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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忠德观的内在价值及其当代意义*

2016-03-13桑东辉

关键词:社稷子产忠信

桑东辉

(1.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0;2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子产忠德观的内在价值及其当代意义*

桑东辉1,2

(1.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0;2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春秋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子产自觉奉行“忠德”信念并积极践行之。“忠”在子产思想中不仅占有重要位置,而且相对已成体系。即他把“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作为忠德的核心基点,坚持“视民如子、与人谋忠”等价值取向。当今,要继承发扬子产的忠德观,主要应立足于其爱国利民、忠于职守、真诚对待他者等“忠德”为政为人之精髓。

子产;忠德;内在价值;当代意义

作为道德范畴的“忠”最早出现在春秋文献中。《左传》中出现了70处“忠”字,其中至少有5处都与郑国执政者子产有关。这其中既有子产对忠德的自觉践履,也有时人对子产“与人谋忠”的充分肯定。子产的忠不仅影响了同时代人,而且受到了后人的普遍颂扬。深入辨析子产的忠德观对研究传统忠德的产生、发展、演变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忠于社稷、救世安国是子产忠德观的核心内容

在春秋时期,“忠”作为传统德目,其原初意义既不像后世那样固化为“三纲”之首,也没有把忠君甚至愚忠作为忠德的首要价值意蕴,而是把捍卫江山社稷作为忠德的核心价值所在。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忠于社稷甚至要超过对君主个人的忠,忠就意味着卫社稷。“林父之事君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社稷之卫也。”(《左传·宣公十二年》)[1]605“忠,社稷之固也。”(《左传·成公二年》)[1]656“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左传·襄公十四年》)[1]920“夫不忘恭敬,社稷之镇也。贼国之镇不忠。”(《国语·晋语五》)[2]399这种忠于社稷的意识在子产思想观念和为政治国的实践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他那句“茍利社稷,死生以之”(《左传·昭公四年》)[1]1248的名言道出了先秦时期社稷至上之忠德观念的时代最强音,也对后世“社稷重于君主”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至于韩非、史迁等战国、秦汉乃至更以后的人们把子产的“忠”定位在“忠君”上则是以后世人的观念来忖度子产思想的结果。以韩非子为例,他认为子产“忠于郑君”,并非是子产“忠”观念的实际状况,而恰恰是韩非子忠德观的体现,其体现的是中国传统忠德的重要转向。在春秋时期,“忠”是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观念而存在的,其适用范围较为广泛。而到了战国时期,“忠”观念的内容日渐集中,由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要求转变为一种具体的道德规范,由对于君臣双方的道德要求而转变为对于臣下的单方面约束[3],忠德也就趋向于单一化的忠君。韩非子将子产的忠定位于忠君,不单纯是他对子产忠德的曲解和误读,而是他对自己忠观念的阐发。《韩非子·忠孝》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的这一说法也成为汉代“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思想的渊源。从这点看来,韩非子以忠君来定位子产的忠是与他自己对忠的理解密不可分的。

在《左传》等早期信史中,我们看不到子产忠君的直接和间接记载,而更多地是子产为了郑国的国家利益而推进的一系列“救世”之举。子产忠于社稷主要体现在内政和外交两个方面。在内政方面,子产基于春秋末世郑国处于“国小而偪,族大宠多”(《左传·襄公三十年》)[1]1147的残酷现实,为了维护郑国的社稷不被强国灭亡,顶着重重阻力推进了三项重大改革。一是“作封洫”,使得“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左传·襄公三十年》)[1]1147通过这项改革,对占田越制者加以限制,同时对开垦荒地者予以适度认可,意在通过规范土地制度而巩固国家税收制度,维护郑国宗法贵族统治的根基[4]。二是“作丘赋”。通过扩大军赋征缴范围,极大地壮大了郑国的军事实力。三是“铸刑书”。通过公布成文法,有效地规制了各阶层的权利、义务,对建立新的稳定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子产对忠观念的解读也体现在一些改革措施中。如在“作封洫”时,子产对“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充分肯定忠俭者的道德价值,并对其利益予以保护。(《左传·襄公三十年》)[1]1147当然,对忠的解读,春秋时期也是有分歧的。叔向在批评子产铸刑书时攻击的要点恰恰认为子产铸刑书与“诲人以忠”的忠德原则相悖。在批评者眼里,一旦公布成文法,必将导致“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的结果,进而“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左传·昭公六年》)[1]1275-1276这是与教诲民人忠厚的为政理念是背道而驰的。而事实上,子产是从维护国家社稷的大忠来考虑的。在当时郑国内外交困的形势下,公布法典使国人明晰权利义务,虽然短期可能导致争讼案件的上升,但长期看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是聊以“救世”的权宜之计,也是有利于国家社稷安危的大忠之举。所以子产说:“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左传·昭公六年》)[1]1276

子产忠于社稷不仅表现在对内推行改革,还充分表现在对外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上。在对外邦交中,子产的外交才能首先表现在他具有非常高超的外交辞令。春秋霸主晋国不敢轻易欺凌郑国就是因为子产“其辞顺,犯顺不祥”。(《左传·襄公二十五年》)[1]1036“郑有人。子产在焉,不可攻也”。(《吕氏春秋·慎行论·壹行》)[5]“夫子产有辞,诸侯赖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1]1157更是春秋各国政治家的普遍共识。子产在处理诸侯国邦交时不仅仅在于以言辞致胜,更注重以忠德来说服对手。诸侯霸主晋国不断加重同盟国纳币负担,子产劝晋国执政范宣子说:

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濬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1]1012-1013

在这里,子产以“令德”来劝诫晋国执政要以仁惠笼络诸侯,否则将会出现“国贰家坏”的局面。在某种意义上,春秋时期所说的“令德”就是“忠”的代名词,如《左传》成公十年、昭公十年皆有“忠为令德”、文公元年有“忠,德之正也”等说法。此外,“不贰”为忠。“下不可以贰上”(《国语·晋语一》)[2]271乃时人的普遍看法。此处子产不仅告诫范宣子如果对盟国实行重币政策,“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而且引用《诗经》来颂扬不贰的忠德。如“上帝临女,无贰尔心”句即出自《诗经·大雅·大明》。当年重耳在齐安于现状时,其妻姜氏也曾以此诗句来激励重耳:“贰无成命。《诗》云:‘上帝临女,无贰尔心。’先王其知之矣,贰将可乎?…子其勉之!上帝临子,贰必有咎”。(《国语·晋语四》)[2]301可见,“上帝临汝,无贰尔心”是被春秋时人所普遍认同的。在春秋时期的语境下,子产以“令德”和“无贰尔心”来劝说范宣子轻币实际就是劝其奉守忠德。

应该说,子产的“救世”之举是顶着极大压力的,有时甚至冒着生命危险推进改革。作封洫之初,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左传·襄公三十年》)[1]1148作丘赋时,“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威胁要像杀死其父一样杀死子产。但子产不为所动,大义凛然地表示:“何害?茍利社稷,死生以之。”彰显了他忠于国家利益、誓死捍卫社稷的忠勇之德。子产的为政治国是卓有成效的。《史记·循吏列传》载: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童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清人高士奇赞赏子产“外捍牧圉,内庇民社,而遗爱所被,既没而悲之如亡亲戚也”。[6]

二、以人为本、利民爱民是子产忠德观的价值取向

子产忠于社稷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利民爱民作为其忠于社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始终。子产以人为本、利民爱民的“忠”是对春秋时期“上思利民”忠观念的继承和发展。《左传·桓公六年》曰:“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在天与人、人与神之间,先秦时人将利民归于忠的方面,而将敬神归于信的方面。子产继承了“上思利民”、“近人而忠”的先哲精髓,敬鬼神而远之,更多地关注于人事,关注于现实世界,恪守“上思利民”之忠,体现了其忠德观的人本取向。

首先,在天人关系上,子产认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昭公十八年》)[1]1431,高扬起人本主义的旗帜。面对郑国将有大火灾的预言,子产反对以瓘斝玉瓚来禳灾的迷信做法。在自然灾害面前,子产积极应对,认真做好防火救灾准备。如,谢绝他国使者,转移保护国之重器,加强府库管理,组织队伍开辟防火隔离带,向诸侯国通报火情等,甚至“授兵登陴”,防范别有用心的国家乘乱偷袭。子产“天远人迩”的人本主义天道观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春秋时期,是远高于同时代人的思想,闪烁着理性主义的光辉。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子产还以这种天道观来指导政治活动,不仅在防灾方面表现出他忠于职守的精神,还在治国安邦方面,凸显了以人为本、利民爱民的“忠”之特质。

其次,在官民关系上,子产继承了然明的“视民如子”(《左传·襄公二十五年》)[1]1041思想,注意倾听和尊重国人的意见。针对取消乡校的主张,子产坚持保留乡校作为国人议政、谤政的舆论场所,认为“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1]1164把国人的意见、人心的向背当作为政的资鉴,强调靠“忠善”来平息人们的怨气。子产曾对陈国国运作出判断,他指出陈国只注重聚禾粟,缮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抚其民”,也就是不知道爱民,抚民,不出十年必亡。(《左传·襄公三十年》)[1]1140子产在爱民方面,一贯坚持“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1]1041的原则,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对此,孔子称赞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7]188“惠在爱民而已矣。”“夫子产者,犹众人之母也。”[8]这些赞美之词的共同之处都是充分肯定子产养民惠民的为政实践。

此外,在德刑关系上,子产把德刑兼施、宽猛相济作为爱民安国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子产反对无视人民的力量,强硬专制的做法。如他劝告子孔“焚载书”,认为“众怒难犯,专欲难成”,“犯众兴祸”(《左传·襄公十年》)[1]873,主张在一些问题上,不失原则地对国人做些让步。另一方面,对有利于国家社稷的改革,子产敢冒风险,力排众议,坚持原则。如前面所说的顶着压力推行对国人有益的作封洫、作丘赋、铸刑书等改革。子产以水与火、宽与猛来比喻德与刑的关系,主张根据情况的变化而采取不同的治理手段。子产死前,曾告诫继任者子大叔说:“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但子大叔没有听从子产的建议,不忍猛而宽,导致郑国多盗,甚至取人于萑苻之泽的后果。对于子产宽猛相济的治国方略,孔子赞叹道:“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1]1467当然,子产的爱民也不可能超越其宗法社会现实而给予全体人民以平等无私的爱,而只是他维护统治、救世安国的治国方略。

三、考中度衷、与人谋忠是子产忠德观的交往原则

在春秋时期,忠绝不仅仅局限于忠于社稷,更不以狭隘的忠君为其根本要义,而是具有更宽泛的涵义。从本义上讲,“忠是一种积极的对他人、对事业的态度。忠的基本内容与要求是真心诚意、尽心竭力地对待他人,对待事业”。[9]除了“上思利民曰忠”,考中度衷、与人谋忠的交往伦理也是忠德的题中应有之义。《国语·周语上》曰:“考中度衷,忠也。”《国语·晋语一》有言:“子舆之为我谋,忠矣。”孔子及其弟子曾子等也都强调“与人忠”(《论语·子路》)[7]538,自觉反思“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7]9应该说,与人谋忠与不忠的问题俨然成了春秋时期判断君子品行的一条重要标准。子产作为卓越的政治家和博学的智者,不仅忠于社稷、视民如子,而且其对待他者的行为也为他赢得了“忠”和“君子”的美誉。

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

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产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愿,吾爱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学焉,夫亦愈知治矣。”子产曰:“不可。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吾子爱人则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子之爱人,伤之而已,其谁敢求爱于子?子于郑国,栋也。栋折榱崩,侨将厌焉,敢不尽言?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多乎?侨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譬如田猎,射御贯则能获禽,若未尝登车射御,则败绩厌覆是惧,何暇思获?”子皮曰:“善哉!虎不敏。吾闻君子务知大者、远者,小人务知小者、近者。我,小人也。衣服附在吾身,我知而慎之;大官、大邑所以庇身也,我远而慢之。微子之言,吾不知也。他日我曰:“子为郑国,我为吾家,以庇焉,其可也。”今而后知不足。自今请虽吾家,听子而行。”子产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抑心所谓危,亦以告也。”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

以上这段话向我们传递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其一,子产的前辈子皮称赞子产“忠”。这个忠主要在于子产与人谋的尽心竭力。针对子皮基于“吾爱之,不吾叛也”的想法而要任命尹何管理其私邑,子产以“操刀使割”喻,对子皮进行劝谏。子皮欲以尹何治私邑本是其自家私事,但子产仍尽心竭力为人出谋划策,可谓忠矣。其二,子产提出“学而后入政,非以政学”的观点,这不仅是对子皮家族事务的建议,也体现了子产视民如子、不伤民害民的爱民思想,更表达了他以国事为重的、忠于社稷的一贯作风。毕竟治国不是儿戏,如果让一个没有经验的人来治理,出了问题遭罪的还是百姓,受损的还是国家利益。而且子皮家族是郑国大族,所谓国之栋梁,一旦“栋折榱崩”,大家都要遭殃。其三,最能体现子产谋忠的是,子产的忠是建立在“考中度衷”的基础上,是发自内心的,所谓“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抑心所谓危,亦以告也”。子产对是否发自内心,也即是否“衷”(在某种程度上,忠、衷意义相通)非常重视,并把“发命之不衷”(《左传·昭公十六年》)[1]1409作为君子之耻。

在子产看来,不仅作为平等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讲忠信,而且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也是建立在忠信基础上的。晋国权臣韩宣子贪求郑国商人的玉环,向子产索取,子产弗予。后韩宣子私下从郑国商人手中购买玉环,买卖成交后,郑国商人提出“必告君大夫”。子产知道后劝说韩宣子中止交易,理由是“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而如果强买玉环,“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在子产看来,大国权臣强买商品不仅破坏了郑国建国时与商人之间的忠信盟约,而且也不利于维护晋国盟主形象。自己的做法非但不是对盟主的不忠,而恰恰是出于忠信之心的。“吾非偷晋而有二心,将终事之,是以弗与,忠信故也,侨闻君子非无贿之难立,而无令名之患”。(《左传·昭公十六年》)[1]1410应该说,子产对忠德的理解是非常全面和深刻的,其对忠德的贯彻也是非常坚决和彻底的。

四、爱国履职、忠诚待人是子产忠德观的当代价值

子产不仅被同时代人誉为仁厚君子,视其为忠的代表。秦汉以降,子产也一直被作为忠君爱民的典范。这主要是受传统三纲思想的影响,传统史家将子产的忠与事君联系起来。而事实上,子产忠德观的内在价值恰恰在于忠于社稷,忠于职守,忠信待人。我们今天探讨古人的忠德,是要在“同情地理解”其时代局限性的基础上,去芜存菁,为我们今天的道德建设服务。因此,我们研究子产的忠德观,其落脚点也在于其当代价值,在于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上的借鉴意义。

首先,应继承和发扬子产忠于社稷的爱国主义精神。过去一谈到忠,就是忠君,就是“君为臣纲”、“君尊臣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思维定势。当然,受时代所限和阶级意识影响,子产不可避免地要恪守上下尊卑之道,也强调“苟有位于朝,无有不共恪”。(《左传·昭公十六年》)但从子产的言行中,不难看出子产的忠主要还是忠于社稷,社稷至上,“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而不是绝对地、片面地效忠国君个人。子产向我们昭示了传统忠德观在源头上以社稷为重的致思理念。继承子产的忠德观就是要继承其忠于社稷的思想精华,将之延展到忠于民族、忠于国家的现实层面。古往今来,很多有识之士都秉承子产忠于社稷的爱国精神。如林则徐在鸦片战争后被清廷贬戍伊犁时就写下了“苟利社稷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诗句。对于继承古人忠德观,孙中山先生有很精辟的见解。他认为:“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而现在则是“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效忠”。“我们做一件事,总要始终不渝,做到成功,如果做不成功,就是把性命去牺牲亦所不惜,这便是忠。”[10]这不仅为我们廓清了长期以来笼罩在忠德上面的专重忠君的浓云,还忠德以本来面目,而且还为我们指明了传统忠德当代转换的路径和方向。

其次,应继承和发扬子产忠于职守的履职操守。传统忠德观强调,一个人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都要在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勤恳工作。[11]子产对自己所承担的郑国执政工作始终是尽职尽责的。在推进各项改革时,他顶着压力,干犯众怒,甚至不惜冒着被国人杀死的危险,坚持推行利国利民的改革措施;在诸侯邦交活动中,面对大国的蛮横和欺凌,子产据理力争,不卑不亢,表现了其为了国家利益、寸步不让的履职操守。这些都体现了子产不因国人的暂时不理解,也不因大国的高压、权臣的强势,而坚决履职尽责的忠于职守作风。这种品德也值得我们当代人学习和继承,为我们恪尽职守、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子产关于“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的勤政思想更值得各级政府公共行政人员深思。不仅公务人员要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勤政奉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理,在企业工作的人也要心系企业,爱岗敬业,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应继承和发扬子产与人谋忠的忠信待人品格。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和发展特点决定了中国传统道德重政治伦理、家族伦理、个人伦理而轻社会伦理,在五伦中只有朋友伦理属于社会交往伦理。子产的忠德观虽然主要是在政治伦理视域展开的,但其并不忽视与他者的交往伦理,并将“与人谋忠”的理念贯彻到个人交往实践中。其劝谏子皮和晋国权臣韩宣子的行为,都体现了他真诚待人、尽心竭力为人出谋划策的品格。这种忠信为本的交往理论在当今社会有重要现实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经济社会对忠信的要求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商业伦理缺失、人际关系冷漠的情况下,忠信品格尤为可贵和重要。弘扬忠信品格,就是要在自我与他者的交往中坚持忠信原则,尽心尽力帮助他人,传承忠信待人的优良品质。人际交往中的忠信品质不仅仅体现在与人谋,也更多地体现在全心全意待人的忠恕之道,体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上。(《论语·颜渊》)[7]485因此,在社会交往中,继承发扬子产的忠德观也不仅限于尽己所能地为朋友和他人成事而出谋划策,更重要的是在交往实践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

[1]左亚明.春秋左传集解[M].杜预,集解.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

[2]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3]张锡勤,柴文华.中国伦理道德变迁史稿:上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39.

[4]桑东辉.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子产“救世”政治伦理思想的合理内核[J].管子学刊,2012(1):36-43.

[5]诸子集成:第6册[M].北京:中华书局,1954:293.

[6]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第3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647.

[7]刘宝楠.论语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90.

[8]王肃.孔子家语[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328.

[9]张锡勤.中国传统道德举要[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9:100.

[10]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2006:244.

[11]郭鲁兵.儒家的职业道德观[J].伦理学研究,2008(6):83-86.

(责任编辑文格)

2016-03-15

桑东辉(1968-),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伦理思想史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传统人伦观的价值合理性及其现代审视研究”(13BZX07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当代官德建设研究”(15KSB09)

B22

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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