内的一些高校曾经或正在实行的导师制有相同之处,又具有华锐学院自身特色。这项活动对工作内容要求全面而具体,既包括对学生思想上、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指导学生在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学会为人处世;又包括对学生在学业上的指导和帮助,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还包括对学生生活的关心和指导,帮助学生保持身心健康,勇于和善于克服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所以,我们开展的导师制,要求导师对所带的学生全面负责,一切要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只要是有利于学生成长进步的事情都要努力去做。
做好学生的导师,首要的条件就是具备火一般的热情和慈母般的爱心。因此,要做好导师制工作,广大教师必须要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和传道授业解惑的观念,真正把担任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自己岗位的职责和职业的使命,从内心深处做到视学生为亲人,乐于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渴望看到学生通过自己的指导和帮助,取得明显的进步,为四年的学习生活甚至整个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做好导师制工作,不但需要火热的的热情和无限的爱心,而且还需要有科学的工作方式和适当的工作方法。法无定法,贵在因材施教。做好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工作的方式方法,可以说有多种多样,如疏导的方式、示范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激励的方法、谈心的方法等。教师可以根据不同工作对象和实际需要,有选择地单项或综合地加以运用,达到理想的效果。切忌不顾对象和环境的变化,照抄照搬、照本宣科,否则,其结果只能让学生更加反感。实践中,还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生本原则,以平等的方式对待学生,避免采用居高临下、强制压服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对于每月一次的导师课,广大教师更应该多下功夫、多用智慧,为自己所带学生设计“套餐+点餐”“规定+自选”“拼盘+果盘”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的实施计划,发挥好主导作用,引导学生当好主角,让学生在课程中获得收益,从而在实践中赢得学生的认可、认同和接受。
落实嵌入:建立健全导师制的长效机制
实施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是华锐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为了保证导师制的顺利实施,使其在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学院就要在实施这项工作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其长效机制,做到从2015级新生开始,以后每一届同学都能从中受益。
目前,华锐学院董事会和院领导对实施这项工作制度都非常重视。首先,学院各方面都坚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这项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人员和经费保障。其次,学工部作为实施导师制的主管部门,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此项工作的具体运行,要依靠各系各部门领导和辅导员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系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辅导员要把对此项工作的协调和服务作为自己的应尽职责。再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干部,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亲自担任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发挥示范作用,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同志做好这方面工作。
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考核和督导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导师任职情况的考核。二是要坚持将考核督导,包括必要的交流培训贯穿到导师制的全过程。考核督导工作,分院系两级进行。要本着扎实有效和促进工作的原则,简化考核程序和办法,重在考察实际工作的效果。三是要通过导师制的考核督导,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改进导师制工作,提高导师制工作水平。
同时,实施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制,应当充分吸取这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使其好的思想和做法在全院得以推广,从而不断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使其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