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学术自由视角下的教学管理制度
2016-03-17张凤梅
张凤梅
(1.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875;2.西藏拉萨市第八中学,西藏 拉萨 850000)
大学教师学术自由视角下的教学管理制度
张凤梅1,2
(1.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875;2.西藏拉萨市第八中学,西藏 拉萨 850000)
学术自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际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中,以控制为中心和盲目追求政绩的教学管理制度严重扭曲了学术自由的实质,压抑了教师的学术自由,打击了教师的学术激情。因此,本文立足于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为教师学术自由提供制度支持和环境保障。
大学教师;学术自由;教学管理制度
一、学术自由的内涵及重要性
1.学术自由的内涵
学术自由指教师和学生不受法律、学校各种规定的限制或公众不合理的干扰而进行讲课学习、探求知识及研究的自由。教师学术自由的基本要素包括:可探求任何引起他们求知兴趣的课题;可向他们的学生、同事和他人发表他们的各种发现;可出版他们搜集的资料和得出的结论不受限制和审查;可用他们认为恰当的符合业务要求的方式进行教学[2]。从该观点可知,学术自由是指学者特权(教师和学生)的自由。笔者所理解的学术自由是指大学教师在遵循道德、伦理规范的前提下,不受任何权利控制和约束,能自由、客观、理性地进行学术活动,主要包括教学自由和科研自由。所谓教学自由,主要是指“教什么”和“如何教”的自由。所谓科研自由,指大学教师以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研究意愿为出发点,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和项目,自由探究,同时对自己的科研成果有表达和交流的自由。
2.学术自由的重要性
学术自由是繁荣学术,发展知识,寻求真理的基本条件。保证学术自由,才能促进知识的真正进步和最好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首先,学术自由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条件。只有教师的学术自由得到尊重与认可,教师在充分享受学术自由的前提下,才会有教学的激情、科研的热忱和创新的源泉,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和完善自己,自觉运用科研成果指导教学实践,用教学实践丰富科研内容,从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其次,学术自由是知识材料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知识发展的本性为学术自由提供了基础性的论证,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至少基于三个支点: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其中最主要的是认识方面的知识,是人们运用理性自由探求真理的成果,反映了人们对于主客观世界认识的水平,自由是追求知识的先决条件,自由的氛围则是学术研究最有效的环境。事实上,学术自由的存在,不仅仅是为大学教师自身利益,还是为其学生。
最后,学术自由是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本质要求。大学是探究高深学问,创造和转移知识、文化的重要场所,自其产生就确立了独特的“象牙塔”精神,其意指大学应当独立自主地追求知识的传承与发展,而不是成为社会分流和筛选的工具,更不是商品加工厂。大学的独立绝非意味着脱离社会而存在,正相反,大学是社会,尤其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更为重要的是,它是未来社会前进的思想源泉,从而引领社会的发展。
二、学术自由与教学管理制度的关系
教学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大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大学工作的效率, 维持大学的正常秩序,促进大学健康稳定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集合, 是能够适应当今大学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和制度设计, 是能够推动大学发展目标得以实现的管理模式和制度设计[3]。它是全体师生员工行为方式的原则和规范,既能规范个体行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又是保障大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学术自由旨在提高教师的学术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从而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协调和稳定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保障;他们最终归宿都旨在提高质量和促进人的发展。但学术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也不是像没有缰绳的野马能任意驰骋在广袤的大地,而是必须在遵守教学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进行,需要依赖良好的教学管理制度的引导与调控,人性化的教学管理制度为教师的学术自由提供了土壤和养料,反之,“监管型”与“惩罚型”的教学管理制度压抑教师的学术自由,打击教师的学术热情。
三、学术自由在教学管理制度中的缺失
首先,以管理者为本位、以控制为中心的教学管理制度剥夺了教师的教学自由。教学活动是彰显大学教师人格魅力和知识积淀的活动领域,一方面,教师应根据教学的基本规律和知识本身的内在逻辑组织教学活动,表现为教师教学的规律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教师要立足于教学任务、教学环境以及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体现为教师教学的艺术性和创造性,正所谓“教学有法,但无定法”。但是,在很多二本院校中,基于对教学活动监督的考虑,教师没有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修订、内容选择及评价学生学习方式等微观的教学活动领域的权利,取而代之的是由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进行决策,教师被看作是被动执行的工具和抽象意义上的“工作体”,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
其次,重科研轻教学的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削弱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大学是一个长效的过程,无法用快捷和量化的方法进行评价,导致它在评价指标中权重过小。片面强调科研能力,变相通过论文数量、科研经费的多少来衡量教师学术水平,并以此获得晋升和奖励的机会。科研成果成为个人名利双收的通行证,“以科研成果论成败”、盲目追求政绩的教学管理制度致使教师被迫片面追求科研,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撰写论文和其他科研项目,忽视教学技能的提高和课堂教学精力的投入。最终,课堂教学仍被置于口头重要而实际次要的尴尬境地,教学这一高校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受到冲击。
最后,以管理者为本位、以控制为中心的教学管理制度剥夺了教师自主选择教学和科研的自由。基于兴趣、知识背景及能力的差异,有的教师善于激励学生,倾向于教学;也有的科研成果丰硕、不善言辞,侧重于科研;更有甚者二者兼有。但在刚性的教学管理制度中,管理者往往无视教师的需求及差异,任意践踏教师选择的自由。
四、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学术自由
和谐、充满人性化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现了对教师个体生命价值及人格尊严的尊重,有利于营造轻松、愉悦的学术氛围,保障学术自由,进而促进教师的成长和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
首先,教学管理制度要为教师积极参与该制度建设提供平台,保障大学教师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使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是教师共同参与的结果,而不是行政管理者的专权。最终使教学管理制度能确保教师的学术自由和满足教师的合理诉求,要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
其次,构建多样化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保证大学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能获得认同感和成就感。对于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来说, 教师评价既可以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也可以起到负面的抑制作用。改变现行的重科研轻教学、重数量的量化评价标准,尽可能保护大学教师探索知识、更新知识材料、发表个人观点的自由,避免一刀切的评价方式,评价的目的不是奖惩教师,而是促进教师的发展。
最后,以教师为本,增强教学管理制度的服务职能。以教师为本,就是要满足教师的合理诉求,尊重教师的学科背景和保证教师的学术自由。
总之,学术自由是大学发展的根基,是教师成长的灵魂,只有保障学术自由,教师才能寻找自我成长的空间、探索学生发展的可能性,从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1]周光礼.学术自由的实现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3,(1).
[2]高军.学术自由的类型划分及其意义[J].高教探索,2007,(28).
[3]姜士林.宪法学辞书[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1997.86.
[4]菲利普·G·阿特巴赫.变革中的学术职业——比较的视角[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5]刘北成.以职业安全保障学术自由——美国终身教职的由来及争论[J].美国研究,2003,(4):3210.
责任编辑:周小梅
2016-09-09
张凤梅(1982-),女,四川人,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14级硕士,西藏拉萨市第八中学教师,中教一级,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政策及管理、比较高等教育。
G647.1
A
1009-1890(2016)04-00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