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大学神学发展的理性化趋向
2016-03-16张凯
张凯
(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中世纪大学神学发展的理性化趋向
张凯
(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虽然理性主义思想本身便是基督教神学产生的重要条件,但中世纪对信仰的推崇容易蒙蔽人们对那个时代理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通过对中世纪大学中神学发展脉络的梳理,揭示了在大学中处于崇高地位的神学实际上不但未能阻止各种科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等的自由发展,反而不断受到它的渗透,并形成了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神学。这使作为神学婢女的科学实际上变成神学的主人。这种情况最终导致出现了平衡科学之真与神学之真的“双重真理观”。由此,自主的理性得到了解放。
中世纪大学;基督教神学;理性主义思想
一、中世纪大学产生前基督教神学的初步理性化
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即教父神学,本身便是早期教父们理性地认识信仰的结果。但大约从500年到1000年,由于西欧大部分地区陷入战乱之中,古典文化几乎被淹没,期间的神学发展陷于停滞。11、12世纪的西欧社会文化开始复兴,理性主义思想的重要承载者“自由七艺”③Seven liberal arts,包括语法学、修辞学、逻辑学、算数、几何、天文学和音乐。开始进入主座教堂学校。尤其是七艺中逻辑学的复兴(起初只是亚里士多德的部分逻辑学著作及其评注),激发了学者们对法学、医学、神学等许多学科的知识进行思考和整理的热情。知识的复兴使教师和学生的团体涌现于城镇之中,大学便从这些团体中成长起来,并成为各学科知识传播和发展的机构。期间,神学家们重新思考基督教教义及教父们对《圣经》的阐释和相关论述,提出自己的观点并相互辩驳,推动了经院神学(Scholastic theology)的产生。
首先提出质疑的是贝伦加尔。他根据性质与具体事物不可分的道理,反对圣餐仪式中饼和酒经过祝圣后变为耶稣的身体和血的说法(“实质转化说”)。这种说法引起了维护传统的兰弗朗的强烈反对。贝伦加尔据理力争,但最终在教会权威的压力下放弃了自己的观点,“实质转化说”被主教会议定为正统教义。稍后利用逻辑学谨慎地维护正统的安瑟伦,用唯实论的观点反驳了持有极端唯名论观点的罗瑟林。[2]228-230,266论辩涉及到了“三位一体”等神学问题。最终罗瑟林有所屈服,但关于唯实论与唯名论及与之相关的神学问题的争论仍在继续。阿伯拉尔①Pierre Abelard,1079-1142年,极富传奇色彩的哲学家和神学家,对巴黎大学的形成颇有影响。不满老师罗瑟林的极端唯名论观点,也不满另一位老师威廉的极端唯实论,在争论中建立起自己温和的唯名论观点。他的思想极富魅力,但顽固地维护传统神学、拒斥理性的保守人物伯尔纳调动教会势力对他进行了谴责。
就对待理性主义思想的看法,上述争论可分为这样几种观点:第一种主张用理性来检验教父神学,贝伦加尔、罗瑟林持有这样的观点;第二种支持理性为神学服务但反对将理性凌驾于神学之上,兰弗朗、安瑟伦、威廉、阿伯拉尔都持这样的观点,但显然阿伯拉尔的理性精神要激进得多;第三种是极端保守的一种观点,主张固守教父神学,拒绝理性对之进行任何新的阐发,伯尔纳就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第一种主张显然在争论中受到了压制,但它所表现出来的理性精神却有持续的影响。第三种在新形势下,代表一种将要没落的观点,但其势力会长期存在。第二种因既接受了理性主义思想的影响,又力求与传统神学调和,尊崇传统神学的地位,最适合发展的潮流。
对经院神学的形成和发展影响最大的人物显然是那些持第二种主张的人。安瑟伦关于“信仰寻求理解”的论述奠定了经院神学的基调。阿伯拉尔对经院神学的系统化,从方法上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逻辑学、哲学向神学的渗透,学者对《圣经》的评注开始从教父们采取的传统解释方法向“问题论证法”(quaestiones)发展。传统解释方法是以《圣经》为核心,努力发现经文背后藏着的不同意义(如寓言的、比喻的、道德的、神秘主义的意义);“问题论证法”则将评注本身作为神学争论的起点,争论按逻辑规范进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阿伯拉尔的著作《是与否》诞生。此书将《圣经》和教父著作中许多矛盾的地方列出,但预设的前提是矛盾双方都是真理,让读者自己运用逻辑的、哲学的方法进行探究、论证、调和。通过这本书,阿伯拉尔完善了经院方法。同时,他将教父和当代教师们的观点、各种“问题论证”,按不同的主题汇集在一起的做法,成为后来的“神学大全”的雏形。[4]441经院神学的系统化发展便有赖于这种方法的应用。
阿伯拉尔的学生彼得·隆巴德②Peter Lombad,约1100-1160年,神学家,曾任巴黎主教。最终使经院神学系统化。他的著作《四箴言书》,系统汇编了当时存在的各种“问题论证”。此书与其老师在《是与否》中的做法不同,他将绝大多数争论加以调和,得出了符合正统的结论。该书相对于其老师激进的理性精神是一种退步,但这种退步也换来了经院神学决定性的胜利。[4]412,[5]34在1215年的拉特兰宗教会议上,《四箴言书》被列为权威的大学神学教材。
可以说经院神学便是神学家们将逻辑学和哲学的方法应用到对神学进行思考的结果,而“经院的”(Scholastic)又明显地表明学校,尤其是大学,是它所孕育和成长之地。所以我们只有将中世纪大学、神学与理性主义思想这三者联系在一起,才能更好地理解它们。
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全面渗入与大学中神学理性化的新发展
亚里士多德的绝大部分著作从12世纪后半期开始逐步被翻译到了拉丁基督教世界。至13世纪初,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及评注(主要是逻辑学、伦理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方面的内容,以下简称“新知识”)已进入了大学的视野,大学迎来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全面洗礼。这不但在艺学院(Facul⁃ty of Liberal Arts),也在神学院激发了新思想。但教会的压制也随之出现。
教会的压制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新知识”的传播导致的异端神学思想,二是“新知识”中与正统教义冲突的内容。起初教会的措施非常严厉,某些激进的学者曾遭受火刑。[6]26-271215年教皇代表给巴黎大学关于神学和艺学教育的敕令中,禁止在大学学习“新知识”。[6]28但禁令的效果很不理想,以致1228年教皇格里高利九世在给巴黎大学神学院在职教师的官方信件中,斥责他们抛弃了教父们利用哲学学习《圣经》的界限,因为他们在利用自然理性支持信仰时,反而削弱了信仰,他们是由理解导向相信,而不是从相信导向理解。教皇命令教师们教授纯神学,而不许再被世俗科学搅乱。[4]421从该信中可看出:虽然有种种禁令,但“新知识”仍在流传,且对神学的影响有加剧之势;教皇显然也认识到,完全禁止“新知识”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遵循理性服务信仰的原则。
巴黎大学的大流散(Great Dispersion)是教会当局对“新知识”政策的转折。1229年巴黎大学当局因学生被市民所杀之事得不到公正处理,决定暂时解散大学。而英王亨利三世和法国其他地方的一些大学趁机向巴黎大学师生发出邀请,甚至许诺在他们那里可以自由探讨“新知识”。[6]34这给教皇在巴黎反对“新知识”的政策带来了很大压力。格里高利九世于1231年发布敕令①此敕令在巴黎大学发展史上意义重要,史称巴黎大学的“大宪章”(Magna Carta)。。在学术方面,敕令中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第一是盛赞了巴黎大学师生在发展上帝智慧方面的作用,并指示,对他们制造的麻烦应当通过规章来规范,而不应通过法庭判刑;第二是不再完全禁止学习“新知识”,而是主张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和净化后,可以学习;第三,仍然重申神学院教师不能像个哲学家,只应该研究在神学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但语气大大缓和。[6]36-38稍后,格里高利九世赦免了因使用“新知识”而受谴责的教师,并任命了一个神学委员会,以检查问题书籍,并纠正错误。但这样的检查最终不了了之。[5]422
1231年之后的20年里,我们找不到正式允许“新知识”在巴黎大学中流传的规章,但显然这些著作比以前更流行了。无论是试图攻击亚里士多德的,还是试图将亚里士多德与基督教调和的,不都在使用他的著作吗?1252年英格兰同乡会②“nation”,巴黎大学艺学院的下属机构,有英格兰、法兰西、诺曼、皮卡底四个同乡会。关于要获得学士学位的规章中涉及到了他的《论灵魂》。[5]4411255年艺学院关于课程设置的正式规章中包涵了“新知识”。[6]64-65这样教会反对“新知识”在大学里流传的企图便以失败而告终了。
“新知识”对神学带来巨大冲击,在13世纪中期使巴黎大学的经院神学出现了三个派别:波那文都主义,以方济各修会的神学教授波那文都③Bonaventura,1221-1274年,方济各修会成员,曾任教于巴黎大学。为代表;托马斯主义,以多明我修会的神学教授托马斯·阿奎那④Thomas Aquinas,1225-1274年,多明我修会成员,曾任教于巴黎大学。为代表;拉丁阿维罗伊主义⑤Latin Averroism,阿拉伯学者阿威罗伊(Averroes)的思想在拉丁基督教世界的表现。,以艺学院的教授布拉邦的西格尔和达西亚的波依修斯为代表。托马斯主义秉承经院神学的温和派路线,主张调和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与基督教正统教义。阿奎那的方法基础是深信宗教是理性的,理性是神圣的,所有的知识和真理,都必然能够协调起来。[5]368-369拉丁阿维罗伊主义者虽然集中在艺学院,但他们思考的问题多与神学相交叉。他们虽然承认信仰的真理,但受阿维罗伊尊崇理性的影响,属经院神学中的激进派。他们主张自由地按照理性解释各种问题,包括神学问题。他们认为“人类的行动不是由上帝控制的”,“世界是永恒的”,等等。[6]80-81这些观点直接跟上帝的自由意志和创世说相对立。波那文都主义是奥古斯丁主义的新发展,在不违背后者的原则下,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一些观点,但根本上是与他的观点相对的。波那文都主义者将亚里士多德的基本观点斥为异端,与上述其它两派都有尖锐矛盾,属于经院神学中的极端保守派。[2]412,415教会保守势力对“新知识”的流传心存畏惧,一直严密地监视着巴黎大学,害怕出现新的神学思想搅乱拉丁基督教世界。但事与愿违,托马斯主义、拉丁阿维罗伊主义在巴黎大学势力日盛。
在这样的背景下,1277年巴黎主教颁布了谴责219条命题的公开信,史称“77禁令”。谴责的内容大部分是阿维罗伊主义的观点,但也有20条是托马斯主义的观点。可见此禁令矛头直接指向了阿维罗伊主义者和托马斯主义者,可以说是教会保守势力和保守的神学家联合向经院神学的温和派和激进派发动的进攻。此谴责很不得人心,受谴责的很多观点在当时的神学家——如高弗雷和吉尔斯⑥Godfrey of Fontaines,约1250-1309年;Giles of Rome,约1243-1316年,二人皆为巴黎大学教师。——看来,前后是不一致的,有些明显是正统观点。[4]425这成为以后大学学者嘲笑无知的教会官员妄议神学家言论的范例。1323年教皇册封阿奎那为圣人,次年“77禁令”被撤销。
“77禁令”对大学中经院神学的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拉丁阿维罗伊主义者作为最激进的一派较孤立,西格尔和波依修斯受谴责后不知所终。[3]279,282可以说禁令使拉丁阿维罗伊主义者受到了镇压。但艺学院师生对神学问题的讨论并没有因此停止,他们应付的办法便是先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理性方法得出结论,如果结论与正统教义相悖,便加上一句话:“如果上帝要怎么样,就怎么样”。[6]87
而禁令对托马斯主义的批评,推动经院神学进入了多家争鸣的状态,促进了理性主义思想的发展。多明我修会开始以维护托马斯主义为要务。奥古斯丁修会宣布本会教师和学生应维护本会神学家吉尔斯的理论。而方济各修会则与多明我修会独尊托马斯主义的做法进行了斗争。各派相互品评,维护自己,促进了一种叫做“精妙问题论证”(quodlibetal questions)的文体的繁荣。这种文体的特点就是直接以各种理论的关键点为命题,通过精妙的分析推理驳斥对方,维护自己。此文体随着神学争论的兴盛在诸多大学流行起来。[4]428-429
三、“双重真理观”的出现:科学之真与神学之真从失衡到平衡
随着中世纪大学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全面接受,关于科学真理与神学真理之关系的问题便凸显了出来。通过考察我们发现这对关系经历了一个从失衡到平衡的发展过程。
13世纪“新知识”在大学里受到欢迎,我们不禁会想在基督教的环境里,自然哲学会不会被神学化呢?答案是否定的。在中世纪大学中,不但艺学院的教授会写自然哲学著作,神学院教授都有在艺学院学习的经历或丰富的艺学知识,他们也有研究自然哲学的传统。但这并不意味着神学家是在以神学阐释自然哲学,实际情况是神学家很少把神学的内容加入到其自然哲学著作中。
爱德华·格兰特曾从5本讨论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问题的著作中,找出310个核心问题进行了考察。这包括约翰·布里丹①John Buridan,约1295-1358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对《论天》中59个问题的讨论,阿尔伯特②Albert of Saxony,约1316-1390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做过维也纳大学校长。对《论生灭》和《物理学》中142个问题的讨论,西蒙·犹大③Themon Judaeus,约1330-1371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对《气象学》中65个问题的讨论,尼古拉·奥瑞姆④Nicholas of Oresme,约1323-1382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对《论灵魂》中44个问题的讨论。经过考察,格兰特发现其中217个与神学和信仰没有任何关系,从中也看不出作者有什么信仰;剩余的93个问题涉及到了上帝和信仰,但其中只有10个是详细讨论的,其它的都很简略。[7]186可见自然哲学根本没有被神学化。
实际上自13世纪开始,中世纪研究自然哲学的学者清楚地认识到,适用于自然哲学的方法与思考神学的路数是不同,承认上帝的全能并不等于在解释自然世界时借助其全能。布里丹承认上帝可以如其所愿,使用不可预测的力量产生任何自然世界不可能的事。但布里丹仍保留着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方法,相信自然哲学是解释自然的充分工具。他与他的追随者也是这样做的。[7]198-199神学家、多明我修会成员大阿尔伯特⑤Albert the Great,约1206-1280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和科隆大学。在《物理学》评注一书的序言中谈到,他的多明我修会兄弟们责备他的这本书完全是关于自然哲学的,它很有利于理解亚里士多德,但与理解上帝无关。但他声称,物理学的问题除了用自然哲学的方法论证外,没有其它办法。对神学问题的讨论不应该归在这类书中。在对《论天》的评注中,他强调对自然的观察者不要询问上帝如何制造奇迹,而要根据自然固有的原因来考察在自然界中可以发生什么。[7]192-193托马斯·阿奎那也认为,那些评注亚里士多德著作的人不必将之与宣传信仰结合,不必把他看成是基督徒,不应把对他的评注与神学相混。[7]197同样是神学家的尼古拉·奥瑞姆在自然哲学著作中总是寻找自然的解释,拒绝求助于像上帝和撒旦的魔力那样的超自然和非自然的力量。尽管他发现自然哲学中很多问题如神学中很多问题一样很难理解,但他从未让信仰侵入自然哲学。[7]202-203
自然哲学没有被神学化,那么自然哲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对神学的影响具体怎样呢?
我们先从当时学者们关于神学性质的一般观点来分析一下。从12世纪以来,随着逻辑学成为学术的基础,中世纪“科学”(scientia)的概念逐渐形成。①在中世纪指建立在严格推理基础上的知识系统,如逻辑学、数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法学、医学等。中世纪的“科学”是以“推理的真”为基础的,这与近代以来的科学强调实证形成对比。一门学科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成为科学:一是该学科是建立在自明的原则之上的;二是它的理论是从那些自明的原则严格地、符合逻辑地推理出来的。学者们将自己研究的知识发展成一门科学是对这门知识最大的贡献,而将一门知识称之为科学也是给这门知识的崇高的荣誉。神学是不是科学的问题也引起了争论。吉尔伯特②Gilbert of Poitiers,约1070-1154年,神学家。认为神学是一门特殊的科学,因为在神学那里,信仰先于理性;而在其它科学那里则是信仰在理性之后。当时即使这个定义也遭到了保守人士的反对。[4]411但当法学家将罗马法和教会法着手建成一门科学,医学家着手将医学建成一门科学的时候,神学家也在努力将科学的理论框架引入神学。13世纪的神学家在评注《四箴言书》时,常常在前言中讨论神学的性质。一般认为神学是一门神圣的科学,是科学之皇后。神学之所以神圣并不是因为应用在其中的推理方法有什么不同,只是神学所由建立的信仰原则是神圣的。[4]423,[7]197由此可见,13世纪学者们对神学性质思考的结果是,神学在方法体系上与一般科学一致。
让我们再从大学神学院的教育过程分析一下。神学院的教育方式包括讲课、辩论和布道,相关的教材主要是《圣经》的评注、《四箴言书》的评注、关于辩论和“精妙问题论证”的书及关于布道的书。其中关于《四箴言书》的评注、关于辩论和“精妙问题论证”的书对学生的自然哲学和逻辑学要求很高。从13世纪开始,《四箴言书》的地位在神学院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渐渐超过了《圣经》,这使很多学者以能讲授《四箴言书》而感到骄傲。这种现象,连非常崇尚亚里士多德和阿维罗伊的罗杰尔·培根③Roger Bacon,约1214-1294年,著名的哲学家和科学家,中世纪试验方法的先驱,曾任教于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都深感过分。[4]427
辩论和对“精妙问题论证”的学习在神学教育中的地位随着《四箴言书》地位的提高而上升。神学院学生的学习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听课学习阶段,集中在前5-7年;接着一个是讲课和辩论训练阶段,需要7-9年。在后一个阶段,学生先做新手试讲《圣经》的《旧约》和《新约》各一卷。然后他获得“圣经学士”的称号,讲授《圣经》2年。讲授完《圣经》后,他一般要在辩论中锻炼做应对人,为试讲难度更大的《四箴言书》做准备。之后经过一个郑重的仪式,他成为“箴言书学士”,这样便可以讲授《四箴言书》了。在讲授完成后,他成为“成熟学士”。然后他还要花四年的时间参加神学院的活动,其中大部分是辩论和布道活动。[4]418-419从神学院学生的学习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两点,一是能讲授《四箴言书》是一个神学院学生在学业上成熟的标志;二是为了讲授《四箴言书》和完善自己这方面的能力,他需要进行种类繁多,难度不一的辩论活动以提高自己的推理和分析能力。
我们还可以通过实际例子来看一下中世纪大学神学家对神学问题的处理。神学家处理神学问题的方法是,将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甚至精确科学的某些理论应用于解释神学。毕业于巴黎大学的神学家格里高利④Gregory of Rimini,约1300-1358年,曾任教于博洛尼亚大学、帕多瓦大学和佩鲁贾大学。对“上帝能否通过其全能做一切可能的事?”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为了证明他的结论,他先论证了一个分论题:彼得犯罪是可能的,但上帝不能使彼得犯罪。他的论证方式如下:如果上帝使彼得犯了罪,则上帝是希望彼得去做上帝不希望彼得做的事或上帝希望彼得不去做上帝希望他做的事。(这里有一个公认的前提,即上帝是善的)两个结论都有矛盾,故上帝不能使彼得犯罪。所以上帝不能通过其全能做一切可能的事。[7]224-225显然格里高利在这里应用了逻辑学中的矛盾律。巴黎大学的另一位神学家理查德⑤Richard of Middleton,约1249-1302年,巴黎大学神学教师。的观点表明了逻辑学在神学问题中的应用得到了学术界的共识:“矛盾在逻辑学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上帝是全能且更明智的,也不会使之存在。”[7]228牛津大学在利用各种“科学”的理论解释神学方面比巴黎大学更自由。格罗斯泰斯特⑥Robert Grosseteste,约1175-1253年,曾任教于牛津大学。在其著作《论光》中,将“创世纪”与新柏拉图主义、亚里士多德的《论天》中的理论融合在了一起,认为实体的基础是数学,上帝是一个数学家。莫顿学院的数学家进入神学院后甚至将数学应用于上帝与人的关系的讨论上。他们认为上帝的“自由意志”、给人的“恩宠和回报”等是变化的和可测量的因素。诸“科学”的理论应用于神学的情况如此盛行,以至14世纪一些神学评注的部分可以单独作为自然哲学的论文。[4]431
所以中世纪大学中,神学不曾阻止理性主义思想的发展,自身反被理性化,成了名不副实的“皇后”。理性化的神学在14世纪达到了极致,但同时随着经院神学家们对神学理性探索的深入,人们关于神学与哲学性质不同的认识也达到了新的高度。
早在阿维罗伊的哲学中,便主张将神学和哲学区别对待,此即神学真理与哲学真理不同而并存的“双重真理观”;但他又推崇哲学应当检验一切。[2]299-300可见这种“双重真理观”是很模糊的,但它在中世纪环境中对保护哲学的发展很有用,同时为哲学应用于神学打开了大门。13世纪这种思想虽然在巴黎大学一度屡受打击,但在14世纪已经畅通无阻了。[5]369这种思想的流行结果便是神学的理性化。与此同时,一种新的双重真理观出现了。唯实论者斯各托①John Duns Scotus,约1266-1308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首先通过精密的逻辑论证,说明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神学的对象是上帝的属性,但不证明上帝的存在,另一方面形而上学证明上帝的存在,但不提供关于上帝属性的知识。”[2]468这种理论一反经院神学调和信仰与理性的传统,将信仰之真和理性之真清晰地分开了。斯各托的理论在大学里传播迅速,很快在哲学和神学上与托马斯主义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在15世纪中期的帕多瓦大学,神学方面就有两个教席,一个以阿奎那的理论为依据,另一个以斯各托的理论为依据。[4]439奥卡姆的威廉②William of Ockahm,约1288-1348年,曾活跃于牛津大学。受斯各托的双重真理观影响,又批判了后者把简单问题搞复杂的唯实论观点,进一步用彻底的唯名论斩断了信仰之真与理性之真的最后一丝暧昧。著名的“奥卡姆剃刀”(“如无必要,勿曾其实”)的重要历史意义便在于此。
于是通过信仰接受教会教义,通过理性研究哲学和自然,渐渐在学者中达成了广泛的共识。这样便为学者们在研究各种世俗学问方面,驱除了神学教条的最后束缚,使自主的理性得到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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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 刘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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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683(2016)05-0010-06西欧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在我们因宗教裁判所引起的主观想象中,应该是一些僵化的教条,与富有活力的理性相悖,而实际则不然。关于此,法国哲学家和中世纪哲学史家吉尔松,我国的学者赵敦华和唐逸都有专著进行论述;他们从哲学的层面向我们展示了极富有理性活力的中世纪神学。[1-3]但思想的活力是与有活力的社会环境或组织联系在一起的,以往学者对中世纪神学与其所借以发展的重要环境——大学——的关系少有论述,这不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世纪神学与理性的关系。笔者试图通过对中世纪大学①中世纪大学约兴起于1200年的西欧,各大学在组织结构、教学方式、学术资源方面有很多共性,虽然本文所论述的具体内容以巴黎大学居多,但可以反映一般的情况。中,神学发展与理性主义思想②理性主义,广义上即相信世界是有规律可循且人可以凭借自己的理性进行认识的一种思想,本文将古希腊直至中世纪的理性主义称之为理性主义思想(其载体是大量的逻辑学、自然哲学、形而上学等方面的著作),以区别于近代认识论上的理性主义。的关系进行一番考察,以展现神学理性化的发展脉络与历史意义。
2016-04-06
张凯(1981-),男,山东济南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