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巴勒斯坦政治进程研究
2016-03-15刘诗雨
刘 诗 雨
(英国华威大学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考文垂 CV4 7AL)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巴勒斯坦政治进程研究
刘 诗 雨
(英国华威大学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考文垂 CV4 7AL)
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的错综交织,世俗政治与宗教政治的此消彼长,集中体现了二战以来巴勒斯坦政治进程的多元化。从世俗民族主义到伊斯兰民族主义,标志着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发展的新阶段。政党政治的多元化、权力归属的民众化、权力运行的程序化,以及日益增强的选举政治的民众参与性、派系竞争性和流程透明性,标志着巴勒斯坦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全面深入地梳理巴勒斯坦的政治发展历程,有助于在维护中东地区和平和稳定的问题上作出合理的考量和正确的决策。
“一带一路”;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民主化进程
习近平主席在阿盟总部发表演讲时呼吁,“巴勒斯坦问题不应被边缘化,更不应被世界遗忘。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和平的根源性问题。”他还强调,“在穿越时空的往来中,中阿两个民族彼此真诚相待,在古丝绸之路上出入相友,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中甘苦与共,在建设国家的征程上守望相助”。习近平指出,中国坚定支持中东和平进程,支持巴勒斯坦的民族解放事业。此外,中国中东问题特使宫小生访问巴勒斯坦时曾说:“一带一路的思想可能成为未来中东和平进程一个重要的方面和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我们希望通过推动一带一路,能够为中东和平做出贡献,能够给地区人民,特别是在热点冲突下生活的人民带来一些希望,带来机会,带来和平。”由此可见,巴勒斯坦问题是“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非常重视的问题。一方面,巴以问题是维持中东地区和平稳定、保证“一带一路”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另一方面,通过“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中东和平进程、为该地区未来经济的发展及和平创造有利条件,也是该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
要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完成推动巴以和平的任务,需要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巴勒斯坦的社会政治状况和政治发展历程。梳理巴勒斯坦从民族主义到民主化进程的历史轨迹,能够全面而深入地展现巴勒斯坦的政治发展历程,有助于在维护中东地区和平和稳定的问题上作出合理的考量和正确的决策。从当前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来看,巴勒斯坦是国际政治舞台上的热点,关于法塔赫、哈马斯以及巴勒斯坦政治状况的研究成果为数众多。但是,对二战之后巴勒斯坦政治发展历程进行专门研究的学术成果仍显贫乏;关于从法塔赫到哈马斯巴勒斯坦政治演进的历史轨迹,学界众说纷纭。本文拟以“一带一路”战略为落脚点,结合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国际环境,以法塔赫和哈马斯为历史坐标,以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思想和实践、政党政治和选举政治为切入点,考察巴勒斯坦半个世纪的政治走向,探讨巴勒斯坦从民族解放运动到民主化实践的历史轨迹。
一、民族主义:从世俗民族主义到伊斯兰民族主义
巴勒斯坦的民族主义思想和实践,起源于巴勒斯坦现代化进程中诸多因素的矛盾运动,是巴勒斯坦人民反抗以色列占领的产物,亦是新兴社会势力排斥传统政治秩序的结果。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是巴勒斯坦民众的共同愿望。尖锐的民族矛盾和共同的民族利益,是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社会基础。结束以色列的占领,建立巴勒斯坦现代主权国家,是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思想和实践的首要目标和指向。以法塔赫和哈马斯为坐标可以看出,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在思想层面经历了由世俗民族主义到伊斯兰民族主义的转变,在实践层面则由武力抵抗转向政治解决,而后又转为武力抵抗。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近代以来的民族矛盾缘起于锡安主义运动。*锡安主义运动,即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锡安主义”,是为呼吁和号召犹太人回归家园的政治意识形态,回到那些犹太人“拥有宗教和政治权力的地方”,即回归巴勒斯坦。此处关于“锡安主义”的解释,参见Mohsen Mohammed Saleh, History of Palestine: A Methodical Study of the Palestinian Struggle, Cairo: Al-Falah Foundation, 2003, p.123.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欧洲民族主义运动的浪潮中,在西欧现代民族国家世俗化改革的进程中,以及欧洲各国统治者迫害犹太人的背景下,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兴起。巴勒斯坦本为弹丸之地,可谓一寸山河动根本、寸寸山河寸寸金。经过几次移民浪潮,大量犹太人到达巴勒斯坦,使得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因此受到资源和经济上的威胁。二战结束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181号决议”,决定在巴勒斯坦实行阿以分治,将1.2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阿拉伯人的国家、1.4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犹太人的国家。该项决议在土地分配的份额和质量等方面,皆存在明显的对以色列的偏向和对阿拉伯人的不公,遭到阿拉伯世界的抵制。1948年5月14日,本·古里安在特拉维夫宣布成立以色列国,次日爆发第一次中东战争。战争结束后,犹太人占领了更大面积的土地,而阿拉伯人遭到重创,处境窘迫,可谓“日暮乡关无处寻”。大量阿拉伯人失去家园,沦为难民,流落至约旦控制的约旦河西岸、叙利亚和黎巴嫩等地。巴勒斯坦难民问题既是阿以冲突的直接结果,更是中东和平进程的巨大障碍。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本次战争中,巴勒斯坦被以色列全部占领,越来越多的阿拉伯人不得不逃离家园、沦为难民,巴以民族矛盾加剧。失去故土、生活窘迫的巴勒斯坦人不断同以色列进行激烈的对抗,巴勒斯坦可谓烽火燃不息,征战无已时。
在尖锐的民族矛盾下,在同以色列不断的抗争中,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思潮蓬勃兴起。19世纪末期,巴勒斯坦的民族主义思想表现为泛阿拉伯主义。“1909年至1914年,巴勒斯坦反对锡安主义的民族主义思想盛行,在当时,犹太人对巴勒斯坦的侵略被视为对整个阿拉伯世界的威胁”。*Mike Berry and Greg Philo, Israel and Palestine: Competing Histories, London: Pluto Press, 2006, p.6.一战爆发后,民族主义思潮转向主张与叙利亚统一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要求地理意义上的大叙利亚实现政治上的完全独立,将巴勒斯坦作为大叙利亚的一个组成部分。1918年英军占领巴勒斯坦,独立的巴勒斯坦民族意识开始出现,旨在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和建立独立巴勒斯坦政府的巴勒斯坦民族主义逐渐形成。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结束后,泛阿拉伯主义受到重创而几乎销声匿迹。*Joshua L Gleis and Benedetta Berti, Hezbollah and Hamas: A Comparative Study,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12, p.103.此外,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在以色列的统治下被重组,因而催生了巴勒斯坦本土的领导权。*Amal Jamal, The Palestinian National Movement: Politics of Contention, 1967—2005,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2005, p.15.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巴勒斯坦的民族主义思想彻底转向独立的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此时期,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政治纲领发生了相应的转变:第一,不再强调巴解组织的阿拉伯属性,转而宣扬其巴勒斯坦属性;第二,倡导武装抵抗是解放巴勒斯坦的唯一途径。*Amal Jamal, The Palestinian National Movement: Politics of Contention, 1967—2005, p.32.20世纪70年代初东耶路撒冷发行的报纸杂志中,大量文章强调巴勒斯坦是一个独立的政治体,反对将巴勒斯坦兼并入约旦,支持巴解组织作为巴勒斯坦人的代表领导民族解放运动。*Yezid Sayigh, Armed Struggle and the Search for State:The Palestinian National Movement, 1949—1993,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73.综上,法塔赫时代,巴勒斯坦的民族主义思潮以世俗民族主义为主,经历了由泛阿拉伯主义到大叙利亚主义,再到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转变。这一演变过程,是巴勒斯坦社会整合和政治发展的逻辑结果,构成国家政治认同的外在形式,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在民族主义实践方面,法塔赫可谓20世纪后半叶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的中坚力量,为民族解放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法塔赫的民族主义目标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的演变。20世纪60年代,法塔赫倡导“彻底清除犹太复国主义,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法塔赫中央委员会通过的“七点声明”中首次明确宣布,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的最终目标是“恢复独立民主的巴勒斯坦国”。*姚惠娜:《巴勒斯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58页。亚西尔·阿拉法特曾宣称:“我们唯一的目标是解放我们的祖国,将犹太人彻底赶出巴勒斯坦,为此不惜采取任何手段。”*Avram S Bornstein, Crossing the Green Line between the West Bank and Israel,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2002, p.35.进入20世纪70年代,政治环境的变化使得巴解组织领导人开始转向“分段建国”的战略,提出建立“小型巴勒斯坦国”的理念。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平解决中东问题的方案相继出台,加之巴解组织自身力量式微,其战略目标向更加实际的方向转变。在1988年巴解组织颁布的建立独立巴勒斯坦国的文件中,首次承认了联合国181号决议,意味着巴勒斯坦在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承认了以色列的存在。同年,巴解组织同意召开中东问题和平会议,并于1994年同以色列签订《奥斯陆协定》。
经历了数十年的刀光剑影和战火纷飞,巴以双方终于由战场交锋转到桌前谈判,并且达成协定。然而,《奥斯陆协定》并未带来真正的和平,在过渡协定实施的十年时间里,巴勒斯坦人民的生存状况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更加恶劣。以色列并未履行至1999年底给予巴勒斯坦完整主权和独立国家的承诺。1993年至1999年,双方也未能解决协定中的耶路撒冷归属、领土、难民地位、拆除以色列定居点等重大问题。*Khaled Hroub, Hamas: A Beginner’s Guide, London & Sterling: Pluto Press, 2006, p.48.因此,巴以关系在短暂的缓和后持续恶化,巴勒斯坦再次烽烟四起。和平固然是巴以双方应该共同追求的目标,是巴以冲突的最终归宿,然而真正的和平需要双方力量对比的均衡与必要的秩序。在巴以悬殊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下,在动荡的政治局势和缺失的政治秩序中,和平协定并未给巴勒斯坦人带来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民族矛盾暗流涌动。
在巴勒斯坦民族解放事业未竟之时,以法塔赫为核心的巴解组织已然放弃了武装抵抗,转为同以色列进行和谈,因此不能在尖锐的民族矛盾和极端的社会环境中继续承担武力抵抗的任务,不得不在历史车轮的驱动下,将民族解放的大旗交予哈马斯。在焦灼的民族矛盾中,哈马斯开始由之前的不甚活跃的政治组织,演变为武装抵抗以色列的主要力量。换言之,民众将对于收效甚微的巴以和平进程的不满和对于法塔赫一再妥协立场的失望,转化为对军事行动的支持和对哈马斯的拥护。因此可见,哈马斯将民族问题的解决诉诸武力,并非历史的倒退抑或巴以和平进程的重大挫折,而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必然产物,是应运而生的时代需求。
在变动的历史环境下,世俗民族主义逐渐衰落,伊斯兰民族主义兴起。哈马斯伊斯兰民族主义思想的核心是武装抵抗以色列占领,集中体现在1988年2月发布的《哈马斯宪章》中。哈马斯的基本纲领可概括为:坚持伊斯兰教的信仰原则,遵循伊斯兰教法,武装抵抗以色列的占领,最终实现民族解放,建立以伊斯兰教为国家秩序的巴勒斯坦。《哈马斯宪章》第八条中称:“真主是目标,先知是榜样,《古兰经》是宪法,圣战是道路,为真主牺牲是最崇高的理想”。*http://avalon.law.yale.edu/20th_century/hamas.asp.《哈马斯宪章》第九条:“我们的目标是:同邪恶势力作斗争,击败它并且征服它,进而使正义得以伸张,家园能被归还,每个人都能回到自己的故土”。*http://avalon.law.yale.edu/20th_century/hamas.asp.放弃巴勒斯坦的每一寸土地,都等同于放弃信仰;承认以色列的存在,就等同于背弃真主的旨意,等同于背弃信仰。*Amandeep Sandhu, “Islam and Political Violence in the Charter of 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 (Hamas) in Palestine,” Th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3:1(Aut. 2003), p.8.哈马斯的斗争方式是圣战,圣战是实现巴勒斯坦解放的唯一方式,是每个穆斯林的职责所在。《哈马斯宪章》第十四条:“和平方案和国际协商会议,完全是浪费时间和精力”。*http://avalon.law.yale.edu/20th_century/hamas.asp.一位哈马斯领导人在采访中称:“哈马斯为了生存必须保持强硬……我们的目标仍旧是争取自由和独立,但如今我们在加沙地带面临着无法控制的局面……我们可以同以色列人建立和平关系,但那样我们将一无所获。如果想要同时拥有安定的环境与和平的关系,那么结果只能是两者都得不到。”*Beverlry Milton-Edwards, “The Ascendance of Political Islam: Hamas and consolidation in the Gaza Strip”, Third World Quarterly, vol. 29:8,2008, p.1590.
哈马斯的民族主义实践,以军事行动和武装抵抗为主。自成立以来,哈马斯就持续不断地制造暴力事件,同以色列进行军事对抗。1989年,哈马斯对以色列实施了第一次军事袭击。1989年9月28日,以色列官方宣布哈马斯为非法组织。*Yezid Sayigh, Armed Struggle and the Search for State: The Palestinian National Movement, 1949—1993, p.126.1994年之前是哈马斯军事斗争的萌芽时期,因为缺乏经验和弹药,导致整体上军事行动呈现规模小和不成熟的特征。1994年后,哈马斯的军事行动愈发激进,自杀式爆炸袭击开始成为主要斗争方式。1994年至1996年,哈马斯制造了多起自杀式爆炸袭击事件。例如,1994年4月,为报复斋月杀戮,哈马斯制造了两起自杀式爆炸袭击事件,其一在以色列阿富拉,结果造成8人死亡,34人受伤;其二在在特拉维夫市狄岑科夫街的一辆公共汽车上,结果造成21人死亡。1995年4月16日,哈马斯发表“巴勒斯坦第14号公报”,敦促以色列“在被埋入这片土地之前,尽快离开加沙地带。”*Wendy Kristianasen, “Challenge and Counterchallenge: Hamas ‘s Response to Oslo,”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vol. 28:3(Spr. 1999), p.25.2000年爆发的第二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是巴勒斯坦现代化进程中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结果。第二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以来,由于以色列的严格封锁和限制,哈马斯处境艰难,但仍坚持武装抵抗。2000年至2006年,哈马斯的武装抵抗不仅在袭击数量上达到了高峰,而且在武器装备上也不断升级。据相关统计,自第二次大起义以来,哈马斯制造了52起自杀式袭击事件,造成288名以色列人死亡,1646人受伤。*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world/para/hamas.htm.
从世俗民族主义到伊斯兰民族主义,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核心始终是争取民族解放,建立现代民族国家,二者都是民族主义政治意识形态,并不因为外在形式上的教俗差异而存在根本区别。综观巴勒斯坦历史,哈马斯当前的民族主义思想和实践,与20世纪七、八十法塔赫的民族主义斗争策略如出一辙。因此,哈马斯并非和平进程的搅局者,也非以宗教为最终目的的恐怖主义组织,而是在历史车轮的推动下,顺势从法塔赫手中接过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大旗的政治组织,他们将民族主义冠以伊斯兰的名义,以伊斯兰教的信仰作为民族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基础。法塔赫与哈马斯从类似的角度解读历史,用相似的方式寻求解放,二者没有目的上的差别,只存在具体斗争策略上的不同。最终,哈马斯接替法塔赫,成为四百多万巴勒斯坦难民的代言人,为争取重回家园而斗争。
二、民主化进程:从法塔赫独霸政坛到哈马斯异军突起
法塔赫和哈马斯,可谓巴勒斯坦政治发展历程中的鲜明坐标和突出现象。从法塔赫独霸政坛到哈马斯异军突起,巴勒斯坦的民主化实践不断深入。政党政治方面,从一党独大到多党竞争、从浑然一体到党中有派,政党政治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精英掌权到草根崛起,权力的归属呈现出民众化的发展趋势;党内权力运行方式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政党间争夺国家权力的方式由非议会竞争到议会选举,权力的运行呈现出程序化的发展趋势。此外,巴勒斯坦的选举政治表现出民众参与性、派系竞争性和流程透明性的特征;法塔赫与哈马斯通过2006年的议会选举实现执政地位的转换和政治权力的移交,标志着巴勒斯坦的民主化进程取得历史性进展。
巴勒斯坦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根植于特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市场经济的日臻成熟,民众力量的崛起与公民社会的成长,以及现代国家政治框架的奠定,都为政治民主化进程铺平了道路。巴勒斯坦经济社会的困境、法塔赫的失职与哈马斯在此时期深得民心,预示着政治变革即将到来。具体来讲,在经济层面,法塔赫和哈马斯执掌巴勒斯坦政坛时期,都曾推行过一系列经济政策和经济改革,推进了巴勒斯坦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法塔赫时代,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通过同以色列签订一系列经济协定以及推行各项经济改革,一方面基本上从以色列手中夺回了掌控巴勒斯坦经济的权力,另一方面延续了巴勒斯坦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哈马斯赢得大选后,哈尼亚在“执政纲领”中表明了哈马斯政府推动发展市场经济的意愿,鲜明地强调了自由市场的理念。*Khaled Hroub, Hamas: A Beginner’s Guide, p.149.在社会层面,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开启,巴勒斯坦的经济社会环境经历了剧烈变动,贵族势力和精英群体逐渐衰落,民众力量日益崛起。另一方面,由于特定的地缘政治特征与历史背景,巴勒斯坦社会环境具有开放化、国际化、多元化的特征,有利于公民社会的成长,进而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依托。在政治层面,虽然巴勒斯坦迄今为止没有建立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的现代国家,但是《独立宣言》的颁布与法理层面巴勒斯坦国家的建立、《奥斯陆协定》的签订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成立以及“巴勒斯坦基本法”的颁布,使得巴勒斯坦基本具备了现代主权国家的要素,从而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政治框架。
巴勒斯坦的民主化,首先表现为政党政治的多元化。巴勒斯坦的政党政治在党际和党内两个方面都经历了多元化的演变历程。法塔赫时代,虽然巴勒斯坦没有一党制的政党制度规定,作为执政党的法塔赫也从未在法律和制度层面禁止过其他政党的活动,但实际上巴勒斯坦政坛呈现一党独大的局面。法塔赫独霸政坛,是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的历史结果和逻辑延伸,具有历史合理性。然而,一党独大的一元状态与政治民主化的历史潮流背道而驰,最终被党外有党的多元政治局面所取代。
在党际关系层面,多元化趋势表现为从法塔赫一党独大到世俗政党的并存共生和伊斯兰政党的层出不穷。法塔赫时代,一方面,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呈浑然一体态势。在1996年成立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立法委员会中,50名议员来自法塔赫,占据了88个议会席位的将近七成。*Jonathan Schanzer, Hamas vs Fatah: The Struggle for Palestin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p.24.此外,内阁成员也大多出自法塔赫党内,政府部门39位副部长和助理副部长中,有34名法塔赫党员。*Yezid Sayigh, Armed Struggle and the Search for State: The Palestinian National Movement, 1949—1993, p.36.另一方面,法塔赫时代的权力垄断政治模式还表现为社团组织官方化,巴勒斯坦的非政府组织多数都在阿拉法特的权力体系之中。
20世纪80年代起,巴勒斯坦政坛出现松动的迹象,政党政治呈现多元化的发展势头,各种政治力量开始发出不同的声音。此时期,多以政治反对派形式出现的世俗政党活跃在巴勒斯坦政治舞台上,他们反对巴解组织的政治观点和立场,对内反对法塔赫垄断权力,并且要求进行改革,对外反对同以色列媾和,主张武力抵抗。反对党组成政治反对派联盟,挑战着法塔赫政坛霸主的地位。1984年5月,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阵线、巴勒斯坦解放阵线、巴勒斯坦人民党、巴勒斯坦人民斗争阵线、人民解放战争先锋队(闪电)等党派组成“巴勒斯坦民主联盟”,主张对巴解组织进行民主化改革,实现各派别之间的对话,增进巴勒斯坦各党派的团结。除了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世俗政党,在日渐松动的政治环境下,持有不同政治目标和立场的伊斯兰政党亦崭露头角。20世纪80年代起,昔日被打压的穆斯林兄弟会日渐活跃。在加沙地带,伊斯兰主义组织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中都掌握着当地学生团体的领导权。*Jeroen Gunning, Hamas in Politics: Democracy, Religion, Violen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8, p.34.此外,其他伊斯兰主义政治组织,例如巴勒斯坦伊斯兰吉哈德*巴勒斯坦伊斯兰吉哈德,19世纪80年代由青年激进伊斯兰主义者创建,是由巴勒斯坦穆斯林兄弟会中的四个分支:伊斯兰吉哈德、伊斯兰吉哈德耶路撒冷旅、伊斯兰吉哈德营、伊斯兰吉哈德巴勒斯坦组合演变而来。吉哈德自产生起就致力于武装斗争,专注于军事行动,相对忽视社会和政治层面的实践,其基本政治诉求是通过武力方式实现被占领土的解放。、中间党*中间党,2007年3月由耶路撒冷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穆罕默德·达贾尼创建,该党派在立场上较为温和。、伊斯兰解放党*伊斯兰解放党,最初由巴勒斯坦伊斯兰神学家纳布霍尼于1952年创建,旨在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对巴勒斯坦领土的占领。该党派的思想纲领是,穆斯林社会的一切痛苦根源于哈里发的消失和穆斯林准则的缺失,因此所有改良社会的行动都应致力于哈里发制度的重新确立。一旦哈里发掌权,他便能使用个人魅力和权力动员穆斯林从事任何工作。包括巴勒斯坦穆斯林在内的所有的穆斯林的失败皆源自对哈里发的忽视,其余任何自下而上的努力和逐步使社会伊斯兰化的方式都是徒劳。唯一正确的改良社会方式是,由哈里发主导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才能使穆斯林社会的一切问题迎刃而解。伊斯兰解放党抵制包括选举在内所有形式的政治参与,也反对针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当局的任何形式的武装抵抗。等伊斯兰政党,在巴勒斯坦政治舞台上层出不穷。
在党内关系层面,巴勒斯坦的政党经历了由浑然一体到党中有派的演变。从民族主义时代法塔赫党内的浑然一体,到法塔赫内部持有不同政治立场的派别出现,再到哈马斯党内呈现出多元化特征,集中体现了巴勒斯坦政党政治的多元化趋势。在民族主义时代,由于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政治环境,法塔赫政党的内部呈现出浑然一体的态势。然而,随着民族主义运动的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塔赫内部开始出现松动迹象。阿拉法特和元老派独揽大权的权力结构引发了法塔赫内部改革派和年青一代的不满,要求阿拉法特改革和放权的呼声越来越高。*Nigel Parsons, The Politics of the Palestinian Authority from Oslo to al-Aqsa,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05, p.65.法塔赫中央委员会委员阿布·萨利赫曾经指责阿拉法特“违背了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的决议,不代表巴勒斯坦人民”。*Daniel Baracskay, The 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 Terrorism and Prospects for Peace in the Holy Land, California: Praeger, 2011, p.26.在外部压力下,2003年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颁布基本法修正案,设立总理一职,用以实现权力的分割。另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起,巴勒斯坦的伊斯兰主义阵营内部也开始由于社会阶层和意识形态的分歧而出现分化。*Marc A. Walther, Hamas between Violence and Pragmatism, Monterey:Naval Postgraduate School, Master Dissertation, 2009.在哈马斯党内,成员分别来自富商、中产阶级和穷人等不同社会群体,结构呈多元化状态。*Khaled Hroub, Hamas: A Beginner’s Guide, p.69.
巴勒斯坦的民主化,还表现在权力归属的民众化。法塔赫的社会基础多数为上层精英,其政策指向等各个方面都体现着精英政治的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动,新旧社会力量此消彼长,传统精英阶层的势力持续地被民众力量削弱。哈马斯通过无微不至的社会工作和宗教事业来动员民众,借此获得了民众支持,进而作为草根政治的代表异军突起。从法塔赫时代的精英政治到哈马斯的草根属性,集中体现巴勒斯坦政治权力归属的民众化趋势。
哈马斯的“选举纲领”和“执政纲领”,集中体现了哈马斯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选举纲领”*Khaled Hroub, Hamas: A Beginner’s Guide, p.141.以“变化与改革”为题,宣称哈马斯将致力于建立一个基于政治多样性和权力轮换性的巴勒斯坦公民社会。该纲领涵盖的内容全面而广泛,共计18章的纲领中几乎涵盖了巴勒斯坦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所有方面,包括:政治改革和根除腐败、司法改革及相关政策、公共自由和个人权利、青年问题、住房政策、农业政策、经济、金融和财政政策、劳动力和就业等问题,且上述内容都带有明显的民众倾向。哈马斯领导人伊斯梅尔·哈尼亚在就职演讲中阐释了哈马斯政府的施政纲领,宣称新政府将致力于解决巴勒斯坦人面临的经济社会困境。*Khaled Hroub, Hamas: A Beginner’s Guide, pp.145-150.哈马斯政府准备着手进行改革,根除财政和行政上的腐败,通过重建巴勒斯坦的社会制度和行政机构,对巴勒斯坦国内事务进行重新调整,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保证民众的政治参与。在“执政纲领”的最后,哈尼亚以骄傲的态度保证道,新政府将会遵循民主原则,他强调:“鉴于本届政府乃公正自由选举的产物,因而我们将坚持民主原则,保证巴勒斯坦民主政治的延续和执政权力的和平交接。同时,将拓宽政治参与的渠道,允许存在不同的声音和政治意见,进而保持政治稳定。”此外,“执政纲领”中宣称:“将去除政治中的部落、家族和地方集团等负面因素,倡导公民的概念。”哈尼亚强调,“我们将保护公民权利,强化平等的公民概念、去除基于宗教或政治因素的各种歧视,同不公正作斗争。”关于“好政府”的概念,哈尼亚认为,“好政府”是一个内容丰富且涵盖面广泛的概念:“好政府将会打击腐败和侵吞公共财产等行为,在遵循现代政治理念的前提下,保证执政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巴勒斯坦的政治民主化,也表现为权力运行的程序化。第一,从法塔赫到哈马斯,党内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发生了变化。法塔赫时代,阿拉法特作为民族英雄和巴勒斯坦人的代表,在党内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阿拉法特的最高领导权来自于民族解放运动中的武装斗争领袖地位,而哈马斯的内部权力则来自民众的选举。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哈马斯成立之前,其前身穆斯林兄弟会的基层政治参与率已经很高,且已经开始出现精细完善的议会机制。*Graham Usher, “The Democratic Resistance: Hamas, Fatah, and the Palestinian Elections,”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vol. 35:3 (Spr. 2006), p.26.哈马斯党内的权力运行机制,具有自下而上的特征。哈马斯的政治组织层级的最底端是小单元或“家庭”,由一个单元领导和众多成员组成,下一个层级是地方顾问委员会,即“地方舒拉会议”,由各个地区的哈马斯成员在两年一次的选举中选出代表组成。由地方议会选出代表,参加政治局和全国舒拉会议选举,*Jeroen Gunning, Hamas in Politics: Democracy, Religion, Violence, pp.98-99.舒拉会议中的超过三分之一的成员不能连选连任。*Bhasin Tavishi, “Hamas as a Political Party: Democratization in the Palestinian Territories,” Terrorism and Political Violence, vol. 25:1 (Jan. 2013), p.79.参加选举的代表由选民授权,代表选民的意志;换言之,他们的权力是契约式和授权式的。他们代表着不同区域、不同集团的利益,是沟通民众意志和国家意志的桥梁和纽带。此外,哈马斯谴责裙带关系,抵制一切形式的权力继承。哈马斯领导人亚辛的两个儿子都在伊斯兰大学担任清洁工人。*Jeroen Gunning, Hamas in Politics: Democracy, Religion, Violence, p.106.2006年3月,哈马斯赢得大选后开始准备组建政府时,总理一职和所有内阁部长都是由党内普通成员选举产生,绝无权力继承的现象。
第二,党内领导人权威的变化。法塔赫党内的权力非常集中,而哈马斯内部则具有分权的特征。在阿拉法特时代,法塔赫党内以阿拉法特为核心,政党的决策以最高领导人的意志为转移,存在明显的“一人党”倾向。以色列曾经认为哈马斯同法塔赫和一样,整个政党由一两个核心人物控制,*Beverley Milton-Edwards and Stephen Farrell, Hamas: 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 p.108.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哈马斯内部并不存在阿拉法特式的,具有绝对权威的并能将个人意志赋予整个组织的领导人。哈马斯领导层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其冗长的、自下而上的决策过程使得以色列很难摧毁它的核心势力,即使最高领导人遭到杀害,哈马斯仍能够运行如常。亚辛过世后,哈马斯依靠分权式的决策方式和有效的执行机构,基本能够实现正常运转。相比之下,没有阿拉法特的法塔赫则一片混乱。另外,哈马斯领导人的作风平易近人。在2007年巴勒斯坦遭到以色列和其他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后,哈马斯内阁宣称,将议会所有部长和议员的工资减半,并且在其他巴勒斯坦人都得到工资之前,绝不发给政府部门工资。*Nathan J. Brown, Palestinian Politics after the Oslo Accords: Resuming Arab Palestine,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3, p.23.哈马斯议长甚至因为巴勒斯坦整体的经济困境,而拒绝了为了保护他的安全而为其指派的专车,他还宣称,绝对不会花费超过政府预算的一分钱。*Robinson Glenn, Hamas as Social Movement Islamic Activism: A Social Movement Theory Approach, in Islamic Activism: A Social Movement Theory Approach, edited by Quintan Wiktorowicz,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2004, p.56.
第三,在内部决策程序方面,哈马斯比法塔赫显得更为民主。在阿拉法特时代,法塔赫内部的决策呈现“一言堂”的特征,最高领导人控制法塔赫、法塔赫主导的权力垄断集团掌握国家权力。哈马斯领导人亚辛曾说,“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压制和对权力的垄断令人窒息。”*Jonathan Schanzer, Hamas vs Fatah: The Struggle for Palestine, p.46.同法塔赫相比,哈马斯在进行决策和选举领导人时,都由党内来自不同阶层的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决定。在决策时,舒拉会议事先进行意见征集,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负责社会宣传、财政、社会福利、政治活动的委员会,此外也包括基层党员。*Jeroen Gunning, Hamas in Politics: Democracy, Religion, Violence, p.104.舒拉会议内部作决定时,采取服从多数原则,至少三分之二的成员表示同意后决议才能通过。*Graham Usher, “Hamas Risen,” Middle East Report, No. 238, Year of Elections: Fact and Fiction (Spr. 2006), p.9.哈马斯的决策模式被称为“在双方同意下的决策”,*Mishal Khalid, “Remarks on Hamas’s Policies, Al-Sabeel, Amman, July 2010,”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vol. 40:1 (Aut. 2010), p.187.这种模式鼓励领导人在决策时经常和基层成员进行交流,听取民众的意见。哈马斯的领导人兰提西曾说:“我们通过舒拉表达意愿,我们听从舒拉的决议,而不是绝对服从亚辛、哈立德或其他领导人。”*Graham Usher, “The Democratic Resistance: Hamas, Fatah, and the Palestinian Elections,”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vol. 35:3 (Spr. 2006), p.28.迈沙阿勒也曾经强调:“哈马斯的决议从来不是出自一个人的决定,个人的英雄时代已经结束了。”*Jeroen Gunning, Hamas in Politics: Democracy, Religion, Violence, p.101.
巴勒斯坦的政治民主化,还体现在规范化的选举政治中。在巴勒斯坦的民主选举中,争夺选票是不同政治派别角逐政坛的首要方式,民众参与决定着政治权力的最终归属。迄今为止,巴勒斯坦举行过两次大选。1996年1月,巴勒斯坦举行首次大选,以多数制方式产生了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以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阿拉法特作为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十年后,在2006年1月举行的第二次大选中,哈马斯获得132席中的74个,取代法塔赫成为执政党。法塔赫与哈马斯之间通过2006年的议会选举实现执政地位的转换和执政权力的和平移交,标志着巴勒斯坦的民主化进程取得历史性进展。
2010年前后,法塔赫和哈马斯都呈现出去意识形态化的倾向。一方面,法塔赫开始关注宗教内容,并且扶植宗教组织用以抗衡哈马斯;另一方面,哈马斯的政治意识形态则呈现出去宗教的倾向。法塔赫的宗教化和哈马斯的世俗化表明,巴勒斯坦的政治生活呈现出去意识形态化的倾向。宗教政党和世俗政党意识形态的趋同,表明巴勒斯坦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
结语
从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到民主化运动的兴起,构成了二战以来巴勒斯坦的现代化在政治层面的历史轨迹。西方世界的冲击和以色列的殖民行为,点燃了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救亡图存的民族危机感,旨在争取民族解放的民族主义运动就此拉开帷幕。作为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代表和民族主义运动的中流砥柱,法塔赫带领巴勒斯坦人进行了不懈的抵抗和顽强的斗争,建立了法理上的巴勒斯坦国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虽然巴勒斯坦国拥有的主权并不完整,但已经具备了现代主权国家的大多数要素,为民主主义运动提供了政治基础。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开启,新旧社会力量此消彼长,民众政治悄然崛起。产生于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错综交织的历史背景下,作为草根政治代表的哈马斯不仅肩负起民族主义运动的历史使命,而且推进了民主化实践的深入,在巴勒斯坦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功不可没。换言之,哈马斯借助宗教的形式挑战权力垄断的政治模式,扩大民众政治参与、实现民众权力分享,同时在伊斯兰主义的旗帜下强化民族主义,体现了伊斯兰力量对于政治现代化模式的探索。
伴随着历史的脚步,从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到民主化的长足进步,从世俗主义的蓬勃发展到伊斯兰主义的政治实践,从一党独大的政治模式到多党制的议会选举,集中体现了巴勒斯坦政治进程的多元化与民主化。法塔赫和哈马斯在政坛上的激烈角逐,世俗政治与宗教政治的此消彼长,体现出巴勒斯坦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同步性。在巴以持续不断的冲突中,巴勒斯坦民族矛盾长期存在。在此种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之下,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呈现出错综交织的状态。从民族解放运动的胜利到民主化的长足发展和民主政治的广泛实践,可谓贯穿巴勒斯坦政治成长历程的主题,期间民族主义和民主化的同步性,构成巴勒斯坦政治进程的鲜明特征。
二战后,中国同巴勒斯坦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双方的交往一方面在总量上逐渐增多,另一方面在内容上经历了从政治交往扩展到经济和文化领域交往的过程。自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兴起以来,中国一直支持巴勒斯坦人的民族解放事业。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是巴勒斯坦同以色列激烈抗战的历史时期,中国坚定不移地支持巴勒斯坦人为争取民族独立而进行的斗争。80年代开始,巴解组织提出建立巴勒斯坦国的战略,中国对此表示支持。1988年,法理上的巴勒斯坦国建立,中国在国际上率先承认巴勒斯坦国并与之建交。20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着巴以和平进程的起步和巴解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的日益活跃,中国同巴勒斯坦的交往与合作开始从政治领域延伸到经济和文化等领域。
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交往,中国和巴勒斯坦的友好关系可谓历久弥新,尤其在当前“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双方的交往迎来了崭新的历史机遇。在新的机遇和环境中,一方面,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契机下,中国应考虑同巴勒斯坦在经济、文化、人才交流等各个领域加强合作,在推动巴勒斯坦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互惠共赢。要正确评估投资环境、作出适当的合作决策,就要对巴勒斯坦政治现代化及其背后的经济社会环境、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改革等问题有所了解。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致力于在推动巴以和谈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同世界各国一道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和稳定。系统而深刻地认识巴勒斯坦从民族主义到民主化进程的历史轨迹,了解巴勒斯坦政治发展历程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在对巴以冲突态势的判断、对进行和谈可能性的预估、巴以问题上外交政策的制定等方面作出合理的考量和有利的选择,进而使得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思想给中东地区未来经济的发展及和平创造有利的条件”这一战略构想能够顺利达成。
(责任编辑:郭丹彤)
2016-08-29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与英国华威大学合作奖学金(编号:留金发[2016]3100)。
刘诗雨(1990-),女,辽宁鞍山人,英国华威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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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6201(2016)03-00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