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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技术要点

2016-03-14何玉荟支国强李田富

环境科学导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要点评价

何玉荟, 支国强, 李田富, 晏 司

(1.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 昆明 650021; 2.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云南 昆明 6500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技术要点

何玉荟1, 支国强1, 李田富1, 晏司2

(1.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 昆明 650021; 2.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云南 昆明 650021)

摘要: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内容和特点,基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并结合昆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现状,阐述了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技术要点。

关键词:环境影响;补充;评价;要点

0引言

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级文件(简称“重新报批”)”的适用条件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简称“后评价”)”的适用条件规定。“重新报批”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后评价”适用于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显然,无论是“重新报批”还是“后评价”,均是针对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后,建设项目有关建设内容出现变更的情形。

由于当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切入点是可行性研究阶段,其建设内容自身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特别是按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往往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变更,其中一类变更具有如下特点:变更通常不会明显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但又不能够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予以解决,其环境影响情况需在环评节点进行评估。为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实际环境管理中通常采用“补充评价”的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出现上述变更后的环境可行性,形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报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备案。

1补充评价的适用条件及特点

1.1环境影响补充评价适用条件

一般来说,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请示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且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发生变动的,且该变动不会显著加剧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程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建设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且该变动不会显著加剧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程度。

建设单位书面请示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管理门并获得环境管理部门书面回复同意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后,即可开展环境影响补充评价。

1.2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特点

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本质上为“重新报批”或“后评价”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称“原环评文件”)的补充说明,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经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备案后,与经审批的原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共同作为建设项目建设、运行环境管理的依据。

因此,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具有以下特点:

(1)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是原环评文件的补充说明,其目的是对产生变动的建设内容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评估;

(2)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是原环评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主要执行原环评文件环境管理政策、标准规范等,参照执行原环评文件审批后新颁布的环境管理政策、标准规范。

(3)目前国家尚未颁布有关“重新报批”及“后评价”技术导则规范,故补充评价也无可参照的技术导则规范。鉴于补充评价属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特殊形式,因此其总体上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

(4)环境影响补充评价过程中发现变动内容与评价时段国家及地方环境管理政策、标准规范不相符且采取工程措施无法减缓的,应判定变动内容环境不可行。

(5)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时段,发现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变动部分和未变动部分)纳入当时国家及地方环境管理政策、标准规范明令禁止或限期淘汰的,应判定建设项目环境不可行。

2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技术要点

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核心是对发生变动的工程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环境可行性。

2.1工程内容变动情况及工程分析

对照原环评文件及发生变动后的工程内容,采用“列表+文字描述”的方式详细说明工程内容变动情况,包括占地面积、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总平面布置、污染防治措施等变更情况,给出主要工程内容变更情况一览表、平面布局变更情况表(附变更前后总平面布置图)等图表。

重点针对变动内容开展工程分析,明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污染防治工艺及效率、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方式、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环境风险源、风险剂量等的变更情况,给出变动前后污染物产排量及增减情况一览表。

对于未发生的工程内容,根据补充评价需要可直接引用已批复环评文件结论,如污染物产排量及处置去向等。

2.2环境特征变动情况

采用资料复用、现场调查及必要的实际监测,阐明环境特征变动情况,主要包括:

(1)保护目标变动情况:给出保护目标一览表,说明保护目标是否存在“保留”、“已拆除”、“新增”、“相对距离变化”等情形。

(2)调查评价区域污染源变动情况:明确评价区域内是否新增或减少重大污染源(包括已建、在建、拟建重大污染源),或重大污染源污染物产排量及处置去向是否出现明显变化;调查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功能等)是否发生变更。

(3)若环境特征变化较大且工程内容变动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发生明显变化的,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采用实际检测或资料收集方法,明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若未发生明显变化,可直接延用已批复的环评文件结论。

2.3环境管理要求变动情况

深入调查补充评价时段环境管理要求变动情况,并将变动情况在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总则”中予以反映,至少包括:

(1)技术导则、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变动情况;

(2)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条件、卫生防护距离等变动情况;

(3)评价区域环境管理要求变动情况,如是否新设立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林、石漠化等生态敏感区等。

2.4有针对性地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根据工程内容及污染物产排变动情况,结合环境特征变动特点,参照变动后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根据工程内容及污染物产排变动识别结果,建立产生变动的污染源(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变动)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之间的联系。

(2)根据各环境要素及有关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重点从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污位置、排污方式及去向、外环境等方面的变化进行环境影响及风险分析评价,明确污染源变动对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3)明确建设项目产生变动后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已批复环评文件的变化情况及变动后环境是否可行的评价结论。

2.5环保对策措施、环保投资、竣工验收内容变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产生变动后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明确环保对策措施、环保投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变动情况。主要包括:

(1)列表说明环保对策措施、环保投资、竣工验收内容变更情况,包括已批复环评文件涉及变化的相关内容、变更后内容、变更情况。

(2)若环保措施较已批复环评文件发生变化,应进行技术论证,分析变化后的环保措施是否能满足需求。

(3)给出变动后整体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监测计划表,以便于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的开展。

若以上内容未发生变动,可直接引用已批复环评文件结论。

2.6总量控制指标变更情况

列表说明已批复总量指标及变动后总量指标及其变化情况。总量指标发生变化的,说明变化部分总量指标来源并附主管部门总量来源说明文件。

2.7公众参与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编制公众参与专章:

(1)影响范围或影响程度较原环评文件有所增加的;

(2)污染物种类增加的;

(3)原环评文件中废水不外排,变动后废水需外排的;

(4)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要求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的其他情形。

2.8建设项目其他变动分析

结合建设项目具体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其他变更内容分析。如建设项目总平面布局变更环境合理性分析,清洁生产水平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等。

2.9结论

(1)建设项目发生变更的工程内容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明确建设项目变动的环境可行性。

(2)给出发生变动后整体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3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建议结构

3.1章节及内容

(1)前言:根据《HJ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编写,重点说明建设项目原环评文件审批情况、报告期建设进度、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及依据、变化内容概况、补充评价的原因及依据、补充评价的对象。

(2)总则:根据《HJ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进行编制。重点阐明编制依据、执行标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保护目标等变动情况。其中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如非必要应与原环评文件一致。

(3)原项目及其环评批复概况:应阐明原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批复要求。包括原项目环评及其审批情况,取得环评批复的原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原辅材料、污染物产排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4)工程内容变更情况:对照原环评文件及发生变动后的工程内容,采用“列表+文字描述”的方式详细说明工程内容变动情况。

(5)变动内容工程分析:重点针对变动内容开展工程分析,明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污染防治工艺及效率、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方式、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环境风险源、风险剂量等的变更情况。

(6)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变更情况:采用资料复用、现场调查及必要的实际监测等方法,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变更情况。

(7)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有针对性地进行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变动内容及变动整体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给出环境可行性结论。

(8)公众参与: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增大的项目,应针对变化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适当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9)环保对策措施、环保投资、竣工验收内容变更情况。

(10)总量控制指标变更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其他变更情况分析。

(12)总结论。

3.2附图附件

3.2.1附图

(1)地理位置图;

(2)水系图;

(3)变更前后总平面布置图;

(4)变更后环评工作布置图(评价范围、监测布点);

(5)变更前后项目周边关系图。

3.2.2附件

(1)立项文件(项目变化依据,投资主管部门意见);

(2)针对项目变更情况编制补充报告的申请函及复函;

(3)污染物总量指标增加的,须附总量来源说明;

(4)其他变更依据。

4小结

由于补充报告目前没有编制导则规范可查,补充评价报告的内容取舍及形式多样,未能突出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特点和重点。根据笔者多年建设项目评估经验,整理提出了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的技术要点,阐明了环境影响补充评价需关注的特点和难点问题,以期能为规范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提供借鉴。需要说明的是,该技术要点主要针对普通建设项目,特殊建设项目还应根据建设项目特征进行补充完善。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HJ616-20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S].

[2] 环境保护部.环办[2015]52号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R].

[3] 环境保护部.HJ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S].

The Key Technical Poin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Supplementary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HE Yu-hui1,ZHI Guo-qiang1,LI Tian-fu1,YAN Si2

(1.Kunming Appraisal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 Engineering, Kunming Yunnan 650021, China)

Abstract:The key technical poin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supplementary assessment were presented based on the cont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ccording to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 and technician guides.

Key words:environmental impact;supplem ent;assessment;key point

收稿日期:2015-07-24

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655(2016)02-00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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