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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殖列传》“疑难杂症”考辨新论

2016-03-17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7期
关键词:范蠡司马迁史记

朱 枝 富

(江苏省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南京 210000)



【《史记》语言文学研究】

《货殖列传》“疑难杂症”考辨新论

朱 枝 富

(江苏省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南京 210000)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多从宏观角度对《史记·货殖列传》展开研究,阐发司马迁的经济思想,研究成果相对较多,而对其微观研究,即对其文本的字、词、句、段、章等“疑难杂症”的研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研读古往今来20多种关于《货殖列传》注疏著作的基础上,发现其中许多注解枝枝蔓蔓,互相矛盾,抑或说法纷纭,莫衷一是。文章试就集注分析予以阐发,通过独立思考予以发掘,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看法。

《货殖列传》;疑难杂症;集注考辨;微观研究;新论

《货殖列传》是《史记》的重要篇章,也是体现司马迁卓越经济思想的重要历史文献。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对其进行宏观研究,从中阐发司马迁的经济思想,包括义利、本末、经商、治生、营销、货币、地理、“素封”等思想观点,研究得比较充分,而对其微观研究,也就是对其文本的字、词、句、段、章等研究,则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最近,笔者参与张大可先生主持的《史记疏证》研究,对司马迁的经济史传《货殖列传》《平准书》《河渠书》进行系统的文本疏证和集注考辨,阅读了古往今来20多种关于《货殖列传》注疏的著作,断以己见,发现其中许多注解枝枝蔓蔓,互相矛盾,抑或说法纷纭,莫衷一是。究竟怎样理解才能符合司马迁撰著《货殖列传》的真实意图,才能切中文本内容的深层含义?对此,笔者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新的见解,有的是通过集注分析予以阐发,有的则是独立思考而予以发掘。现对“序言”以及第一部分,也就是从开头到“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将原文句读和注释中的一些“疑难杂症”,择其要点,予以考辨论说,整理如下,敬请指正。

一、“輓”,同“挽”,非“晚”也

原文:“必用此为务,輓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1]3949

司马贞曰:“輓,音晚,古字通用。”[1]3949近代,一般都根据这一注释,将“輓”字作为“通‘晚’”来解释。按:司马贞发端于前,“輓近世”便成了“晚近世”,即“晚近”“近世”。殊不知,这样的注释,为误注、误解。司马贞所说“輓,音晚”,固然不错,但“古字通用”,则有误。或许,“輓”与“晚”,确实通用,但用在这里,则不妥。“近世”就是近世,再加“晚”字,不是多此一举吗?对此,前人亦有所指出。如施之勉曰:“古书未见借‘輓’为‘晚’者。自小司马有此注,而俗遂书‘晚近’字作‘輓近’,以为古矣。不知此文,若读‘輓’为‘晚’,于上下文皆不可通。”[2]1711其说是。这里的“读”,应作“解”来理解。那么,“輓”字究竟应作何解?其准确的解释应当是通“挽”,本义为牵引,引,拉,引申为挽回,扭转。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这句连同前后文,即“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是主谓结构的语句,“挽”为动词,表达的是引申之义。对此,前人亦有相应的注解,如张守节曰:“輓,与‘挽’同,引也。”[3]464张大可曰:“輓:同‘挽’,挽回,扭转。挽近世:把近现代拉回到古代去。”[4]4193其解得之。

顺说:“輓近世涂民耳目”,“近世”后面应加逗号。“輓近世”后省略了所谓的“衰颓之风”之文,即省略了谓语动词“挽”的宾语名词词组。

二、“新解”“异议”,并非“正解”

原文:“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1]3949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篇首,开门见山地引用了《老子》“小国寡民”的一段话,然后抒发了自己的见解。一般认为,司马迁对《老子》的这段话是持批判态度的。对此,苏诚鉴曰:“《货殖列传》篇首这一段文字,含有两层含义:一是司马迁引用《老子》之说,并非否定,更不是批判,而是赞同,并且明确指出‘必用此为务’,即一定要采用此说去做;二是对‘近世’以及当代的批判,指出是‘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开宗明义有二:一是引用《老子》的主张作为‘货殖’的指导方针;二是批判了‘近世’‘涂民耳目’的政治。据此,篇首这段话的句读应是在‘必用此为务’之下标一句号,意思是必须遵用《老子》的这些话去做。以下则另外起意。”[5]120李埏曰:“在司马迁看来,‘至治之极’的社会是美妙的。《货殖列传》引录这句话置于卷首,当有深意。在引用这段话之后,司马迁紧接着说:‘必用此为务!’意思是说,必须致力于此。因此,这句话当属上读,绝句。这样才符合司马迁之意,文气也才顺畅。至于‘輓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一句,则是对晚近时期为奇说谬论,淆乱人民视听者的斥责。”[6]170按:这样的解说,或“异议”,是否是“正解”?是否符合司马迁之义?其实,这其中牵涉到对“必”“輓”字的解释以及断句问题。对此,张大可先生在修改我的文稿中指出:“‘必用此为务,輓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传统注家将四个分句作一句读,‘必用此为务’下用逗号,‘必’字作‘果真,假使’的假设副词解读,这句话是批判《老子》小国寡民的主张,强行把日益发展的近现代商品社会拉回到古代去是不可能的。苏、李二氏提出新解,将四个分句断为两句,在‘必用此为务’下用句号,将‘必’字作‘必定,一定’的肯定副词解读,则认为是赞美《老子》的主张,崇尚古代的朴实社会,批判近现代的浮华风气。苏、李二氏的断句新解还涉及到对‘輓’字的解释,作两句读,‘輓’字只能解释为‘晚’,才能自圆其说。”究竟孰是孰非?细考文义,司马迁重视货殖,鼓励治生,提倡“素封”,而《老子》之“小国寡民”思想,顾名思义,则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甘食美服,安俗乐业,长期流传,对汉代发展商品经济的负面影响极大,如果不予以批判,新的观点就无法树立。因此,只有以此为靶的,破而后立,才能使“货殖之说”彰显出来。可见,司马迁在这里对《老子》之说无疑是持批判态度的,苏、李二氏的断句新解,并非“正义”,不能成立。

三、“使”字,宜属下句

原文:“而心夸矜埶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1]3949

《史记》(修订本)将逗号用于“使”字后,“荣使”一词殊觉费解。一般学者都不作解释,可能也都不知其为何物。仔细推敲文义,“荣使”本来就不成为一个词,而“使”字当属下句,与“俗”字连为一词。韩兆琦认为:“将‘使’字断于上句,与‘荣’字连读,但‘荣使’一词甚生。泷川本将‘使’字与‘俗’字连读,谓‘上使此等流俗渐染人民也’。且云:‘或谓“使俗”当作“流俗”,字之讹也。’[7]6272按:这句话应为“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使”字,属下句,宜在“使”后用逗号。“使俗”,有两解:一是当作动宾词组,前面省略主语“统治者”。《注译》:“使俗之渐民久矣:统治者使这种恶劣流俗传染给老百姓已经很久了。俗:流俗,风气。”[8]2711二是作名词,为主语,当作“流俗”解。如前引泷川所言。综合考虑,还是第二种解释为宜,比较直接,不转弯。“使俗”,固然也能解释得通,是指统治者使得这种习俗“渐民久矣”。但在前后文义上不甚连贯,将“使俗”当作“流俗”,即流行、流传下来的习俗,而这种习俗,即上句所说的“虞、夏以来”内容。这样,文气连贯,文义更加通畅。当然,“使俗”可解释为“流俗”,但在简体文本处理上,宜仍用“使俗”,不宜直接改为“流俗”。

四、“埶”,“势”也

原文:“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埶能之荣使。”[1]3949

“势能之荣”的“势”,《史记》(修订本)为“埶”。《史记通解》本用“埶”,而在注释中,又改成“势”。考之“埶”,主要有两种读音、两种解释:一是读作“yì”,古同“艺”,是“艺”的本字,本义为种植;二是读作“shì”,古通“势”。“艺”和“势”的繁体字分别为“兿”“勢”,在字形上非常相像。在这里,为“势”,即威势、权势。王叔岷曰:“又,‘埶’作‘势’,景祐本、黄善夫本、殿本亦皆作‘势’。‘埶’‘势’,古今字,其例习见。”[9]3426认为“埶”与“势”为古今字,则不妥,其实是通假字。因此,在《史记》简体文本中,宜将“埶”改为“势”。

五、“俗”是人“欲”的社会约定,要因民所欲

原文:“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1]3949

司马迁在这里提出“俗”的概念,俗,是人的行为,所以从人,本义为风俗。温冠英说:“俗,是司马迁关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核心概念,承载着他关于社会经济生活深刻而复杂的理解。人们为了满足对物质资料和精神享受的需要,必须拥有财富。源于人类本性并决定人性基本倾向的‘俗’,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不仅无可指责,而且正是由于‘俗’的作用,使得社会生活丰富多彩,充满生机,产生出各行各业,是社会经济的真正动力。司马迁从人的本性出发分析财富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意义,得出追求财富的活动不仅是符合人性的,也是符合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10]75按:司马迁在下一段说:“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可见,并说“人欲”如同“水之趋下”,是自然的,本能的,甚至是万能的,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改变这种“人欲”的这种排山倒海的力量。社会之“俗”,是人“欲”的社会约定,俗话说“约定成俗”,由“俗”而引出了“欲”。“欲”,本义为欲望。司马迁认为欲望人人皆有,其目的都是为了追求财富;人们的欲望是发展的,发展起来的欲望是不可改变的,要将发展的欲望再封闭在狭隘的“小国寡民”中是不可能的;人们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为了满足欲望,“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为了追求富贵,“知尽能索”,“终不余力”,并提到了“道之所符”“自然之验”的高度。他在《管晏列传》中阐述管仲“与俗同好恶”,“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因此,司马迁认为发展商品经济要因民所俗,从民所欲,凡是民众想要得到的,就给予他们;民众所反对的,就替他们废除。这其中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因民所俗”“因民所欲”经济思想。当然,走向极端,出现个人欲望的恶性膨胀,就不是“俗”,而是“恶”了。如坑蒙拐骗、掘冢盗墓、抢劫贪腐,就不是“俗”字所能概括的,也不是“人欲”,不能与正当的社会习俗与“人欲”混为一谈,因而也是不予提倡的。

六、“眇论”,当为“美妙”之言论

原文:“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1]3949

“眇论”之“眇”,当代学者有三种解释:其一,通“妙”,认为是美妙的言辞。其二,通“渺”,认为是微不足道的理论。其三,是作微妙解,认为是微妙的言论。那么,究竟什么是“眇论”?一般认为指《老子》学说,即指《老子》那一套“小国寡民”的理论。按:“眇论”三解,皆通,然而,其中必有一种解释是最为精准的。考究词义,作“妙”解,解释为“美妙的理论”,其含义较为贴切。一般认为,《老子》的理论是妙不可言的理论,而不是微不足道的理论,其对后世的影响较大,故司马迁强调“货殖”,鼓励发展商品经济,首先要破除、批判这种理论,才能确立新的理论观点。这在文章体裁上,是为“驳论文”,先破而后立。如果《老子》的理论是微不足道的理论,还有必要先来批评一番吗?不是多此一举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眇”与“妙”,为通假字,在简体文本中,“眇”可以改为“妙”。

七、“最下”,犹言“最后”,表示序列而言

原文:“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1]3949

与此相同的表述,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又说:“是以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1]3970“最下”二字,如何准确理解?按:从本意来说,“最下”是一种排列顺序的表示,犹如我们现今的“首先”“其次”“再次”。古人著书是右起竖写,“最下”,即“最下面”,亦即“最后面”,也在序列之中,当然不是全盘否定。其中亦有肯定,只是肯定的成分呈递减之势。而这种顺序的排列,当然也并不是指单纯的顺序而言,在其中包含了司马迁的思想感情,寓褒贬于其中。笔者在此前论述中认为:“司马迁提出了五种经济管理方法,被称为‘善因论’,最赞成的是‘因之’,最不赞成的是‘与之争’,‘利导’‘教诲’‘整齐’,则介于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肯定程度的递减序列。司马迁对五种经济管理方法都有程度不同的肯定,绝不是一味的只肯定‘因之’,反对‘争之’。当然,其所指的对象有所不同,对‘因之’肯定的成分要重,认为是‘最善’,对‘争之’肯定的成份要轻,认为是‘最下’。司马迁反对与民争利,对地方豪强巧取豪夺,郡国擅山海之利,谋思不轨,是坚决反对的。这样形成了司马迁完整的经济管理思想体系。司马迁主张实行以放任、‘因之’为主的经济管理方针,赞扬巨富,这对历史上官贵民贱的传统观念是一个有力的冲击。实践证明,司马迁的这一经济管理思想,是其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是探求治世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条重要的治国之道,行之则民富国强,背之则民贫国乏。”[11]26

八、“榖”,树,非“谷”也

原文:“夫山西饶材、竹、榖、纑、旄、玉石。”[1]3950

“榖”,从木,又称“构”“楮”,即构树,皮可制纸。而“穀”(简化为“谷”),从“禾”,为粮食作物的总称。如:“百谷”“五谷”,也指“稻谷”。两个字在字形上只有细微的差别,但含义却不相同。司马迁在这里所写,究竟是“榖”,还是“谷”?司马贞曰:“榖,木名,皮可为纸。”[1]3950历代学者都根据这一注释,认为是“榖”,即木名,而郭嵩焘提出疑问:“此所云‘谷’者,五谷之属。《索隐》即以‘榖树’为说者,误也。”[12]450施之勉引张森楷曰:“榖,《索隐》音雊,则是木名,从木,非谷粟之‘谷’也,从禾者误。”[2]1711按:细看司马迁原文,“榖”前是“材、竹”,后面是“纑、旄、玉石”,并没有说到粮食类。因此,这里是《索隐》所说,即作“榖”,为是。

九、“犀”下有“象”

原文:“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1]3950

泷川曰:“枫本‘犀’下有‘象’字。与《通志》合。”[13]5138施之勉曰:“《通典》引,‘犀’下有‘象’字。”[2]1711按:细考原文,“犀”字前面是“丹沙”,后面是“玳瑁、珠玑、齿革”,都是两字的词组,因此,“犀”后即有可能有“象”字。这样,这句话从“丹沙”开始,都是两字一组的词组,比较和谐。“犀象”,指犀角、象牙,极其坚硬,可制作装饰品,是极其珍稀贵重的物品。在《史记》文本中,宜将“象”字补入。

十、“三宝”句当在“虞不出”后,仅为猜测而已

原文:“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1]3950

司马迁在上段曰:“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1]3950所表述的四业顺序,是农、虞、工、商,而这里表述的顺序不同,似乎有些错乱。而“三宝绝”,虽然有多种解法,但一般认为,是指农、虞、工三者所生产和经营的财货器物,而这里又把“虞”放在了最后,使得解释“商”时感到很不顺当。如果说按照重视的程度来排列,也似乎不是,因为在引用四句话后又追加了一句“财匮少则山泽不辟矣”,似乎又在特别强调“虞”,显得比较矛盾。也有一种可能,这里的几句话,在历代辗转传抄过程中,发生了错简或错乱情况,也是未可知。韩兆琦曰:“此处次序不清,前面已首言‘农’,次言‘工’,这里则应接着先言‘虞’,而后再说‘商不出则三宝绝’。三宝即指农所出之‘食’,工所成之‘事’,虞所出之‘财’(材料、货物)。这三者都要靠商贾来使之流通交换,四种人缺一不可,故下文接云‘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今将‘商’插叙在‘虞’之前,而曰‘商不出则三宝绝’,遂使人不知‘三宝’为何物。泷川引中井曰:‘盖以“食”“事”“财”为“三宝”也,则“三宝”句当在末。’”[7]6275按:这几句话,最理想的标示法,则是“农不出则乏其食,虞不出则财匮少,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其排列顺序和前面所表述一致,也符合当时的产业顺序和实际情况。当然,这种设想是大胆的,只是推测而言,抑或《周书》所表述的就是这样的顺序,目前还没有任何考证证明《周书》所说的是农、虞、工、商的顺序。因此,在《史记》文本整理上,宜保持原貌,不宜改动。对此,张大可在修改我的文稿时说:“泷川氏之言,本之《殿本考证》,可备一说。未必就是司马迁原书。按现存《史记》,前段农、虞、工、商,乃史公观点之顺序,此段农、工、商、虞,是引《周书》的顺序,可对照二者之别,不可妄测滋生漫衍,别生歧义。”

司马迁在上一段讲的顺序为农、虞、工、商,这里又引《周书》讲农、工、商、虞,将“虞人”予以强调,究属何意?对此,郭嵩焘曰:“农、工、商、虞,四者并重,而于虞通山泽之利,尤郑重言之。《周礼》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天地自然之利,一出于虞人。司马迁之言与《周礼》之‘以九职任万民’者相适应。自汉兴,始为重农抑末之说以困辱贾人,今无复有能知此义者矣。”[12]451可知,“虞”,不仅仅是开采山林,而是“通山泽之利”,是“商”的其中一种。因此,我们在理解上不能过于狭隘。

司马迁将农虞工商四业并举,体现了他的四业并重、四业互利、四业并兴的经济思想以及“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的产业分工思想。他鼓励庶民农工商贾运筹用智致富,把四业并重看成是重要的治国之道,“上则富国,下则富家”;他认为庶民农工商贾都有求富的欲望,“不召而自来”,从事各行各业都能致富,只要竭智尽力,就能富裕起来;一个国家重视商品经济发展,重视农商各业,才能富裕强盛;他对入货除官、官吏经商、商人做官,都是有微词的,认为商人做官就会操纵财政经济大权,利用掌握官营经济之便,既为朝廷敛财,又趁机中饱私囊,更加制约农工商贾致富;他把四业并重上升到治国的高度来分析,这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放射出特异的思想光辉。张大可说:“司马迁不仅突破了‘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而且强调了四业并重,缺一不可,对传统的抑商政策作了彻底的否定。”[14]38

十一、“故太公望”宜另起段

原文:“故太公望……”[1]3951

“故太公望”以下,《史记》(点校本)与上一段连为一体,作为上一段的观点说明。其他各个版本受此影响,也都是如此处理。没有任何学者提出异议。当然,这样处理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综合考虑,另起一段,则更加妥当。

对此,笔者阐述的理由是:一是上一段说的是司马迁对经济发展的总的观点,即“农虞工商四业并举,上则富国,下则富家”,是统率全文的,并不是只管领这一段,下面所说的越王勾践、范蠡等,也都是这一观点的说明。因此,没有必要单把齐国这一部分放在段中;二是就齐国的发展,以上所写,并没有说完,下一自然段也是用“故”字开头,作为承接,也是继续说齐国之事,在齐国富强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通过齐国的事实提出新的观点,即“衣食足而知荣辱”。因此,“故太公望”以下,应当分段处理,这样比较合适。对笔者阐述的理由,张大可先生修改为:“另起一段,论说层次更加分明。‘故太公望’与下一段‘故曰’云云,皆用‘故’字开头,这两个自然段应合为一段,均是对总论的说明,完全可以合为一大段。为了层次分明,既然‘故曰’云云另起一段,则‘故太公望’云云也宜另起一段。”

十二、“繦”,不宜作“襁”解

原文:“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1]3950

“繦”,读作“qiǎng”,本意为成串的铜钱,引申为穿钱的绳子。又,通“襁”,背负小儿用的布带。因此,“繦至”,又形成了两种解释,即一是用本义解,即络绎不绝而来;二是用通假义解,背负小孩而至。对此,韩兆琦认为:“繈:即所谓‘钱串子’,用以穿起铜钱。繈至:像钱串子穿连的铜钱那样一个挨一个地投向齐国来。《汉书·儿宽传》曰:‘大家牛车,小家担负,输租繈属不绝。’师古注:‘繈,索也,言输者接连不断于道,若绳索之相属也。’有人解‘繈’为‘襁’,背小孩的布袋,‘襁至’,即背着小孩投奔齐国。意思虽通,但与‘辐辏’不相对称。”[7]6276按:两解皆通,络绎不绝而来与拖家带小而来,都像车之辐条集于车毂那样,奔走于途中,齐聚于齐国。原文文本是用“繦”字,本义可以解通,就无需再用通假之义来解。这样更加简当,不必越弄越复杂。对此,张大可先生继续写道:“凡本字可解者,毋另生枝节以求通假,应是一条训诂原则。”

十三、管子“三归”,言其富矣

原文:“而管氏亦有三归,位在陪臣,富于列国之君。”[1]3951

“三归”,历来有不同的解释。韩兆琦作了概括:“三归,众说不一,《论语·八佾》集解引包咸曰:‘三归,娶三姓女,妇人谓嫁曰归。’即有三房家室。《说苑·善说》:‘管仲筑三归之台以自伤于民。’此则为台名。《晏子春秋·内篇》:‘(晏子)身老,赏之以三归,泽及子孙。’此则为地名。郭嵩焘曰:‘所谓“三归”者,市租之常例归之公者也。桓公既霸,遂以赏管仲。’此则指税收。”[7]6277按:结合孔子说“三归”的原意、司马迁《管晏列传》《平津侯主父列传》所引公孙弘语以及这里的下句来分析,司马迁在这里是从富的角度来说管仲“三归”的。《论语》曰:“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15]36意即孔子说:“管仲的器量很狭小嘛。”或者说:“管仲节俭吗?”孔子说:“管仲有三处家业田产,官事却不佐助,怎么谈得上俭约呢?”司马迁在《管晏列传》中曰:“管仲富拟于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以为侈。”[1]2596在《平津侯主父列传》中曰:“管仲相齐,有三归,侈拟于君。”[1]3575这里的下句:“位在陪臣,富于列国之君。”[1]3951可见,司马迁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是孔子说管仲的原意,即肯定管仲之富,认为管仲治齐,不仅使齐国富裕强大,自己也富了,有了三处田地(庭园)。当然,孔子说管仲,是讥其不俭,而司马迁表达的却是富而好,认为管仲这样,有什么不好呢?

十四、“小人富”,含有褒义

原文:“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1]3952

“小人”一词,有中性和贬义两种解说。中性,指社会下层细民,为以劳力作业的农民、手工业者。贬义,指那些喜欢做些搬弄是非、挑拨离间、隔岸观火、落井下石之类的品德恶劣的人。那么,司马迁在这里说“小人富,以适其力”,其中“小人”究竟是表达的哪一层含义?按:这里的“小人”,显然是指社会下层以力自食的人。张大可认为:“适其力:乐用其力于公事。”[4]4196说明“小人”富了,凭自己的力气来做事,并且是做好事,这无疑是件好事,司马迁是予以肯定的。而有的认为适其力指肆意逞强,横行于社会,说明“小人”富了也不是好事,更加飞扬跋扈,对社会不利。细读原文,司马迁对“小人富”是予以肯定的。他提出的重要观点,就是人富了,就能“知礼节”“知荣辱”,接着用事实来说明这一观点,“君子”富了,肯定是如此;即使是“小人”富了,也会向着“知礼节”“知荣辱”的方向去努力,凭着自己的一点力气,去做力所能及的事,为社会做好事。可见,司马迁笔下的“小人富”,是含有褒义的,司马迁对“小人富”是予以肯定的。

十五、“夷狄益甚”,不宜单独为句

原文:“富者得埶益彰,失埶则客无所之,以而不乐。夷狄益甚。”[1]3952

《史记》(修订本)将“夷狄益甚”单独为句,在“不乐”后用句号,成为孤悬插入的句子。韩兆琦认为:“以而不乐,夷狄益甚,按:八字不知所云。泷川引中井曰:‘“以而不乐”句疑有脱误。’”[7]6278按:其实,从语言学的角度来分析,这是一个省略句,在“夷狄益甚”前省略了“中国如此”四个字,而不是中井所说的“脱误”。“以而不乐”是说整个中原地区都是如此,是“富者得势益彰,失势则客无所之,以而不乐”,而“夷狄益甚”,是说夷狄少数民族更是如此,也是非常势利。四句连贯,词顺意通,则“夷狄益甚”不应单独出句,“以而不乐”后宜用逗号。

十六、“不死于市”,体现“天下皆为利”思想

原文:“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1]3952

“不死于市”,有两种解释。一是不犯杀身之祸。意即千金之子知荣辱、耻犯法,不犯杀身之罪。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暴尸街头,称为“弃市”。二是即使犯了法也不会死于市。韩兆琦认为:“富儿犯法,家有金钱打点,亦可不使‘死于市’。《越王勾践世家》所记之范蠡救子即是,汉代更公开设有花钱赎罪之法。”[7]6278施之勉引黄生曰:“死市,大辟之罪也。言其当可脱死罪也。”[2]1712按:这样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司马迁在这里首先说明富而“知礼节”“知荣辱”的道理,“千金之子”因为富有,而懂得礼仪、荣辱,故不干犯法之事,当然“不死于市”了。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富儿即使犯了死罪,也因为有钱赎罪而逃避法律的制裁,因而“不死于市”,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正因为如此,大家都在为“利”而来来往往,大家都害怕贫穷。因为一旦贫穷,连用来赎罪的钱都没有,只好“死于市”了。于是,由这一句话又引出了司马迁“天下皆为利”的重要思想观点。

十七、“天下皆为利”,为桑弘羊最早利用

原文:“故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1]3952

司马迁在这里说,所有的人无不为谋求一己之利而奔波忙碌,只要是一个心理健全的人,就会不遗余力地去追求、索取,而不肯将财利让给别人。可以说,这是司马迁提出的“天下皆为利”说的理论。王乃琮认为:“这种认识,同于《管子》和韩非,但不像韩非那样把人的动机说得那么丑恶,比《管子》和韩非更有说服力,可算得上是集《管子》、韩非之大成。这种认识是有现实基础的,绝不荒谬,但也有偏颇的一面。人固然有谋利之心并为利而奋斗,但所有行为却不只是仅为‘利’,同时还追求‘名’。”[16]243按:司马迁“天下皆为利”的理论为桑弘羊最早利用。韩兆琦引陈直曰:“《盐铁论·毁学篇》云:‘大夫曰:司马子长有言,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赵女不择丑好,郑妪不择远近,商人不丑耻辱,戎士不爱死力,士不在亲,事君不避其难,皆为利禄也。’”并曰:“此段完全节括《史记·货殖列传》原文,(桑)弘羊当为引用《史记》最早之一人。”[7]6278“史公此数语之意义非凡,其一,揭出了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本性,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其二,痛斥了上流社会的假清高,是对‘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种污蔑下层人民的有力回驳。”[7]6278

十八、《货殖列传》“序言”界说

原文:“《老子》曰……最下者与之争。”[1]3949

《货殖列传》的前面部分,是“序言”,先引老子之言以破之,而后正面提出自己的观点,来统贯前文。由于古代行文是不分段的,那么,其“序言”究竟到什么地方为止,而以后是正文呢?现在一般认为是到“而况匹夫编户之民哉”,是大序,把叙写太公望、管仲的事迹也包含在里面,共5个自然段(其实应为六个自然段,第四自然段从“故太公望”而后,宜分段),其理由可能是在叙说太公望、管仲后面有一段重要的议论,阐发了道德与经济的关系。其实,这是由于这篇传记的文体所决定的,通篇都是叙中有议,叙议结合。按:仔细推敲,《货殖列传》的“序言”,就是前面两个自然段,一破一立,破老子“小国寡民”思想,立因民之欲,顺其自然的经济发展思想,以及实行“善者因之”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以下全文,都是围绕这一主导思想来阐发和叙说的,无有例外。这样,“序言”更加言简意赅,主旨更加突出。而后面的三个自然段,则是正文的第一段,即全国各地的地方特产,都是民众所喜爱的,需要农、虞、工、商合力开发和经营,以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太公望和管仲这样做了,就能够既富国,又富家,这正是“序言”中“善者因之”的有力体现。

十九、计然、范蠡,明暗两线

原文:“昔者越王句践困于会稽之上,乃用范蠡、计然。”[1]3952

“计然”,有人认为,是范蠡所著书篇名,而不是人名,如果是人名,为什么在其他典籍中没有记载?也有人以为是文种,是传抄之误,认为即使是人名,也不能与范蠡齐名,只有文种才能与范蠡相称。其实,计然就是计然。王叔岷对此进行了考辩,引蔡谟曰:“计然者,范蠡所著书篇名耳,非人也。谓之《计然》者,所计而然者。群书所称勾践之贤臣,种、蠡为首,岂复闻有计然者乎?若有此人,越但用半策,便以致霸,是功重于范蠡,而书籍不见其名,史迁不述其传乎?”又引颜师古:“蔡说谬矣。《古今人表》,计然列在第四等,一名‘计研’。班固《答宾戏》:‘研、桑心计于无垠。’即谓此耳。计然者,濮上人也。尝南游越,范蠡卑身事之。其书则有《万物录》,著五方所出。又《吴越春秋》及《越绝书》作‘计倪’。此则‘倪’‘研’及‘然’,皆声相近,实一人耳。何云书籍不见哉?”并说:“唐正元中,马总所述《意林》一书,抄类诸子百余家,有《范子》十二卷,云:‘计然者,蔡丘濮上人,姓辛,字文子,其先晋国之公子也。为人有内无外,状貌似不及人。少而明学阴阳,见微知著,其志沉沉,不肯自显,天下莫知,故称曰‘计然’,号曰‘渔夫’。范蠡请见其越王,计然曰:‘越王为人鸟喙,不可与同利也。’据此,则计然姓名出处,皎然可见。裴骃注《史记》,亦知引《范子》。”[9]3428按:计然,是越王勾践的谋士,其策略非常高明。司马迁写越王“乃用范蠡、计然”,非常精炼,言简意赅。从这一自然段的记叙来看,主要是写计然谋略,乃是越王灭吴的根本之策,不可忽略,而不被常人所知晓,则谋士乃“幕后英雄”。在这里似乎没有涉及范蠡,范蠡只是担了空名,或许有人认为这里改为“乃用计然之策”更为合适。其实,司马迁在这里是用了明暗两条线,明写计然,暗写范蠡,出谋划策,发展经济,是计然的功劳;率领士兵,征战沙场,则是范蠡的功劳。这一自然段是写越王“富国”,而下一自然段则是写范蠡“富家”,以应前文所写的农、虞、工、商四业并举,“上则富国,下则富家”的重要观点。

二十、金穰、水毁,大概之论

原文:“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1]3952

张大可引倪思曰:“金穰、水毁,皆大概之论,非谓必然。以下六穰六旱十二年饥,亦然。一水一旱,有时作,无时备,不畏常稔、常旱也。”[4]4226韩兆琦认为:“有丰有穰,穿插交互,是自然法则;但说得过于绝对,则缺乏理性。此等语与《天官书》中的‘木星与土合,为内乱,饥;今在南曰牝牡,年谷熟’等许多说法颇似,皆接近唯心。”[7]6282按:其实,这是古代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自然规律,绝大部分是被实践所验证的。当然,如果绝对化,则是不妥的。司马迁在这里引用的目的,就是鼓励人们运用自然规律,以抵御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灾难,做好预测,采取应对措施。“旱则资舟,水则资车”,“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1]3952等等,就是对这种自然规律的智慧处世方式。吕庆华认为:“司马迁认为,在农业社会中对付农业生产丰歉循环中出现的饥荒年代,最主要的是采取合理的价格政策,尤其是合理的粮食价格政策,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做到农工商俱利。这种合理的‘幅度价’,正是司马迁为了避免自由放任经济在循环中遭到破坏,而设想出的一种稳定措施,这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所采取的粮食储备制度也是相似的。”[17]32

二十一、“息币”,较“息弊”义长

原文:“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1]3952

“币”,《索隐》本、《正义》本作“弊”,据此则“无息弊”,意即没有停滞、滞销的弊病。泷川曰:“币,作‘弊’,义长。”[13]5143韩兆琦认为:“无息弊,即不要贮藏劣质的商品,与上句‘务完物’相对成文。有人将其解释为‘不要在手里积压着钱,要使资金周转起来’,这当然也是赚钱营利的重要的原则,但司马迁这里乃是讲‘积著之理’,是讲买进商品,故仍以‘无息弊’者为长。”[7]6282王叔岷认为:“‘弊’‘币’,古通,《考证》谓‘作“弊”义长’,未达通假之旨。”[9]3430按:今本《史记》皆作“币”。“弊”,与“币”的繁体字“幣”字形十分相近,含义在古代也相通。而在现今,两字在理解上则有很大的差别,“币”为货币,“弊”为弊端。究竟是“币”,还是“弊”?在此处两义皆通。现在要究求司马迁的原文是用“币”,还是用“弊”,恐怕无从说起,我们只能从对司马迁文章的理解中去寻求答案。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务完物”与“无息币”,是相对应的,“物”与“币”相对,可以说是天衣无缝;而“物”与“弊”,则不相对,词性不对。再说,“务完物,无息币”,表达的是两层含义,即对“物”与“币”都提出了要求。而“务完物,无息弊”,只是表达了一层意思,就是单指“物”而言,“无息弊”只是“务完物”的进一步申说。再从文章的内容来说,“积著之理”,是包括后面一段文字,其中也讲到“财币欲其行如流水”,与“无息币”的含义相同。因此,“无息币”,更符合司马迁原文之义。

二十二、“易”字属下,“食”为“蚀”义

原文:“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1]3952

这段话的句读,《史记》(修订本)在“贸”后用逗号,其他版本仿之。泷川曰:“八字为一句读。”[13]5143“八字”指“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意即在“易”后用逗号。仔细权衡,在“贸”后用逗号,后一句的意思较好,即容易腐败的货物不要存留,而不是等到货物腐败后不要存留,在意思上更进一层。

这句中的“食”字究作何解?有三种解释:一是释为“蚀”,损耗之意。张大可认为:“食:通‘蚀’,损耗。易腐败,损耗大的货物,不要久留。”[4]4197韩兆琦引李笠曰:“食,蚀也。”[7]6283二是释为“消”,销毁之意。郭嵩焘引杜预注《左传》:“食,消也。”并说:“此‘食’字亦当作消毁之意,言货物久留即易腐败,则消毁之耳。”[12]452三是释为“自食”。泷川引方苞曰:“务取完善之物,可久藏且易售也。其腐败者,则自食而无市于人。[13]5143仔细考校,当以第一种解释为长。“易腐败而食”,即“容易腐烂而蚀损”的意思。

二十三、“鸱夷子皮”,感于子胥而名

原文:“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1]3954

“鸱夷子皮”,司马贞引大颜:“若盛酒者鸱夷也,用之则多所容纳,不用则可卷而怀之,不忤于物也。”又引《韩子》:“鸱夷子皮事田成子,成子去齐之燕,子皮乃从之也。盖范蠡也。”[1]3954韩兆琦认为:“适齐为鸱夷子皮:到了齐国,就叫‘鸱夷子皮’。鸱夷:皮口袋。师古曰:‘言若盛酒之鸱夷,多所容受,而可卷怀,与时张弛也。鸱夷,皮之所为,故曰‘子皮’。按:司马迁此说可疑,盖齐国当时之权贵田常门下有唤‘鸱夷子皮’者,范蠡安得与之同称?”[7]6284王叔岷认为:“事田成子之鸱夷子皮,非范蠡,其人足智而谦让。范蠡与之相似,或慕其人,因以为号耳。”[9]3431按:“鸱夷子皮”,范蠡所取的这个名字怪怪的。然而,他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其中有什么深刻的含义?以上诸所解释,恐怕没有说到点子上。“鸱夷”,《伍子胥列传》曰:“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1]2650可知“鸱夷”是一种革囊,可盛放东西。伍子胥为吴王尽忠,吴王赐死,盛以鸱夷,浮江而去,这使范蠡非常寒心,子胥如此下场,自己也是一片忠心为越,而越王比吴王也好不到哪儿去,心灰意懒,便浮江而去。同样是浮江,子胥身败名裂,自己却自寻他路,就权当是如同子胥而已,从此抛弃功名,隐姓埋名,“重新做人”。因此,他戏称自己为“鸱夷子皮”,有感于伍子胥而称此名也。对此条的“考辨”,张大可评说:“此‘按’独特,有新义。”

另,“鸱夷子皮”宜加引号。“为鸱夷子皮”,实际上是“名为鸱夷子皮”,而不是“是鸱夷子皮”。“鸱夷子皮”是借用前人的“戏称名号”,故宜用引号。

二十四、“不责于人”,即不苛求于人

原文:“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1]3954

“不责于人”,有两解:一是指求责于人。司马贞曰:“谓择人而与人不负之,故云‘不责于人’也。”[1]3954二是将“责”作为“求”“讨”解。韩兆琦认为:“不责于人:不是有目的地赚某人、坑某人。责:求,讨。”[7]6284三是指出债于人。张守节曰:“言顺时积居,不出责于人。”[3]468这里的“责”,通“债”,“出责”,即放债,犹言借债给人。按:以上所说,各有道理,考之“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是说范蠡非常重视研究市场供求关系,随时逐利,而不苛责于委托的经营者,成功了固然可喜,失败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这样,让委托的经营者能够放开手去逐时求利,这实际上是既重时,又重人,尊重人才,激励人才,因而能够迅速成为巨富。因此,当以第一种解释为佳。至于将“责”解为“出责”,则是用其通假之义。“责”可通“债”。既然“责”字本义能够解释得通,而且其义很好,为什么还要求之于通假呢?

二十五、“废著”,指坐贾行为

原文:“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1]3955

“废著”一词,究竟是何意,历来的注释很多,令人眼花缭乱,有必要总结归纳一番,弄清其真正的含义。裴骃引徐广:“《子赣传》云‘废居’。著,犹‘居’也。”[1]3955司马贞曰:“著,《汉书》亦作‘贮’。贮,犹‘居’也。《说文》云:‘贮,积也。’”[1]3955近人亦多有注释,各抒己见。有的主张“废著”为弃、取之意,即“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有的主张“废著”为发贮,既卖又买,即“物贵而卖之,物贱而买之”;有的主张“废著”犹废置、积贮,只是具有囤集居奇之意。其义差不多是既卖又买或囤积待售。按:而将“废著”与“鬻财”连贯起来解释,可能更能说得清楚。“废著”,即囤积货物,犹坐贾行为;“鬻财”,即出售财货,犹行商行为。这与《平准书》中所说的“转毂百数,废居居邑”[1]1720的含义基本一致,“废著”犹“废居居邑”;“鬻财”犹“转毂百数”。

二十六、司马迁列子贡于《货殖列传》,崇矣

原文:“子赣既学于仲尼……益彰者乎?”[1]3955

司马迁为什么把孔子的弟子子贡列入《货殖列传》,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梁玉绳曰:“列子贡于货殖,非也。”[18]1459按:司马迁写孔子“得势而益彰”,前文有“富者得势益彰,失势则客无所之”,此谓孔子得到子贡的资助,增加了扬名的机会,能力和作用得到充分展示,名声更加显扬。司马迁推扬子贡经商。韩兆琦引崔述曰:“樊迟请学稼,孔子以‘小人’斥之;若子贡学道而为商贾之事,孔子不知当如何斥之!且谓孔子之道之显,子贡先后之可也;谓子贡以富故能显之,岂圣人之道亦必藉有财而后能行于世乎?此乃司马氏愤激之言,后人不察,遂以子贡为若商贾者然,谬矣。”并按:“诸儒皆以子贡经商为耻,而司马迁则极力推扬之,并夸大其词曰:‘孔子之所以能名扬天下,都是靠着子贡的力量。’此中固有司马迁之‘愤激’,然其经济思想之卓越,固非一般儒生所能望其项背。”[7]6287王叔岷曰:“《伯夷列传》:‘伯夷、叔齐虽贤,得夫子而名益彰。’于此,则谓孔子名布扬于天下,因子贡先后之而亦彰。司马迁固有慨而云然,然亦实情也。孔子之道,固不必因子贡而显;然因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而宣扬孔子之道,使孔子之道益显,则不虚矣。……子贡学道,兼行商贾之事,亦何伤乎!《汉传》改司马迁此数语为‘然孔子贤颜渊而讥子贡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意则屡中。’盖已不赞同史公之意。不知孔子讥子贡货殖,乃与颜回之专乐圣道比较而言。非子贡货殖,遂无可取也。”[9]3434

二十七、白圭非“当魏文侯时”

原文:“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1]3955

白圭是否是魏文侯时人?有人提出异议,认为如果是魏文侯时人,则与后面的所说“商鞅行法”不相吻合。梁玉绳引《史记志异》:“白圭当魏文侯时,而商鞅佐秦孝公,孝公即位,距文侯薨已二十五年,不得如《史》所言。”[18]1459韩兆琦认为:“观史公此文,似白圭即魏文侯时人,且似与李克同僚者,但事实多有争议。张文虎认为:‘商鞅入秦,在秦孝公初,当魏惠王十年后,去魏文侯远矣。《吕氏春秋》有惠施与白圭、匡章问答,则与孟子同时。’姚鼐《惜抱轩笔记》曰:‘“当魏文侯时”五字专属李克说,言旧有此务地力之教而已;其后由白圭乃别用一术,非谓圭亦文侯时人也。白圭言“吾治生产,若孙吴用兵、商鞅行法”,若文侯时人,亦安取称述后进如吴起、商鞅者乎?’按:司马迁原文模糊,姚氏的提示很重要。或者司马迁即以白圭为文侯时人,至其自己矜夸经商决窍时遂乘兴言之,忘乎所以,未加细择,须知此乃史公之‘代言’也。”[7]6287按:以上诸说虽然繁琐,但有一定道理,如果在“而”字后加“先前”二字,变为“而先前白圭乐观时变”,则不至于把白圭理解为魏文侯时人,文中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二十八、“下谷”上涨空间大,故“长钱”

原文:“欲长钱,取下谷。”[1]3955

“长钱”与“下谷”,其中有必然的关联吗?张大可说:“想多赚钱,就买进价格低廉的粮食。价低,易于出手。”[4]4199韩兆琦说:“下谷价廉,可以大量购入,至贵时卖出,可获大利。”[7]6288按:长钱,即增加收入。想要增加收入,为什么要购买“下谷”,而不购买“上谷”呢?原因何在?以上诸说,虽然意思到了,但没有说透,还是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实,下等谷子价格低,同等的钱币可购得更多的谷子,待到价格上涨时,“下谷”上涨的幅度更大,而数量又多,故而能多赚钱了。这是经商的一条重要的生意经。

二十九、上种,上等良种

原文:“长石斗,取上种。”[1]3955

“长石斗,取上种”,这句话究竟是什么含义?有的认为是谷物成色好,则每石每斗的重量就增加,“上种”则指上等谷物。其实这句话十分清楚,比较准确的解释,就是要增加粮食产量,就要不计价格购买上等的种子。因为使用上等的种子,出芽率高,生长健壮,就会提高产量,获得好的收成。产量越高,赚的钱就越多。“石”“斗”,都是计算粮食数量的容器,十斗为一石。“长石斗”,即提高产量。

三十、“产”字疑衍,“生”后有“者”

原文:“吾治生产……盖天下言治生祖白圭。”[1]3955

“治生产”,即经商谋利,与前文“治生”含义相同。 “产”字疑为衍字。泷川引李笠:“《汉书》无‘产’字。生,即古‘产’字,疑一本作‘生’,一本作‘产’。后人误而两存之也,上文‘故善治生者’,下文‘天下善治生祖白圭’,并可证。”[13]5148其说是。“生产”二字为同义复词,在古代含义相同,“治生”二字,是司马迁津津乐道的“货殖”用词,形成了卓越的治生经营思想。在《史记》中,宜将“产”字删除。

韩兆琦说:“言治生祖白圭:做买卖的人都把白圭当作祖师爷。”[7]6289按:“治生”后缺一“者”字。“天下言治生”,是“者字结构”词组,即天下言治生的人。王叔岷曰:“《御览》引‘生’下有‘者’字,《汉传》同。”可知,“者”为脱字。

三十一、“乌氏”,姓也

原文:“乌氏倮畜牧……”[1]3957

“乌氏”,有四解:一是以“北方少数民族名称”解;二是以“关隘名称”解;三是以“县名”解;四是以“姓氏”解。按:四解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其地点都认为是在今甘肃平凉西北的地方,那里有关隘,盖乌氏一族就常年生活在那里,不断繁衍,其中有的即以地为姓;后来,秦国置县,将乌氏之地置为县,其县名便是乌氏县。因此,乌氏就有了多种解释。那么,乌氏倮,比较贴近和确切的解释,到底是什么?很有可能就是以乌氏为姓。因此,“乌氏”作“姓氏”解,为正解。

三十二、“奇缯物”,珍奇的“缯物”

原文:“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1]3955

“奇缯物”,有两解:其一,认为是“奇物”“缯物”,“奇”与“缯”,为并列之词,指用卖牲畜的钱购求奇异之物和丝织品。其二,认为是奇异的“缯物”,指将其出卖牲畜的钱买进各种丝织品。其实,“奇缯物”,当以珍奇的“缯物”解。当时的丝绸制品非常珍奇,戎人常年马上生活,对中原的这些产品非常羡慕和渴求,而乌氏倮投其所好,倾其家当,献上“奇缯”,戎王喜出望外,故十倍以偿。

顺说“间献遗”,有两解:一是“间、献遗”,即偷偷地“献遗”,“献遗”是同义复词,含义相似,为并列词组。二是“间献、遗”,悄悄地送、给。司马贞曰:“间献,犹私献也。”[1]3957如果将“献”“遗”二字分开解释,则“献”,进献;“遗”,读作“wèi”,给予,馈赠。“间献遗”,理解为悄悄地、偷偷地送给,“间”作为副词,“献遗”作为双动词、并列词组,这样解释为佳。

三十三、乌氏倮之富

原文:“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1]3957

“用谷量马牛”,极形容其多。《注译》:“以山谷为计算单位来计算马牛的数量,意思是给他若干条山谷的马或牛,而不是给他多少‘匹’马或多少‘头’牛。表示给的太多,无法以‘匹’‘头’计算。”[8]2717韩兆琦认为:“无须具体点数,极言其慷慨豪侠之状,有如今之‘大款’用尺寸量钞票。”[7]6290按:乌氏倮的致富,是最有趣的,他用畜牧的钱买通了戎王,戎王一高兴,送了他很多的牛羊,多得无法计算,一下子发了大财,而且居然得到了秦王的重视,真是做梦也笑醒了。其实,这是一种风险投资,也是孤注一掷,投中了,能够发大财;投不中,钱都打了水漂儿。吕不韦也是用的这种方法,投资秦公子子楚,掌控了秦国的权柄。乌氏倮倾囊相送,戎王十倍以偿,也真是慷慨大方,自古以来,棒不打送礼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乌氏倮看准了这一点,取得了成功。

三十四、“怀清”,怀念巴清也

原文:“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1]3957

“怀清”,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巴寡妇清,姓怀,名清;二是“怀”为动词,怀念巴寡妇清。有的专家认为,如果把“怀”字当作动词,则“女怀清台”就应该理解为“女子怀念巴寡妇清之台”,这显然不是秦始皇的本意。如果把“怀”字当作姓氏来理解,文意就畅通了。并由此推断,巴寡妇清最大的可能性是姓“怀”,名字叫“怀清”。这样的分析可能比较武断,怎么“女子怀念巴寡妇清”,就不是秦始皇的本意?施之勉曰:“《初学记》二十四:‘台之事对,有慕许,怀清。’注:‘许昌大城东北,有许由台,邑人慕德,故立此台。清,寡妇也,秦始皇以为贞妇,为筑怀清台。是则慕为思慕,怀则怀念。怀,非寡妇清之姓氏也。”[2]1715其说有一定的道理。按:在秦始皇心目中,巴寡妇清的分量远远超出了当时所有的女性。一是用“贞妇”二字对巴寡妇清作出高度评价;二是把巴寡妇清当成贵客对待;三是为巴寡妇清筑“怀清台”,旌表其德业。而巴寡妇清得秦始皇的最高礼遇,是将自己的巨额财富捐给长城工程,同时为秦始皇的骊山陵墓提供大量的丹砂和水银。所以,秦始皇十分感动,将她迎去咸阳客居以颐养天年,并为她筑“怀清台”以示彪炳。秦始皇生前骄横跋扈,性情怪异,威震天下,目空一切。巴寡妇清,一个穷乡寡妇,却在他的心中分量如此之重,不能不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奇迹。因此,“怀清”二字,应为怀念巴寡妇清而言。尽管巴寡妇清是女富豪,但秦始皇注重表彰她的贞洁,是“以为贞妇而客之”,筑台纪念,让天下的女子,以巴寡妇清为榜样,做贞女,发大财,可谓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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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衍田.史记正义佚文辑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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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利器.史记注译[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

[9]王叔岷.史记斠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7.

[10]温冠英,朱琳.论司马迁的经济伦理思想[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3):75-80.

[11]朱枝富.论司马迁经济管理思想[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1990,(1):26-32.

[12][清]郭嵩焘.史记札记[M].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

[13][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M].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

[14]张大可.司马迁的经济思想述论[J].学术月刊,1983,(10):38-44.

[15][春秋]孔丘.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6]王乃琮.先秦两汉经济思想史略[M]. 北京:海洋出版社,1991.

[17]吕庆华.论司马迁的货殖思想[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30-36.

[18][清]梁玉绳.史记志疑[M].北京:中华书局,1981.

【责任编辑梁红仙】

New Views on Some Difficult Details in Biography of Merchants

ZHU Zhi-fu

(Jiangsu Industrial Overseas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Association, Nanjing 210000, China)

Since the 1980s, Biography of Merchants in Historical Records has been studied thoroughly at the macro level to elaborate Sima Qian’s economic theory, while the book remains to be further explored at the micro level, namely, its words, sentences, paragraphs and chapters. Recently, the author has studied about 20 books on the notes and commentaries related with Biography of Merchants, and found that they are either contradictory or inconclusive. Therefore, the author analyzes these notes and commentaries with his independent thinking, to put forward some new views.

Biography of Merchants; difficult details; notes and commentaries; microcosmic study; new idea

K207

A

1009-5128(2016)17-0035-11

2016-07-07

朱枝富(1955—),男,江苏东台人,江苏省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从事司马迁与《史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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