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嫩入肇”工程对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
2016-03-13张思萌
杨 子,张思萌
(1.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2.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 150030)
“引嫩入肇”工程对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
杨子1,张思萌2
(1.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2.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 150030)
肇源县目前的供水设施很不完善,缺水问题严重,“引嫩入肇”净水厂及输配水管线工程可以改善肇源地区居民生活用水质量,根本解决居民吃水难的生计问题。工程涉及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工程的建设不会影响自然保护区现有的功能区划,对自然保护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影响微小,故工程在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改扩建是可行的。
净水厂;输配水管线;自然保护区;自然景观;生态系统;影响
肇源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花江以北,嫩江以东,坐落在松嫩平原腹地。肇源县目前的供水设施很不完善,中心城区现状供水人口近11.5万人,现状净水厂最高日供水量1.1万m3/d,供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全县19个乡镇场,现饮用深层地下水的有13.48万人;饮用浅层地下水有21.29万人。目前肇源县对地下水的利用已接近超采的边缘,而且原水中铁、锰离子严重超标,如果不开辟新水源,肇源县供水安全面临威胁,缺水问题将制约城市发展。为了解决肇源地区的缺水问题,肇源县政府组织实施了“引嫩入肇”净水厂及输配水管线工程。该工程从肇源县自力村嫩江断面取水,经50.095km输送至新建净水厂,出厂水能够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近期2020年总供水量3.0万m3/d,远期2030年5.0万m3/d,计划于2017年开工,2018年底竣工并向各城市供水。
1 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的关系
根据工程布设和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划分情况,引嫩入肇净水厂及输配水管线工程涉及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2 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概况
黑龙江肇源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花江、嫩江两江左岸,国堤内侧,肇源县境内。保护区北至通让铁路,东与肇东县、双城市为邻,南与吉林省松原市隔江相望,西与吉林省镇赉县、大安县毗邻。保护区总面积57 870 hm2。地理坐标为E124°15′25″~125°47′45″,N45°20′27″~45°34′37″。2008年5月12日,黑龙江省政府批准肇源县沿江湿地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依据《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本保护区属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湿地的生物多样性等。依据自然保护区区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将自然保护区区划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总面积57 870.0 hm2。
3 施工期对保护区的影响
3.1对保护区植被的影响
根据《黑龙江肇源沿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分布图》可知,保护区内主要植被分布为芦苇和小叶樟。本工程项目区以农田植被为主,本次工程保护区内永久占地面积2.43 hm2,占地类型为耕地、坑塘水面和农村宅基地;本工程临时道路保护区内临时占地为0.60 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故工程建设将对保护区内植被产生一定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保护区地表植被的影响,除现场浇筑混凝土拌合设施必须布置在堤防附近外,其它如仓库等临建设施和临时生活区等可就近布设在附近村屯,减少人员活动对自然保护区植被资源的影响。
现场调查可知,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植被未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此,项目的建设对自然保护区植被影响轻微。
3.2对保护区鸟类的影响
项目区主要以农田景观为主,占地区以耕地为主,不是大型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经调查得知,在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的占地范围内,仅有一些常见的小型鸟类、两栖类和鼠类出现。施工期间,由于运输车辆的增加,土方填筑、混凝土浇筑等各种施工噪声增多,施工造成空气中扬尘增加以及施工人员活动频繁等因素影响,会对施工场地周围的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的干扰,其中受影响较大的是鸟类。
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为松嫩平原沿江湿地自然景观,沿嫩江和松花江有很长的边界线,两江宽阔的水面和区间的河流泡沼区为鸟类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栖息环境,游禽主要有鸿雁等。在水域边缘和沼泽地中栖息活动的主要有鹤类。此外,沼泽湿地中还分布有许多小型水边鸟类,比较常见种类有鸥类。草原及灌丛是该区鸟类较为重要的生境类型之一,在沿江堤岸丘陵岗地和农田边缘的灌丛栖息的鸟类较多,主要有云雀和松鸭。
肇源沿江湿地自然自然保护区以夏候鸟和旅鸟占绝大多数,夏候鸟又称为繁殖鸟,保护区鸟类大部分分布在核心区内,而本次堤防工程全部位于实验区或邻近实验区,工程扩建段距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最近距离约10km,且中间有缓冲区相隔,在现有堤防基础上开展加高培厚、护坡、堤顶路面工程,护岸工程和闸站工程占地范围内没有主要水禽的巢区,不会对繁殖鸟类的繁殖产生影响,所以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和对地面的扰动对核心区内栖息的鸟类影响很小。
为了防止对繁殖鸟类产生影响,应在鸟类的繁殖期4月—6月应禁止施工,施工人员活动要受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监督,以免对湿地的鸟类产生影响。但在施工期间,由于鸟类视域开阔,鸟类会发现施工机械和人员,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的颜色、临时用房的体状,由于鸟类俯瞰时地面景观的变化,均会对鸟类产生一定的影响,故对飞临此处的鸟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另外,施工机械、车辆的往来以及大量施工人员进驻,对一些听觉和视觉灵敏的鸟类会起到驱赶作用,使其转向其它区域予以回避,但不会造成种群数量的改变,而且这种影响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3对保护区其它动物的影响
在堤防扩建过程中,主要施工活动为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对堤防两侧的植被产生破坏,有可能对如黄鼬、黑线仓鼠、黑线姬鼠等在堤防附近筑巢的啮齿目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堤防附近鼠类种群数量将暂时性增多,这将有利于鼠类的天敌如鹰隼类的捕食。在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中除啮齿目外,兽类种类较少,偶尔可见刺猬、狼、赤狐、貉、狍、草兔,均远离村屯和堤防活动,在堤防两侧遇到很少,由于这些动物具有趋避性,项目的建设时间较短,故对兽类的影响不大。
对于两栖类爬行类,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土方的开挖,并且在堤防一侧施工,附近即为沼泽地,两栖类爬行类在附近能够找到多处栖息地,对两栖类和爬行类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由于脊椎动物都有较强的活动能力和较宽广的活动范围,并对不利的生活环境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和很强的回避和迁徙能力。因此对动物影响较小。
工程建成后没有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产生,因此在运营期间,对野生动物不会产生影响。
3.4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属于湿地生态系统,施工将导致保护区内植被减少,但是不会破坏保护区内的湿地资源。但施工结束后,这些很快会达到新的动态平衡,因此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影响不大。
堤防的加高培厚对决定湿地生态系统的水的流向、水量没有产生阻隔,对湿地生态系统中的非生物成分决定性因素——水的因素——影响轻微,维持了原有保护区生态格局和景观,没有切断湿地的补水来源。但部分堤段采取了垂直防渗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湿地补水来源。采取垂直防渗措施的堤防全部位于已有堤防段,无新建堤防,堤基以砂基为主,常年渗流。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堤防两侧水力联系,但由于垂直防渗工程是间断分布在每段堤防,并非全线堤防采取的垂直防渗措施,且本次采取的悬挂式防渗墙座落在砂基上,并没有彻底隔断堤防两侧的水力联系,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渗径长度,对堤防两侧水力联系影响轻微,对堤防两侧湿地补水来源和途径影响轻微,不会导致湿地缺水萎缩现象发生。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工程施工时间较短,且其分布具有局部性和间断性,综上所述,防渗墙的建设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3.5对保护区景观的影响
本项目堤防是在已有工程基础上进行加高培厚、护坡和堤顶路面的建设,新增2.43 hm2的工程占地,地类为耕地、坑塘水面和农村宅基地,不占用湿地资源,但工程永久占地将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结构,使原本的耕地成为建设用地,本次设计工程永久占地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0.0042%,不会改变保护区的资源分布及景观格局;施工临时占地主要为耕地和草地林地,亦不占用保护区内的湿地资源,且临时占地待施工结束后可通过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因此,不会改变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不会影响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景观。
护坡工程的实施,改变了现状受水流冲刷或风浪作用产生的滑坡、塌岸等险情的发生,混凝土护坡、混凝土堤顶路面工程竣工后,使现有的自然岸坡变为工程护坡和路面,增加了人文景观的因素,相对于保护区来说,所占比例不大,因此对自然保护区的景观环境影响不大。
总体上看,项目建设不改变区域内的工程分布情况,亦不会改变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格局,对自然保护区景观影响较小。
4 综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该项目位于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或邻近保护区的实验区,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工程永久占地将导致地表植被永久损失,工程临时占地待施工结束后可通过措施予以恢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且工程是国家重点水利项目,该工程的实施对保护沿江土地、耕地、村屯、交通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保护作用。工程的建设不会影响自然保护区现有的功能区划,对自然保护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影响微小,故工程在肇源沿江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改扩建是可行的。
[1]季云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手册[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0:26-35.
1007-7596(2016)07-0032-03
2016-06-18
杨子(1989-),女,内蒙古兴安盟人,助理工程师;张思萌(199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学士。
S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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