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
2016-03-14李北方
李北方
在国家没有办法覆盖的领域,必须首先通过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再通过党员发挥带头作用把人民社会组织起来,这也是群众路线的题中之意。
越是常用的概念,往往涵义越是含混。社会就是其中之一。
社会,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讲,指的是除了国家和私人化空间之外的所有领域的总和。但一个概念如果太宽泛了,使用的时候就会产生无的放矢的效果,人人谈社会,却不知道彼此说的是什么。此外,在过去数十年特定的语境下,社会基本上是被当作国家的对立面看待的,被赋予了过分的政治内涵,这就更增加了其涵义的含混性。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的作用需要重新思考(参看本刊2015年第26期《国家与社会关系再反思》),社会、社会建设、社会发展等议题也需要重新梳理。
从两场悼念仪式说起
印度学者查特杰在一篇题为《后殖民民主国家的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英文文章中讨论了这样一个案例:19世纪孟加拉最知名的现代知识分子Bankimchandra Chattopadyay去世后,他的好朋友和后辈Nabinchandra Sen拒绝参加他的追悼会,后者解释说,作为一个印度教徒,他不能理解人们如何可以搞公开的活动来表达悲痛,悲痛是神圣的,会驱使人走向自我,而公共活动只会制造娱乐的气氛,这不是“我们哀悼逝者的方式”。另一位知识分子Rabindranath Tagore写文章回应说,无论你喜欢与否,因为我们跟欧洲的联系,外部条件和主观情感都在经历变革,新的社会交往需求出现了,必须找到新的方式来满足这种需求,仅仅因为追悼会起源于欧洲就拒绝它不是一个好的理由。
查特杰用这个例子来讨论随着现代化转型,一个新的社会空间被创设出来的过程。他也指出,如今,追悼仪式在印度很普遍,不会再引起辩论了。当然,这种情况还只限于精英分子群体中。
著名的“老三篇”之一《为人民服务》是毛主席于1944年9月在张思德的追悼会上的讲话,虽然悼念的是张思德,但文章的着眼点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在文章的最后,毛主席这样呼吁:“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炊事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这个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
这也是创造一个新的社会空间的努力。婚丧嫁娶对中国人而言一向是大事,但是属于私人领域的事,即只发生在亲人和日常交往范围以内的朋友圈中。传统的丧礼形式送别的是伦理关系网络中的一个人,追悼会的形式则把逝者的身份定义为社会人,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毛主席就把张思德的牺牲跟“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的宏伟事业联系了起来。
从这两场悼念仪式的指向可以看出,非西方世界的传统中是缺乏“社会”这一范畴的,而向现代转型的工程包括创设“社会”。当然,传统中国并非完全没有“社会”,比如士大夫组成的士林和它的议论也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发挥着制约皇权的作用,只是这个空间比较狭窄,限于特定的小范围的人群。
关于社会缺位导致的问题,费孝通和梁漱溟都有过论述。在他们看来,西方人的组织形式像一捆捆柴,联合在一起组成团体,这种形式适合于培育纪律性和公德心,而中国人是伦理本位的,只知有家,不知有国,所以面临侵略时一盘散沙,不能组织起来。基于这样的认识,梁漱溟的乡建运动把引进团体生活作为重要内容,在对中共的历史贡献进行概括的时候,他也把“为中国人引进了团体生活”列为三条之一。
社会这个范畴起源于西方,打着西欧历史的烙印。在西方,社会的涵义就是市民社会,英文是civil society。Civil的本意是文明的、开化的,在早期自由主义哲学家那里,civil society只是文明社会的意思,跟野蛮的自然状态相对应。后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对civil society的理解就跟这种特定的生产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个人通过对财产的占有和交换实现自由,在自利利他的同时,形成了超越个人层面的与他人更广泛的联系,这就是市民社会。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的定义就是自由市场加法治。
在西方,市民社会的起源先于现代国家,它让国家充当了满足市场社会诉求的角色,既不要插手经济领域,又得维持秩序。加拿大的中国研究专家卜正民(Timothy Brook)在与人合著的一篇文章中概括说,“市场社会和资本主义联手俘获了国家。”
Society的本意是社团、会社,根据这层意思,civil society也可以更具体地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组成的各种组织。资本主义是严重分化的,这必然要体现在市民社会中,市民社会不可能是同质的,而是有分层和压迫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就是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他断言,政治革命就是市民社会的革命。
社会是现代化的必要组成部分,但这种特定范式的西方市民社会是否适合当代中国呢?
市民社会在中国
很多研究者指出,市民社会的理念在1970年代复苏之前,曾沉寂多年。它复兴于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成为一股新生社会力量的理论武器。
重获生机的市民社会理论是新自由主义取向的,它屏蔽了市民社会发展的实际历史,模糊了它跟国家之间的复杂关系,将市民社会打扮成一个同质的、道德上圣洁、独立的领域,视之为民主的动力之源。这种理论与其说是理论,不如说是意识形态上的宣传品,它是为了适应历史终结论而被生产出来的,目的是为“转型国家”提供可以遵循的路径。市民社会不是孤立的概念,它跟一连串概念一起,构成了一个体系,这些概念包括:转型(transition)、民主化、产权、自由市场、中产阶级,等等。这个理论体系预设了一个前提,西方政治制度是唯一值得追求的目标,那些尚未实现的国家需要转型,向这个方向走。
市民社会理论一度在中国很有市场,但热潮已过,尤其是最近几年,几乎已经从舆论场中消失了。市民社会理论失宠的根本原因在于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倒退10年,还很少有人相信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能够真正融合、创造出一个有生命力的模式,所以还把“转型”时时记在心上。近年来,中国道路越走越宽阔,而西方的问题成堆,自然就少有人谈“转型”了,市民社会也跟着风光不再,它未来是否会卷土重来,要看中国道路能走多远。
市民社会理论黯然褪色的另一个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出现的那个所谓“市民社会”并没有兑现理论上的承诺,在事实上消耗掉了其道德合法性。
对此,只要看看“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和他们的交往组织方式就可以了,各种各样的商会、企业家俱乐部、高峰论坛都可以视为市民社会的组成部分,他们不仅掌握大量资源,也有强大的影响舆论的能力,形成了自己的公共空间。
走向人民社会
市民社会不能把一国民众完全包纳其中,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如此,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查特杰就观察到,大多数印度人并不符合宪法层面所想象的公民的资格,他们生活在市民社会之外。
中国发展市民社会的路子走不通,不意味着可以不要社会领域了。如果人的生活中只剩下冷酷的市场和狭隘的私人领域,中国又将回到一盘散沙的状态。那么,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在哪里呢?有一些学者提出,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应该是人民社会。
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提出的就是人民社会的逻辑,即通过改变传统的人与人的交往方式,促进社会性交流,“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这个逻辑与市民社会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市民社会以私有产权和自由市场为基础,充满了人的欲望和利益的争斗,在以效率为先的口号下催生不平等;人民社会讲求合作,以平等为取向。市民社会只能保障精英的结社权,人民社会则应致力于保障广大劳动人民基于自己的兴趣或者利益的结社。
在革命建国的过程中,党在领导建设人民社会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工会、农会、妇女协会、儿童团等组织,在根据地,几乎每个人都属于一个或多个组织。正是这个原因,使得组织起来的中国基层社会迸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建国后在城市建立的单位制度,在农村建立的村社制度也是人民社会的具体实现形式。
中国走的是自己的道路,需要强大的国家来维持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但国家不能包纳一切,需要人民社会来填补空白。十七大报告中将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并列为党的工作目标,这里的社会建设和以人民社会为目标是一致的。
改革开放以来,过去的人民社会“瓦解”,比如乡村随着村社组织的隐匿宗族势力重新兴盛;但人民社会的很多架构尚存,仍有激活的可能。在随着发展而产生了新问题的领域,则需要探索新的人民社会的组织形式,以促进问题的解决。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建设人民社会的真正力量应该是党。尤其是在国家没有办法覆盖的领域,必须首先通过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再通过党员发挥带头作用把人民社会组织起来,这也是群众路线的题中之意。尤其是在乡村,真正的“乡贤”只能是党的基层组织成员中成长起来的,而不应是能人或者大户,这是确保乡村基层社会不沦落为江湖的唯一办法。
虽然人民社会的内涵和在新形势下的实现形式仍需要探索,但人民社会应该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