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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与社会工作的逻辑与价值

2016-03-15许奕锋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理论

许奕锋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1)



协商民主与社会工作的逻辑与价值

许奕锋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1)

一定意义上来说,社会组织的发展程度代表着国家民主生活水平的高低。当前各类社会组织在迅猛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也为协商民主提供了一个更为开放自由的公共空间。运用协商民主创新现有社会工作方式方法,不断积累社会资本优化社会资源,就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社会工作对协商民主理念的实践。显然,把协商民主有机嫁接到社会工作中,有利于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很好地利用各类社会工作主体的特有特点和独到优势,把影响国家政治稳定散落在社会上的情绪型不满因素,通过民主协商进行利益关系协调,或消融在形成旋涡之前,或经过有机“过滤”把合理部分整合并引入体制内。

社会工作;协商民主;逻辑关系;价值功能

当前,我国进入社会快速转型的新时期、新阶段,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关注社会管理,并期望社会工作能在其中发挥协同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性地提出社会治理的治国思路,社会工作必须在新的框架下找准自己服务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介入点。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结构趋于多元,群众利益诉求复杂多样,如何推进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需要我们切实把协商民主思维贯穿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工作务实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的逻辑关系

基于各种视角及其运行模式进行分析,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在参与主体、方式方法、制度运行、价值取向、功能作用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契合性,但也在职责、范围、服务对象和理论基础上有诸多不同,也正是两者的契合性与差异性,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能在运行过程当中实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和相互完善。

(一)内涵界定与基本内容

以发展背景和发展路径等维度进行分析,阐释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的科学内涵及其基本内容。

1.社会工作的定义及内容

关于社会工作的定义,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是从助人自助活动进行界定,弗里兰德是从助人过程进行界定,台湾学者廖荣利是从助人方法进行界定,威特默尔认为是一种制度,等等,不一而足。在我国,社会工作还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不同学者根据不同标准对社会工作内容有不同的理解和诠释。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结合国内外经验,有关权威部门指出,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2.协商民主的定义及内容

最早提出“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一词是20世纪80年代克莱蒙特(Claymont)大学的政治学教授比塞特(Bissett),他撰写《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时首次对“协商民主”进行了学术化使用,其观点是公民广泛参加,并不支持精英主义的宪政阐释。但是,实质给予协商民主活力的是曼宁与科恩(Bernard,1987;Joshua,1989)。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协商民主思想变成一个极具意义的思潮。当然协商民主的概念还有很多,不可能一一列举,但是不难看出,协商民主追求的是共善政治的民主理想,强调公民是民主政治的主体,认为公民的政治参与应该在信息公开透明的条件下,依据一定的程序,自由而平等地对所影响到自己的公共政策进行公开的讨论,通过公共协商赋予决策的合法性,从而提升民主的品质。

(二)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相契合的共同特征

根据一定的分析视角、价值观念以及发展模式等进行探究发现,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有五个方面的相同点,具有很强的契合性,有利于实现二者的相互促进。

1.参与主体的多样性

无论是社会工作还是协商民主,其参与主体是多元的。社会工作的组织机构即社会工作主体,是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方,也就是策划、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的社会组织。在我国,与社区社会工作相关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新近设立的社区服务中心站。在城市社区,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由三部分构成,即专职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具有多样性。而协商民主基于多元的社会基础,其主体主要由机关主体、职务代表、专家和公民四个层次构成,体现了主体构成广泛性、多层性与代表性的有机统一。

2.方式方法的灵活性

根据实施各种服务的方式、程序与步骤,社会工作一般分为直接服务方法和间接服务方法。直接服务方法是给受助者直接提供包括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等在内的社会服务,而间接服务方法指对受助者实施帮助前包括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咨询和社会工作研究等在内的社会工作活动形式。作为一种民主方式,协商民主同选举民主相比具有形式的灵活性、主客体的平等性、内容的丰富性、方法的妥协性、成果的多样性等特征,但由于内容各种各样、人员千变万化、意见错综复杂、情况包罗万象等原因,需要有比较完善、健全的法制环境来保护、规范。

3.制度运行的规范性

社会工作的制度就是需要遵循的一些约束性的规章制度,即需要通过推进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承载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氛围。而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协商民主有很鲜明的政治属性,而要处理重大利益问题,则必须通过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作用,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使权力运行和决策更加符合民主的要求。在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实践中增强协商功能,在这些制度中的机构和组织,都要对协商内容、协商时间、协商主体、协商方式和协商结果处理等基本问题做出相应的制度性安排。

4.价值取向的人本性

人本价值是社会工作的生命力。社会工作的发端就与民众有着天然联系,与不断满足民众的利益需求、不断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着紧密关系。社会工作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成为民众的价值取向,能否为民众的生活方式所接纳包容。而协商民主从理论上看,就是能够培养出维护健康民主所必需的公民美德以及集体责任感。从社会意义上看,协商民主过程是对当代自由民主中流行的个人主义和自利道德的矫正,并能包容曾经受排斥的种族文化于协商过程当中。协商民主作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就是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聚集人民群众的智慧,运用协商的方式,表达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

5.功能作用的和谐性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社会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缓解因压力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心理失衡问题,有利于调节群体及群体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社会和谐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以平等对话、协商交流的方式化解分歧,增进共识。既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又照顾少数人的意愿,在利益表达、民主渠道畅通等方面更具有独特优势,更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人民内部矛盾冲突及时缓和与化解。

(三)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的不同点

根据社会工作与协商民主的基本特征、价值观念、发展模式等视角分析发现,两者在职责、范围、服务对象和理论基础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别。

1.职责不同

社会工作的职责就是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而协商民主的职责就是为政治决策提供合法性,使公民自愿接受正当的、具有约束力的决策,反映更高程度的道德责任。

2.范围不同

社会工作的工作范围是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家庭婚姻服务、医疗康复服务、社会行为矫正、心理道德辅导、基本权益维护等。而协商民主显示了巨大的包容性,主体上涵盖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在内容和方式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使得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能够统筹兼顾各个阶层、各种群体的利益,实现协商民主的最大包容。

3.服务对象不同

一般说来,社会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指那些在生理、心理和社会的某一方面受到损害的人、群体和社区。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些国家把为全社会成员服务的某些工作也纳入社会工作,这可以看作是社会工作的延伸。而协商民主针对民主实现的各个环节,特别关注的是两个层面的有效参与:一是强调纵向上政府与公众的协商,注重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不能满足于政府对公众的咨询或垂询。二是重视横向上公众之间的协商,希望公众通过协商形成共同的偏好。协商对象更多的是指老百姓或者公民。

4.理论基础不同

社会工作有18种常用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社会学习理论、舒茨的人际需要理论、镜中我理论、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九型人格理论、社会损害理论和社会重建理论、社会支持网络、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生态系统理论、活动理论、弗洛伊德性本能理论、心理防御机制理论、社会系统理论、场地理论等。作为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协商民主强调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理性对话、辩论、推理和审议等方式来参与公共生活,保证公民自治和真实民主的实现,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中国协商民主的理论源于实践又用于指导实践,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与时俱进、发展创新。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理论的形成以及《新民主主义论》对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建国,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和基层治理中各种协商民主的实行,中国的协商民主始终走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总体而言,协商民主的核心理论是社会资本与商议性政治;与此相对社会工作的关键理论是赋权理论,二者的共同点是建立在平等、信任、自由和包容基础上的权力赋予和资源共享。

二、协商民主契合社会工作的价值功能

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实践,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协商民主作为一种重要民主形式,有利于培养公共精神,凝聚社会共识,保障社会稳定,在社会工作方面有着广阔的应用空间与发展潜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包含了多个社会管理主体,也体现出不同的管理主体在社会工作中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其中,党的领导是社会工作体系的根本,其他主体在参与社会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崇尚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任何人、任何组织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规制。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也强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所以,党的领导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社会工作进行领导,这种领导主要不体现为对社会工作的直接领导,而是体现为对其它主体的领导,以实现党的领导依法在社会工作中的有效领导。为了在社会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要积极主动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主张,使民众自觉自愿地接受这些主张并把它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运用协商民主的方法,从“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立场出发,实现社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把握和谐社会精神实质

社会工作是遵照助人自助的价值观,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有困难、有需要的个人、群体和社区,通过增强其能力以适应社会生活的现代职业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用原有传统方式方法难以解决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发展社会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寻求新机制和新方法,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运用协商民主的方式方法进行社会工作,比如关于如何确定是有困难、有需要的人士和群体,如何提供济贫解困的服务,如何向服务对象提供支持性、发展性的服务,如何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和倡导社会关爱,如何协调有问题的人际关系和群体之间的关系等等问题,都可以借助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开展,这对和谐社会建设必然可以作出积极的、不可替代的贡献。

(三)科学定位政府角色

在社会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应该也可以成为社会工作的主导。但是我国现在仍处在社会转型期,政府与社会关系处于变化之中,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事务增多,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开始暴露。如何明确政府在社会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如何调整政府的社会职能,如何提高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是当前我国政府必须要解决的难题。特别是在社会领域的协商民主中,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是实现“慈父”与“组织协调者”角色之间、发放钱物与培训技能角色之间等两个方面的合理平衡,既能向保护和扶持对象提供福利,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安排促进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又能做到对象帮扶,提高帮扶对象的劳动技能,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或者成为公益劳动者。

(四)推动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

在目前的社会工作当中,只有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类主体良性互动,合理分配公共管理职能,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我国的社会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主导下,政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等各类主体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公正和人道等原则,为增进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和人际和谐。就社会工作的参与主体而言,社会工作是多元参与的过程,其主体应当包括政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就社会工作目的而言,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实现政府、社会和居民的良性互动。

(五)维护政治秩序推动社会发展

政治秩序是指国家和社会中的人们依据基本的政治共识和政治制度展开政治实践的秩序,其核心是国家和社会中政治共识的存在,是公民对基本权利以及政治制度的普遍认可。政治秩序在实践中既包括维护政治秩序的政治行为,也包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社会管理行动。发展与创新社会工作,必然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政治秩序,也是有利于协调社会的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之间各种矛盾的重要基础。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形式,实质上是人民内部平等关系的社会形式,有利于协调社会的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关系。发展与创新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在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反映服务对象合理诉求、搭建社会工作者服务平台方面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在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融合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纽带作用,切实成为社会矛盾的稳压器和调节器,进而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随着协商民主的不断发展,鲜活的协商民主形式以及丰富的协商民主内涵不断地拓展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在社会工作中,公民地位平等,互相理解尊重、互相包容支持,积极参与民主协商,甚至承担起咨询者和政策影响者角色,这往往能够彰显公民自主治理精神,为培养健康的公民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民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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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烨)

许奕锋,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副教授。

10.3969/j. issn.1009-2293.2016.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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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293(2016)03-0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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