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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反腐斗争的策略

2016-03-15王传利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016年1期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

王传利



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反腐斗争的策略

王传利

[内容提要] 毛泽东领导反腐,具有高超的斗争艺术,在号召雷厉风行、大张旗鼓地反腐的同时,也将反腐斗争放到当时的工作全局中予以通盘考虑。比如,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掌控运动态势,反而不乱;长抓不懈,贵在有恒;突出重点,不节外生枝;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宽严相济,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等等,从而保证了反腐斗争的胜利。

[关键词]毛泽东;新中国成立初期;反腐策略

学术界流行一种说法:毛泽东的反腐是运动式反腐,而发动群众运动反腐,无法无天,出现很多后遗症,“严重干扰了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引起人人自危。此论值得商榷。我们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在号召雷厉风行、大张旗鼓地反腐的同时,也将反腐斗争放到当时的工作全局中予以通盘考虑,注意反腐的政策和策略,善于总结各地的反腐经验,将其提升到政策和策略的高度,再用于指导全国的反腐斗争,从而保证了反腐斗争的胜利,保证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清明。

一、居安思危,防微杜渐

如果在腐败现象出现苗头之初下大决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会使以后的反腐工作占据主动,否则,腐败就会迅速蔓延,丧失遏制腐败的主动权,腐败将越来越难以遏制。毛泽东领导反腐的一个重要策略特点,就是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当腐败现象出现苗头时,就穷追猛打,绝不手软。

毛泽东在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已经对入城后可能出现的党员干部腐化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提出一些干部在枪林弹雨中不愧是英雄,但经不住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等著名论点。毛主席将进城执政比作“赶考”。入城不久,中共北京市委对干部、党员贪污腐化和违犯政策的情形做了一次较普遍的检查。1950年4月24日,北京市提交了《关于干部党员贪污腐化和违犯政策的情形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报告指出:总计入城以来,违反党的政策纪律,违犯政府法律者已达182人之多(过半数已处理过),情形甚为严重。该报告引起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关注。

毛泽东认为,进城两年后,出现了“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发生了“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1]在1951年12月中央作出的《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中,毛泽东还特意加入这样一段话:“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切实执行这次决议的紧要时机了。”为表明解决该问题刻不容缓,毛泽东还指出:“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2]535党中央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决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且整训干部。1950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1950年夏、秋、冬三季,结合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党全军开展一次大规模整风运动。1951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发动了以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1952 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又发动了以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为内容的“五反”运动。处决刘青山、张子善,被人们说成是打响了“共和国反腐第一枪”。果断处理刘张大案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出现腐败苗头之际,就以强力压制。

二、大张旗鼓,雷厉风行

尽管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对革命胜利后可能出现的干部腐化问题已有所预料,但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腐化问题的出现还是让毛泽东大为震怒,下大决心对贪污腐化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

1951年12月4日晨,北京市委将关于北京市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以及今后展开反贪污斗争的意见,报告毛泽东并中央。报告称:目前,贪污现象仍然相当严重地存在着,必须更系统地进行大规模的检查和斗争。当天,毛泽东将该报告批转有关部门,严厉地指示:“中央责成你们在接到本指示三星期内,至迟在一个月内,有计划地初步地检查自己单位和所属下一级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仿照北京市委所订各项办法,发动党内外最广大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3]542-543次日,毛泽东在接到中央贸易部党组关于反对贪污现象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后,更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遵照中央十二月一日二十时的指示,参照北京市委和中央贸易部党组的分析和办法,迅速订出自己的反贪污计划,并开始着手发动这一斗争。各地党委应统一布置这一斗争,使政府系统(重点在财经部门及总务人员)、军事系统(重点在后勤部门)、党派团体系统,都同时动作起来。”[2]54412月8日,罗瑞卿提交了关于公安系统开展“三反”斗争的报告,12月9日,毛泽东批示:“请各级党委严格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公开地开展这一斗争。”[3]551其间,毛泽东发出许多电报,强调的都是“大张旗鼓”和“雷厉风行”地开展反腐斗争。毛泽东领导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腐斗争,体现了“大张旗鼓”和“雷厉风行”的风格。

三、掌控运动态势,反而不乱

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对腐败现象的冲击力大,但容易导致过火斗争,扩大打击面。毛泽东领导反腐斗争,既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运动,也十分注意精密掌控运动态势,做到反而不乱。1951年12月8日,毛泽东答复福建省委办公厅的询问时表示,反腐运动要“心中有数(犯贪污的占全体工作人员的百分之几,轻者重者最重者又占百分之几),精密地掌握这一斗争”[2]549。运动中,毛泽东指示各地方和各部门要控制斗争态势,防止群众运动出现乱子。

第一 ,及时获悉各地方和各部门的“三反”“五反”情况。情况明,才能科学指导、控制得力。1951年12月4日晨,毛泽东将北京市委关于北京市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以及今后展开反贪污斗争的意见,批转给有关部门:“所有中央和军委各部门,均分别向中央和军委作报告;所有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各市委,各区党委,各地委,各县委,均按级向中央及其上级作报告。县委以上的报告,除发其上级外,均同时直接发中央。……凡不作报告者,以违纪论。凡推迟报告时间者,须申明理由。”[3]542-54312月30日,在转发西南军区党委关于“三反”斗争的一周通报的批语中,毛泽东再次要求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要求各大军区都应提交关于“三反”斗争的每周简报。在毛泽东的严格督促下,中央各部各地方都先后向中央提交了报告。毛泽东获得关于运动情况的报告,有利于掌控运动态势。

第二,确定运动时间。党中央对“三反”“五反”运动需要搞多长时间,有一个认识过程。1952年各项任务很艰巨。就地方而言,进行国民经济恢复和建设的任务相当繁重,原定“三反”运动的时间大致是一个月左右,毛泽东也多次讲到“三反”运动的时间是“一个多月”。但是,随着上报材料越来越多,毛泽东意识到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因此决定改变一个月就可以结束“三反”工作的构想,不再要求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结束“三反”斗争。事实上,到1952年3月,“三反”运动才进入高潮,许多地方和单位到5月才宣布结束“三反”。

第三,强调运动的有序性,控制节奏,防止混乱。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毛泽东不允许轻易发动反腐斗争。1952年1月31日,毛泽东致电高岗:“对付资本家须有准备,准备不好,不要动手。各城市准备条件不一致时,不要同时动手,又须有步骤。”[4]4803月7日,毛泽东叮嘱华南的叶剑英并告邓子恢:“严格掌握广州‘五反’,不使引起混乱。……非有充分准备,不要轻易发动‘五反’。”[4]516上海是“五反”运动的中心城市,能否取得“五反”斗争的胜利,事关全局。毛泽东十分重视上海的斗争,派薄一波专门指导上海“五反”工作。上海市“五反”取得了“充分准备,不打无把握的仗”“充分发动群众与严密控制相结合,这是保证运动正确发展与彻底胜利达到‘反而不乱’的关键”等经验。毛泽东对其大加赞扬,要求各部门各地加强反腐的纪律性,不许随意逮捕人,要慎重考虑捉人,尤其要谨慎对待民族资本家。1952年3月25日,中共上海市委专门规定了关于“三反”“五反”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的决定:欲逮捕“三反”中有关人犯,必须经市委批准;无论本市外埠任何机关团体,如因“三反”而须传讯本市有关人员,须经市委批准,对被传之人,未经补办扣留手续,不得扣留过夜;凡因“三反”追赃而须将私人资财加以冻结、扣押,或对私人产业加以查封、没收时,一律必须经市增产节约委员会批准后,由军管会军法处或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等等。3月29日,毛泽东批示:“全国各城市在‘三反’、‘五反’中均应照上海的办法规定严格纪律,切实制止混乱现象。”[5]367在执行层面,由于各干部执行政策的水平有高有低,不排除出现违背政策的现象,但是,从决策层面来说,毛泽东是充分考虑了如何控制反腐局势的,防止出现混乱。

四、长抓不懈,贵在有恒

腐败现象是历史的顽疾,不会因为一次或若干次急风暴雨般的运动就可以根绝。一种腐败现象被暂时遏制,新的腐败现象又会产生;已经得到遏制的腐败现象还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毛泽东反腐的整体策略是长抓不懈、贵在有恒,不间断地发动反腐斗争,以遏制腐败的蔓延势头。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后,毛泽东和党中央不间断地发动了一系列反腐斗争。

1953年的“新三反”,针对的是基层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1952年10月结束的“三反”运动,重点反贪污、反浪费,虽然涉及官僚主义,但基层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并没有从根本上被予以清除。1952年11 月17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向毛泽东和党中央提交报告,列举了山东分局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情况。对此,毛主席和党中央十分重视。1953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毛泽东亲自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1953年2月7日上午,毛泽东在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953年的三项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6]。由此,全国性的“新三反”运动在各地迅速开展。

反对浪费、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1953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通知》。党中央和毛泽东同意并批转了这个报告,号召展开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1955年反浪费的重点是纠正民用建筑的造价过高。6月13日,根据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示,李富春副总理就反浪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降低办公室的设备和办公开支;全国各机关企业学校一律停止购买沙发地毯;开会时一律不招待水果、纸烟、点心;除招待外宾外,一律不宴会、不会餐等。1955年开展的厉行节约运动,打击了与浪费现象紧密相联的官僚主义、贪污受贿、假公济私、贪图个人享受等腐败现象。在其后的岁月里,党不间断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对于培养艰苦朴素的社会风气,培养党员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良好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强调警惕和防止干部特殊化和脱离群众,指出:有些人如果活得不耐烦了,搞官僚主义,见了群众一句好话没有,就是骂人,群众有问题不去解决,那就一定被打倒。1957年3月,中共中央正式作出全党开门整风的决定。但在整风过程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党的整风转向反击右派。反击这股思潮是必要的,错误在于扩大化。

其后,毛泽东不间断地发动了许多反腐斗争,如1960—1962年的“反五风”,60年代的城市“五反”运动、“四清”运动等。

五、突出重点,不节外生枝

毛泽东领导的连续的反腐斗争,每次都是针对特定时期出现的突出问题,带有专项治理的性质。“三反”“五反”运动都有特定指向;1953年的“新三反”运动则处理县、区、乡三级干部中存在着的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1955年的厉行节约运动,主要任务是在经济管理部门反浪费;1960年正式开始的纠正“五风”运动,主要针对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对生产瞎指挥风。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腐斗争,针对性强,不在当时的专项治理之外再节外生枝。1952年,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制止在“三反”“五反”之外提出反暴利、反毒赌、反剥削等。上海干部群众一度对“五反”的政策界限区分不清,产生过激行为,有的地方提出反暴利、反剥削、反压迫、反对资本家腐化生活等。对此,毛泽东提出:“当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处提出反暴利口号时,大资本家即迅速接受,因为这个口号可以被他们利用去威胁中小资本家,说他们的利润中也有暴利。就目前时期来说,真正违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暴利,已包含在五反的各项对象中,故只应提五反,不应再提反暴利。……不必于五反外另立项目,变为六反七反。”[5]2781952年3月3日,薄一波在向毛泽东的报告中,提到一些人相当混乱地使用“五反”概念,毛泽东在薄一波报告中“有的是单纯地反暴利”一语之后加注“不应当提出反暴利的口号”。[5]305

六、着眼于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毛泽东具有运筹帷幄、掌控全局的战略思维。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毛泽东考虑到要将反腐运动与社会经济工作相结合,尽量保证社会经济工作的顺利进行。运动初期,曾一度出现了反腐压生产的倾向,资本家惶恐不安,私营企业生产下降,市场萧条,失业增多。195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在给毛泽东和党中央的电报中提到,“三反”“五反”运动开展以后,西南地区工商业的停滞造成工人失业,也使得城市贫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建议中央采取紧急措施,启动市场,减少失业工人。毛泽东回电表示同意,并要求“各中央局严重地注意解决邓小平同志电报所提出的那些同样的问题”[5]324。3月29日,毛泽东指示“五反”工作“尤其不误生产,极为重要,各城市凡误生产者,均应立即改变做法”[5]365。

为了保证经济正常运行,党中央适时采取措施,调整了“五反”运动部署,提出要适当缩短持续的时间,采取更加稳妥、谨慎的步骤。最初,党中央提出“全国各大城市(包括各省城)在二月上旬均应进入‘五反’战斗”[7]54。后来,鉴于经济陷入不正常状态,毛泽东及时调整了这一步骤,并提出在资本家最集中的上海“要三月上旬才能正式大规模发动‘五反’斗争”,因为“上海迟一点发动‘五反’对整个经济有利”[5]248。“三反”运动与春耕的时间重叠,毛泽东不许以运动冲击春耕,指示各地:“春耕前及春耕中,区、乡两级均不得进行‘三反’斗争,应以全力从事春耕工作(有些新区还有土改工作)。区、乡两级的‘三反’应放在春耕完成以后去做,并应在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和统一号令之下进行。区、乡两级已经发动‘三反’斗争者,除县级以上党委为了典型试验的少数地点外,均应停止,以防发生混乱现象。”[5]173区乡“三反”斗争,一律放在春耕完成以后再进行,以免引起混乱,而对“某些违法资本家中的‘五反’,目前一律不要进行。已进行者,一律停止。将来何时进行及如何进行,中央将根据情况另行通知”[5]259。总之,“三反”“五反”运动要做到群众拥护、不误生产、市场繁荣、税收增加。

最令资本家感到紧张的是清退违法收入和补足偷漏税款等问题。在定案时,有的地方不切实际,将“五毒”账算得过高,“严重地忽略了今天继续团结和改造资本家进行生产使工人不致失业的重要意义”[7]183。毛泽东要求在定案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既要对揭露出来的资本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又要敢于把计算过高的资本家违法所得数目核减下来,“必须使一般资本家在补退之后还有盈余”[5]439。这样,“我们就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完全取得主动,而使经济恢复和发展,使资本家重新靠拢我们,恢复经营积极性,使工人不致失业”[5]440。根据“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7]183的处理原则,人民政府对资本家所得予以从宽核减,并实行“先活后收”“先税后补”的政策,即首先使私营工商业能够继续经营下去,然后再收款;再收款时先收税,后退补,一时无法退补者,可以分期偿还。毛泽东以高超的领导艺术把政治斗争和经济发展相结合,既扑灭了不法资产阶级分子的嚣张气焰,又保证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七、宽严相济,团结多数,孤立少数

在对于反腐运动的指导上,毛泽东一再强调要按照《共同纲领》办事,要掌握一条政策界限,就是不违法。资产阶级在《共同纲领》范围内的发展,是合法的;离开了这个范围,就是不合法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领导反腐,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绝大多数的私营工商户都有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据统计,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重庆、西安、沈阳等八大城市审查过的私人工商户中,有不同程度“五毒”行为的竟占总户数的76%。如果按照实际情况对他们一一处罚,势必会造成打击面过大、人人自危的局面,也将给社会带来较大的动荡,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为了使反腐运动顺利开展,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毛泽东倡导的“过去从宽,将来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普通商业从严”的原则,结合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综合资本家的违法情节、违法所得数目、政治态度以及在运动中的表现等,在“五反”运动中将资本家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即极严重违法户)五类并分别进行处理。分类的基本标准是“有无违法行为及其违法行为的轻重大小,违法性质的恶劣程度”和“违法工商户在‘五反’运动中是采取坦白悔改的态度还是采取拒不坦白怙恶不悛的态度”[8]。这一做法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肯定。毛泽东认为:“将完全守法户和有些小问题的基本守法户分开,又将基本守法户中偷税漏税一百万元以下的和偷税漏税二百万元以下的分别区别对待,即一百万元以下者,指出错误,免予补税,二百万元以下者,指出错误,免其一百万元的数目,补其一百万元以上的数目,这样做,可能发生很大的教育作用。”[5]310

1952年3月12日,党中央又发出一个关于“五反”分类标准的补充通知。按照“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党中央参考了北京市的分类标准,制定出资本家分类的大体比例。党中央对“五反”运动中的杀人数字严格加以控制,对死刑判决极其慎重。根据华北、东北、华东、西北、中南五大区67个城市和西南全区的统计,中央批准判处死刑者14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者5名,共19名,取得了杀人少、警示作用明显的良好效果。

根据党中央的规定,各地采取了三审定案的方式,即资本家自报公评、工人店员集体审定和政府批准三道手续,对资本家进行分类处理。毛泽东对各地区的分类情况极为关注。1952年3 月11日,在看到西北局关于开展“五反”的报告后,毛泽东充分肯定其部署和策略,同时,针对其工商户分类的比例询问道:“西安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合计只占百分之四十,似不合实际。在北京,这两部分共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为什么西安的比例这样少,请再加调查研究。”[7]3303月13日,毛泽东看到薄一波从上海发来的关于上海工商户的分类情况的报告,发现第二类(即基本守法户)占36.8%,第三类(即半守法半违法户)占44.2%。他认为,第三类的比例划得太大了,要求周恩来和薄一波研究一下,能否将第二类增加,把第三类向第二类移过来一部分。[5]334这样就增加了被保护的资本家的数目。尽量扩大争取、团结和保护的工商户人数,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严重违法资本家的策略,效果明显,教育意义非常大。1952年3月17日,在党中央转发的西安市委关于处理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的报告中,列举了资本家欣喜万分的表现:“被宣布的这些工商户,已‘完全把心放下’,‘喊一声毛主席万岁’,‘给毛主席磕一千个头’,‘再不敢欺骗政府了’!”[9]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处理方式确实团结并教育了大多数资本家,对于使其从事正当经营并拥护人民政权是很有积极作用的。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90.

[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

[3]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4] 毛泽东年谱(1949~1976年)(第1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

[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46.

[7]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8] 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114.

[9] 何永红.“五反”运动研究[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120.

(编辑:蔡万焕)

[作者简介]王传利,法学博士,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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