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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T测试方法中准绳问题的编制研究

2016-03-15刘洪广

柳 曼,刘洪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CQT测试方法中准绳问题的编制研究

柳曼,刘洪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要:隐秘信息测试方法(CIT)和准绳问题测试方法(CQT)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最常使用的两种方法,两者以被试的各种生理指标变化作为评判的依据,所记录的指标与个体本身的植物神经系统的变化有关,主要是交感神经系统的变化。两种方法的原理与理论基础以及适用条件均有不同。其中,CQT测试方法是最为广泛使用的测试方法,CQT测试方法以比较被试对相关问题与准绳问题不同的生理反应为主要参考标志,在CQT测试中,除了关注相关问题外,对准绳问题的设置也是最重要并且研究较多的环节。

关键词:CQT测试;认知与情绪理论;准绳问题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在2004年7月,公安部成立心理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正式将该技术称为“心理测试技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包括传统的生理心理测试,即多导生理测试仪(Polygraph);与脑电指标有关的事件相关电位(ERPs)、 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面部热成像技术和微表情等。传统生理心理测试主要以呼吸、皮电、血压等生理指标作为测试的评判依据,常用的测试方法为CIT与CQT测试方法。

CIT与CQT测试方法的理论基础和适用条件均不相同,CIT观察被试是否识别出于案件相关信息,并且由此引起的生理唤醒;CQT测试方法在被试能否识别出案件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比较被试在相关问题与准绳问题上生理反应的差异。在实际应用中,CQT测试方法使用范围更为广泛,在侦查工作中的作用也更为明显。国内已经有很多学者对CQT测试方法以及编题的技术进行研究,特别是针对相关问题的编制,提出很多方法。近几年,也有学者对准绳问题的编制进行探索。在此背景下,就不同学者的研究,对CQT测试方法以及准绳问题的编制进行讨论。

一、CQT测试方法与CIT测试方法

准绳问题测试方法(CQT)呈现的是能够引起作案人和无辜者不同的心理生理反应的相关问题和准绳问题,通过比较被试对两类问题的心理生理反应进行评判。

1921年John Larson(拉尔森)组装成功第一台可以连续记录的仪器装置,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Reid(里德)总结形成了现代心理测试技术的基础测试方法之一“准绳问题测试技术(CQT)”。CQT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测试人员通过阅读案件记录了解案件事实或者直接和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交谈,设置测试的主题;其次进行测前谈话,测试人员告知被试测试过程,测试是自愿的,以及测试问题的规划,确保被试理解这些问题,能够给出问题确切的回答;然后是为被试带上传感器,记录其对每个问题的生理反应;最后阶段是对测试结果进行评图分析。

CQT测试方法中的问题包括以下三类[1]:第一类是不相关问题(irrelevant questions)。和案件无关的问题,完全中立的问题,主要作用是为了保持被试对问题的注意集中。第二类是准绳问题(comparison questions)。准绳问题围绕的常见的,又与案件性质相似的不端行为,是一类令人尴尬、有可能会撒谎的问题。第三类是相关问题(relevant questions)。即直接和案件情节相关的问题。通常作案人在相关问题上反应较准绳问题强烈,而无辜者表现出相反的反应形式。各项措施的生理记录通常是通过数值系统,比较各相关问题与其相邻的准绳问题的生理反应得分,并将每个相关问题与准绳问题所发现的差异的大小赋值。将这些分值总和,得到最后的分数,与评分标准比较,说明测试结果是说谎还是诚实。

隐秘信息测试方法(CIT)用来检测被试是否识别出和犯罪有关的情节。事实上,CIT测试方法可形象地描述为一组多项选项问题。在其中,只有一个和案件相关的题目,即目标问题,和其他一系列相似但目标词不同的选择,即陪衬问题。CIT测试方法的核心在于,作案人能够对案件相关情节识别,最重要的是作案人拥有与案件相关的记忆并且在测试过程中忆起。所以,CIT测试实际上是一个认知过程。CIT认知层面的基础理论是朝向反应理论(Orienting Response theory,OR),“正确”的选择仅仅对了解案件信息的作案人有特殊的意义。对于无辜者,因其缺乏案件的相关信息,所以目标问题及其附加的价值也就没有了意义。

除了OR理论外,另一项可解释CIT测试中心理生理反应产生的理论是反应抑制理论(Response Inhibition,RI)[2]。反应抑制是指在CIT测试中伴随朝向反应所唤起的生理反应的抑制。作案人在测试过程中识别出与案件相关的目标问题,但是作案人尽力地去抑制由问题而唤起的生理反应,这种矛盾的结果相反地会增强其生理反应而不是减弱。

有些学者认为CQT中观察到的是情绪生理反应,最早提出情绪与生理关系的是James·W(维廉·詹姆士):“情绪,只是对于一种身体状态的感觉,它的原因纯乎身体的。”[3]强调情绪的产生是自主神经系统的作用。这种看法现今看来当然是不全面的,但两者之间的确相关联却是毋庸置疑的。比如人在愤怒的情绪状态下,机体内部平衡破坏,需要更高的应激水平。交感神经系统的功能就在于唤醒有机体,使机体处于激活状态,能够表现在外周血管收缩,呼吸抑制,心脏活动加强,消化系统减缓等方面。因此,在进行测试时当被试被某个问题激怒,我们通过多导仪所采集的生理指标的变化(血压、呼吸、皮电等)则可以认定为与该情绪有关。也有人认为CQT包含了认知过程和情绪反应。认知层面是指被试明白所做测试是和案件有关的,并且对于作案人和无辜者来说,对相关问题的识别是最重要的;情绪层面是指被试对那些认为和自身相关的问题会引发产生生理反应[4]。作案人不能区分认知层面和情绪层面,和准绳问题相比,在相关问题上产生更大的反应。对于无辜者,认为准绳问题是个人相关问题,由准绳问题所引起的心理生理反应比更为重要的相关问题所引起的心理生理反应明显。

实际上,如果问题(刺激)给出,基于朝向反应理论(Orienting Response theory,OR),就会诱发生理反应,反应幅度的大小依赖于问题的新异性与重要性。关键在于,既然作案人和无辜者都认为相关问题比准绳问题更为重要,对相关问题给予了更多的注意,区别之处只在于一个确实知晓案件相关,而另一个无法辨别相关问题和准绳问题,但两者都会在各自认为的“相关问题”上产生较强的生理反应,那么准绳问题的价值是不是也应该值得重视呢?

二、准绳问题的定义

对准绳问题的解释,有如下几种:一是准绳问题指与调查的案件有所关联,测试对象必然会或者很可能会作出不诚实回答的问题,是用来与相关问题作比较的问题[5]。二是准绳问题是指被测人有较大可能撒谎的问题。这类问题应和正在测试的主题无关,但与其类似。准绳问题的目的就是用来触发一个应激反应,从而和测试的主题问题进行比较[6]。三是准绳问题:它们是明知对方会撒谎的问题。以此作为撒谎的标准,与相关问题对照。其与相关目标问题处于同一类型、同一层次,但与目标问题有明显差异,能够引起被测者生理反应与相关问题产生的生理反应具有可比性[7]。即准绳问题的性质有二:第一,测试对象想要隐藏不为外人所知,因而测试时很有可能撒谎的问题。第二,由测试对象唤起的,在准绳问题与相关问题上的生理反应能够进行比较,使所涉及的准绳问题有效。

CQT测试过程中准绳问题的编制影响到整个测试是否成功。在上述的论述中我们已经可知CQT测试的原理,即比较被试由相关问题和准绳问题所引起的心理生理反应。一般认为嫌疑人在相关问题上的心理生理反应更为明显,无辜者则在准绳问题上的心理生理反应更为明显。需要注意的是,无辜者在相关问题也会反应强烈,虽然无辜者对案件的信息无知,但由于紧张,或害怕和案件沾上关系,可能在相关问题上也会显示出较强的生理反应,所以在进行评判时应注意假阳性结果的出现。CQT测试方法只是以一种被试已经表现出的不同于其正常状态的反应为标准,对其进行和相关问题所得到的生理反应的比较。

CQT测试方法在于比较被试在准绳问题和相关问题上的生理反应。若被试在准绳问题上反应特别强烈,容易出现假阳性结果;若在准绳问题上反应特别微弱,则容易出现假阴性结果。因此,准绳问题的有效性也是测试成功与否的关键点。

三、准绳问题的编制

既然准绳问题的有效度对测试产生影响,那么我们应该对其重视。已经有学者对准绳问题的有效度进行研究,有关其编制方法,相关观点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准绳问题在性质和类别上与相关问题相似。只有与相关问题相似的问题才能引起被试重视,调动其对问题产生有效反应,以此作为与相关问题相比较的标准。

第二,准绳问题不能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准绳问题的范围越大,越为模糊,则不论对嫌疑人还是无辜者都会有效,并且被试进行否认回答的可能性大,产生一个强烈的生理反应。另一点,抽象的问题容易使被试建立与相关问题的相关性。

第三,准绳问题应当是被试不愿承认的行为。根据CQT测试原理,准绳问题的生理反应应当足够大以用来和相关问题进行比较。越是自己做过而担心被揭穿,涉及自我名誉、尊严的问题,越容易使被试做出欺骗回答,产生强烈的生理反应。

第四,相似的行为动词。即准绳问题中的行为动词与相关问题中的行为动词相似或者相同,若是两种程度不同的行为动词分别在相关问题和准绳问题中,则不免可能出现准绳问题反应不够强烈或者是假阴性结果。

相关问题和准绳问题上不同的生理反应是CQT测试方法获得评判结果的基础,但是这种不同是建立在嫌疑人能够识别相关问题,因为害怕被揭穿而产生的情绪反应上,反映到生理指标的变化上比准绳问题更为明显。作为比较的准绳问题的有效性是针对被试的,它主要是用来和相关问题作比较从而判断被试的相关性,所以其和相关问题是捆绑在一起的,有效性也和相关问题会对被试的刺激程度相关。

对于准绳问题的设置,结合以往学者对相关问题编制原则,提出以下两点看法:

第一,与相关问题的关联性。

(1)与案件性质相似。准绳问题设置的情境应当与相关问题接近,以足够引起被试的重视。

(2)与案件本质相似。此时所设置的准绳问题与相关问题所产生的生理反应具有可比性。如案件为危及社会性质的,此类案件作案者一般是为了引起社会民众的恐慌,编制准绳问题“你会为了个人利益做危害他人的事情吗?”“你是一个自私的人吗?”或“你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吗?”

(3)注意准绳问题与其相邻相关问题的相关性。我们在进行评分时是比较相关问题与其相邻的准绳问题的生理反应,因而在编制题目时虽然准绳问题的确引起被试的生理反应,但若准绳问题与相邻的相关问题相差太多,我们就要考虑到此时的准绳问题是否真的达到其作对比的效果。如,相关问题为“你拿走了柜子里的钱了吗?”或者“你参加过邪教活动吗?”该相关问题作比较的准绳问题为“你看过黄色录像带吗?”准绳问题对被试来说的确是令人尴尬、可能会撒谎的问题。但两者性质不同,被试在认知过程中会参与到更多的心理资源,可能使得该相关问题的意义变小。

第二,测试对象。

(1)测试对象的身份。在测前谈话时我们了解到被试的基本信息,一般被试的身份也会决定案件的性质。如未成年人犯罪,则准绳问题可围绕其学校和家庭,最好涉及家人、朋友、老师对其评价的问题;如职务犯罪,则嫌疑人必定十分看重自身的名誉和声望,重视周围人对自己的评价,准绳问题可围绕其名誉、道德评价之类的,足以引起被试的生理反应。

(2)测试对象的生活环境。准绳问题应该是被试时常能接触到的事情,被试能够理解准绳问题所涉及的内容,如被试为公司高管或是生活优越的人,设定准绳问题为“你是否坐公交逃过票?”此问题对上班族也许会有效,但对于生活优越的人,其生活环境中很少接触到公交或者地铁,甚至不知道怎么坐公交,更何谈逃票,此时被试对准绳问题反应一定微弱,准绳问题设置无效。

(3)测试对象的教育程度。被试的受教育程度会影响到对测试内容的理解,文化水平低的被试对专业名词接触少,对书面化词语陌生,如对文化水平只有小学程度的被试,设置的准绳问题为“在面对关键性利益时你会舍己为人吗?”恐怕被试无法理解此问题的意思,反应微弱。当然不仅仅针对准绳问题,若被试不能够理解测试内容,那么此项测试基本上就是无效。

设置准绳问题时我们应时刻注意两点:第一,准绳问题是用于与相关问题作比较的,与相关问题无脱离,与案件无脱离。第二,准绳问题应当足以引起被试的反应。在编制问题时我们所针对的被试其实应该以无辜者的角度进行,以遵循“疑罪从无”的法律观念。测试过程中,无辜者会将准绳问题作为个人相关问题并表现出强烈的生理反应,若准绳问题设置强度小,无辜者反应微弱,极容易使得无辜者在相关问题上的反应强于准绳问题,出现假阳性结论。有关准绳问题的编制仍有待学者的研究,以发挥准绳问题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陈云林,孙立斌.现代心理测试技术导论[M].北京:知识出版社,2005.

[2]Eitan Elaad.Cognitive and emotional aspects of polygraph diagnostic preocedures:A comment on Palmatier and Rovner[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physiology,2015,(95).

[3]孟昭兰.情绪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Avital Ginton. Good intentions that fail to cope with the main point in CQT:A comment on Palmatier and Rovner[J].Psychophysiology,2015,(95).

[5]谢改娜.论CQT测试中准绳问题的开发[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4).

[6]曹瑞.论CQT测试中准绳问题的构建[J].广东公安科技,2012,(2).

[7]陈闻高.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3,(2).

[责任编辑:范禹宁]

中图分类号:DF7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16)02-0043-03

作者简介:柳曼(1993-),女,河南新乡人,2014级公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刘洪广(1961-),男,湖南涟源人,教授,博士后。

基金项目: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成果“脑电心理生理证据科学性研究”(15SFB5021)

收稿日期:2016-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