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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家训”类文献的齐家之道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

2016-03-14程水龙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004温州大学浙江温州35035

河南社会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家训

曹 洁,程水龙(.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上海 004;.温州大学,浙江 温州 35035)



诸子“家训”类文献的齐家之道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

曹洁1,程水龙2
(1.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200241;
2.温州大学,浙江温州325035)

摘要:“家训”类文献,指家庭或宗族训诫家族内部成员的书面文本或口头训辞,其传统治家思想有很多可供当今社会借鉴的优秀成分。其内容包括家族伦纪规定、子孙处事训导、立身从政之道、家法戒律等,是族人最切近、最容易接受的规范。家训往往与政府法规形成唱和互补,“正家而天下定”。诸如《颜氏家训》类似传统社会修身处世全书,司马光《家范》以杂采史事为法则,《朱子家训》精辟阐明了修身治家之道。诸子家训的理性道德价值观强调慈孝及“礼”“和”的观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诸多吻合之处。把家训类文献中的精髓提炼出来,寻找其中合理的成分与当代社会理念结合,对维护当代社会良俗礼法不无裨益,其积极的正能量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

关键词:家训;齐家之道;和谐社会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体系之中,“齐家”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中间环节,“集人而成家,集家而成国,集国而成天下”[1],故《周易·家人》说“正家而天下定”。“家训”是古人用来教育子女与同族后辈、治理家庭的重要文本与基本规范,也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富于特色并有效的方式。其内容包括家族伦纪规定、子孙处事训导、立身从政之道、家法戒律等,是族人最切近、最容易接受的德行规约。其中备受推崇的诸子家训各有其长,诸如《颜氏家训》类似传统社会修身处世全书,司马光《家范》以杂采史事为法则,《朱子家训》精辟阐明了修身治家之道。尤其是诸子家训的理性道德价值观强调慈孝及“礼”“和”的观念,与当今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诸多义理相通之处。把家训类文献中的精髓提炼出来,寻找其中合理的成分来与当代理念嫁接,对维护当代社会良俗礼法不无裨益,其积极的正能量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

一、家训的内涵与历代家训内容

本文所言“家训”类文献,概称“家训”“家范”“家规”“家诫”等,是指家庭或宗族训诫内部成员的书面文本,可作为口头训词。上古时期已有训诫词之类的家训出现,如《尚书》中的《康诰》《君奭》等。从文献与文本发展的成熟程度看,体例完备的家训首推南北朝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宋代陈振孙认为,“古今家训以此为祖”[2]。自此以后,中国“家训”类著述层出不穷,诸如李世民《帝范》、包拯《家训》、吕祖谦《家范》、朱熹《朱子家训》、真德秀《教子斋规》、袁采《袁氏世范》、朱用纯《治家格言》、曾国藩《家训》等。这些家训为维护封建社会家族的稳定、团结发挥过重要作用,对家风、世风的良性发展影响很大,具有相当的诫勉功效。

今据中国古代目录学集大成之作《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的著录,其子部儒家类所著录的家训类文献有:唐·李世民《帝范》四卷、宋·司马光《家范》十卷、宋·吕本中《童蒙训》三卷、宋·袁采《袁氏世范》三卷、宋·刘清之《戒子通录》八卷、明仁孝皇后《内训》、明·温璜《温氏母训》一卷、明·吴麟征《家诫要言》一卷。杂家类所含家训类文献有:颜之推《颜氏家训》二卷、明·贺应保《传家迂言》一卷、明·徐三重《家则》一卷、明·胡爌《家规辑要》等。《四库全书》收录了性质相同的家训著述8种,《总目》“存目”收录了4种,由此可见代表着清代主流学术思想的馆臣们依然关注家庭教育,重视家训类文献。

从《总目》收录家训类文献的分类来看,涉及儒家、杂家,编撰者成分复杂,上自帝王下至民间士子,有尊儒者也有奉佛者,都重视围绕“家”来进行教化、训导。纵观古代诸子“家训”类文献,自《尚书·康诰》至清末《曾文正公家训》,其主要内容有家族伦纪规定、子孙处事训导、立身从政之道、家法戒律等。这些文献同中有异,随编撰者身分、家世、目的的不同而各有侧重。《颜氏家训》涉及范围最广,其七卷二十篇分别为:卷一序致、教子、兄弟、后娶、治家,卷二风操、慕贤,卷三勉学,卷四文章、名实、涉务,卷五省事、止足、诫兵、养身、归心,卷六书证,卷七音辞、杂艺、终制。其内容论及家族成员修身治家、尊长慈幼、尚贤为学、出仕制艺等,意在对子孙进行全面教育,差不多是传统社会为人处世全书似的家训文献。

正因“国之本在家”,故帝王贵族制订家训,多关注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唐太宗以家国同构的理念训诫太子、太孙,将家训上升到一个宏观而博大的层面,其《帝范》内容有:君体、建亲、求贤、审官、纳谏、去馋、诫盈、崇俭、赏罚、务农、阅武、崇文。从中可见李世民“披镜前踪,博览史籍,聚其要言”[3],为太子立“范”,意在通过立家规以化成天下。

司马光以《家范》作为法则,“修己型家”,其《家范》“自治家至乳母凡十九篇,皆杂采史事可为法则者”[4],而且这些教化童蒙之文,节目备具,简而有要,更切于日用,如谈及家庭成员间礼仪规范时,针对齐·晏婴所言:“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司马光认为:“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夫治家莫如礼。”[5]他将“礼”看作治国齐家的最好工具,而和谐的伦常关系是古代家国同构社会必需的,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道德规范都是对等的,尊要亲亲,亲要尊尊。因而其《家范》对后世的影响甚至超过了《颜氏家训》,仿编者多效行,如胡爌《家规辑要》“仿温公《家范》、吕氏《乡约》之意,采辑旧文排纂成编”[6]。

吕本中为北宋故家,其家塾训课之本《童蒙训》“所记多正论格言,大抵皆根本经训,务切实用,于立身从政之道深有所裨”[7]。他要求家族子弟问学应以《孝经》《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为本,在“熟味详究”之后,再去读《诗》《书》《易》《春秋》则一定有所得,进而形成自己的主见,即化诸子百家之长为吾所用。他还给子弟们指出学习的榜样,即北宋儒学名家程颢,因为明道先生在其为官之所,“凡坐起等处并贴‘视民如伤’四字,要常观省,又言‘某常愧此四字’”[8]。吕氏由此训导族中子弟修身为学,以助其将来济世安民。

南宋理学家吕祖谦出身豪门达宦之家,其《家范》六卷内容有:宗法、昏礼、葬仪、祭礼、学规、官箴。例如,其“宗法”要求家族成员必须尊敬长辈、关爱晚辈,按照伦常礼义与族人和谐相处,以尽人道。对那些不遵守家族礼法、处事不敬、颓废先业者则严加惩罚。其“官箴”要求家族成员为官治政不要假公济私、接受他人馈赠与宴请。他认为:“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9]其“学规”以孝悌、忠信为本,读书与实践并重,教人与治学并行。吕祖谦的《家范》相较于其祖上吕本中的《童蒙训》,更突出谨守礼仪、事亲为官之道。

诸子“家训”类文献的内容丰富而生动,如《颜氏家训》重在教育子孙注重伦理和维护家庭秩序;《内训》不仅能训导皇室,而且正如四库馆臣所言“俾教于家”;《传家迂言》流露出贺应保的因果报应之说。又如朱熹将传统家训的思想进行形而上的哲理化,《朱子家训》成为此后治家的“圣经”;朱柏庐《治家格言》内容包罗万象,将朱子《家训》形象化,言简意赅,朗朗上口。这些家训所主张的做人的根本道理,是将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在家庭或宗族内以言行训导的方式予以践行,呈现条目化、细化、具体化的特色。

尽管诸子家训在公私藏书目录的儒家、杂家中皆有收录,但相较之下,其内容多体现儒家的价值观。可以说,儒家思想形而上的哲理就转化为实用的家训类文本,儒家的人文主义思想则演化为人文情怀颇浓的具体家范,道德理性便化为一条条训诫之语,以至符合仁义礼智信的规范言行在家族成员身上不断显现。家族成员在约束之中自我规范,在训导之中主体意识逐渐觉醒,从而自我塑形,大到治国为政,小到治家过日子,在“为人处世”这一根本性问题上逐步走向完善。

二、家训施教的手段及目的

家训类文献的内容是生活经验的总结、是家长对子孙的希望,其编撰目的不是为了作文扬名,而是维系族人正常生活、延续宗族,并要将“家训”付诸训诫之实用、见于族人之行动。那么,此类文献通过何种方式或手段达到训导的目的呢?从存世文献看,这些家训采用的主要手段有:

一是通过家长与家塾训导家族成员。父母子女间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又朝夕相处,这便使得父母的身体力行能产生非常理想的教导效果。自颜之推《颜氏家训》确定家训旨在“整齐门内,提撕子孙”之后,家训编撰者特别重视家长的家范效用。如司马光说“: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又如吕本中《童蒙训》强调以正面教导为主,所记所录皆为子孙立身、从政可依傍的正论、正道,其《训》引北宋大儒张横渠诗“若要居仁宅,先须入礼门”,以及司马光、程颐对张载的评价,强调张载教人“以礼为先”“以礼教学者最善”,突出本族对子弟的教导“以礼为本”。如袁采也注重童蒙之教,强调“处家贵宽容“”教子当在幼”。

二是通过平实生动的语言,使“家训”易被家族成员理解与接受。例如,吕本中《童蒙训》借范仲淹孙子范正平的话教导族人,不论做官大小,“居一官便思尽心治一官之事,只此便是学圣人也”。四库馆臣评价袁采所撰《世范》时,说此家训“大要明白切要,使览者易知易从,故不失为《颜氏家训》之亚”[10]。史上诸如此类家训文字多通俗易懂,又如司马光《家范》说:“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朱用纯《治家格言》说:“居身务期质朴,训子要有义方。”

三是多通过参引古事以明编撰者的劝诫之意。史上编纂家训文献者,引据较丰厚,目的在于以资劝诫,如四库馆臣评价刘清之《戒子通录》:“博采经史群籍,凡有关庭训者,皆节录其大要……虽琐语碎事,莫非劝戒之资,固不以过多为患也。”[11]明人徐三重的《家则》在所立规条之后,引证古人嘉言懿行来训诫子孙,表明所立规条皆言之有据。至于《戒子通录》《传家迂言》之类亦如此。

关于家训类文献的编撰者,人们往往误以为一定是父权社会之严父,而史实并非如此。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历史背景下,女流之辈训诫子孙的言论也被收录在家训之中。可以说在家庭教育中,古人已表现出不拘一格的科学思维,只要教子有方、训诫有范者,不论君王严父还是皇后慈母之语,都可成为文献著录的对象,如《内训》为明仁孝文皇后所撰,用以训示皇太子诸王,于明永乐五年(1407)颁行天下,以助臣民家教。又如《温氏母训》,并非明人温璜本人家教之论,而是辑录其母陆氏训教子孙之言而成,故四库馆臣认为其训辞虽“女子之言”,但经她教育的儿子温璜却临难从容、极具忠烈之节操,《四库》也特收录该《训》于儒家类。再如刘清之《戒子通录》除博采经史典籍中可资庭训者外,也收录族中妇人的训教,以资教育子孙之用。

历代仁君贤臣皆重视家庭教化,从《四库全书总目》著录家训类典籍之多可窥一斑。教化的重任主要是分摊到族群和每个家庭,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与途径主要是家训,落实了家训则家风正,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淳则社稷安。可是,在古代的民间,家族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可以读书识字,可以从文献数据中领悟圣贤之道,去自觉修身,而族群中的大部分成员是在家法、族规的规范下行事,“家训”便成为净化家风的良器。这些家训接地气,又具有浓厚的人文情怀,在普世大众面前,各种姓氏的《家训》就是其族人最切近、最容易接受的规范,故家训往往与政府法规形成唱和互补。例如,司马光《家范·序》首先据《周易·彖辞》强调“正家而天下定”。卷一《治家》引孔子语“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教导善为家者,尽其所有而均之,提出了预防生怨之道。卷二《祖》认为张文节劝勉其亲人所言“人情由俭入奢则易,由奢入俭则难”,是子孙们当慎重考虑的。卷三《父母》用曾子烹豕以食儿的事例,来教养子女当诚信;又以晋代陶侃以一坩鲊遗母之事,告诫子孙为官当廉洁自律。卷四《子上》引《孝经》、孟子之言,强调事亲之重。卷七《夫》肯定“夫妇之道,天地之大义”,是风化之本原。卷九《妻下》用《葛覃》美后妃恭俭节用之事,教导后人勤俭持家。

家教与法规相辅相成,如果说法规是刚性的,那么家训则柔中带刚,多是在民间层次或宗族内部起着规范效应,如包拯立下家训,规定“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故而包氏家族后代没有出现贪赃枉法者,当受益于此类话语。

总之,这些家训是古人从家教经验中凝练而成的。或是重视家长的教子之方,如司马光说:“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或是告诫子孙为政处事之要,如司马光要求子孙“守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狥国,继之以死”,袁采说“子弟贪缪勿使仕宦”。这些可资取用者,对维护社会良俗、礼法等不无裨益,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良好运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当下也有可以弘扬的空间,对推行仁、义、礼、智、信的家庭教育具有积极功效与现实意义。

三、《朱子家训》中的优秀家训文化

在我国历史上,宋代朱熹是继孔子之后的一位伟大思想家,其学问博大精深,曾根据儒家的人伦观、道德观、修养观、社会观,并结合自己治家经验,撰写了《朱子家训》,凝练出人们在家庭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精辟阐明了修身治家之道。

首先重视孝与慈。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经》云:“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尽孝是人的第一要务,孔子极其重视孝,早就强调青少年当以孝为首位,认为孝悌“为仁之本”,孝敬父母,永不忘怀,这是天下人都应遵循的规则,并且强调子女尽孝时不应违背礼的规定,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孝。朱熹说:“有父子便自然有亲,有君臣便自然有义。”人能尽孝悌之道,推而广之到其他方面,则可充分发挥自己先天的善性,就能体现出天命。

至于如何对待父母尊长,儒家主张“从容将顺”。程颐说,“顺,事亲之本也”。同时,又不能一味顺从父母,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就是大不孝。对此,汉代学者赵岐认为“不孝有三”中,“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12]。其实,这又涉及劝谏的方法,故而朱熹认为子女当用动听的话语细心劝谏,因为只有逐步细密地劝谏,父母才能听得进去;如果发怒、强硬阻拦父母的表达,反而容易触怒父母,伤害他们的情感、精神。清人所编《弟子规》依然坚持该主张:“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

朱熹的家训思想首重孝文化这一人道之本,他说:“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兄之所贵者,友也。弟之所贵者,恭也。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13]作为封建社会后期儒学集大成者朱子,主张家中父母的慈爱应出于本然,不能掺杂私欲、妄想,因为一旦有妄想、私欲掺杂其中,则非至正之爱了。比如有人教导子女一定要他“功名如何、富贵如何”,早晚不停地训导,则会让正理与私欲产生冲突。对于子女,家长当以慈爱为本,做到宽严互济、恩威并至。父母的慈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孩子的爱,更不是溺爱,慈爱具体到行为上是有讲究的。程朱理学的代表者之一程颐认为,孩子的良好品行不是与生俱来的,是父母“教使之然也”。父母在爱之有度的同时,须教育子女承受挫折、尊重他人、满怀人性之善等。可在具体实施时却有难度,因为程颐说:“人之处家,在骨肉父子之间,大率以情胜礼,以恩夺义。”[14]而只有那些刚方卓立的人,才能够不因私爱而丢掉正理。的确,人们对于自己关心相爱的人,尤其是至亲之间,即便他们有了过失,也不忍苛责追究、兴师问罪,而会动包庇回护之心。尽管亲属之间相互隐瞒是人情所致,然而若不矫正子女的缺失,则是父母之过。宋代大儒二程的母亲说:“子之所以不肖者,由母蔽其过而父不知也。”

其次注重和与礼。端正家道历来受人重视,古人云“定天下系于一家”,家庭教育中一个核心观念是强调“和”。从存世家训类文本考察,其中也规范了家族成员应遵循的“和”之道,突显君子和而不同的精髓。颜之推、司马光、朱熹、吕祖谦等在家训中皆提出了较中肯的建议,要求家人有博大、宽容的胸襟,与人为善,保持平常心态,使内在要求在现有的外在环境与条件下得到最适宜的、最恰当的、无过与不及的表达和实现。至于如何能做到“和”,古代圣贤认为懂礼法是关键,“礼”是我们华夏治国之本。孔子说,“为国以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才能使民“有耻且格”,遵守礼的目的是让人“有耻”。钱穆先生说过,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中国向来被称作礼仪之邦,其是由无数个礼仪之乡、礼仪之家组合起来的。

朱子《家训》中的一个重要内涵是“礼”,如云:“斯文不可不敬,患难不可不扶。”“诗书不可不读,礼义不可不知。”“守我之分者,礼也。”朱熹所云“诗书”是指儒家经典,如《周礼》《仪礼》《礼记》《诗经》等。朱子说:“礼为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皆有当然之理。”有形的礼仪是无形的天理的表现,“礼”者“理”也。懂得“礼”,那么与人相处时自然会敬人。故孟子在“仁者爱人”一句后强调“有礼者敬人”。

《朱子家训》教导人追求自我完善,注重家族成员素质的塑造。朱子说,“守我之分者,礼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事实上,传统的儒学思想所主张的齐家之道,便是在人的个体修养成熟之后上升到一个群体的整体修养,这个整体是由一个个人、一个个家庭、一个个宗族等组成的,其全体素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的世风。若从单个家庭上来说,家庭中子女的教养并非小事,因为决定一个孩子命运的往往不是知识、财富,而是德性。

和与礼多融入日常生活之中,故朱子在《家训》中还要求族人学会尊重、宽容他人,“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慎勿谈人之短,切莫矜己之长”“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随所遇而安之”。这里就明确训导家人在与人相处时,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养成良好的人文情怀。朱子也特别关注宗族个体与社会和谐相处,他在《家训》中说:“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喻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处世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勿称忿而报横逆。”这其中就强调了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当遵循基本德性,遵此而行,以平常心处世,“以父母生我之身,体父母爱我之心”,家人的亲善和睦、社会的礼义和谐则不期而至,因此朱杰人先生、田浩教授均肯定该《家训》思想具有积极的普世意义[15]。

《朱子家训》体现出儒家的诸多优秀思想,如重道德价值、轻视功利、讲求修养、指导待人处事等。过去,它是朱氏族人为人处世的纲领,其价值与影响多在民间文化层具体显现。在如今的商品经济社会,《朱子家训》对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也有帮助。经济社会的人们往往因强烈的致富欲而重利轻义,儒家要彰显的道德价值对某些人来说似乎缺乏内在的驱动力。特别是我国社会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商业观念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一切向钱看”“有钱就是爷”“有钱就任性”等,已经使得我国社会面临道德意识淡薄、诚信缺失问题,部分人已少有家的归属感,家教缺失,人心不古。因此有必要从圣贤思想和老祖宗制订的各种家训文献中借鉴有价值的东西为我所用。

四、家训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

历史上“家训”类文献在古代社会有适合它们发挥作用的土壤,而在今天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教化民众仍需要从每个家庭做起。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家训中所蕴含的理性道德价值观,强调“礼”“和”的观念,确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诸多吻合之处,如孝道之训可以培养公民在孝顺自家长辈的同时尊敬他人,随着良好家教的形成,社会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观念便能蔚然成风。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在家庭教育中融入忠孝节义,与社会教育相呼应,可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孟子说过“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16],朱子云“家中事务,件件具有道理”,所以人们在家履行责任与义务、明理处事的过程,也是履行社会行为规范的过程。如果说走向民主、法治社会所具备的各项制度是基本准则的话,那么诸如《朱子家训》中所持的“和”“中庸”观,可作为其中的一个“程序”来运行。推而广之,弘扬齐家之道等优秀思想,有利于解决一些现代社会的弊病,养成孝敬长辈、和睦邻里等优良民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如今,党和政府正在不断汲取传统文化的精华,为民谋福祉。古代家训类文献所蕴含的齐家之道,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统文化,治国很注重汲取传统智慧。2013 年11月习总书记在山东曲阜孔府考察时说,要坚持古为今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应弘扬传统文化最精华的东西。习总书记在2015年年初的春节团拜会上又强调,“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会议上指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我们要尊重自己的历史文化,把握文化根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守和弘扬优秀传统,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

因此,我们有理由坚信,现存“家训”类文献所包含的合理言论与优秀思想是值得我们以适当方式、途径加以弘扬的。至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如何借鉴、怎样利用此类文献,我们认为:

一要深入挖掘、有效转化。既然“家训”是随着家庭、家族的产生发展而出现的,那么在当下的中国,家庭仍旧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训”依然有其存在的土壤,其思想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今天我们要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传统美德,凝聚民族精神,就应把家训中的精髓加以提炼,与新时代的家教理念相结合。

然而,“家训”文献多珍藏在图书馆或某些家族,家训文化思想蕴藏在家庭和家族的历史脉络里,往往在其家庭成员日常生活的言行举止中显现。若想有效地使现存家训文献中的优秀思想进行转化,则有赖于社会伦理学、文献学、历史学、文化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去粗存精,有赖于政府的扶持、推进,有赖于出版界、新闻界等的宣传引导。可喜的是,已有浙江、江苏、四川、福建、江西等省的专家学者在从事“家训”类文献的开发整理,陈延斌教授已领衔进行《中国传统家训文献资料整理与优秀家风研究》,已有《光明日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等在加强宣传引导。可以说,学界与相关部门对家训文献的合作开发,是弘扬家训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也是当下家教重建的重点。

二要主动借鉴,精准衔接。从前文的论述我们已能感知,历史上的“家训”类文献确实具有现实价值。随着此类文献精华的呈现和有效开发,则可引领社会大众的关注。因而,我们在认真研习好家训的同时,应当主动或潜移默化地接受。高校和社区相关部门,一方面应指导人们加深对“家训”类文献本身的阅读领悟,懂谦和、知礼义;另一方面还要引导民众走进有优秀家训传统积淀家庭的日常生活,从中发现闪光之处,使当代人对拥有优秀家训思想的家庭或家族有切实的感知。例如福州大学自2015年便开启以“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品行”为主题的活动。该校及时引导青年学生走街串巷,寻访当地居民的家训门风,真切感受他们的爱国、爱乡桑梓情;又通过讨论会、演讲比赛、家教门风讲座等活动,组织学生积极践行,知廉耻、敢担当,让承载中华文明传统基因的家风家训成为滋养当代青年情怀的精神食粮。这种结合本地实情,将已有的家教历史资源与青年学子渐趋弱化的家训概念进行结合,意在让家训文化成为养育年轻一代的有机养料。

三要积极利用,促成和谐。在将优秀的传统家训思想文化与当代社会进行嫁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增强人们对传统家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让现今社会的家庭成员在传承弘扬优秀家训文化时有自觉意识,特别是在宗祖孝德、诚善仁爱、修身廉洁、和谐共生等方面创新性地发展家训文献已涵养的思想,让家训文化更接地气,让德孝文化春风化雨,在实际传承上做到润物细无声。

我们在利用现有“家训”类文献时,需要政府与民间上下结合,做好对“家训”文献的开发,同时将此类文献所包容的精华思想进行现实的转化,积极合理地予以利用。诸如用“家训”的孝悌伦理来引导家教,形成核心价值观上的主体认同感。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组织落实,地方政府、社区和村委会应当有意识地培育家风好的示范家庭,有计划组织当地的乡贤、品德高尚的家长来宣讲“家训”类文献中所蕴藏的家文化。只有当民众真正发现感知到“家训”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后,才可激发全社会家庭成员崇德孝敬、勤劳向善的正能量,才会让人们乐于吸取古代家训文化的有益营养。

但是,在研究、推行传统家训思想的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家训”类文献中也存在过时的或糟粕的东西,诸如宣扬男尊女卑、因果报应、体罚子女等皆不可取。对此如能加以适当甄别,则其蕴藏的积极正面的思想将大大有益于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吕思勉.中国社会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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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淑芳

责任校对张慧敏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16)03-0109-06

收稿日期:2016-01-20

作者简介:1.曹洁,女,安徽淮南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化研究;2.程水龙,男,安徽郎溪人,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主要从事古典文献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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