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诗传播要找到利益平衡点”
2016-03-15陈莉莉
陈莉莉
2015年9月17日,僧人在青海果洛年宝玉则诵经时抛洒风马。“年宝玉则”在藏语里意为圣洁的松耳石峰,相传这里是果洛诸部落的发祥地,到处流传着藏族英雄史诗中格萨尔王的故事
在中国文化的广泛传播中——无论对国内还是国际——“三大史诗”都被寄予厚望。2014年10月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就再次提到藏蒙的《格萨(斯)尔》、蒙古族的《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
对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朝戈金来说,这无疑是一大喜悦。“这次专门讲到三大史诗,以及如何继承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执政党的首脑是如何看待这些文化的,可以通过提法上的变化看出来。”朝戈金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专访时说。
其后一年多以来,各种力量陆续进入,中国史诗进入改编、转化加速阶段。如普通话版评书的《格萨尔》、流行乐队安达组合改编的《江格尔》、舞台剧《玛纳斯》的诞生等。
然而,与当时同被习近平提及的外国史诗相比,经历千年延续和1949年来持续研究的中国史诗,似乎仍然刚刚走出起点。
作为世界上最早的文学作品《吉尔伽美什》史诗和《荷马史诗》,前者有成熟的系列游戏、动漫作品以及各种衍生品,后者改编的电影《特洛伊》和《奥德赛》,也在全世界范围内流通。
“中国史诗即使在国内的传播也远没有进入大众视野。其国际领域的传播还在文字出版阶段,更多还在研究层面,进入通俗阅读层面需要时间。”朝戈金说,这些都需要各种形式的创新和寻找利益平衡点来解决。
史诗一直都在被改编和改变
《瞭望东方周刊》:在中国史诗与现代社会交融的过程里,它们的市场转化、传播情况是怎样的?
朝戈金:转化、传播一直都有。前几年有人在做《江格尔》的动漫、连环画,还有类似通俗读物,有些是少年儿童版的。十几年前就有人在讨论用电子游戏来做史诗。因为一些大型史诗是套叠结构,特别符合游戏的结构模式,它有自己的构造规律和魅力。
韩国曾开发过一个叫《蒙古大汗》的在线游戏,人物形象与蒙古服饰差之千里,体现的是游戏时代的审美观。游戏里的男女英雄都穿得很暴露,与蒙古服饰相去十万八千里。
这就是现代文化在影响、改变传统的一个例子。如果是改编,通常要借用传统的某些要素,去推陈出新,发展出新的创意产业。新的尝试是可以的,只要不是严重歪曲或者误解人家的文化。
从另一方面说,社会各界对各类创新的尝试也应该多些包容。在民间,各地老百姓自发创用了很多新形式。印度的《摩诃婆罗多》,在东南亚到处都有各种改编形式,都是老百姓自发发展出来的。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江格尔传奇英文版) 书封
藏族的《格萨尔》——我们通常把它和蒙古族的《格斯尔》统称为《格萨(斯)尔》——原来是说唱形式,现在还有《马背格萨尔》藏戏。青海省果洛地区发展出了新的艺术传承形式。如《格萨尔》赛会表演,就是隔年把歌手聚在一起比试,谁唱得好还给发奖金、给称号。《荷马史诗》时代就有“泛雅典娜赛会”,比史诗吟诵。多种形式的推广和传播,历史上从来都有。
《瞭望东方周刊》:除了出版、动漫、游戏以外,还有其他传播方式吗?
朝戈金:它们都正在从民间故事变成一个全社会都可以共享的故事。古老的叙事方式是面对面的,现在有了技术手段。记录者若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值得关注,就用录音录像、誊写、速记等方式,把它转化成可阅读和观看、聆听的形式。虽然这种欣赏离开它原来的样子已经比较远了,但新技术带来的便捷也是无与伦比的。
到剧场看《茶馆》,和读老舍《茶馆》的文学剧本是一回事吗?不是。史诗的吟唱和读一个史诗的脚本是一回事吗?也不是。吟诵是演出,是用声音、情感、眼神、乐器等全加起来传递信息。变成文学后,实际上已经改变了它的传承方式和法则,也有一些信息因此被遮蔽了,能够领悟的只是它的一部分信息,就是语词那部分。这就像剧场观剧和阅读文学剧本的差别。
国际传播要找到机会和契机
《瞭望东方周刊》:中国史诗的国际领域传播是怎样的情况?
朝戈金:国际上,目前还主要依赖翻译介绍的读本,三大史诗都有外文版。但是还不能说有很广泛的影响,有些事情是要几条腿走路才行。德文版的《格萨尔》译本,我看到的是供研究用的,不是老百姓能轻松阅读的普及读本。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玛纳斯》的英译版和德译版在同时推进。译者卡尔.赖歇尔先生很厉害,是行家。我们希望这个本子将来影响能大一些。蒙古族《格斯尔》的英译本现在也有位澳大利亚学者在做。他是资深的蒙古学研究专家,将来会出来高品质的译本。
但是这些高品质的译本是不是一定有很多人看?人家原来不熟悉你的故事,不是说翻译过去就一定会赢得满堂彩。
现在中国史诗走出去的困惑是,比如英译本出来了,人家研究不研究,咱们说了不算。而且研究还有更多困难,语言的和文化的,何况民间传唱的情况那么复杂。
德国的畅销书中,《荷马史诗》的印本还很靠前,而且一直保持畅销,有点像中国的四大文学名著,过个十年八年印一版,肯定还会卖得动,因为有基础,所以不断有人看。
如果有好的契机就会不错了。像《狼图腾》,先卖了改编的版权,最后再拍成电影,现在就变成一个热门话题了,它的影响和名声一下子就大了。假如,将来的诺贝尔文学奖也可以颁给除了作家文学之外的作品,如《格萨尔》,很多国家的人会好奇,这是什么?我得看看为什么能获奖呀?有什么名堂?史诗的传播有时候也需要契机。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传承比较好的是哪一部?
朝戈金:蒙藏《格萨(斯)尔》传播最广,在周边不少国家中都有,在国内也不止在一个民族中有传承。它超越了语言的藩篱、跨越了族群边界,乃至跨越国界在不同的国家中传播。这说明它有特殊的魅力。
晚近发掘的苗族史诗《亚鲁王》,也开始产生影响。当然学术界的研究和确认需要一个过程。《亚鲁王》的传播范围很有限,就在贵州麻山的一小块儿地方,但不是说传播不广就不好。《亚鲁王》与当地民众生活结合得最为紧密。
不仅是少数民族民间资源的开发,汉族的民间文化资源开发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都还是长期的任务,而且艰巨。
比如,汉族四大传说《孟姜女》《白蛇传》《牛郎织女》《梁山伯祝英台》,它们有很好的群众基础,但对它们的市场化推广也还没有太成功的例子。
现在对这些传统文化的再利用,也应该多少有点宽容。就像是找不到路,朝着东南西北各处都要尝试,有人愿意尝试,那就尝试尝试。假如往南、往西都不行,咱们就知道以后不往那个方向走了。这样的尝试,本身也很宝贵,是一种资源。你不试水,光是坐而论道、横加指责或乱发牢骚,都不是积极的态度。要勇敢尝试才能闯出一条路。
我们有也不能光盯着商业上成功不成功。文化的价值,不见得都能体现为物质价值。某些理念和价值观的输出,目的是要让别人理解你,这就需要影响别人。我们要告诉别人,我们的爱恨情仇,我们的宇宙观、自然观,人生态度、面对灾难和挑战时的勇气,我们如何看待出生和死亡,等等。别人知道了,就会更多地懂你,别人对你了解越多,误解就越少。文化传播的意义在这儿,也不光是说商业上一定要怎样。
说唱录走了,艺人怎么办
《瞭望东方周刊》:新的媒体形式不断涌现,你如何看中国史诗借助它们发展自身?
朝戈金:我觉得今后有很大的契机。现在的新技术,比如手持移动终端、多媒体技术等,会给文学艺术的传播带来无限的可能性和生机。
原来我要说史诗听众可能都弄不明白,那么我们就用多媒体来一段,就能直观地感受到。给学生拿iPad放一段史诗的视频,反响可想而知。
不管怎么说,传播对于民族文学提升影响力、扩大知名度是有正面作用的。新技术给民间文艺演唱带来无限生机和巨大可能性。
但是这件事也得两方面看。假如我是很有名的歌手,我靠这个为生,我可能不希望我的演唱被录走。你录走了,谁还请我去唱?假如人人很方便,用手机,用录音机就听了演唱了,我就不必跋山涉水,但也收不到观众的谢酬了。
这种事情永远是在一种两难和矛盾纠结的过程中前进和发展。
有时候你也能感觉到民众传承传统文化的强烈意愿无处不在,形式多样。同事们在走访、搜集资料时,碰到一个村庄里的藏族小孩,他说将来立志要考到拉萨的大学,要学现代知识,学成回来后要把《格萨尔》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你就会发现,新形势下新的艺术与样式和新的期待也在发展变化。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利用新技术对传统、民族的艺术进行商业挖掘的越来越多,如何找到平衡点?
朝戈金:无论政府、学界还是民众自己,都要想好,在用现代技术便利的同时,不能摧毁传统艺人的生存基础。他的权益也要被保护,不能低成本复制完他的艺术,就不再搭理他。
我倒觉得政府部门在作决策的时候要想得周全一点儿。鼓励或提倡什么的时候,要想到这种做法的背后会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传统文化经常陷入两难局面。有时候说社会文化在进步,那进步是不是老的旧的传统带着一起进步?还是说它在什么意义上会成为负担?会不会阻碍进步的步伐?负重前行行不行?假如文化总是要扬弃要选择、要不断地吐故纳新,那要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等等。
有些做文化产业的人觉得民族文化资源丰富,认为是富矿,可以好好利用、愿意尝试。但是有一个重要问题,很多企业做文化开发的时候没有注意到,民间长期传唱的内容,它们的所有权或者对它的改编和使用,会涉及某些法律层面的问题。
比如《江格尔》,如果改编了,盈利了,当地的文化持有人和传承人的艺术创造权益谁来保护?这些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直在做厘清关于民间文化遗产法律地位和所有权问题的努力,国家版权局最近也在考虑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瞭望东方周刊》:这看起来是一个具体实施难度很大的事情。
朝戈金:像《江格尔》,假如商业化成功、有利润,谁代表蒙古族群众收这个钱?用什么方式?收了怎么用?问题不好解决,因为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它们都是世代传唱的,有时候不是那几个歌手的,也不是那几个整理者的,它是全民族的遗产。
我们知道,《功夫熊猫》,尤其是《花木兰》,好莱坞改编以后,好多人愤愤不平,我们的故事怎么让他们满世界赚钱去!作家的作品是几十年之后就进入公有领域了,版权问题好说。但是民间的故事进入公有领域该有多长时效?怎么界定持有人权益?这类问题到现在都很不清楚,争议颇多,共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