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016-03-16王诗卉
王诗卉
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王诗卉
摘要:共享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还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必须自觉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关键词:共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的“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观点丰富和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一、共享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历史和发展的前提,更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未来新社会的本质内容和基本特征。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贯主张。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根据自身对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的认识,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未来社会的大胆设想和科学预测,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指出,扬弃资本主义制度弊端的未来社会除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产品极其丰富、人们思想境界极高之外,更是一个消灭剥削和不平等,并以促使每个人都过上富裕生活为目的的社会。未来的新社会,不仅一切社会成员享有日益富裕的生活,而且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社会中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通过彻底消灭私有制和建立“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而制订的计划来管理”等制度和措施,“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①。1891年恩格斯指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下“生产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都将同等地、愈益充分地交归全体社会成员支配。”②恩格斯满怀信心地预想:未来社会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生产,不仅要“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要“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③。由此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预想中,让所有人共享社会财富、人人生活富裕是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
如果说上述论断还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预想,那么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共享原则的论述,完全称得上是通过严谨论证的科学结论了。我们知道,《哥达纲领批判》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篇纲领性文献,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理论,阐明了两个阶段的分配制度,阐述了共享这一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虽然按劳分配是一种“平等的权利”,具有历史进步性,但同时也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依然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由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还“带有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社会生活资料因此依然不得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正比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算”,但是,“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时间;……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但是,在经过长久阵痛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这“是不可避免的”④。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生活资料的分配还必须依据人们劳动的质和量来进行。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⑤根据马克思对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分析,按劳分配仅仅是劳动者共同享有劳动成果,只是在同等劳动者或同等家庭和社会负担的劳动者之间的平等,而对于那些具有不同天赋和能力或不同家庭负担的劳动者,以及对于劳动者和非劳动者等,则是不平等的。资本主义社会实行按“资”分配,造成了人们占有社会成果的不平等;同样,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也会出现不同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直接占有社会财富的不平等。可见,按劳分配并不是一种完全公正合理的分配方式,按劳分配并不是一种保证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劳动成果的制度,因而马克思依然称之为是一种不合理的“资产阶级权利”。因此,只有在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之后的按需分配才是公正合理的,因为它保障了每个人的实际生活需要,保障了每个人客观需求的满足,保障了每个人依据实际需求从社会获得财富或资源。也就是说,只有满足每个人的客观需要的分配才能真正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占有或享有社会财富。在马克思看来,让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占有或享有社会财富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区别于存在经济剥削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本质特征。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共享社会财富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本质属性。为此,按照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两阶段理论,社会主义社会不仅要保障劳动者按劳动的质和量获取劳动果实,而且还要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公正享有社会财富,满足每个人多样多层次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赋予了丰富的中国元素和内涵。共享发展理念是对科学社会主义人人共享这一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丰富。
二、共享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经验和沉痛教训,反复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⑥。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最大优越性的东西。
首先,社会主义社会是富,而绝不是穷。社会财富的充裕富足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邓小平多次严正地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说贫穷是社会主义的,那明显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马克思主义一贯主张,社会主义制度一旦建立,首先就必须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生产总量。社会主义社会应该要比资本主义拥有更高的生产力水平,能够生产更多更好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好的社会财富。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的重要方面。如果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其生产力不能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那么,社会主义就会失去吸引力,也会失去生命力。因此,社会主义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多更好的财富,并且在生产力大力提高的基础上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使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
其次,社会主义的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而绝不是两极分化。邓小平指出:富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⑦社会主义的财富属于全体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体人民共同致富。发展生产、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不是为了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社会主义追求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社会中部分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与阶级社会的一个本质区别,也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⑧阶级剥削、两极分化是阶级社会的本质特征和主要特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阶级社会两极分化的生动写照。“工人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这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的客观描述。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之上,其生产力发达的结果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一方是资本和财富的积累,一方是贫困的积累;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力充分发达的成果最终是实现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区别。社会主义社会作为扬弃和超越以往存在阶级剥削的不平等社会的新的联合体,绝不能只让一部分人富起来,而使绝大多数人陷入贫困。“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⑨由此,中国绝不能走导致两极分化之路,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之道。邓小平曾严正告诫:“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了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⑩1992年,邓小平更是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内容,实现全民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之所在。
再次,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在共享中实现的过程,而绝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更不是一个靠富人发慈悲的过程。很显然,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不是同等富裕,而是有适当差距的富裕。在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财富还不充裕的不发达阶段,难以让所有国民都进入富足状态。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即允许、鼓励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种政策的积极效应是充分调动了人们追逐财富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在相对的意义上也确实提高了全体民众的财富拥有量。同时,其消极效应却是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亦即一部发展起来、富起来的人和地区与多数未富起来的人和地区的差距在持续拉大,两极分化呈蔓延之势。同时,由于我们对先富与后富及其与共富的关系等问题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论认识和具体有效的政策措施,在现实生活中先富者或后富者并没有普遍地反哺不富者或贫穷者,反而是“马太效应”越来越凸显,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富者与穷者的差距越拉越大。由此可见,期盼富者慈悲心大发来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的不平等问题依旧是空想的。三十多年改革发展的历史说明,先富并不能自然引导后富,也不必然带来共富。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就必须创新发展理念、探索新的实现共富的途径、转换创造和分享社会财富的方式。这是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
共享发展理念是我们党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总结我国改革发展经验的重大战略思想。要解决当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共享发展是必然选择。因为既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先富者并不必然带动后富者,富者也不必然反哺贫穷者,先富并不必然带来共富,那么,全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便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从词义上分析,共享既是过程又是结果,既是工具也是目的;而共富则是目的和结果。当然,共富是具有阶段性和过程性的。从二者的关系看,共享是共富的必然要求,是共富的前提和方法;共富是共享不断累积的结果。试想,如果一个社会不坚持社会财富由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财富必然会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中,而大部分人则难以分享社会财富,也必然会一部分人越来越富,另一部分人则必然日益相对贫困,最终则是两极分化。如果社会实行财富共享,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社会财富的逐渐增加,人民群众获得的财富也会不断随之增加,那么,其结果必然是共同富裕的实现。可见,实现共同富裕,必然要求实行共享。只有共享才能有共富,没有共享就不可能有共富;共享的结果是共同富裕,不共享的结果必然是两极分化。从这个意义上来,共享不仅是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和途径。
三、共享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
人们分享和拥有社会财富的方式、状态和程度是衡量社会公正的重要指标。如果人们平等享有社会财富,那么,这个社会便是公正的;反之,则是不公正的。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本质要求。共享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价值的内在要求和集中体现。
一般而言,共享包括共同占有和共同使用或共同享用两层含义,具体讲,就是人们共同占有、共同使用社会财富,是社会对作为个体的人的给予(权利、财富等)。从字面含义看,共享尽管隐含着公正,但突出的是使用、享用的共同性。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同的社会成员(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应该说都在某种程度上一起分享了社会财富,只是在不同性质的社会人们分享社会财富的量的比例会存在差异。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社会,统治者获得了比被统治者多得多的财富,而被统治者没有获得他们应该得到的财富,且比他们应得的少得多,甚至少得可怜,最终的结果是统治者富可敌国、生活奢靡,而被统治者则穷困潦倒,衣食堪忧。阶级社会的财富分享是不平等、不公正的,因而就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财富属于全体人民,人民群众平等共同占有或享有社会财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共享可以划分为公正平等的共享和不公正不平等的共享。人类所追求的是公正的平等的共享。从实质看,共享的本质规定应该是公正。也就是说,只有全体社会成员公正地分享社会财富(包括权利),获得他们应该获得的社会财富,才是真正的共享。因此,共享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公正地占有、使用或享有社会财富。概而言之,公正是共享的本质规定。
公正的经典含义是给人应得,即给予人应当得到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具有均等、平等或同等比例性质的回报。更为准确地讲,公正就是同质等量的回报或交换⑪。善得善报,恶得恶报,大善报得大善,小善报得小善,大恶报以大恶,小恶报以小恶,就是公正。反之,就是不公正。从这个角度看,共享就是社会给予每个人的都是每个人应得的。如果人们的付出是一样的,那么从社会得到的回报也应当是同等的;如果付出是不同的,回报也应当是不同的。从总体上看,每个人的最终付出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所得也应当是不一样的。这是公正的贡献原则,也是共享的贡献原则。因此,共享是社会成员或每个人按照贡献平等地占有、享有社会财富,但不是平均地占有、享有社会财富。因为人们的社会贡献是不一样的。可见,共享是有差别的占有、使用,那种平均主义的占有、使用是不能称为共享的。当然,这种共享的差别不是无限度的,不是导致两极分化的。我们知道,人的社会性动物,每一个人的所得离不开社会,同样,一个人的付出也是在社会中才能完成的。无论一个人的天资有多高、能力有多强,如果不投身社会、利用社会资源就不可能有用武之地。而任何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社会资源难以或根本不可能同等地配置给所有的不同劳动能力的团体或个体(即使每个人或群体的劳动能力等条件都一样也不可能给予每一个人或群体),而总是配置给最有效率的群体或个体。从这个角度看,一个人或群体利用或较多地利用社会资源则意味着另一个人或群体便没有或较少地使用了社会资源,亦即一个人或群体的贡献是利用或较多利用社会资源的结果,这也意味着那些较大贡献者的贡献中也有那些没能使用或较少使用社会资源者的潜在贡献。因此,当社会给予较大贡献者较多的回报时,并不能完全不顾因没有使用或较少使用社会资源的较少贡献者,也就是说,那些较少贡献者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或作为一个人应得到相应的回报。罗尔斯就此提出公正的差别原则,要求社会应给予那些最少或较少获利者必要的回报。这也被一些学者看作是公正的人权原则,也可称之为共享的人权原则。就是说,共享必须保障每个人均等享有一定的社会财富或资源,以保障每个人作为社会人的权利。最主要的是在基本权利或基本需要等方面,社会要给予每个人同样或同等的保障,保障每个人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保障每个人基本需要的满足,保障每个人在社会中享有尊严,过有尊严的生活,亦即保障每个人免于贫困、恐惧和不自由等的权利。可见,共享既是按照贡献分配财富的共享,又是按照人权保障基本权利的共享。只有实行依据贡献有比例的共享,社会才会有效率、有活力、有进步;同样,只有依据人权、保障人权的均等共享,人人才会有尊严、社会才会有良序。
《建议》关于共享发展理念的阐述就明确揭示了共享的公正实质。《建议》指出:“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使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成果⑫。从《建议》的表述看,诸如“全体人民共建共享”、“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坚守底线”、“注重机会公平”、“共同富裕”等,无论是在共享主体、共享方式、共享条件,还是在共享的阶段性和目标性等方面,都强调和体现了公正的本质规定和价值诉求。也就是说,共享发展理念中的共享是人人的共享,且是人人平等、公正的共享,体现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本质内涵和内在要求。
四、贯彻共享发展理念,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最根本的是在促进发展中共享,在共享中推动发展,积极促使全体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生活。
第一,完善社会基本制度,保障全体人民共享基本权利。权利平等是共享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是人人平等享有社会财富的根本前提和保证。没有权利的平等享有,就没有社会公正,更不可能有公正的共享。公正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根本是保证社会基本结构或基本制度的公正。社会公正主要体现为社会基本制度的公正,也必然由社会基本制度予以保证。因为社会公正是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和对等。而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由社会基本制度来规定和保障的。一个社会公正与否,根本在于社会基本制度是否公正。如果基本制度不公正,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公正的社会,也不可能建立公正社会;如果基本制度是公正的,那么这个社会就有了建立公正社会的保障。因此,要实现共享,首要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公正的社会基本制度。从本质上讲,我国的社会基本制度是符合与体现社会主义公平价值原则的,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生命力,是实现共享的根本保证。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的基本制度依然不够完善,有些地方不尽合理,制度落实也不到位。与此相连,衍生了许多不合理、不公平的具体制度,诸如所有制的歧视性制度,不公正的分配制度,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我国目前存在的社会不公现象,主要是由不公正的制度造成的。社会不公的实质在于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义务分配及分享的不公。因此,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实现全民共享,根本在于建立公正的社会制度,尤其是保证社会基本制度的公正。也就是说要适应我国公民权利发展的需要和趋势,加强社会基本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力度和水平,保证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公正地享有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享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基本权利,保障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公正自由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共享劳动成果。《建议》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⑬人是社会的创造主体,也是社会的价值主体。劳动是财富之母,也是共享之母。一切社会财富都是人的劳动创造的,只有劳动才会有发展,才会有社会财富的共享。因此,实现共享,必须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而要发展,又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创造历史主体力量的人民群众的作用。要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力量的作用,就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价值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需要。为此,必须坚持人民的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的统一。一是坚持共建和共享相统一。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创造、人人享有的原则,促进人人共同参与社会主义“五大”文明建设,人人共同创造社会财富,人人共同享有文明成果。二是保证共建与共享相对等。保证每个相同能力的人有相同的机会,保证每个贡献相同的人获得同等的社会回报,以制度公正、实质公正不断保证和提高人的成就感,不断激发发展动力、持续增强社会活力。同时,采取更有力的举措,切实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共享不是不允许居民收入和生活存在差距,更不是要使之置于完全同一水准。但是,人们收入和生活的差距必须控制在与社会性质、文化认同等相融合的限度内、控制在人们所认可的范围内、控制在国际通行的标准线内,绝不能出现两极分化。三是坚持共建与共享相促进。通过制度安排,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利。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采取更为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好局面⑭。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和能力,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坚持社会主义人权原则,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价值和尊严。保障人权、保障人人享有基本权利和满足基本需求,过有尊严的体面生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一要必须“坚守底线”,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消除贫困本来就是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⑮扶贫工作要全面、迅速地展开,更要区分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切实保证7 000多万贫困人口在“十三五”彻底告别贫困,共享全面小康生活。扶贫工作具体而繁琐,精准扶贫任务更是艰巨,需要多方力量参与,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应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制定贫困人口的退出标准,使贫困县逐渐脱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逐渐得到解决,使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增强获得感,从而不让任何一个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掉队”。二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持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上,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最终使公共服务供给的各项政策落实,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进一步提高。三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补充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人们的健康素质,确保人们不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同时,保障病人享有生命的尊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救助体系,尽力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够接近或达到全民的平均水平⑯。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每个中国人共同的事业,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每个中国人共同创造的伟大成果,也是由每个中国人共享的丰硕成果。只要人人共同创造、人人共同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必将日益壮大,中国人的生活必然会越来越美好。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43页。
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7页,第305页,第305-306页。
⑥⑦⑧⑨⑩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5页,第255页,第364页,第110页,第111页。
⑪李青等:《和谐社会道德体系构建研究》,北京:时事出版社,2014年,第340页。
⑫⑬⑭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
⑮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
On Sharing as an Essential Requirement of Constructing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ANG Shihui
Abstract:Sharing,the basic principle of scientific socialism,is not only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gradual common prosperity but also a full embodiment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of socialism. At the decisive stage of establishing a fairly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we must be conscious of implementing the sharing development concept and adding happiness and benefits of the Chinese people steadily.
Key words:sharing development;Chinese characteristics;socialism;common prosperity;essential requirement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谐社会构建视野下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研究”(2010YBB052);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课题“从政府治理视角解读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问题”(11C0226);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重点项目“城市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机制研究”(15A033)
作者简介:王诗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政治理论课部讲师,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访问学者(湖南长沙410205)
(责任编校: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