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016-03-16江灵
江 灵
江西瑞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探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江 灵
江西瑞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要发展经济必须兴建水利工程,要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少修甚至不修水利水电工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探讨了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普遍意义上讲,水利水电工程在环境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移民问题,对泥沙和河道的影响,对气候、水文、地质、土壤、水体、鱼类和生物物种的影响,以及对文物和景观的影响、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等。
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移民;对策
要正确处理修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就必须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分析修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制约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并结合实际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分清主次,抓住关键,用科学的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现阶段遇到的问题,确保我国水电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修建水利工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分析
⑴对气候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地区性气候状况受大气环流所控制,但修建大、中型水库及灌溉工程后,原先的陆地变成了水体或湿地,使局部地表空气变得较湿润,对局部小气候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降雨、气温、风和雾等气象因子的影响。
⑵对水文的影响。水库修建后改变了下游河道的流量过程,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水库不仅存蓄了汛期洪水,而且还截流了非汛期的基流,往往会使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甚至断流,并引起周围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
⑶泥沙淤积问题。以三门峡水库为例说明水库淤积问题。水库于1960年蓄水,一年半后,15亿t泥沙全部淤在潼关到三门峡河段,潼关河床抬高4.5m。淤积带延伸到上游的渭河口,形成拦门沙,两岸地下水位也随之抬高,从而造成两岸农田次生盐碱化。
⑷对水体的影响。河流中原本流动的水在水库里停滞后便会发生一些变化。首先是对航运的影响,比如过船闸需要时间,从而对上、下行航速会带来影响;水库水温有可能升高,水质可能变差,特别是水库的沟汊中容易发生水污染;水库蓄水后,随着水面的扩大,蒸发量的增加,水汽、水雾就会增多,等等。这些都是修坝后水体变化带来的影响。
⑸对地质的影响。修建大坝后可能会触发地震、塌岸、滑坡等不良地质灾害。
①大型水库蓄水后可诱发地震。其主要原因在于水体压重引起地壳应力的增加;水渗入断层,可导致断层之间的润滑程度增加;增加岩层中空隙水压力。
②库岸产生滑塌。水库蓄水后水位升高,岸坡土体的抗剪强度降低,易发生塌方、山体滑坡及危险岩体的失稳。
③水库渗漏。渗漏造成周围的水文条件发生变化,若水库为污水库或尾矿水库,则渗漏易造成周围地区和地下水体的污染。
⑹对鱼类和生物物种的影响。这里的鱼类是特指的,生物物种则泛指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当前社会上极为关注的是大坝建设对洄游鱼类造成的影响。我国长江葛洲坝工程建设中,解决中华鲟洄游问题就选择了人工繁殖的办法,事实证明是比较成功的。需要强调的是,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河流上建坝,对鱼类和生物物种的影响是不同的,要对具体的河流进行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二、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⑴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不少疾病如阿米巴痢疾、伤寒、疟疾、细菌性痢疾、霍乱、血吸虫病等直接或间接地都与水环境有关。如丹江口水库、新安江水库等建成后,原有陆地变成了湿地,利于蚊虫孳生,都曾流行过疟疾病。
⑵对移民的影响。三峡水库将淹没陆地面积632km2,移民总数超过110万人。移民政策的调整表现为:一是将原计划在三峡库区就地后靠搬迁的部分农村移民,远迁到库区以外的经济发达地区,至今已经搬迁移民近40万,外迁的有10万。二是对一批原计划搬迁重建的工矿企业实行破产或关闭,据资料统计,三峡库区原有1599个工矿企业中有1013个实行了破产或关闭。
⑶对生物和文物的影响。我国是历史文明古国,文物古迹极多。水库库区淹没后可能对文物和景观带来影响,这一问题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水库蓄水淹没原始森林,涵洞引水使河床干涸,大规模工程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新建城镇和道路系统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分割与侵占,都会造成原始生态系统的改变,威胁多样生物的生存,加剧了物种的灭绝。
三、对策与建议
水利建设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使已经形成的平衡状态受到干扰破坏。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展和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深入研究自然与生态的平衡机制,研究人类改变自然时对生态的近期和长远的影响。
为了建立生态环境友好的大型水电工程建设体系,需要重点进行以下工作:
①对能源的开发,不可仅仅盯着眼前的、局部的经济利益,而应该着眼长远,对整个生态系统负责。工程项目的选择、建设和运营都要真正体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
②完善有关法律,在不宜进行水电项目建设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区、生态功能区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保护的区域内,划定保护河段和保护流域区,禁止进行水电工程建设和其他大型工程建设。应真正把加强地区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根本点和切入点,对严重破坏和影响生态环境、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的水电建设项目,应该重新进行评估和审查。
③因地制宜,确定适当的开发目标。过去的水力资源规划,按照流域梯级开发模式,往往追求100%的开发率。由于移民和耕地的补偿费用会越来越高,因此考虑社会稳定和保护耕地资源,在规划时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开发目标,对于移民和淹没耕地少、生态环境问题少的河流,可以100%地开发;对于移民和淹没耕地多、生态环境问题大的河流,可以放弃部分河段的开发。参照多数发达国家的情况,水电资源平均开发率为70%~80%是可行的。
④研究和完善移民政策,使移民能长期共享水电开发的效益。我国水库移民经历了安置型和开发型两个阶段,国家还出台了库区后期扶持政策。建设期安置移民的费用通过预支若干年应得的收益来解决。移民区地方政府和移民代表作为股东参与工程建设的决策管理。这一建议值得研究探索。
[1]宋国光.大型水利工程对生态影响的刍议[J].国土经济,1994,(1).
[2]刘庄.水利设施对淮河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