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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2016-03-12上官新华何家欢

检察风云 2016年3期
关键词:区委书记抚顺市干部

上官新华 何家欢

警钟长鸣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区委书记徐波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日前审结。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徐波无期徒刑。徐波的犯罪数额超过了2011年11月9日在沈阳被执行死刑的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刷新了辽宁官场贪腐犯罪的最高纪录,被称为“辽宁职务犯罪第一案”。

徐波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面容憔悴,全然没有了往日叱咤风云的风采。距离2014年4月22日被辽宁省纪委“双规”已经一年多了,重新成为一个自由的人是他最大的梦想。然而,这个梦想在2015年12月20日彻底破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徐波在担任抚顺市东洲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383万元,贪污218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997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徐波,这位曾主政抚顺市东洲区长达8年之久,以大权独揽、说一不二而出名的区委书记,走过了一条怎样的贪婪之路?

“成功人士”的悔不该

抚顺市位于辽宁省东部,是辽宁第四大城市,素有“煤都”之称。东洲区是抚顺市下辖区,位于抚顺市区东南,面积占抚顺市城区的一半。东洲区原名露天区,因域内有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而得名。2012年10月,有网友在网络上爆料称,抚顺市东洲区委书记徐波大肆拆迁,坑了百姓,肥了自己,徐波拥有多套豪华别墅,室内装修之奢华,堪比“总统套房”,价值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网友的举报引起了辽宁省纪委的高度重视。辽宁省纪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在掌握了初步证据以后,组织部门将徐波调离了东洲区,改任抚顺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波预感到情况不妙,惶惶不可终日,极度煎熬,几乎崩溃。随着调查的深入,徐波的违法乱纪行为让办案人员深感震惊。2014年4月初,辽宁省纪委在掌握了确凿证据以后,找徐波谈话,可是徐波心存侥幸,闭口不谈自己的经济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不急不恼,立足掌握的现有证据,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徐波的思想工作。最终,在专案组的强大攻势下,徐波还是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徐波1962年出生在抚顺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从小天资聪颖,勤学上进。1984年大学毕业后,徐波被分配到抚顺矿务局职业技术学校,当上了一名教师。工作中,他积极主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业余时间几乎都是用来“啃”书本,领导和同事们无不对这个聪明能干、讨人喜欢的小伙子竖起大拇指。徐波的出色表现引起了矿务局领导的注意。2000年,在局领导的提拔下,徐波走上了领导岗位。2000年至2013年,徐波先后担任抚顺矿务局项目开发处处长、转产办主任、胜利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直至东洲区区长、区委书记。徐波主政东洲区期间,还提出了“工业强区、山水城区”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方针政策,全力建设文明、富庶、和谐的新东洲,提升了东洲区的整体形象。可是,在事业蒸蒸日上时,徐波开始飘飘然。当他看到身边的人出手阔绰,穿名牌,坐好车,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而自己位高权重却守着“死工资”过日子,一点也“潇洒”不起来。当思想防护的大堤被蝼蚁掏空,遂很快崩塌,最终迷失了自我,沦为了金钱和权力的奴隶。

一套童装和300元钱

徐波的贪腐并不是与生俱来,他也曾清廉,但因小节不守而迈出贪腐的第一步后便不可控制,甚至愈演愈烈,积重难返。

1998年5月的一天,徐波的一个小学同学不请自来,花了十几元钱给徐波女儿买了一套童装,并说自己是动迁户,请徐波帮忙在配户时照顾一下,分配一个好的楼层,临走时还给徐波扔下了300元钱。那个年代300元钱不是小数目,这对刚刚成家的徐波来说是非常诱人的。徐波还原了当时初次受贿的心理:“当时我思想斗争十分激烈,一方面,明知道收受他人钱财是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贪欲又诱使我自己原谅自己,下不为例。侥幸心理告诉我收钱办事没有人会知道。就这样,一周左右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心安理得地收受了人生首次金钱贿赂。”

徐波的贪欲自此无限膨胀,先后收受东洲区干部李青松1万元,新抚区干部魏国元5万元,抚顺天时公司经营者贾海洋10万元,个体老板张得财50万元,房地产开发商赵巨石160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向徐波行贿的人不断增多,受贿数额越来越大。小节不守,养痈遗患。他大胆“闯红灯”、“踩红线”,从最初的几百元在思想上都“不敢收”,到几万、几十万、上百万元在行为上“主动要”,徐波就这样“胃口大开”,大肆敛财,一步步走向巨贪的深渊。

“我多年来违法犯罪的表现和升级是随着身份、地位、权力的提升和个人私欲的不断无节制膨胀所致,主观原因、个人素质及其扭曲贪婪的心态也是一个由小到大渐进的演变过程。”案发后,徐波在其《忏悔书》中这样剖析了自己堕落、沦陷的全过程。

当上区委书记的徐波是不会再看上一套廉价的童装和300元钱的。如今,徐波的朋友已是一些房地产商和个体老板,他们相互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过从甚密。这些人之所以愿意和徐波交往,看中的是徐波手中的权力。在东洲区,“找徐波,什么事都能办,什么事都敢办”,这是徐波的朋友对他的评价。事实也确实如此。徐波在与这些朋友交往中,为了朋友的利益,置规章制度、党纪国法于不顾,打着“招商引资、支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幌子,大开方便之门。抚顺广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刘国庆是徐波的朋友,徐波为了刘国庆的利益,先后非法挪用公款1000多万元供其经营使用,广通公司违规用地面临处罚的关头,也是徐波出面帮助其“摆平”。当然,刘国庆也成了徐波最大的“金主”,累计向徐波行贿数百万元。

为了能顺利拿到项目和土地,抚顺建筑公司的经理高明可谓机关算尽,想方设法取悦徐波,混进他的圈子。2009年至2013年,高明曾先后多次送给徐波现金百万余元。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朋友,高明也如愿多次从徐波手中拿到了项目和土地。

有权就任性

“有权就任性”的疯狂与放纵,使徐波在整个东洲区绝对地说一不二,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在东洲区,很多干部都会不约而同地用“霸道”一词来评价他们的书记,东洲区的干部也没有不怕徐波的。徐波拍桌子、骂人是家常便饭。一名东洲区的干部坦言,徐波很霸道,如果工作中不按他的意图行事,肯定要被他“穿小鞋”。如果工作中有不同意见与他发生争辩,无论对错肯定会被免职。2010年4月13日晚,因有重大接待任务,徐波带领相关人员到区里一街道开“碰头会”,因某项工作未按照徐波的意见安排落实,就招来他的破口大骂,气得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与其据理力争。结果可想而知,这名干部被就地免职。还有一次,因为商讨对外招商工作,区里一名中层干部与徐波意见相左,引起他的不满,这名干部依理依据解释、争辩了几句,徐波竟勃然大怒,拍案而起,这名干部最终被迫离职,提前退休。

“一切以我为轴,一切以我为核心,”这是徐波在《忏悔书》中的自我剖析。徐波把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简单的上下级关系、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用他的话讲“什么事儿我一个人定,你们(班子成员)就是执行了……”徐波为独揽大权,建立了所谓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而弱化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委会的职能,规避人大、政协的监督,区里很多重要事项都端到联席会上拍板、定夺,而这联席会议,就是徐波一个人说了算。在徐波看来,对区委书记的制约和监督是多余的,他一方面无视党内民主,另一方面突出强调集中,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名义揽权定事,在班子内部大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对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采取压制手段。这种独断作风,激化了班子内部的不和谐因素。任期内,他与两任区长的矛盾几乎公开化。

徐波在东洲区可谓是一言九鼎,这使得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区里的事情不敢问,也不能问。这为徐波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在土地出让中,按照规定,需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起初,徐波还召集班子成员开会研究一下,可是他提出的土地出让价格常常遇到不同的意见,这让徐波很恼火。后来徐波干脆不再开会,直接带着老板到现场看地。只要老板看中了,他就决定出让,其他班子成员意见一概不征求。由此导致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徐波在每每收受请托人的好处后,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由,强制召开区“党政联席会议”,在定原则的同时,也定具体施工单位,直接把工程分配给暗中给自己好处的老板。

徐波把制度、规定视为“墙上画”、“稻草人”。徐波擅自决定,在东洲区要拿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他“点头”同意才能进场施工。抚顺新北方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孙有功,熟知徐波拍板定事的能力,为了取得东洲区的万新、绥化路等地块的开发权并享受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的优惠政策,他不但给徐波送钱、送房,甚至还附带装修,2009年至2012年,孙有功先后送给徐波600余万元。徐波在东洲区主政期间,先后收受开发商、建筑商、承包商等贿赂千余万元。

在干部任用上,徐波要求的是按照他的口径统一,不能有不同意见。为了求得所谓的“大同”,他经常“不按程序办事,不按套路出牌”,甚至在研究干部任用的书记办公会上都不见区纪委书记的身影,以此绕开纪委对干部任用的监督,此举极大地助长了全区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躲开了党内监督,抛开了党内民主,提拔谁、调整谁甚至撤掉谁,徐波一锤定音。东洲人都知道徐波“不给钱不提拔、给钱少小提拔、送大钱常提拔”的用人之道。因此,在东洲区为获得提拔或重用,各路官员纷纷向徐波进贡求照顾、求升迁。东洲区委宣传部的一位领导杨铁强多次给徐波送上大礼,累计人民币40万元,级别也从区里的正处级提到了副局级;东洲区财政局的调研员周兴华,三年之内连升三级,从一个办事员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再到党工委书记,在“一溜小跑”升官的背后,其累计向徐波行贿15万元。徐波先后为数十名干部提升职务、调动工作,收受贿赂数百万元。

当下,父母为孩子找工作可谓煞费苦心,而用金钱开道也是屡见不鲜,这也成了徐波敛财的重要途径。由于徐波大权独揽,区属事业单位用人由其说了算,他常常按单位的好孬论价,“狮子大开口”。东洲区委干部余宏光为将女儿余阳借调进区委某部门,将其朋友的女儿张丽娜及男朋友高振兴安排到区属某乡工作,先后送给徐波40万元。个体经营者吴桂成,非常想让女儿吴雪萌进入机关工作,认为这是一种“体面”,于是请徐波帮忙。徐波也没有让他失望,大笔一挥,批准其女儿进入了抚顺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事成之后,徐波理所当然地收受了一张30万元的银行卡。

古人云:“声色者,败德之具。”随着年龄的增长,职位的提高,徐波对女色起了贪心,见到漂亮女性就动心,对女色贪婪成性。进入徐波视野中的漂亮女性,俨然成了他的猎物。或胁从,或利诱,或交换,贵为区委书记的徐波,以权力为工具,恣意享乐,生活作风极为败坏,先后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据了解,徐波“拿下”的猎物多达数十人,这些女人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有女演员、女医生、女公务员、女律师甚至女服务员。

2010年5月的一天,徐波到东洲区下属一家单位视察工作,看到列席会议的一位年轻女干部姿色出众,不禁怦然心动。中午就餐时,徐波点名让这位女干部作陪。席间,徐波“饶有兴趣”地和她唠起了家常,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此后,徐波三天两头到这家单位“视察”,每次都让这名女干部作陪。几次“视察”后,徐波感觉时机成熟了,在一次酒足饭饱之后,在一间灯光迷离的包间里,徐波借着几分酒意,一把把这位女干部拉进了怀中。没料到女干部却坚决地推开了他,拂袖而去。一时间,徐波呆呆地愣在了那里,他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中层干部竟然会拒绝区委书记的要求。恼羞成怒之后,徐波又渐渐冷静下来,他决定“智取”。第二天,他主动向对方承认了错误。这位女干部也以为徐波是一时酒醉,就原谅了他。2010年10月的一天晚上,徐波又在抚顺市一家豪华的大酒店请这位女干部吃饭,席间,他频频举杯敬酒,平时还颇有几分酒力的女干部,那天几杯酒下肚后,竟然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第二天,当她醒时,却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躺在徐波的身边。“你跟了我,我不会亏待你的。”徐波说到做到,他帮助这位女干部的丈夫调动了工作,帮助她儿子进了抚顺市最好的小学,这位女干部也就死心塌地靠上了徐波这棵大树。为了便于幽会,徐波还向一个开发商“借”了一套精装修的住房,有时候大白天正在上班,他突然淫心大发,便丢下手中的工作,驱车赶到这套房子……

向东洲人民忏悔

徐波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10月13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2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槌声起,徐波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正式开庭。

辽宁省纪委、抚顺市委、抚顺市东洲区委及徐波家属共计40余人参加了旁听。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84余万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公款共计218.14万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万元;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对价值人民币5837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徐波均表示“属实”、“无异议”。

开庭时,公诉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述:“多年来,我们党和政府一直在严肃党纪国法,惩腐肃贪,但徐波利令智昏,身为领导干部,却对国家和人民的要求充耳不闻,对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依法审判此案,不仅要让被告人承担他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是一个警示,对执迷不悟者是一个警告,对广大人民群众更是一个鼓舞和激励。”

徐波深深地低下了头。当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时,他说:“在我身上出现如此严重的违法乱纪问题,都是由于自己理想信念动摇、缺失党纪国法意识,极端的个人私欲和心存侥幸所致,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对地区政治、经济环境的话语权、管理权、决策权变成了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和手段,成为给极少数人谋取局部利益和不正当利益的代言人,我做出了许多肮脏不耻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败坏了地区的政风正气,在这里,我真诚地向党组织忏悔,向东洲人民忏悔。”

最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徐波受贿3383万元,贪污218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997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徐波当庭表示“不上诉”。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徐波曾写过这样的话,揭示了这位昔日“一把手”的悲剧人生。“悔不该贪欲作怪,极尽疯狂敛财酿成今天的苦果;恨不能往事重来,退回从前重新开始清贫朴实自由的生活!”徐波,这位曾被全市上下寄予厚望、曾经公认“能干敢闯”的东洲区的带头人毁灭在权力的旋涡里,在人们以其腐化堕落震惊、痛惜之余,愿徐波案件也给人们带来深刻警醒。

编辑: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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