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近半数营养强化食品虚标营养成分
2016-03-17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6年11期
广州市消委会:近半数营养强化食品虚标营养成分
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 选购保健食品和营养强化食品,了解其营养素含量,2016年8月,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对广州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和营养强化食品开展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接近半数营养强化食品的营养成分测试结果与产品标签标示有差异。
用于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会同检测站工作人员,分别在广州市面上的商场、超市及药店中随机购买。所购样品共73批次,其中保健食品62批次(氨基酸片/口服液10批次、蛋白质粉6批次、钙片11批次、鱼油胶囊8批次、维生素矿物质片24批次、其他保健食品3批次);营养强化食品11批次(氨基酸口服液1批次,蛋白质粉6批次,鱼油胶囊4批次)。样品产地涉及江苏、广东、山东、黑龙江、上海、北京等14个省(市),样品的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涉及37个品牌。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73批次样品中,与测试项目标准值/标示值无差异的有64批次,占87.7%;与标准值/标示值存在差异的有9批次,其中4批次保健食品样品标签标示不够规范,3批次营养强化食品样品碳水化合物及标签与标示值或标准值存在差异,1批次营养强化食品样品蛋白质、脂肪及标签与标示值或标准值存在差异,1批次营养强化食品样品蛋白质、钠、氨基酸及标签与标示值或标准值存在差异。
营养成分方面,62批次保健食品样品的各项营养成分、总砷、铅、微生物等指标均能满足要求;11批次营养强化食品测试结果并不理想,接近半数样品的营养成分测试结果与产品标签标示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