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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理论视域下个体文化自信心的表征及培养路径

2016-03-16李依娜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外来文化母体品格

李依娜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市 北碚 400715)

P-A-C理论视域下个体文化自信心的表征及培养路径

李依娜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市 北碚 400715)

P-A-C理论“交互”的基点和特征,使得它不仅适用于人际交往的分析和研究,也可以推延到其他形式的交互活动中,因此,以P-A-C理论的基本单位和核心要素为基点,分析P-A-C人格自我状态在个体文化自信心上的体现,构建P-A-C民族文化品格理论,探究其发生及作用机制,有利于澄清民族文化自信心的类属,寻找到培养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有效路径。

P-A-C理论;民族文化自信心

一、何为P-A-C

P-A-C理论被译作相互作用分析理论或者交互作用分析理论,基于其英文名称“Transactional Analysis”还被称之为“TA”理论,又因为其理论核心是“父母(Parent)”、“成人(Child)”、“儿童(Adult)”三种人格自我状态,故此又被称作P-A-C理论。其鼻祖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艾瑞克·伯恩(Eric Berne),他在《人间游戏》一书中,将其描述为:

社会交往的单位称之为相互作用。一个社会群体中的两个人或者多个人彼此相遇,他们中的一个人迟早会讲话,或者跟其他人打招呼。这就是相互作用刺激(transactional stimulus)。接下来别人会说,会做一些与这种刺激有关的事情这一点称为相互作用反应(transactional response)。[1]

国际沟通分析协会将其定义为:TA是一种人格理论,也是系统的心理治疗方式,以达到使人成长与共变的目的。[2]

P-A-C理论认为个体人格是由三种人格自我状态组成,即“父母自我状态(P)”、“成人自我状态(A)”和“儿童自我状态(C)”。伯恩将其表述为“外在精神的自我状态(P)、现今精神状态的自我状态(A)以及早期的自我状态(C)”。[3]具体而言,“父母自我状态”是个体早期从父母或者从其成长环境中比较重要的人物身上习得的一些对事物的认知、评价、态度及行为方式,通常以一种权威形象存在于个体人格状态之中;“成人自我状态”是个体在交互活动中习得的理性经验,通常表现为对待事物实事求是、客观理智;“儿童自我状态”则是个体童年早期经历留存在个体记忆中的人格状态,通常表现为感性、依赖、缺乏主见、自我等。三种不同的自我状态共存构成了个体完整的人格,在个体的人际交互活动中发生作用,影响个体的交互态度和交互行为,基于此,人际互动的实质是不同个体之间不同自我状态的交流。但是在交流中三种自我状态不会同时出现,而是在不同的场景、和不同的人交流时由某一种自我状态主导,三种自我状态交替出现,也就是说P-A-C三种人格自我状态是共存的,但在具体交流中却不是共时的。

三种自我状态在具体交互活动中具体表现为“父母自我状态表现出保护、呵护、批评、控制或指导倾向。他们会照搬政策和标准,发表类似下面的意见‘你必须守规则’;儿童自我状态反映了由于童年经历所形成的情感,它可能是本能的、依赖性的、创造性的或逆反性的,如同真正的孩童一样,处在儿童自我状态者总希望得到他人批准,喜欢立即的回报,从那易动感情的语调中就可以辨别出这种状态;成人自我状态则表现出理性、善于计算、尊重事实和非感性行为,试图通过寻找事实、估计可能性和展开针对事实的讨论,来更新决策”。[4]

后来哈里斯(Harris)继承伯恩的衣钵,将相互作用分析理论进一步完善和具体化,他认为相互作用分析既是一种考察人们之间相互作用过程的方法,又是一种将在人们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获得信息进行系统化和归类的方法。[5]具体而言就是明确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过程中所表现的人格状态,然后提供给人们一种表现恰当自我状态的方法。人和人的交往活动,始于对彼此的认知,在认知的基础上,个体通过自己的评价标准和价值取向对彼此表现出相应的情感态度,这种态度哈里斯将其表述为人生的四种态度,分别为:

我不好(我不行)——你好(你行)

我不好(我不行)——你也不好(你也不行)

我好(我行)——你不好(你不行)

我好(我行)——你也好(你也行)

哈里斯认为“前三种见解是基于情感的,而第四种见解则立足于思想、信仰和对行为判断的基础之上”。[6]这四种态度影响着人们在交往活动中的人格表达,而交互作用分析就是帮助个体明确自己在交往活动的个人表现和人格状态。

基于此,哈里斯将交互作用分析理论的使用范围推广到人与人交往的范畴之外,广泛涉及到人与宗教、人与伦理道德、国家与国家等主题。哈里斯认为伯恩在相互作用分析理论中分离出了批评心理治疗领域研究和观察的基本单位即“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也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单位,也就是说社会交往是以“相互作用”的形式存在和发展的,藉此哈里斯提炼出了相互作用分析理论普适性的基点,即“交互活动”。因为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社会发展都不可能真正脱离交互活动而存在,这就是P-A-C理论普适性的基点。

二、P-A-C理论视域下民族文化品格自我状态理论的建构

基于上文,不难发现P-A-C人格自我状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交互活动是P-A-C人格自我状态存在及表现的场域;其次,P、A、C三种人格自我状态交替出现在个体参与的各种形式的交互活动中。据此,当个体的交互对象由人变成某种文化时,交互活动中面对不同的文化个体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必然会受到个体自我状态的影响,这样不同的自我状态下就会产生不同的文化品格,进而影响个体民族文化自信心的形成。

(一)P-A-C自我状态影响下的文化心理品格

P-A-C理论认为个体的三种人格状态形成于不同的时间,“个体的人格在六岁左右已经初步形成,三种人格状态中,父母自我状态(P)中的内容主要来自于六岁前儿童生活环境中的成人(照顾者)的言行举止在大脑某处留下的记忆痕迹;儿童自我状态(C)中的内容则来自六岁前儿童的所有内在情感和感受留下的记忆痕迹;成人自我状态(A)相当于一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类似计算机的信息处理功能,通常在六岁后开始发展,十六岁以后慢慢发展成熟”,[7]由此可见个体幼年的生活环境对个体人格自我状态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早期环境中的父母及儿童人格对后期的成人人格的形成也具有一定的作用。基于此,个体对文化的感知、态度及评价必然会受到幼年时父母对文化的态度及童年记忆中个体自身对文化认知的影响,随着个体年龄的增长,成人自我状态开始萌芽生长,个体对文化的态度在和不同文化的交互活动中发生改变,形成了在成人自我状态下的文化品格。

从个体成长的文化环境来看,其早期置身于比较单一的母体文化环境,对于自己母体文化的感受、接纳是在一种默会之中形成的,也就是说当个体还没有接触异域文化之前,身处单一的文化环境,因此没有文化比较意识,也没有文化自主评判意识,其对母体文化的感知、好恶大部分是受到身边人的影响,包括其父母及成长环境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成年人。当个体开始接触异域文化时,便开始根据自己对文化的感知力来评判文化的价值和意义,继而形成自己的文化观,这种形成于文化交互活动和个体评判意识之中的文化观进一步影响个体的文化自信心的形成和表现。

因此,“父母自我状态”作用下的文化品格,由于其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倾向,个体文化态度可能会表现出大民族文化倾向,即认为唯有自己所处环境中的文化才是最有价值的。“儿童自我状态”作用下,个体囿于自己有限的文化交互活动和文化经历,或者囿于自身文化感知水平对于文化交互活动缺少感知和理解,对文化以一种不成熟的心态做出评价,表现为没有文化主见和客观的文化认知,一方面可能对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都缺乏信心和热情,另一方面又可能盲目崇拜外来文化而忽视母体文化。而“成人自我状态”作用下,基于对文化有深度的经历、正确的认知及客观的评价,个体既有对母体文化的深厚情感,又有着批判性接受和传承的意识,对外来文化也能够理性取舍,是一种最为稳定和成熟的文化品格。基于此,根据个体人格自我状态对个体民族文化心理的影响,可以将个体民族文化品格描述为P(C)、A(C)、C(C),即“父母自我状态”下的民族文化品格、“儿童自我状态”下的民族文化品格及“成人自我状态”下民族文化品格。不同的文化品格对个体的民族文化信心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P(C)、A(C)、C(C)三种民族文化品格的表征

民族文化品格的表征具体表现为个体对文化的态度,及文化态度作用下的文化行为。

P(C)文化品格,即父母文化品格对文化的评判是建立在一种自我权威感和优越感之上的,表现出一种“大我文化心理”,特点是文化视域偏狭,文化心理偏激,在与外来文化的交互过程中,以“文化权威”的形象自居,对应“我好,你不好”的交互态度,对外来文化表现出否认、排斥等类似的行为。

A(C)文化品格,即成人文化品格是以成人的文化积淀为基础,通过逻辑推理、理性思考对自己所处文化环境做出反应。它不是凭借感性的认识去处理自我文化系统与外来文化的关系,而是,基于事实、理性及对文化价值的客观评价调节文化交互活动中的心态和行为,对应“我好,你也好”的交互态度,在与外来文化的交互过程中,以“客观评价和学习者”的形象出现,对外来文化表现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合理取舍行为。

C(C)文化品格,即儿童文化品格对文化的评判是建立在感性的认知上,也就是说个体没有足够的文化积淀,囿于这种局限性,个体没有能力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文化环境,对外来文化的反应、选择是依靠表浅的认知,对应“我不好,你也不好”和“我不好,你好”的交互态度,在与外来文化的交互活动中,个体缺乏自我文化意识,表现出一种“文化无意识”或者“小我文化心理”,无法正确认知、调和自我文化系统和外来文化系统产生的矛盾,对外来文化表现出盲目排斥或者盲目接受的行为。

(三)民族文化品格与民族文化自信心

自信是通过对认知过程、动机过程及身心反应过程等若干中介过程的调节实现其主体作用机制的。[8]而民族文化自信心是个体在与各种文化的交互活动中,形成的对于自己母体文化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同的心理品格,表现为对自己母体文化内涵的理性审视和批判性继承、对母体文化精神的敬畏和热爱以及对母体民族文化生命力及母体文化发展潜力的坚定信念。民族文化自信心的价值在于能使个体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心灵寄托以及民族和国家的归属感,有助于个体成为一个兼具民族心、民族性和民族责任感的人。

从民族文化自信心的发生和作用机制来看,民族文化自信心问题实质上是个体在文化交互活动中如何去应对不断变化发展的文化环境;如何看待、处理自己的母体文化与外来文化关系的问题。事实上,民族文化自信心是在个体以自身所在母体文化环境中构成的自我文化系统与各种外来文化因素组成的社会文化系统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民族文化自信心作为一种心理品格,其发生与形成过程与心理品格的自信心有着相似之处,即自信是通过对人与环境互动过程中呈现的大量信息的认知加工逐步形成的。[9]不同之处在于民族文化自信心是个体在与文化的交互活动中发生形成的。因为,自信的人格层面和文化层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定意义上,人格是文化的塑造,并且反构文化。[10]基于此,民族文化自信心是个体从自我的文化系统进入一个需要与之交互作用的社会文化系统, 在于不同文化的交互作用过程中,形成了客观理性处理自我文化与社会文化的能力。民族文化自信心的发生有着其具体的流程和内在的规律,表现为文化的认知与选择、文化意识的形成与调节,文化心理的固化与导向,具体表现在个体在自己母体文化环境中,对自我文化系统的认知,当自我文化系统与外来文化发生交互时,个体在其民族文化品格作用下对文化对象作出评价和选择。因此了解个体文化品格,有利于帮助个体澄清自己的民族文化信心,帮助个体在文化交互活动中保持自己对文化的理性认知,发挥A(C)文化品格的作用,从而形成稳定的民族文化自信心。

三、P-A-C文化品格对个体民族自信心的作用机制

P-A-C文化品格作用下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对个体文化态度、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产生的影响,实际上就是P-A-C文化品格的作用机制。具体指的是在民族文化品格影响下,个体采用什么样的文化态度去对待和处理自己所面对的文化环境,主要表现在个体内在的心理模式和外在的行为方式。内在的心理模式指的是个体在与文化交互作用中对母体文化和外来文化依据自己的文化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作出评判和选择。而外在行为方式指的是个体在内在文化心理模式作用下在实践中的文化行为。P-A-C文化品格的作用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弃本崇外与弃本排外

由于C(C)文化品格对应“我不好,你好”和“我不好,你也不好”两种交互态度,因此,在不同的态度作用下,个体会表现出不同的文化自信心。首先“我不好,你好”的态度,表现为容易听任他人的摆布,因为他需要得到别人的爱抚和承认。[11]导致的结果就是主体总是希望能从别人那里获得信息,对于自身的能力评估就沦落为一种“无论我干什么,我还是不行”的消极态度。[12]其作用下的文化态度,因为内在心理模式中的个体文化自信心的缺失,外在的行为模式表现为对自己民族的文化持否定的态度,同时对外国文化充满了崇拜,觉得自己的母体文化哪里都不好,而外国文化哪里都好,“全盘西化”、“崇洋媚外”都是对这种态度及文化行为的生动写照。这种文化心理作用下,使个体产生“弃本崇外”的文化行为,最终导致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泯灭。

“我不好,你也不好”的态度作用下,个体内在心理模式缺失文化意识,外在行为模式表现为文化实践中的“弃本排外”,既不认同自己的民族文化,也不接纳外来文化,觉得文化和自己无关,一方面是因为主体认知水平导致其视域偏狭,观念落后,或者认识态度消极,内在心理模式上无法找到自己的文化归属,产生文化意识,外在行为模式上对文化漠不关心,最终导致文化自信心缺失。

由此可见,C(C)文化品格作用下民族自尊心无法生成。因此,在个体民族文化自信心培植的过程中,要引导个体回避儿童文化品格的影响,通过展现民族文化的魅力,帮助个体正确客观的认知文化在生活中的作用、地位和价值,让个体产生民族文化意识,具备文化视野,从而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心。

(二)弃外唯本

P自我状态下“我好,你不好”的交互态度使得“个体不能客观地看待周围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不管实际情况如何,总是偏执的认为是‘他们的错’、‘都是因为他们’才有这种不幸的结果。”[13]其作用下的P(C)文化品格会使个体内在心理模式产生“唯我独尊”、“舍我其谁”的文化态度,外在行为模式表现为文化实践中的“弃外唯本”,即对于自己的民族文化持高度的认可和信奉,但对外来文化却持抵制和鄙夷的态度,“闭关锁国”、“故步自封”都是这种品格作用下的文化表征,它最终会导致个体民族文化自信心膨胀,成为一种狭隘的文化自负心理。

这种文化品格作用下,个体无法正确认知和评价自我文化系统之外的外来文化,因此,在文化交互动活动中,个体没有能力协调外来文化对自我文化系统的冲击,为维护主体权威感和优越感,个体最终也会通过简单的单项文化选择来保持自己的心理优势,即一味放大自己母体文化的优点,而忽略和贬抑外来文化,并拒绝了解和接受外来文化。

显而易见,P(C)文化品格作用机制下的“弃外唯本”,会导致民族文化自信心的畸形发展,也是民族文化自信教育中应该避免的。针对P(C)文化品格的特点,在民族文化教育中,要引导个体以理性、客观的态度审视外来文化,让个体看到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融合不可逆的趋势,同时强调民族文化的根本性,防止矫枉过正影响个体文化心态的健康发展。

(三)固本纳新

在A自我状态下“我好,你也好”的交互态度作用下个体对文化有清晰的认知、有正确的文化价值取向以及理性的文化归属选择;其外在行为模式表现为文化实践中的“固本纳新”,即个体能够感知自己的文化根源,也能意识到自我文化系统之于个人生成、发展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个体能够看到自我文化系统进步的动力、能够意识到吐故纳新对于自我文化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基于此个体既能坚定理智固守自己的文化根源,又能开明通达的接受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点。因此 A(C)文化品格作用的民族自信心“既能规避文化独尊和排外,也能克服文化自卑和盲从,是一种知己知彼的高度文化自觉”。[14]

综上所述,不同文化品格作用下个体的文化自信心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只有A(C)文化品格作用下个体才会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民族文化自信心,这要求在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教育和培植中,要引导A(C)文化品格成为个体文化品格的主导,发挥A(C)文化品格的理性、客观的认知和评价功能,“一方面要注意把我们文化中好的东西传达到其他异文化中去;另一方面,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自信去学习别国文化中的好东西,甚至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自信和能力”,[15]以更好的促进个体文化自信心形成和健康发展,使传统民族文化传承和发扬获得恒久动力和生命力。

[1][3]艾瑞克·伯恩. 田国秀,曾静译.人间游戏[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17、11.

[2]http://infottaa.myweb.hinet.ne.

[4][7]柳菁.心理弹性新论:多视角PAC人格模型理论与实证[D].华东师范大学,2008:49. [5][6][11][12][13]哈里斯. 杨菁译.我行,你也行[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14、53、47、48、52.

[8][9]车丽萍.自信的概念、心理机制与功能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19、19. [10]毕重增,黄希庭.自信心理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10(1):1.

[14][15]邱柏生.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需要对待的若干问题[J].2012(1):14、16.

2016-11-30

李依娜(1987),女,汉族,西南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学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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