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6-03-16庞占宇
庞占宇
摘 要: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来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仅可以简化政府的职能部门,还可以提高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效率。但由于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太多成功的模式可循,为此,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对策
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1.1 购买项目少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可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新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较为新颖,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处于摸索阶段,社会各界及公众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模式也不太了解,传统观念尚未转变。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仅涉及到养老助残、社区服务、医疗救助几个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而在教育、文化、住房等主导型的公共服务领域却没有涉及,涉及的项目相对较少。
1.2 购买投入少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属于政府采购的一部分,政府采购资金本就十分有限,采购重点主要放在物资领域,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而且,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尚是一个崭新的领域,处于试点摸索阶段,政府更不可能将采购资金过多地放在一个尚不知效果如何的新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建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但目前国内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没有建立这项专项资金,只能使用部分福彩公益基金。
1.3 购买效益不高
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管理观念较新,政府各级部门及工作人员对此还不能完全理解透彻,认知度不高,不知道自己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该做些什么,或者能够做些什么。政府各级部门及工作人员对购买公共服务认识不透彻,就无法认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模式的优越性,也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导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不够。而且由于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由政府直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一旦将这种模式转换为由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社会力量来提供公共服务,民众一时之间很难接受,也很难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模式进行信任。
1.4 社会组织发展不完善
要想承接公共服务的供给职能,社会组织就必须要强大,但目前社会组织发展还十分欠缺,不仅总量不足,还有不少社会组织规模较小,发育不健全,严重缺乏自主性和服务性,根本无力承接公共服务供给工作。就算较为成熟的社会组织也常常由于组织的运作能力有限,不能充分动员有利的社会资源,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相对不足。此外,社会组织专业技能人才的缺乏以及管理的欠缺,导致社会组织在社会上影响面较小,很难取得公众的信任,这也是社会组织承接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策探讨
2.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效,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购买公共服务相关的实施细则,以便于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可以明确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到政府采购范畴,国务院并及时修改《政府采购法》,或者重新颁布《政府采购服务法》,以明确规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方式、标准,以及支付办法等方面的内容。
2.2 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总是大包大揽,但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政府的角色要重新定位,要强调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应当如何定位,笔者认为政府职能转变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政府要把握好度,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这就需要政府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视程度,理清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哪些权力应该下放给社会组织,哪些权力应该握在政府手中,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2.3 打破资源垄断
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社会资源和权力始终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一直是公共服务的垄断者,公共服务要想市场化和社会化很难进行。因此,要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顺利进行,就必须打破政府资源垄断的地位,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将公共服务主体由政府延伸到社会组织,以形成竞争态势,建立起由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努力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
2.4 把准需求,拓宽服务范围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是一种交易行为,政府所购买的公共服务最终是要提供给社会公众的,要想是购买公共服务效果完美就必须要了解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为了社会公众用,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模式:社会组织生产公共服务,并提供给政府让政府购买,而政府购买完公共服务之后,又将公共服务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因此,社会公众是政府所购买公共服务的最终享用者,政府在进行购买公共服务之前应当调查民意,把握社会公众的需求,做到有针对性地购买,实现效果最大化。
2.5 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为了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顺利实施,政府应当在财政拨款之外,多渠道多途径地寻求资金保障,为购买公共服务融资,引进社会资金。政府可以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并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到福彩基金的资助范围内,政府再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事业中来,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有力的补充。
2.6 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
社会组织孵化园主要是针对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成员的培育进行的,主要是由民间公益投资,政府购买服务,而政府和公众负责监管,由专业的团队进行管理,广大社会群众受益的一种组织模式。社会组织孵化园为入驻的社会组织可以从扶持政策、法律咨询、教育培训、活动策划、财务管理、人才培养、资源分配及网站运营等方面对入驻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指导和培育,使入驻的社会组织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提高自身的运营能力和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闫海,张天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规制[J].法制建设,2010(6).
[2]楚辞.我国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浅析[J].研究与探索,2007(12).
[3]王清,琚泽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创新研究[J].科学决策,2010(4).
[4]周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危险及其防范[J].中国行政管理,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