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学习中办、国办《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几点思考
2016-03-14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王春益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张修玉
□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王春益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张修玉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学习中办、国办《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几点思考
□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王春益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张修玉
全面落实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将能有力推动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创新、明晰职责、完善制度、配套政策,提高环境管理的整体效能,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日,两办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随着这一体制与制度的实施,必将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是提升各级生态文明建设领导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大举措。本文对《意见》作了一些粗浅解读,旨在为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学习参考与宣传鼓动。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意见》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强体制保障。
二是党政权责清晰。《意见》提出,试点省份要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主要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环境保护案件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支持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三是机制体制合理。《意见》明确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局长、副局长,会同市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征求市级党委意见后,提交市级党委和政府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其中局长提交市级人大任免;市级环保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征求市级党委意见后,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审批任免。直辖市所属区县及省直辖县(市、区)环保局参照市级环保局实施改革。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涉及厅级干部任免的,按照相应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意见》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任免;主要负责人任市级环保局党组成员,事先应征求市级环保局意见。省级和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直辖市所属区县环境监测机构改革方案由直辖市环保局结合实际确定。
四是环保队伍规范。《意见》明确要求强化环境监察职能,建立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加强对环境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配强省级环保厅(局)专职负责环境监察的领导,结合工作需要,加强环境监察内设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规范和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强化环保部门对社会监测机构和运营维护机构的管理。试点省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设置环境执法机构。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和约束环境监管执法行为。市县两级环保机构精简的人员编制要重点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
五是组织实施得力。《意见》提出试点省份党委和政府对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试点省份党委要把握改革方向,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试点省份政府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积极稳妥实施改革试点。试点省份环保、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力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环保工作有序推进。
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改体制、调机构、动人员,不只是机构隶属关系的调整,也涉及监测、监察、执法、许可、审批等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重构。全面落实垂改要求,将能有力推动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创新、明晰职责、完善制度、配套政策,提高环境管理的整体效能,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