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造谣者动机初探
2016-03-15林圣麾
林圣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网络谣言造谣者动机初探
林圣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要:网络谣言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介质传播的、未经证实的却又似是而非的传言。根据谣言针对对象的不同,网络谣言可以分为5类:生活常识类、政治类、历史类、突发事件类和社会稳定类。不同类型的谣言造谣者动机各不相同,要研究造谣者的动机问题,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种类谣言的造谣者,找出相对应的造谣动机,分别剖析其造谣的原因和心理状态,方能有效地遏制网络谣言的产生,打击网络谣言犯罪。
关键词:网络谣言;造谣者;动机
在这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每天都要面对数以百计的信息,而这些信息,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正如人们在传统的口头交流中那样,互联网所传递的信息并不是完全真实和可信,在铺天盖地的信息中总会包含着那么一些虚假的、会对人的行为产生误导的信息,这便是网络谣言,因为其煽动性和颠覆性,部分造谣传谣行为已经被列入刑法,网络谣言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本文期望通过剖析网络谣言造谣者的动机,为打击网络谣言犯罪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网络谣言
(一)网络谣言的定义
网络谣言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介质(如博客、微博、BBS 论坛、社交网站、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等)传播的、未经证实的却又似是而非的传言。它主要涉及公众感兴趣的或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与口头谣言相比较,网络的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和覆盖面广,所以当谣言和网络结合起来形成网络谣言时,其舆论影响力和社会危害性就大大增强了[1]。
(二)网络谣言的危害
在中国古代,许多政权的颠覆往往最先是从流言开始的,由于某些谣言内容的特殊性,或煽动人民对于政府的不满情绪、或内容涉及公共安全引起社会恐慌,这类的谣言已经被定义为犯罪行为。由于一直以来的缺乏重视,网络谣言在我国互联网上已经有席卷一切之势,许多的谣言存在着抹黑中国、抹黑共产党的成分,同时对于社会上的一些不公平现象进行了片面的放大,对于社会稳定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一些谣言经过网络传播进入到了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在人群中传播、发酵,最终引发了群体性事件,造成了极大的人员、财物损失,不仅对中国社会产生极其大的负面影响,还可能会影响到我党执政的根基。因此,在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想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网络谣言的打击和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造谣者在网络谣言中的作用
造谣者作为整个网络谣言传播活动的源头,起着非比寻常的作用,没有造谣者,就没有网络谣言的存在,因此,想要打击和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对于谣言源头的研究和控制非常重要,对造谣者的造谣动机进行分析,对其加以引导并提出防控对策,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动机
(一)动机的含义和内容
动机是指引起和维持个体活动,并使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部动力。动机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内容:(1)动机是一种内部刺激,是个人行为的直接原因;(2)动机为个人的行为提出目标;(3)动机为个人行为提供力量以达到体内平衡;(4)动机使个人明确其行为的意义[2]。
(二)关于动机的心理学理论
可以肯定的是,动机为行为、思维和情感提供了目的和引导,但是对于这种引导产生的原因,心理学界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进化论学说强调本能在动机中的作用,本能指的是所有物种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先天的生物学行为模式[3]367。例如性本能、好奇和求知本能等。
驱力减少理论更多的则是强调需要在动机产生中的作用,驱力指的是由生理需要激发的一种唤起状态[3]367。人们通过一系列的行为来减少驱力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达到身体的动态平衡。
认知学说则把动机分为两个方面,即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内部动机是指基于内部因素如自主、好奇、挑战和努力的动机;而外部动机是指涉及外部诱因如奖励和惩罚的动机[3]368。
三、不同类型谣言造谣者的动机探析
根据奥尔波特的研究,谣言的产生可以分为无意讹造和有意讹造,他认为性兴趣是产生许多流言蜚语与大多数丑闻的原因;焦虑是我们常听到恐怖威胁谣言的动力;希望与渴望产生白日梦型的谣言;仇恨产生职责性的谣言和诽谤[4]。而杜俊飞则把造谣者分为四类:善意、恶意、无目的和自利四种类型[5]。其中,善意型造谣者的动机包括娱乐、期望等,恶意型造谣者的动机包括诋毁、制造社会恐慌等,自利型造谣者的动机包括发泄、发布虚假广告、攻击商业竞争对手、吸引眼球牟利等。
要研究造谣者的动机问题,就要对网络谣言这个大概念进行细化和分类,通过对不同谣言造谣者的分析和了解,才能全面了解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和机制,从而有效地遏制网络谣言的产生。
(一)网络谣言的分类
根据谣言针对对象的不同,网络谣言可以分为五类:
1.生活常识类谣言主要涉及人们生活中的一些生活习惯等方面,常常以冷知识的形式出现,如“把水果加上糖密封发酵,就能制造出营养丰富的水果酵素,可以美容、瘦身、排毒”等等,都是生活类的谣言。
2.政治类谣言则是有关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之前频繁传出的“某位前国家领导人病逝”的消息,政治类谣言并不局限于我国政治生活,国外发生的一些有关于政治生活的谣言,都属于我们讨论的政治类谣言范畴。
3.历史类谣言主要是针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的造谣,主要涉及一些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历史类的谣言大多数针对的是中国近代史,而对清代之前的历史类谣言则相对较少。
4.突发事件类谣言主要围绕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产生,例如针对雅安地震事件的“官兵不作为”的谣言等,这类谣言随着社会突发事件的发生而产生,谣言针对的对象为事件中的一些难以考证的细节,并且往往能够吸引足够的眼球。
5.社会稳定类谣言造谣所涉及的内容同样是一些社会突发事件,但社会稳定类谣言一般都是凭空捏造一些可以引发恐慌或引起社会负面情绪的突发事件,如“北京发现MERS病例”就属于社会稳定类谣言。
(二)生活类谣言造谣者动机分析
生活类谣言主要涉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经验和习惯,而此类谣言也往往是来源于对于日常生活的一些规律和技巧的总结,最常见的出现形式为广泛出现在朋友圈、微博内的以“吃惊!你所不知道的生活小技巧”,“活了这么多年才知道XX可以这么用”等为标题的文章,这类文章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技巧、小知识进行汇总,然后在网络上进行传播,文章所涉及的内容也并非完全都是谣言,但是往往会夹杂着几条虚假的信息,生活类的谣言大多来源于此。
生活类谣言传播链起点的那个人,更多的是扮演一个“搬运工”的形象,常常是对于他人所总结的生活经验进行一个汇总,但他并没有对他所汇总的生活经验的真实性进行考查,将一些错误的生活经验也放到了文章中,从而成为了网络谣言的起点和造谣者。
生活类谣言的危害较小,而生活类谣言的造谣者一般都是出于好意,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他们也希望通过这种信息的传递来获得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并达到引起他人关注的目的,他们的动机从认知学说上的分类来说属于内部动机,更多的是一种为了达到自己内心受关注的需要所产生的动力。
(三)政治类谣言造谣者动机探析
政治类谣言因为其针对对象的特殊性,会对国家机构的运行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危害较大。国内目前的政治类谣言大多数表现为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负面报道,煽动性强。
由于国内网络管控的原因,此类谣言很少出现在国内的门户网站上。政治类谣言常常会与“翻墙软件”捆绑在一起,翻墙软件是用于突破国内互联网绿坝的限制,访问国外网站的一系列软件,有一些由境外组织提供(如自由门、逍遥游等),一般是免费的,其目的是获取政治利益。以自由门为例,自由门是一款由境外反华媒体开发,在国内秘密流通的翻墙软件,使用此款翻墙软件访问外网时,网页就会自动跳转到该反华媒体制作的宣传网站中,该网站的首页长期被政治类谣言所占据,往往以国内的政治事件为造谣的对象,具有迷惑性。另外,国内的一些网民在翻墙阅读此类文章之后信以为真,将此类谣言在各大社交媒介上传播,往往成为国内网络中政治类谣言的新源头。
政治类谣言的动机一般是外部的,都是出于政治上的目的性,而且往往是一个组织或者是一个团体在造谣,这类的谣言有组织性和纪律性,在传播过程中分工明确,有的负责造谣,有的负责传播,还有的负责绑架公众观点。另一种动机的起源是认知上的错误以及内部的获取他人关注的需要,国内的一些网民在了解了这些与众不同的“新闻”之后希望可以通过与他人交流来引起他人注意,获取自己在人际交往中心理上的满足感。
(四)历史类谣言造谣者动机分析
由于政府公信力等原因,我们在课本上所学到的历史知识遭受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而与之对应的一系列所谓的“历史真相”也随之而生,这类所谓“真相”往往前后呼应,并提出许多的历史事件作为辅证,让人难辨真假,要辟谣也较为不易。
历史类谣言出现的原因,一方面是由历史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的,在历史学家成百上千的研究中,难免会出现失误,这种失误有的时候遭到误读和传播,也会成为历史类谣言。另一方面,则是故意制造的历史类谣言,故意制造的历史类谣言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由个人制造,一种为集体制造。个人制造的谣言或是来自于个人的自发想象揣摩,或是来自于野史类书籍,其目的在于通过提出与众不同的观点来吸引观众眼球,满足自身内部感受或是外部利益的需要;集体制造的谣言性质则完全不同,这种谣言把造谣的目光集中于中国近代史,谣言通常带有鲜明的政治目的和倾向,以抗日战争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些历史为主要造谣对象,弱化共产党的抗战作用,歌颂国民党的英勇事迹,并对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重要的负面事件进行片面夸大和捏造,其主要目的在于瓦解共产党的执政公信力、激起人民群众的负面情绪,为其达到特定的政治目的提供方便。
(五)突发事件类谣言造谣者动机分析
在一些大型的突发事件中,由于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不畅,事件的发生又极为突然,应急措施不完备,使得一些突发事件成为了谣言的重灾区。
按照谣言成因的基本分类,突发事件类谣言同样可以分为有意造谣和无意造谣两种。无意者一般为突发事件当事人或者目击者,受到自身认知的局限性影响,对自己所经历或目睹的事件产生认知偏差,这种对事件的误读一般是无意造谣者制造谣言的原因。有意造谣者的人员构成较为复杂,动机也各有不同,根据参与谣言制造的主体数不同来划分可以分为集体造谣和个人造谣,集体造谣的动机有经济目的和政治目的两种,前者是借助突发事件的发生,散布相关谣言,来达到自身营销上的目的,比较典型的为2011年因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中,一则“食盐可以预防核辐射”的谣言导致东南沿海地区食盐被抢购一空的事件;后者则是利用突发事件来抨击自己政治上的对手,以获取政治有利地位或是引导受众的认知方向,给对手造成压力。个人造谣的动机则较为丰富,部分谣言的产生单纯是为了满足造谣者自身吸引他人关注的需求;有的则是为了发泄怨气,报复一些单位或个人;甚至有些是因为涉及自身或者相关人的利益,为了在这种利益角逐中获得优势而进行的造谣。
(六)社会稳定类谣言造谣者动机分析
社会稳定类谣言直接捏造突发事件的发生,这类谣言以地震、食品安全方面的尤其多。此类谣言往往会引起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恐慌或是激起部分人的负面情绪,往往对于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危害。如2010年2月20日有关山西部分地区地震的谣言就导致了数百万人出门上街避难,又如2008年10月下旬有关柑橘中有蛆虫的谣言导致了全国柑橘严重滞销。从造谣主体来看,社会稳定类谣言以个人造谣居多,集体造谣较少且都为有意造谣,而个人造谣中存在无意造谣的情况,此类情况大多是个人对某些现象的危害产生了误读,这种认知上的错误通过传播链被不断地放大,最终成为了谣言。
根据周海灯对于20例经典谎报地震类谣言的研究发现[6],有4起是为了增加QQ空间的人气,有8起是为了引起网民关注、增加人气,3起无目的性,3起为别有用心的人士有目的性的造谣(其中两起为通过攻击地震局网站发布),1起受其他地区地震的影响,1起是为了了解地震的真实性。可见在社会稳定类谣言中同样存在着多种不同动机,以博取他人注意,吸引他人眼球为目的的居多,有的则是单纯的为了好玩,有的是为了报复,还有部分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或经济目的而散播的谣言。这种社会稳定类的谣言大多数都是发生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一段较长的时间内,是公众对于社会生活的一种应激反应,是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安和焦虑情绪的表达和流露,他们通过引起他人的关注来弥补这种不安和焦虑。
四、结语
通过研究笔者发现,不同种类的谣言造谣者动机尽管不同,但是在某些方面具有共性。
造谣者造谣的动机最为普遍的是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关注,这个动机在每一类谣言的造谣动机中都有体现,值得一提的是,此类动机有时候并不是单纯的博取关注,在吸引了一定关注量后展开营销活动牟取经济利益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但是性质与直接通过谣言来制造经济利益的不同,需要加以区分:前者是在主页具有一定关注度后通过发广告或者售卖产品等方式进行营销活动;后者则是直接通过谣言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对于此类动机的造谣者可以通过法律威慑来达到遏制的目的,此类造谣者会在被关注的心理需求和法律的惩罚之间权衡利弊,当法律的威慑力度达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迫使他们放弃这种心理上的比较高级的需求,转而去寻找安全感这种低级需求。对于营销目的的造谣者,则需要进一步发掘谣言背后的营销利益链,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才是治本之策。
其次是出于政治类目的,这种动机在除了生活常识类谣言以外的其他几类谣言中都有体现。由于此类谣言的造谣者往往是集体,存在组织和特殊的行事准则,有较高的隐蔽性,而且很多的造谣团体并不在我国境内,因此很难从造谣者角度着手去遏制此类谣言,因此在治理此类谣言时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是强化网络监控和侦查力度,及时发现国内的造谣团伙,予以打击;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做到及时辟谣,同时做到政务阳光化、公开化,并开展科普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识谣、辨谣的能力,在传播环节中遏制谣言。
谣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可以说是与社会的产生同时出现的,历代与谣言的斗争也从未停止,在21世纪的互联网时代,谣言也被“插上了翅膀”,变得更加具有破坏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要严阵以待,改变传统思维,了解其特点,对症下药,方能在与谣言的斗争中赢得优势。
参考文献:
[1]王锁明.基于社会心理视角的网络谣言成因分析[J].观察与思考,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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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奥尔波特.谣言心理学[M].刘水平,等,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18-19.
[5]杜俊飞.网络群体事件类型辨析[J].国际新闻界,2009,(7).
[6]周海灯.基于案例分析的网络造谣者特征研究——以地震谣言为例[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3.
[责任编辑:范禹宁]
中图分类号:D91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16)02-0037-03
作者简介:林圣麾(1991-),男,浙江江山人,2013级公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