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缅族王朝民族政策评析
2016-03-16李贵梅蒋丽云
李贵梅,蒋丽云
(红河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缅甸缅族王朝民族政策评析
李贵梅,蒋丽云
(红河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摘 要:缅甸长达824年的封建社会有近600年是在缅族统治之下,其民族政策对之后的民族治理策略有着深刻的影响。作为多民族的缅族王朝,为了消解其他少数民族的敌意,稳固其统治,对主要民族孟族、掸族、克伦族实行不同的民族政策:一是对孟族实行亲善与同化政策;二是对掸族采取优待与控制政策;三是对克伦族实施赏赐与忽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缅族王朝与非缅族的紧张关系,但终究没能团结缅甸民族。正是因为缅族王朝实施部族国家治理,对非缅族实行有差别的民族政策,导致缅甸各族政治认同缺失,产生离心趋势,与缅甸政府一直对抗了60多年。
关键词:缅甸;缅族王朝;民族政策;评析
第一作者:李贵梅(1970-),女,云南蒙自人,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缅甸民族问题研究。
缅族王朝时期缅族统治者实施部族国家治理,对孟族进行同化,对掸族实施控制,忽视克伦族,最终其民族治理政策导致政治认同建设的缺失。孟族终究没被同化,且一直致力于恢复其历史上的辉煌;掸族没被征服,不断坚持为自由而战;克伦族与缅族关系反而日益紧张。缅族王朝与各少数民族之间的龃龉持续不断,仅在英殖民期间,双方之间的摩擦暂时得以平息。缅甸独立后,再次爆发以克伦民族联盟为首的民族冲突。缅族王朝的民族治理政策,为缅甸政府自独立以来一直陷入旷日持久的内战埋下隐患。
一 缅族王朝时期的主要民族及地位
缅甸各族从青藏高原、缅北地区相继进入缅甸。每一波的迁移大潮都逼迫早先的移民向更南边迁徙。孟族人、钦族人、阿拉干人、掸族人和克伦族人逐渐纷纷散落到高山、平原定居下来。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政治组织,家庭为最小的社会组织,村庄是部落的基本组织单位。大约公元300年,印度文明从海上传入,缅甸南部孟族国家最早接受了印度的文化、艺术和佛教。[1]11大约公元1到10世纪,缅甸地区最主要的国家是中缅甸灌溉区的骠国。除骠国之外,缅甸南部丹那沙林沿海地区北部、锡唐河下游和伊洛瓦底河谷有孟人国家,伊洛瓦底上游和上缅甸东部有高原国家掸国,缅甸西部阿拉干有若开族人建立的国家。
古代缅甸,孟族是最早建立起国家的民族。在缅甸南部伊洛瓦底江下游地区,公元前后已有孟人居住。到10世纪,缅甸南部的孟人国家主要有郎迦戍(今缅甸最南部的丹那沙林)、土瓦(今缅甸南部土瓦)、直通(今萨尔温江入海口的马达班)、勃固(今缅甸勃固)和勃生(今缅甸南部勃生)等。[2]
大约在公元1世纪时,掸族已迁徙到中国南部的云南和缅甸边境。7世纪时进入上缅甸,到公元650年左右掸族的力量也强大起来并建立了掸国。[3]21
在古代,克伦族人主要分布在缅甸中部。6-7世纪的时候克伦族从中国南部迁徙至缅甸地区,是古代缅甸最早的居民之一,有人甚至认为克伦族人大约在公元5世纪左右就进入了孟高棉语族的地区。[4]200
缅族起源于中国西北戈壁沙漠和青藏高原西北部之间的甘肃省一带,9世纪中至10世纪中进入缅甸,在中国最早的文字记载中称他们为“羌”,汉族的进攻迫使他们躲避到西藏东北部。大约公元2世纪,他们在汉族统治者的追赶下越过崇山峻岭逃往南方,销声匿迹许多世纪后重新出现在南诏统治下的莽部落中。随后又逃出南诏人进入缅甸平原,穿过恩梅开江和萨尔温江之间的地区,最后定居在叫栖地区一带。缅族人向南诏学会了使用水牛,山坡梯田耕作和水稻种植,学会了战争的艺术和养殖马的技术。他们先前在南诏居住的云南西南部以养马为业,缅族人成了缅北有名的育马专家。[5]11-12这为他们培养精良骑兵以及之后征服缅甸各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缅族在缅甸地区居于强势并建立了几代强大的王朝,这与它的人口众多和善于学习别的民族是分不开的。缅族在迁徙过程中经过掸族统治达两百年之久的缅甸北部南至八莫县的广大地区,向掸族学习政治统治制度和语言等。缅族部落所处的地区,正是伊洛瓦底江、钦敦江等主要大河汇流处,又是骠国都城室利差呾罗与另一座城市汗林南北交往的必经之途,这一优越的地理环境既有利于缅族诸部落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又有利于缅族吸收先进的骠人文化。到公元10世纪时,缅族的势力越来越强大。公元1044年,阿奴律陀①创建了蒲甘王朝(1044—1287),成为第一个缅族国王,建立了缅甸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1057年,阿奴律陀率军南下,进攻南方孟人诸国,直通、勃固等孟人国家归附了蒲甘。阿奴律陀把在直通得到的许多小乘佛教的经典佛宝及众多僧侣带回蒲甘,对蒲甘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6]70-711077年阿奴律陀去世时,蒲甘王国的统治范围已扩大到缅甸的大部分区域。西到北阿拉干,南到丹那沙林北部,东到掸族山区。
从1044年阿奴律陀统一缅甸开始至1895年缅甸全部被英国吞并,缅甸历史上的封建社会(按贺圣达先生的划分方法)历经蒲甘王朝(1044—1287)、分裂时期(1287—1531)、东吁王朝(1531—1752)、雍籍牙王朝(1752—1885),其中蒲甘王朝、东吁王朝、雍籍牙王朝(即贡榜王朝)都是缅族建立的。缅甸长达824年的封建社会有597年是处于缅族统治之下。
缅族在缅甸地区征服了缅甸各族之后,为巩固其统治,防范其他民族的谋反,对其他非缅族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政策。
二 缅族王朝的民族治理政策
在缅甸封建社会时期,缅族为缅甸的主体民族,经济文化较为发达和先进,政治上居统治地位,区别对待文明程度不同的缅甸各少数民族。
强大的孟族历史上曾经建立过孟王国,人口数量多,文明程度远远超出迁移到缅甸的其他民族。他们最先直接接触印度文明并信奉小乘佛教,发明了字母表和书写文字,学习印度法律以治理国家。[7]14被缅族征服后,一旦缅族王朝虚弱,孟族就联合其它民族起来反抗。缅族历代国王视其为最大威胁,都十分重视与孟族的关系,对孟族竭力采取亲善、同化政策。
(一)缅族王朝对孟族的亲善与同化
蒲甘、东吁的国王都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力求赢得孟族人的好感,为同化、消解孟族奠定基础。缅王阿奴律陀十分重视孟族文化,征服孟国以后将他们的国王、学者、所有得道高僧、工匠总共三万人运回蒲甘。使用孟文作为书面语言,根据孟文发展了缅文字母。[6]69-71一旦时机成熟孟族就奋起反叛,几乎摧毁王国,蒲甘国王江喜佗(Kyanzittha 1084—1112)因此特别重视孟族,他的大部分碑文都使用孟语。江喜佗继位时,将孟族公主立为王妃。按孟族的风俗习惯举行加冕典礼,记载加冕典礼盛况的碑铭也是用孟族文字镌刻的。任用了许多孟族的文武大臣,把自己的女儿瑞因梯嫁给孟族国王摩奴诃的曾孙那格达门。立具有孟族也有缅族血统的外孙阿隆悉都(Alaungsithu 1113—1169)为王,使正在酝酿骚乱暴动的孟族能够安定下来。东吁国王莽应龙(Bayinnaung 1551—1581)称缅族、孟族、掸族为 “最重要”的民族,而称其他民族为“被征服”的非缅族。东吁国王莽瑞体(Tabinshwehti 1531—1550)战胜白古(也即勃固)以后,以孟族和缅族国王的身份受加冕典礼,并按孟族习惯修剪发髻,使自己成为一位孟族特别信任的国王。征服孟族之后,没有虐待和压迫孟族,而且保留孟族华丽的建筑。虽然征服了孟族各邦,仍任用当地的首领来统治这些地区。在宫廷中参与国家事务的大臣和官吏,孟族和缅族几乎各占一半。在国家军队中也有孟族士兵。[3]79-80缅族人与孟族人之间历史悠久的战争一直持续到18世纪,当贡榜王朝国王雍籍牙(Alaungpaya 1752—1760)和他的继任者打败孟族人以后试图同化两个民族。[8]164在缅族王朝的最后时期,孟族人可以获得最高职位。缅族人征服南方以后吸收了孟族的小乘佛教和文化,通过长期的通婚、交融,坚持接纳相同的文化和社会价值观使两个民族完全融合在一起。在经济发展和经济生活方面逐步接近,民族差异逐步缩小。一些会讲缅、孟两种语言的南方孟族人逐渐自认为是缅族人。越来越多的孟人讲缅族语,与缅族人通婚,加速了孟族的缅化。
(二)缅族王朝对掸族的优待与控制
掸族地区紧邻强大的中国,一直是缅族王朝重视的地区。美国缅甸专家李伯曼认为,中央政府最为关注和掸邦高原泰族群②统治者的关系。[9]137特别到贡榜王朝时期,开明的敏同(Mindo 1853—1879)王看到掸族土司主动出兵镇压国内叛乱、抗击英殖民军队,更加意识到缅族王朝与掸族首领合作的重要性。无奈山川阻隔,路途遥远,只得派缅族官员监管,派军队驻守。通常,缅族中央王朝政府通过派驻缅甸官员监督之下的土司、谬沙(myosa)等官员驻扎在掸族地区都城,加强对掸族的监督、控制。那些驻扎在北掸族地区北部官员直接对曼德勒王室负责,驻扎在掸族地区南部的在孟乃(Mong Nai)设有自己的办事处,驻军亦在掸族地区建立了战略据点,就在英国占领掸邦前还有约1万缅族士兵驻扎在掸邦。
掸族同缅族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更为接近一些,关系也更为密切。掸族和缅族都信仰小乘佛教,古老的宗教信仰活动把掸族和缅族连接在一起,两个民族在他们混居的地区日益融合,特别明显的是常见的装扮、语言和农业劳作方式。到孟云③(Bodawpaya 1782—1819)时代为止,缅甸的臣属掸邦诸土司一直受到很大的尊敬,他们奉召至首都参加国王的加冕典礼和一年一度的布维节,此时他们在国王面前被授予荣誉和地位。佩戴十八条金线的饰带(或称萨维尔),这种饰带只是授予王族中的亲王的。他们在自己的都城里获准在住处内使用白伞,出外则使用金伞,掸族公主在后宫受到尊敬。土司在其统治区内具有公认的全权,包括生杀之权。征招而来的掸族士兵在国王军队中服役,有他们自己的领导。[10]371掸族地区是雍籍牙时期缅甸唯一独立自治的区域。
掸族土司对缅族中央王朝宣誓效忠、提供无偿服务、定期进贡、纳税等。作为回报,掸族首领由朝廷委任,通过缅王确认其统治地位的合法性,拥有管理本族内部事务而不受中央政府干扰的权利。[11]111东吁王朝承认掸族土司在当地的统治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但是保留废立土司的权力。
缅王通过与掸族土司联姻对掸族地区实行控制。为了加强对掸邦的控制,掸族首领子女和缅族首领子女互相通婚。缅族国王经常娶掸族公主为妻。敏同王时代,孟乃王后是敏同最爱的妻子之一,因此孟乃的土司被被赋予特权,并授予特殊徽章。
缅族王朝为控制掸族首领,要求他们必须把儿子和女儿送到缅族宫廷,他们从小被教导熟悉和掌握缅甸行政体制。事实上他们是被扣押在缅族宫廷中的人质,当父辈反叛时,他们可能被判入狱、被折磨、甚至处决。下级首领对中央政府的反叛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将遭到无情镇压,财产被没收,其邦国被夷为平地,反叛首领被判有罪并驱逐出境。
从莽应龙起,东吁王朝诸国王重视在掸邦修建寺院,传播佛教。对掸族地区进行文化控制。
实际上,掸族地位不像想象的那么高,有些掸族地区,并没有被缅王视作缅甸本部的一部分,仅仅被看成朝贡地区而已。李伯曼也说泰附庸国的“威望在许多情况下等同于缅族诸侯,(但是)就与宫廷的关系和政治自主权而言他们类似于低地头人。”虽然与缅族、孟族、掸族为邻,但是克伦族的境遇却天壤之别。
(三)缅族王朝对克伦族人的赏赐与忽视
克伦族被缅族向西、向南驱逐。公元六七世纪,克伦族居住在缅族现在居住的区域——缅甸中部,发展了叫栖和敏布灌溉区,他们在那里挖沟渠、建村庄等。1353年萨林地区的一块石碑文提到“大萨郭”“小萨郭”“萨郭灌渠”“萨郭人遗弃的村庄”和“Plow人和Cakraw 人居住的地区”;蒲甘时期的两块碑铭中提到了“卑谬以西的萨郭岛”。1473年的叫栖地区一块石碑碑文中出现了一个“大Pro头人”(pro kri sukri)。卢斯认为,“Plaw、Plow、Plo和Praw等各种异写都是指波克伦人(Pwo Karens)。”萨郭、 Cakraw指斯戈克伦人。1194年的石碑铭文提到叫栖(Kyaukse)地区的一个Plaw村;1208年一块石碑碑文提到三墩村(Samthuin)附近的一个Plo村和一些稻田;1238年的一块石碑碑文提到番雷地区的一个Plaw人村庄和许多稻田;在蒲甘王朝建立以前克伦族人就居住在缅甸了,曾经在公元8世纪时导致骠人的都城室利差旦罗(Sri Ksetra)的衰落,[12]26-28公元9世纪中期逐渐被缅族赶到南部,饱受侵扰之苦。
缅王治理时期的克伦族和缅甸其他居住相对集中的民族不一样,大部分是和缅族、掸族、暹罗人和钦族等其他民族杂居在一起,少部分的聚居在东吁地区的山区。两类地区管理模式稍有差异。
在唯一聚居的地区,克伦族实行部落或民族的首领统治。蒲甘王朝结束后,克伦首领建立了东吁。缅甸国王曾在克伦族聚居的地区,封以克伦“谬萨”(酋长、镇区头人)、“牙萨”(侯、村寨头人)、“嗦客儿”(土司),以此来赏赐克伦族。[13]他们对缅族王朝的关系多限于进贡。
其他克伦族人主要散居在伊洛瓦底三角洲、萨尔温江等地区,和孟、缅族村民住在一起,和其他民族杂居的大多数克伦族以村社的方式聚居在一起,由头人通过当地的谬都纪向缅王提供实物地租、纳税、徭役和战时提供兵员等。
克伦族由于经济不发达,文明程度不高,不受缅族重视。懂缅语的克伦族人不多,哪怕是会写一点的也很少。克伦族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最严重的毛病是嗜饮烈性酒。缅甸封建社会时期,克伦族从来没有超越村庄水平的政治组织,没有国家的概念,是土著人和野蛮人的混合部落。当时克伦族不是佛教徒,也不像掸族、孟族或者是若开族崇尚印度文明。缅族人往往看不起他们,把他们看作“山上的牛”。[14]247平原地区的人认为信仰万物有灵论的克伦族人和别的山区部落是下等人,潜在的间谍和搬运工、森林伐木工。直到19世纪缅甸被吞并时,克伦族人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居住在山区和森林里的一个没有文字的族群,在缅甸历史的记录中显得非常边缘。克伦族被缅族统治者另眼相待,不允许他们进入统治阶层,几乎没有机会与缅族交往,更谈不上“通婚”。
克伦族人被迫承受繁重的劳役。许多缅族人严格地对待克伦族人。1826年,一个克伦族人对印度总督抱怨道:缅族人强迫他们拖船、拉木头、削藤条、收集蜂蜡、剥树皮、清理城市废墟、构筑工事、编制草席等,这些职责使男人一离开家就是几个星期。其他还包括提供蔬菜、守卫堡垒,在战争时期担任警卫等。为逃避长期的沉重负担,山区克伦逃到伊洛瓦底三角洲或者是泰国和阿拉干边境避难。[15]153-158贡榜时代克伦族人在孟族人、掸族人特别是缅族人手中遭受了长期的箝制。一个克伦人声称缅甸中部的城市密铁拉的名字实际上是来源于斯戈克伦的语言“meh ti lawn ”,意思是“掉下了眼泪”,因为缅族人强迫克伦奴隶在那儿挖一个人工湖,苦不堪言。
克伦族人承担着比其他民族更沉重的税收。下缅甸的克伦村庄经常迁徙,经常迁徙和落后的克伦族被分配到一个特殊的缅族官员管辖的区域,征收沉重划一的人头税和其他苛捐杂税。在贡榜王朝国王敏同(Mindon,1853—1879)统治之前,克伦族要缴纳沉重的人头税等,每年每个家庭加上各种各样的捐助要交税收18泰铢,按惯例是缅族人的两倍。
克伦族靠近权力中心,遭受更多灾难。在近代之前,克伦族不像孟族、若开族和掸族都有自己的国家,也不像钦族和克钦族,因远离低地权力中心得以保持相对的独立和自治。克伦族居住在缅族与缅甸南部的孟族、西部的若开族、东部的暹罗国经常交战的下缅甸,历朝缅王为了自己的荣光东征西伐,征服阿拉干、孟人诸国、征讨暹罗,攻城掠地,使主要居住于缅甸南部萨尔温江地区、伊洛瓦底三角洲地区,阿拉干山区的克伦族人因供养军队而深受追加赋税之苦。连年的战争使下缅甸田地荒芜,当1825年到过德林达依和阿拉干的英国人1852年再次来到勃固的时候,他们发现大片的荒地和沼泽。克伦族为躲避战乱,逃到荒无人烟的丛林、沼泽,过着漂泊的逃亡生活。有的被迫卷入战争,被交战双方抓去充当士兵战败后作为战俘变成命运悲惨的奴隶。
三 缅族王朝对孟、掸、克伦等非缅族的民族政策效应分析
缅族用武力征服了缅甸各族后,建立了部族国家而非公民国家,建立了种族认同而非国家认同。公民国家的种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分离的,在尊重、包容各民族文化、宗教、种族背景等的基础上追求更高层次的政治认同。而“部族国家把政治认同与种族起源和种族身份联系在一起。”[16]26以血缘为联系纽带,排斥其他不同的种族集团。缅族统治者尽管一定程度上重视学习吸收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尊敬和重用少数民族人才,但缅族王朝的权利甚至特权只授予处于统治地位的王族或政治精英,缅族封建国家是至高无上的,且只属于主体民族——缅族。缅族拥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地位,视其他民族为威胁,置被征服民族于不同程度的从属和受支配地位,对他们分别采取同化、控制、忽视等民族政策,从缅族王朝一直延续至今,使非缅族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平等和被尊重,导致缅甸国内民族冲突此起彼伏,时断时续,迄今为止仍无法解开缅族政府与非缅族冲突这一死结。
缅族王朝对孟族采取亲善、同化政策,依然没能消解与缅族对抗的决心。相反一直伺机谋反,欲重建历史上孟族的辉煌。正如迈克尔.格雷弗尔(Mikael Gravers)指出,“历史记忆是描绘民族主体概念、对民族进行合法化的分类、确定民族身份的关键。孟族有着曾经统治东南亚大陆大部分地区一千多年的光辉历史,孟族的文明对殖民前的东南亚地区产生了非凡的影响,特别是在语言、艺术、宗教、政治和法律等方面。泰国和缅甸的宗教文明也来源于早期的孟族社会,孟族把小乘佛教和印度政治文化传播到了这一地区,所以孟族文化遗产在东南亚大陆一直享有很高的威望。回顾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孟民族主义者获得了建立孟族独立王国的启示和合法性。[17]3-4尽管缅族统治者历史上对孟族采取通婚,接纳相同的宗教、文化、价值观、法律等同化政策,看似孟族人与缅族人已经完全融合。其实不然,孟族一直坚持自己的民族认同,曾经建立过独立王国的古老历史仍然激励着一些孟族后人对重建独立自主孟王国的向往。在缅族同化下孟族面临消亡的危机,为保护孟族的历史性认同他们一直与来自缅族的同化相抗争,孟族和缅族之间的战争一直持续到18世纪。1757年缅王阿郎帕耶(Alaungpaya 1752—1760)打败了孟族最后一位国王,一举将跟随他的上千随从赶到泰国临近缅甸边境的大城(Ayuthaiya),从此,处于鼎盛时期的孟族王朝宣告终结,但孟族追求独立的步子却远没有停歇。
缅族王朝对掸族采用优待、控制政策,削弱了掸族,却从来未能真正地驾驭掸族。事实上,曼德勒宫廷对掸的控制从来不是坚实的,缅甸的权力中心和掸之间的关系从来没有基于完全的控制或顺服。由于缺乏国家重视,掸族在叛乱和对外战争中人力遭受重大损失。中国的战争记录说“缅族军队驻守营寨,而掸族部队被用作军中精锐。”他们被卷入缅王对抗清迈(Chiangmai)、澜沧(Lan-Chang)、云南掸邦和大城的战争中。不仅如此,在辛骠信统治时期,中国入侵(1766—1769),在掸族地区发动的战争中死了数以万计的掸族人。
尽管被缅族征服,掸族依然保持着本民族独立的政治认同,有自己的社会和政治组织,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数百年的历史文化。掸族地区各邦当忍受不了缅族的胁迫时就起来反抗。掸族首领经常抱怨帮缅王镇压叛乱带来额外的负担,当缅族王朝要求掸族首领进贡负担过重时候,掸族首领就将沉重的税收强加到掸族百姓身上,不堪忍受沉重税收的村民只得迁移到邻国,也有一些掸族土司在感到不能满足缅族王朝的要求时就选择武装反叛。掸族土司经常发动叛乱,尽管归顺了莽应龙(Burinnong 1515—1581)、阿郎帕耶和辛骠信(Hsinpyushin 1763—1776),他们一直伺机谋反。在莽应龙执政时期,掸族王公发起的叛乱一直没有停息过。特别是1564年发生在当时缅族王朝首都勃固的叛乱有千分之十的掸族人参与,不仅烧毁了都城,而且占领了几个省。
缅族王朝没有使克伦族驯服。在缅族封建王朝,克伦族被忽视,地位低下。尽管和掸族、缅族、孟族以及泰国的暹罗人杂居在一起,可克伦族和他们没有什么共享的。他们没有自己的固定区域,处于孤立地位。缅族的宗教和生活方式对克伦族也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在缅族的统治之下克伦族看不到改变处境的任何希望。
事实上,对非缅族实行有差别的民族政策已经形成缅甸的一种政治文化。历代缅王认为缅甸联邦是缅王阿奴律陀1044年武力统一后留给他们的遗产,把其他民族视为臣民败军进行挟制,防止他们造反,致使国家分裂,缅族与非缅族一直冲突不断。缅甸本部俨然被视为主体,“母国”,而其他民族邦被视为较低级别、被领导的“属邦”。[18]118-119“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类民族主义即便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与种族歧视有关系,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则与无情迫害相联系,对解决多民族国家的问题拿不出任何好的解决办法。”[16]37不仅在缅族封建王朝统治时代,甚至缅甸独立后的吴努、奈温等各缅甸国家治理时期,都没有以史为鉴,而是一味重复部族国家治理模式。
要解决缅甸长期的民族纷争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首先,政府应摈弃大缅族沙文主义,建立平等沟通对话的政治协商平台。自1947年至今,缅甸政府与各民族反叛组织进行过多次和谈,签订了无数停火协议,但民族和解的美好愿望终究落空。究其原因,和谈中缅族政府不愿意与少数民族领导沟通协商,一味强硬要求反叛组织放下武器,解除武装,听从国家收编,却不考虑他们提出的任何要求。而反叛组织认为一旦投降就等于坚持几十年的斗争就成了非法的叛乱行动。而且认为一旦交出武器就会被政府军任意宰割,故至死不从,导致和谈一次次陷入僵局。
其次,政府应建立名副其实的联邦制国家,赋予少数民族地区一定的政治权利。经过多年的内战,各少数民族领导逐渐妥协,从原先坚决坚持要与缅甸母国分裂转变为致力于争取联邦制下的地方自治权利。但缅甸政府认为答应他们的要求无异于在一个国家建立许多并行政府,这样会导致国家的分裂。其实联邦制这样的公民国家比起部族国家是先进的,在保证国家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的权益。虽然地方利益一旦与国家利益相冲突优先考虑国家利益,但不会为维护国家利益而肆意侵害地方利益。
最后,发展民族经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年累月内乱导致的贫穷落后面貌,切实为各民族群众解决民生问题。缅甸政府在上世纪的6、70年代,对民族反叛组织曾经发动过名为“四切”的武装打击运动。厌倦战争渴望和平的少数民族群众选择了与政府合作,致使全缅的反叛活动一度陷入低潮。故国家只要真诚关切少数民族群众,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为他们提供和平安定富裕的生活,少数民族反叛组织才可能因失去支持而自行消亡。
2015年11月8日,缅甸民主联盟在五年一次的大选中获得压倒性胜利。尽管缅甸政府当即表示将尊重选举结果,帮助政权和平过渡,民盟领袖昂山素季也立刻邀请当局讨论国家和解。但是,真正的实权仍掌握在军方,昂山素季还要与之周旋,必要的时候还要妥协让步。因此缅甸如果要实现真正的和平,只有从建立公民国家而非种族国家着手,建立国家认同,在尊重、包容各民族文化、宗教、种族背景等的基础上追求更高层次的政治认同,方能破解困局,早日实现缅甸民族和解的美好愿望。
注释:
①缅甸最早统一的王国蒲甘王朝的创建者.
②在这里美国著名缅甸学者维克多.李伯曼是把掸族称为泰族“Thai”.
③贡榜王朝国王,又译作波道帕耶.
参考文献:
[1]Maung Maung, U, Burma in the family of Nation[M].Netherlands:Amsterdam, 1956.
[2]陈序经.孟族诸国初考[J].中山大学学报,1958(2):9.
[3]波巴信.缅甸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21.
[4]何平.中南半岛民族的渊源与流变[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5]Hall, D.G.E., Burma[M].London:Hutchinson University Library, 1956.
[6]戈·埃·哈威.缅甸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
[7]Josef Silverstein, Burmese Politics:The Dilemma of National Unity[M].New Jersey: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80.
[8]贺圣达.缅甸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9]Robert H.Taylor, The State in Burma[M].London:Hurst, 2009.
[10]约翰·F·卡迪.东南亚历史发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11]Sai Aung Tun, History of the Shan State:from its origins to 1962[M].Silkworm Books, 2009.
[12]G.H.Luce, Phase of Pre-Pagan:Languages and History [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13]吴巴辛.缅甸的克伦族[J].民族译丛,1984(5):60.
[14]Donald M.Seekins,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ma(Myanmar)[M].Lanham, Maryland:The Scarecrow Press, Inc., 2006.
[15]D.M.Smeaton, The Loyal Karens of Burma[M], London, 1887.
[16]菲利克斯·格罗斯.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
[17]Ashley South, Mon nationalism and civil war in Burma :the golden sheldrake[M].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Curzon, 2003.
[18]Tzang Yawnghwe, The Shan of Burma :memoirs of a Shan exile[M], Singapore: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987.
[责任编辑 贺良林]
On The Ethnic Policy of the Burmese Dynasty
LI Gui-mei, JIANG Li-yun
(Honghe University, Mengzi 661199, China)
Abstract:The Burmese had ruled Burma for nearly 600 years during 824 years of feudal society in Burma.Their ethnic policy 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later national governance strategies in Burma.As a multi-ethnic Dynasty, the Burmese dynasty, to dispel the hostility of other minorities and consolidate its rule, implemented different ethnic policies for the major ethnic Mon, Shan and Karen nationalities: firstly, implemented goodwill and assimilation on Mon, secondly, took preferential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Shan, thirdly,implemented the policy of reward and neglect for Karen.This partly eased the tension between the Burmese and the non-Burmese, but failed to unite the nationalities in Burma.Precisely becaus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urmese Dynasty’s tribe state governance and the different ethnic policies for the non Burman, Burma’s ethnic groups had been lack of political identity, centrifugal tendency and fighting against the governance of Myanmar for more than 60 years.
Key words:Myanmar;Burmese Dynasty;Ethnic Policy;Review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128(2016)03-0096-05
DOI:10.13963/j.cnki.hhuxb.2016.03.025
收稿日期:2016-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