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的现状及防范策略

2016-03-14吴雁汶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法制网络舆论

吴雁汶

摘 要 网络时代的出现,随之带来的网络媒介审判对社会敏感,热点问题提供了平台,但网络平台门槛低,成本低,又有匿名性等特点,总会让很多社会焦点问题提前进入到人们的意识中,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是媒介干预、影响审判独立的越位行为。对司法独立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对于现在这种状态,防范网络媒介审判迫在眉睫。

关键词 网络 媒介审判 舆论 法制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1网络媒介的现状分析

网络媒介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时也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与政府进行平等对话的重要沟通平台,已成为引导舆论的重要力量。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今很多问题的端倪,总是先暴露在网上,让后才会被深究,继而解决处理。网络媒介的监督固然在目前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可也带来了一种更为严重的媒介审判—网络媒介审判。“媒介审判”一词最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以媒介的判断代替法院的审判。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媒介比传统媒介更受人们的亲睐,随之产生了一种更为严重的“媒介审判”现象——网络媒介审判,即案件尚未进入正式审理,大众传播媒介为了达到宣传效果提前对案件进行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报道,甚至刻意歪曲事实,只对当事人一方的观点加以陈述,发表大量指责批评性评论,给被告定罪,让其提前进入到人们的意识中,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这变成了媒介干预、影响审判独立的越位行为。然而它的出现对社会敏感、热点问题提供了平台。这平台门槛底、成本底,又有匿名性,从而产生了舆论的情绪化和碎片化。规范网络媒介审判已然成为了新闻界、法律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现象。还给网络媒介一个良好的生态坏境迫在眉睫。要规范网络媒介审判现象,需要媒介加强自律,坚持正确导向的。同时也需要网民提高自身的修养。从而达到构建良好的网络媒介生态环境,让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得到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

2网络媒介审判现象的防范策略

2.1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政府应积极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网络主题的各个部分。另外网络媒介的管理机制、网络舆论传播中的法律法规也要及时完善,从而运用法律途径预防和减少网络犯罪,做到真正有法可依。其次,政府应当有的放矢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合理有效的引导。一方面严格控制有危害意义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并保持信息公开透明,保障网民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政府网站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典型示范功能,积极宣传以建立民众信赖度、消除误会、将网络舆论引向正轨。再次,政府应加大力度对扶持建设重点新闻网站,将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形成一批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的网络媒体品牌。同时强化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引导网民冷静思考、理性表达,形成良性的网络舆论环境。

2.2完善监管制度

对大多数盈利性质的网站来说,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尽可能多地增加网站的点击率以获得利益,在这样一种目的的驱使下,难免会做出譬如放任网民发言甚至聘请网络写手来吸引网民等等的行为。对于网络中的不和谐行为,网络媒体的“把关人”大多存在一种想管又不敢管的矛盾心理,不管怕影响网站的声誉,管了又怕影响网站的人气,因此经常出现“上面”紧则管得紧,“上面”松则放任的情况。事实上,加大把关力度非但不会降低网站的人气和点击率,反而能使网民以一种轻松愉快的心情来相互交流,从而更有利于人气的凝聚。网络媒介的“把关人”应尽忠职守地做好“意见领袖”,积极引导正确舆论,及时删除那些明确误导网民的帖子或评论,提高信息透明度,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热点、扩大信息量、建立有自我特色的网站把关模式、监督开展良性互动等等。

2.3加强新闻工作者的素养

媒体从业人员普遍缺乏职业道德素养和必要的法律意识,是造成媒介审判越界报道的内因。法律明确规定赋予新闻媒介报道国家机关公开的文书和职权行为特许权,但享有特许权的报道必须是客观准确的,抢在司法程序之先发表的媒介审判报道不在特许权保护之列。尤其事后证实其中有不实报道时,新闻媒介就要为自己的错误报道承担法律责任,在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时,我国的职业道德准则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约束力微弱,几乎没有一个记者因为违反了职业道德准则而受到处理。新闻媒体也必须认识到:新闻监督司法活动应符合其内在要求和实际需要,坚持真实、公正、合法原则。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一定要有责任感,要审慎,切忌盲目和随意;要认清自身固有的局限,在司法问题上它并不比司法机关高明,要尊重司法机关和司法规律,懂得自抑,监督要适度;要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加强自律。

在终审判决以后,由于判决已经生效,舆论的评论和批评已不会发生和妨碍公正审判的问题,对于确实不当的判决可以起到补救或者推动上级法院采取司法监督程序的启动,还有利于对法学问题深入探讨,不应当限制报道。只有结合新闻传播自身的规律和司法活动的特点,对新闻报道进行合理的改革与规范,才能在保证新闻媒体正常行使监督报道权的同时,杜绝媒介审判现象,保护司法独立,使其随人类文明前进而产生的两大公共权力在互动中良好成长,共同为社会民主、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2.4提升受众素养

“媒介审判”现象之所以在网络媒介中泛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网民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品质良莠不齐。网民素质完善的速度较之网络媒体发展的速度还远远不够,这必然影响网络舆论的发展与传播。因此,为了解决网络舆论的发展问题,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必不可少。具体如何加强网民媒介素养教育,主要有以下两点:

(1)将媒介素养教育纳为学校基本课程。网民媒介素养教育,是一个社会化的全过程,因此,只有通过学校教育,指导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媒介的性质、学会利用和使用媒介获取信息,系统地普及、提高学生对媒介的知识和认识,才是进行媒介素养教育的最有效的途径。不同阶段的学生特点不同,媒介素养教育方式也该有所不同。比如中小学学生,教育重心要以灌输为主,要让他们了解,从媒介中所接触到的现象和看法只不过是很多现象和可能的观点中的一部分而已,帮助他们学习如何用自己的感受来欣赏、理解所看到的内容。对于已经具有较强的自我判断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来说,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引导他们如何正确解读媒介内容,并懂得如何利用媒介满足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多方面需要。理论上,每一位网民,都需要接受学校教育,所以通过学校教育体系来进行媒介素养教育,从长远来看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途径。

(2)利用公共信息平台教育提升网民媒介素养。网民离开学校以后,主要的学习方式变为自学,学习场所由学校转变为一些公共信息平台,例如,网络中各式各样的虚拟学习社区等。因此,通过各种公共信息平台,向网络普及和推广媒介知识,将是提高网民媒体素养的主要途径。首先,应该通过公共信息平台教育引导网民运用批判的眼光评估各种信息,学会从社会属性、技术力量、信息内容以及策划设计等各个方面综合考查网络站点,从而评价一个网站的权威性、可靠性。通过这种有意识的媒介素养培育,使之具备基本的判断、辨别能力,做到去伪存真。其次,应该通过公共平台教育培养网民形成正确的网络需要观。海量信息在网络上飞速传播,让许多网民分不清网络信息的真假以及内容的好坏。许多反动网站、色情网站趁虚而入,许多网络游戏也以情色、凶杀、暴力为主色调进攻青少年这块阵地。因此,网络媒介素养应教会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有取有舍,从而真正提升自身媒介素养。

3结语

综上所述,媒介对司法领域的监督报道一定要严格把关,防止生成媒介审判不仅要从思想上加强媒体从业法律意识使其明确法制报道特殊性外,在实践中,对事实报道要注重真是、客观,发表评论要做到公正。媒介报道的节奏要与司法的诉讼程序同步,不得逾越司法程序进行预测等报道。让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力求媒介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到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 陈硕.网络时代的媒介审判[J].江淮论坛,2010(9).

[2] 陈明.网络陪审:民众权利的回归[J].东南传播,2005(9).

[3] 魏永征.媒介和司法审判应如何平衡—以刘涌为例[J].中国传媒报告,2004(5).

[4] 冯宇飞.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的负面效应[J].新闻战线,2002(11):35-37.

[5] 郭舒娟.杜绝网络时代媒介审判[J].湖北日报,2011(7).

[6] 孟丽娟.媒介审判的新发展:网络媒介审判分析[J].安徽文学,2010(5).

猜你喜欢

法制网络舆论
阿桑奇突然被捕引爆舆论
油气集输系统信息化发展形势展望
基于网络的信息资源组织与评价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基于网络的中学阅读指导
法制报道“负效应”的规避与防范
关于法制新闻的几点认识
医养结合亟须法制规范
法制严质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