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尿激酶溶栓治疗效果观察
2016-03-14杨艳秋
杨艳秋
【摘要】目的 观察急性心肌梗死尿激酶溶栓系统治疗的效果,并且对其治疗的作用和意义进行分析。方法 选择我院2014年4月到2015年6月接收的58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按数字奇偶法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进行研究分析,其中对照组29例给予常规治疗,观察组29例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再应用尿激酶溶栓来进行治疗。结果 观察组治疗后LVEDD与LVEF均低于对照组,组间数据比较,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观察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3.49%,远低于对照组17.24%,组间数据比较,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 利用尿激酶溶栓进行急性心肌梗死治疗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不仅提高了血管再通的机率,还使心绞痛发生机率得以降低,改善了患者病死情况,值得临床应用。
【关键词】急性心肌梗死;尿激酶;溶栓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1-0055-02
急性心肌梗死是指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血缺氧所引起的部分心肌急性坏死。其临床主要症状表现在:胸骨后剧烈而持久的疼痛,出现急性循环功能障碍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以及心功能发生衰竭等,伴有坏死与缺血等特征性心电图动态变化、血清心肌酶活性增高。随着现代医疗水平的发展,对急性心肌梗死治疗方法较多。笔者应用尿激酶溶栓对急性心肌梗死疾病进行治疗,取得结果较好,现详细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将我院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我院接收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58例作为研究对象,按数字奇偶法分为两组,其中对照组29例,男19例,女10例,年龄39-75岁,平均年龄(57.3±5.8)岁。观察组29例,男22例,女7组,年龄40-69岁,平均年龄(49.5±4.2)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溶栓再通相关诊断标准:2h内发生再灌注情况且伴随心律失常;心电图显示抬高的ST段在2h内回降超出50%;在2h内胸痛基本消失;;2h内出现再灌注性心律失常;提前出现血清CK-MB峰值(14小时内)。出现两条就是判断溶栓再通,或到上级医院行冠脉造影直接判断。
溶栓再通再次梗塞标准:再次出现ST段抬高和演变;再次出现心肌坏死动态演变;再次出现缺血性胸痛。出现两条就是溶栓再通再次梗塞症状。
1.3方法
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时,患者绝对卧床休息吸氧,同时给与镇定剂,止痛药,阿司匹林、氯吡格雷抗血小板,低分子肝素钙抗凝、阿托伐他汀钙稳定斑块抗炎等,观察组是在对照组这些药物的基础上联合尿激酶静脉溶栓实施治疗,在患者入院后30分钟内给予150万U尿激酶静脉滴注(30分钟内滴完)。
1.4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以及左心射血分数、室舒张末期内径变化情况进行观察对比。
1.5数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