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足球运动开展现状及发展及对策研究
2016-03-15苏继革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0081
□苏继革(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1)
中国残疾人足球运动开展现状及发展及对策研究
□苏继革(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1)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数理统计、观察、访谈等研究方法,并以2010年参加延吉全国八残会预赛前八名的球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教练员、运动员、后备力量、裁判员、训练管理及方式等状况进行了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残疾人足球运动开展过程中的主要制约因素,建设性的提出发展对策,并得出结论。
中国残联 足球运动 研究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参加2010年全国聋人足球锦标赛暨第八届全国残运会预赛前八名广东、山东、北京、海南、福建、上海、江西、吉林队的139名运动员及22位教练员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本人曾在北京图书馆以及互联网上查阅了自80年代以来的有关残疾人体育的文章60余篇,广泛阅读了大量的有关问题的论着作,为本课题的提出提供了理论依据。
(2)数据统计法。
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常规的统计和分析。对问卷、专家意见及有关文献资料进行统计。
2、结果与分析
2.1、我国残疾人足球教练员的年龄与执教年限
一支优秀的球队成功的前提是必须拥有一名优秀的教练员。教练员与运动员既是师徒,也是同甘共苦、荣辱与共的亲密关系。俗话说,什么样的师傅什么样的徒弟。作为任何一个残疾人体育项目的教练员,其执教能力、专业知识结构都直接影响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其在执教过程中的耐心、爱心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训练效果。一名优秀教练员知识、经验、心理的成熟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与年龄成正比。通过对本次比赛22位教练员的问卷调查,他们的平均年龄为40岁,从事足球教练年限为10-15年,但残疾人足球教练执教年限仅为4年。广东、江西、海南队的教练员执教时间超过5年,他们所带的球队,在本次比赛中分别获得第一、四、七名;北京、山东、上海教练员执教的平均年限均为4年;江苏、吉林队教练员执教年限则不到四年。调研中发现,从事残疾人足球训练时间较长教练员与其运动员关系十分融洽,如:广东、山东、北京、海南等队的教练员,他们对每个运动员的身心特点和技术特征都比较了解,在比赛中能够指挥自如,胸有成竹。此外,教练员对运动员的帮助、鼓励和能使运动员更加坚定训练的信心。调查中得知,广东队25岁的守门员罗贵表示,自己能够持之以恒的坚持训练并最终取得好成绩,与教练员长期的鼓励和帮助是分不开的。赛前临时组队,仓促任教的教练员,由于和队员的磨合期短,加上与残疾人运动员沟通困难,对队员的个人技术特点以及队员心理的掌握非常困难,远没有达到彼此间充分的信任和默契,自然就削弱了其在赛场上的指导作用,比赛成绩不理想也就在情理之中。
2.2、职业经历、学历情况
根据调查:除广东队、江西队的教练是长期固定外,浙江队、江苏队、辽宁队、山东、广西等队的教练,均为常年冠名赛前临时抽派的类型。从教练员职业经历和学历中得知:(1)有健全人教练经验的占55%,这些教练有着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运动训练经验。但除广东、海南队、江西的几位教练外,其他代表队的教练没有残疾人足球训练的基础和经验,大多是采用健全人足球训练方法训练残疾人运动员。由于没有从残疾人生理、心理出发,训练的针对性不强,使队伍的进步的速度放慢。例如:聋人足球运动员柔韧与协调能力不足表现在,左右转向相对于健全人要慢;头重脚轻,表在身体失控的情况下,头先着地,因为,在聋人足球比赛中担架的出场率要高于健全人的比赛,许多从事聋人训练的教练员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了解中还发现,高年龄教练员虽然有着丰富的训练经验,但大多学历不高,多集中于大专和中专以下,由于理论水平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残疾人足球整体水平的提高;(2)在教练员职业和学历问卷调查统计中,32%的教练为体育教师。作为体育教师,他们在教学上游刃有余,能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运动员进行技术教学,但教学和训练之间差距太大,一个好的老师未必是一个好教练;(3)转行的也有,如江苏省教练贾洪文原来曾经是一名海军陆战队的队员;在教练人数中,还有14%是业余足球爱好者,既没有带队训练的经验,也没有体育教师的理论基础,只是凭感觉训练残疾人足球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残疾人足球运动队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2.3、继续教育情况
从2002年开始,中残联就已着手对各省射击、射箭和田径等项目的教练员进行培训。截止到现在2010年,残疾人足球教练员还未接受过不论是中残联,还是来自国家体育总局(包括原国家体委)任何形式的培训。调查显示,19%的运动员认为,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对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很大关系;45%的运动员认为,教练员的个人素质对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有一定的作用;36%的运动员认为教练对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作用一般 (这一部分大多出现在聋人运动员当中),说明教练员在残疾人运动队伍训练的方式、管理方法上还没有完全得不到队员的认可。日本,自1963年举办了残疾人第一届运动会后,从上个世界六十年代末就开始定期举办有关于残疾人教练员与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延续至今。日本的残疾人足球运动是与健全人竞技体育是同步发展的,而日本足协的全国足球发展计划已经制定到2050年。
2.4、我国残疾人足球运动的发展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当今的残奥运动是建立在 “让每个人得到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之下,才使得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人们聚集在一起进行体育和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合作。也正是在这种和谐氛围的背景下,残疾人才能最大限度的被宽容、被理解,世人对残疾人的价值与潜能的认识也才会更加深刻。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出台相关安置文件,协调政府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福利企业之间的关系,解决好残疾人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参与体育锻炼和运动训练的信心和勇气,在增加残疾人群体体育人口的基础上促进我国残疾人竞技体育的良性发展。
(2)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培养残疾人足球后备力量。
在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远不及健全人。主要原因是生存第一位。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势必影响他们对参加体育运动的认识。因此,完善残疾人的教育体系,促使残疾人在生活中的各个阶段都能接受到教育,是今后残疾人事业的重点。各级政府、教委和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相关措施,保障残疾人的正常教学与体育教育的规范性、科学性,全面提升残疾人整体素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利用好这些资源,加强残疾人运动队的梯队建设,使队伍与队伍之间有个良性的衔接,将是个紧迫的任务。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残疾人足球教练多数为健全人足球教练转过来的,从事残疾人足球教练经历较短。调研中发现,从事残疾人足球训练时间较长教练员与其运动员关系十分融洽。残疾人足球运动员能坚持训练并取得好的成绩,与教练员长期鼓励、帮助和指导是分不开的;
(2)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教育程度、教练员业务水平,训练时间、场地不足以及政府投入与媒体宣传力度的不足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国残疾人足球运动开展的主要因素。与健全人相比,成年人比赛偏少,青少年赛事空白,后备人才储备缺乏,不利于我国残疾人足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
3.2、建议
(1)政府应加大残疾人体育方面经费投入,并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快残疾人足球社会化、商业化进程。可借鉴和参考健全人足球发展模式,尝试创办残疾人足球俱乐部,使残疾人足球逐步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道路;
(2)整合中国足协和中残联的资源,加强双方的合作与交流,定期举办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培训;一方面提高教练员对残疾运动员的训练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在裁判员的选拔与培训过程中,注重裁判员专业技能提高的同时,注重思想道德素质得以同步提高。
[1]张猛.我们残疾人体育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安徽科技体育,2008,(2).
[2]沈波.我国部分城市聋哑人体育活动现状的调查[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