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与内生式发展机制的构建
——基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调研
2016-03-16郑有贵
郑有贵 武 力 段 娟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009)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与内生式发展机制的构建
——基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调研
郑有贵武力段娟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009)
少数民族地区面临跨越与转型发展的双重使命,破解这两个历史性难题,不能单纯依赖外部力量嵌入式发展,需要从少数民族地区自身特点出发,发挥优势,探索形成基于内生力量不断增强的发展路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通过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增强内生力量,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给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带来了新问题,应在构建少数民族文化产权保护体系、形成少数民族文化共同体传承发展机制、完善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机制、完善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内生式发展路径;少数民族文化;民族特色产业;产权保护体系;支持政策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从摆脱全国落后状况出发,基于部分地区先富、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践行了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①,由此沿海地区得益于改革开放、历史发展基础及其区位优势,资金、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向其集聚,实现了快速发展,这拉大了其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其中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自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在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开始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着力解决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由此步入快车道。总体而言,少数民族地区仍处于欠发达水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面临双重使命,一方面要破解通过跨越发展来追赶全国发展水平的老问题,一方面还要破解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更好发展的新问题。破解这两个看似矛盾的命题,需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嵌入式与内生式发展的关系,发挥好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形成内生力量不断增强的发展路径。
一、少数民族地区实现跨越与转型发展需要内生力量的增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既有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外部力量嵌入式发展的辉煌,也有现今不断增强内生力量的持续发展,其中所给出的重要启示,值得重视。
1.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嵌入式建设项目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没有形成融合发展机制而难再持续。中国现代工业的发展是由东向西梯度推进的。20世纪60年代国家面对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可能发动战争的威胁和沿海与内地发展的不平衡,全国一盘棋,举全国之力,通过实施规模宏大的三线建设战略,大力推进内地工业化和交通设施建设,对内地偏僻落后地区实施嵌入式发展措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第四机械工业部先后从全国各地搬迁了近20个单位,以贵州省的都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中心组建了083基地(国家在贵州省建立的军工电子基地),在苗岭侗寨之间建起了全国先进的电子工业企业。其中,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有国营永光电工厂(873厂)、国营宇光电工厂(771厂)、国营华联无线电厂(851厂)、国营南丰机械厂(830厂)、国营长征无线电厂(4262厂)、国营红云器材厂(4325厂)、国营新云器材厂(4326厂)、国营永华无线电仪器厂(4540厂)、国营红州无线电厂、国营凯旋机械厂(4292厂)等十几家工厂。国家三线建设战略的实施,建起了国家的战略大后方,扩展了国家战略纵深,增强了反侵略战争的能力,让侵略者“打不起”,遏制了战争的爆发,赢得了和平发展机会,实现了备战的战略目标。同时,也改变了沿海与内地生产力布局失衡的格局,缩小了地区间工业化的差距。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而言,三线建设不仅迅速嵌入了现代工业,还极大地改善了交通等基础设施。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缪尔达尔的地理二元结构理论认为,由于经济发展带来商品、资本、人员、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会使先进的地区更先进,落后的地区更落后。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在这样的态势下,正如地理二元结构理论所揭示的机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三线厂跟随083基地(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属55家首批国家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国家863成果转化基地)为获得较好的生产经营发展条件(包括满足职工关于文化、就医、子女上学和就业等生活条件改善的需求)而迁移到贵阳市等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嵌入式发展受到了挑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少数民族地区如何才能实现跨越和转型发展,仍然是一个需要破解的重大难题。
2.增强内生力量是破解少数民族地区跨越与转型发展难题的基础。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化的发展,受到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资本积累不足、现代工业基础薄弱、产业技能人才缺乏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地区要突破这些困境,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和转型发展,除了要利用好中央政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支持政策外,需要寻求新的发展路径,需要发育壮大一种内生力量。这种力量则缘于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而又绚丽的经济资源的少数民族文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在如何充分利用少数民族文化优势,扬民族文化之长增强内生力量,带动跨越与转型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该州文化遗产总量位居贵州省之首,有1项(侗族大歌)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52项6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点进入国家级名录,有175项206个保护点进入省级名录;有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有2个国家级生态博物馆、10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有1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有关部门向调研组提供的资料。下文中,凡为调研时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均省略注释。。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黔东南创建民族文化旅游创新区。该州抓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需求呈现出的旺盛增长态势,积极发挥民族节日、民族歌舞、民族服饰、民族传统手工艺等文化资源丰富多彩的优势,着力保护好传统民族村寨等文化遗产,对其加以开发利用,将其打造成为全贵州省独特的民族旅游胜地。2010年至2014年,黔东南州接待国内外游客由1512.8万人次增加到3744.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由109.7亿元增加到314.8亿元,由此带动民族工艺、民族医药、民族食品等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全州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24.6:30.1:45.3,发展成为2014年的17.8:30.6:51.6,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了6.3个百分点,并在全州经济中占据半壁江山。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促进了整个经济的发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在整个贵州省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较小,与全省各市州相比经济总量位次靠后。该州近年经济发展速度较快,2014年全州生产总值为701.71亿元*黔东南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黔东南调查队:《黔东南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qdnrbs.cn/shzh/82414.htm.,比2010年的312.57亿元有了大幅增长,其中2014年比上年增长14.4%,比全省的10.8%高3.6个百分点*《我省2014年主要统计数据发布——GDP达9251亿元》,《贵州都市报》2015年1月22日第5版。,高于全国约1倍。可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为一方脱贫致富和实现跨越发展的贡献越来越明显。更为重要的是,民族文化旅游业、民族工艺、民族医药、民族食品等特色产业的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和转型发展奠定了人文、人才、产业基础,提升了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积累了产业资本,并形成少数民族地区特色而又靓丽的名片效应和聚集效应。换言之,开发利用好少数民族文化这一特色资源,渐进地增强了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和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递次形成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旅游业等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发展——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态势。
3.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有利于内生力量的凝聚。在长期的文明演进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大家庭中,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可以为经济社会的跨越和转型发展奠定和谐的社会基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多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黔东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全州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八成,有苗族、侗族、汉族、水族、布依族、土家族、畲族、仫佬族、壮族、瑶族等民族;2014年全州民族村寨普查确定的726个民族村寨中,两个及其以上民族组成的村寨有93个。该州各民族长期呈现出团结进步态势,这不仅因为各民族有团结进步的共同理念和追求,还由于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歌舞文化、制度文化、语言文化、服饰文化、婚姻文化,以及各民族文化的包容性和融合发展,共同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其中,节庆文化促进交流和相亲相爱,歌舞文化净化心灵,制度文化(历史上,苗族实行“议榔”制,侗族实行“议款”制,榕江县人民法院鉴此推进无诉讼试点工作村寨建设,以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促进行为规范和有序发展。
二、探索创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机制
尽管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通过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力量,但快速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仍是时代发展潮流,仍是追赶全国大家庭发展水平而实现共圆中国梦的必然选择。在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条件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经济增长保持了较高的速度,与其他地区面临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形成较大的反差。由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有的甚至是快速嵌入,改变了原有的缓慢融合发展态势,给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以及现代与传统、工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的融合发展,进而发挥好少数民族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带来了新的问题。
一是,开发利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以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两者如何协调推进,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过度开发,在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赖的人文生态环境有所破坏,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生存空间面临挤压,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变味甚至消失的可能。由于技术进步,一些传统文化,如作为侗族“糯米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侗果、瘪米、甜酒、打油茶、腌肉、腌鱼等,由于种植杂交水稻后糯米品种和产量减少,面临慢慢消失的问题。
二是,随着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快速引入,保护传统民族村寨的难度日益增大。传统民族村寨独具特色,不仅是极美的景观,还内含民族智慧,呈现了发展的历史和人文风情,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业,传统民族村寨的保护是基础。然而,生产生活现代化的快速推进,传统民族村寨保护面临挑战。作为黔东南民族村寨重要组成部分的木质结构及体现建筑文化的房屋,其保存中存在如火灾隐患、不隔音、排污不便等诸多需要改进的问题,保持原貌时难以解决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增加,居民对房屋面积扩大和内部装修改善需求的问题。普查资料显示,虽然也有100年以上未发生过火灾的村寨,但仍然有民族村寨发生不同程度的火灾,造成较大损失。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也产生了与原有建筑风格不协调、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环境等问题。
三是,在多元文化融合发展的进程中,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面临传承主体分化,乃至稀缺和后继无人的问题。少数民族文化不可能脱离开人而独立存在,一些传统技艺项目需要具体的人来传承发展。传统农耕文明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少数民族文化,受到现代工业文化的冲击,导致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主体的分化,以致发生项目传承人年龄结构老化、断层的问题。目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家级传承人21人,平均年龄61.4岁,最高年龄83岁,最低年龄47岁;省级传承人100人,平均年龄58.3岁,最高年龄77岁,最低年龄24岁;州级传承人194人,平均年龄55.9岁,最高年龄91岁,最低年龄24岁。这是在国家对传承人实行包括给予荣誉褒奖和财政补贴等保护政策下的结果。可见,如果没有这样的支持政策,势态将更为严峻。
鉴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遇到的新问题,可设立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从顶层和整体设计出发,对传承发展机制进行试验探索。本文仅就少数民族文化产权保护体系和共同体传承发展机制、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和政策支持等作如下探讨。
1.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文化产权保护体系和共同体传承发展机制。针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被动的“要我保护”难做到,而自觉的“我要保护”机制尚未形成的问题,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方面,民族村寨借鉴传统治理方式,形成了保护民族村寨的村规民约,如《郎德镇上郎德村村规民约》、《贵州省从江县岜沙村村规民约》、《西江镇控拜村村民防火公约》等,还计划发起组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联盟;另一方面,探索对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相应回报的方式。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将门票收入的一定比例返给当地村民;针对山顶上、山脚下居民获得发展和收益机会不均衡的问题(山脚下的居民可以利用房屋开商店、农家乐等,获得的发展机会和收益相对较多,山顶上的居民只能下山务工,获得的发展机会和收益相对较少),正筹备在山顶上开发休闲旅游业来解决这一问题。上郎德村的“工分制”、岜沙村的“集体所有制”等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者给予了一定的回报。对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者给予上述馈赠或反哺式回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者的积极性,但仍然没有充分体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者的产权主体性质。
少数民族文化一般都有显著的活态性,其传承发展是由一个群体在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中共同完成的。具体到传统民族村寨,其特殊文化形态的延续,不仅仅是依赖某几个人传承,更重要的是依赖村寨里的所有居民共同实现。以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为例,在景区内所有房屋、村巷、居民、技艺共同构成独特的民族文化景观,都是旅游资源的组成部分。如果开发商将传统民族村寨及其体现的民族文化整体开发,当成旅游产品打包出售,而不对这个村寨中参与保护和传承传统民族文化的每一位居民的付出给予与产权主体地位相对应的权益,必然困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及对这一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有解决好这一关键问题,才可能促进包括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在内的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我们还需要注意到,构成民族村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属于“传统知识”的范畴,有的产权属于族群集体(有的可具体到社区),有的如苗医药则属于个人。可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不同于一般物质生产经营的特点。只有根据这些特性,在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分配制度上进行适应性创新,才能形成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与特色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机制。可将构成传统民族村寨的私有房屋,以及居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贡献,量化为景区的贡献股,建立包括资金、房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全要素于一体的股份制企业(包括股份合作社),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形成传统民族村寨共同体传承发展的民族文化产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分配制度,使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所有成员都能够分享景区发展成果,从权益保障上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由群众“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
2.探索创建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民族文化旅游、民族工艺、民族医药、民族食品等特色产业的发展,不仅受如上所述少数民族文化产权制度的影响,还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的约束和现代工业发展的冲击。鉴此,一方面,应进一步探索建设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在生产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动态保护和传承。经过探索,该州已发展成长起石桥黔山古法造纸合作社等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家、省级8家、州级5家,在生产经营中培养了一批优秀传承人,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仍然应当根据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性加以探索,形成更加适合当地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的组织制度和有利于产业集聚的机制。另一方面,应构建起推进现代工业与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相互促进的机制。实现跨越和转型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旅游、工艺、医药、食品等民族特色产业,走出一条特色化、差异化、可持续的产业发展之路。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可以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更具空间。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处理好,前者是基础,以此为基础的发展才是有根基和发展空间的;后者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如何构建起发展民族特色产业与推进现代化相互促进的机制,尽可能避免现代要素快速引入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不利影响,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如在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如何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生态坏境,如何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民族特色而又能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如何推进中心城区的发展并发挥其对整个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如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找到一个既保留民族村寨的村容寨貌而又可以适应生活改善的需求,并使原生态特征的民族村寨的成员也能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等,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探索完善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机制。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需要政策支持,原因有:一是,少数民族特色产业,一般都依赖特殊的传统工艺,生产批量小、成本高,盈利空间较小。二是,受机会成本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人才外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面临资金、人才、技术困境。三是,少数民族特色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不仅直接惠及当地群众,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中华民族文化丰富性的持续发展,即整个国家也从中受益。四是,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是促进民族地区摆脱贫困和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和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把制度化扶贫与产业化扶贫结合起来而实施精准扶贫的选择。鉴此,政府理应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在支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上,在加大对民族文化项目传承人支持力度、加大对传统民族村寨保护支持力度(包括建立民族村寨保护专项基金)、加大产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同时,还要在支持的机制上进行探索。需要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框架下,允许少数民族地区在特色产业发展试验区内,将有关支持政策和示范建设项目整合起来,改变政府部门各自为政而难以形成合力的格局,更好地发挥政策支持效应;从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落后、资本积累不足、产业技术人才缺乏、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生态坏境变化等特殊问题出发,探索相适应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构建起政府统筹保护民族文化、引导多样化的少数民族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与企业按照市场机制灵活经营相结合的机制等。
[责任编辑:明秀丽]
郑有贵,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组织;武力,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史;段娟,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C951
A
1002-6924(2016)01-078-082
①1988年,邓小平提出“两个大局”思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7-2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