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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海委科技外事工作

2016-03-12高建文

海河水利 2016年5期
关键词:流域水利科技

高建文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300170)

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海委科技外事工作

高建文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300170)

海委科技外事工作要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创新思路中完善科技管理工作机制,在协调发展中拓宽科技外事工作空间,用绿色理念有效保护利用水资源,在坚持对外开放中加强国际合作,在推进共享中提高科研实效,为海河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支撑和引领。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科技外事;流域水利

近年来,海委科技外事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顶层设计,积极组织推动,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建立了流域水利科技合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科技氛围,开展了多双边国际合作交流,较好地支撑了流域水利事业发展。同时,也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科研体系不完善、科研成果推广转化难、国际合作经验不足、科研和国际合作人才匮乏等问题,需要统筹考虑,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流域水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流域科技外事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海委科技外事工作要积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转变思路,完善机制,应对挑战,实现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能力和水平,为海河流域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1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完善机制

国家近期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了科技体制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等实施方案,统筹提出了国家科技改革的思路和措施。这将对海委科技工作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我们要主动适应国家科技改革形势,积极转变思路,按照后退一步、高站一层的原则,不断完善流域科技创新机制,统筹运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坚持“抓住两头,协管中间”,把精力更多地用在提出合理科技需求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上,协助做好项目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科技氛围,鼓励职工立足本岗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提高流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1)完善科技需求提出机制。需求是科研的根本出发点。只有围绕实际需求开展带有一定前瞻性的科学研究,才能保证科研成果落到实处。多年来,海委的科研需求主要是科技部门指导科研单位提出的,更多地体现了科研单位的特长和兴趣,与流域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推广应用。今后,要注重统筹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把功夫用在事前,加强顶层设计,提出切合流域实际的科研需求,并积极争取纳入水利部和国家科研大盘子。要完善科技需求提出机制,先期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流域地方和委系统各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建立科技主管部门把握科技政策、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问题导向提出科技需求方向、科研单位提出可操作的技术路线、专家组咨询把关的工作机制,从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到试验示范,统筹提出科技需求。

(2)完善项目参与管理机制。近年来,科研项目管理广受诟病,经费使用管理过繁,质量管理指标过细,科学家变成财务专家和协调专员,真正用于科研的时间不足一半。国务院近期明确提出,要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并已公开遴选了首批7家专业机构,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方面提出的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所属单位承担科技计划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今后,海委要协助水利部做好委属有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在总结科研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不干预项目组的具体科研活动,不增加项目组的额外工作量,变监督管理为服务保障,为项目组提供政策支持、行政协调和专家咨询等服务,保障资金安全,保证成果质量。

(3)完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应用是科研的最终目的。国家近期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发布了实施的若干规定,强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对于水利行业等公益性研究,国家给出的方向是强化国家目标和社会责任评价,依托国家资源服务行业创新。海委承担的16个公益性科研项目,解决了水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的一些关键技术,为海委中心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海委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机制,一方面要通过科研报告印发、科研成果宣讲、公益宣传等,推广海委的自产科研成果;另一方面要通过召开科技推广会、举办培训班、实施推广项目等方式,并结合流域重大规划编制、重点工程建设、重要水资源配置、重点水源地治理等,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

(4)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科技创新不仅是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的事情,海委所属各部门单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结合生产性项目,也产生了很多创新性成果。近年来,海委组织开展了科技进步奖评选、优秀论文评选、青年科技讲座、科普宣传等工作,共评选出优秀科研成果43项、优秀论文110篇,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互相学习和交流展示的平台。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科技创新的热情,突出科技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保障,适当向基层一线工程管理单位倾斜,让更多的新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让更多的优秀成果得以脱颖而出,培养更多优秀的技术骨干,为流域水利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2 坚持协调发展,拓宽工作空间

推进科技与国际合作工作协调发展,与外部环境要协调,科技与国际合作要协调,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应用要统一,国际合作与国际交流要配合好,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工作空间,在加强薄弱环节中增强工作后劲。

(1)与外部环境要协调。与中央的政策要协调,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改革有关精神和外事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与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科技推广中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中国水利学会等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工作要合拍,与水利部直属有关兄弟单位和流域地方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要顺畅,与海委中心工作要共振,与海委各部门单位的关系要协调,与科研院所和大学的合作要融洽,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合作国家的联系要紧密,确保外部环境的和谐稳定。

(2)科技与国际合作要协调。科技与国际合作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科技是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国际合作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只有二者一起考虑、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统筹协调配合,才能提升工作整体效能。科技部国际合作科研项目是国际专家介入中方项目的常规渠道,其他类别科研项目甚至各种经费渠道的业务项目也可以借鉴这种机制,根据需要与可能,通过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研讨咨询、科技讲座、技术推介等方式,主动邀请国际专家为项目提供指导。要坚持派员参加高水平的多边或双边国际学术会议,一方面发出中国声音,展示科技成果,宣传海委形象;另一方面学习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达到借鉴提升的目的。

(3)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应用要协调。科研是为了应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科技需求征集和梳理阶段就要围绕业务工作的实际技术需要和管理要求进行立题,在实施阶段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考核,重点突出科技成果的落地问题,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支撑和引领。科技推广要注重自有科研成果的应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配合,有针对性地提出每项已有科研成果的应用思路、方向、措施以及后续研究内容。要依托科研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结合委直属单位和流域地方的需求,以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配置、水灾害防治等方向为重点,建设若干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推动作用。

(4)国际合作与国际交流要协调。国际交流是国际合作的重要前提、实施基础与主要途径,国际合作是国际交流的主要目标、重要内容与实际产出。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组织出国交流团组,须与拟出访国家有双边合作协议并有务实合作,出访须以促进合作为目的;参加多边性会议活动的,须以国际组织成员单位名义或要与之业务密切相关,参会人员并要有论文交流、会议主持等实质性参会任务。请进来与走出去要协调,用好引智、国际技术推介、承办国际会议等各种机会,加强与外国专家交流,多请外国专家来委交流,创造更多国际合作的机会;用好有限国内资金,积极争取国际赠款,发挥企业积极性,出国参加务实国际会议和双边交流。

3 坚持绿色发展,有效利用水资源

科技外事工作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来开展,为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好的科技支撑。

(1)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安全搞科研。京津冀是海河流域的核心区域,面积21.6万km2,2014年总人口1.1亿,以不到全国2.3%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8%的人口和11%的经济量,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多年来,降水偏少,经济社会用水增加,水资源严重超载,与京津冀重要地理位置和区域协同发展对水利的新要求极不适应。科研工作要围绕研发京津冀水资源协同调控技术与平台,集成综合节水、流域水资源调配、重大调水工程利用、地下水合理利用、海水淡化利用、再生水利用、洪水资源利用等技术,形成水安全保障技术方案并示范应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2)围绕水生态修复搞科研。多年来,海河流域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和供水工程体系,形成“分流入海、分区防守”的防洪格局,供水能力达到每年492亿m3,有效保障了流域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但水生态环境建设刚刚起步,山区水土流失、平原水质恶化、河道断流、湿地萎缩、地下水超采、河口淤积等问题严重。在现状水利工程体系已经基本固定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工程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使其很好地适应这种工程体系,有很多科技问题值得研究。当前,亟需在流域生态格局、水生态环境承载力、水生态修复保障技术及对策等方面开展研究,同时选择典型区进行水生态环境修复试验示范。

(3)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围绕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根据需要与可能,优选一批先进适用效益好的国内外新技术,有目标、有计划地加以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水资源配置方面重点推广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库群优化调度决策、水网智能化调度、物联网智能灌溉等技术,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推广蓝藻爆发实时预测预警、水生态生物修复、水库富营养化治理、水库底泥处置、中小河流岸坡生态治理、地下水去污等技术,防洪减灾方面重点推广下垫面变化下设计洪水修订、病险水库闸坝除险加固、洪水风险图、雨洪资源利用、城市防洪、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河道淤泥疏浚及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水土保持方面重点推广监测预警、集雨护坡、遥感等技术。

(4)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技术。发达国家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我国目前处在各种问题集中爆发的阶段。海委要依托中法、中德、中瑞等合作平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水管理理念和关键技术,让这些理念和技术落地生根,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改变这种浪费、污染、损害的现状。在流域管理方面,进一步落实中法合作第二阶段项目成果,编制《中法水资源管理规划技术与方法指南》,制定《州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修复近期(2017—2020)实施方案》,将合作流域延展至滦河等其他子流域,开展滦河流域水资源预警机制与管理体制研究。在技术开发方面,重点围绕地下水资源保护与修复、蓝藻预警及处置、水库底泥监测与处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水环境保护及水生态修复等内容开展项目合作。探索联合建立中国北方典型河湖水生态与水环境科学实验基地。

4 坚持开放发展,争取外部支持

国际合作是体现开放发展的重要方式,是提升海河流域和海委国际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在学习管理经验、引进关键技术、培养锻炼人才、促进各项工作、提高能力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国际合作工作,真正让国际合作成为工作的助推器,为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外部支持。

(1)完善双边国际合作机制。多年来,海委利用GEF赠款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水利部前期项目、外专局引智项目等经费渠道,结合中心工作开展了与世界银行、法国的深入合作,开展了与德国、瑞典、丹麦、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初步合作,取得了较好的合作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合作经验。今后,海委要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巩固中法合作、中德合作,深化中瑞合作、中丹合作、中澳合作,开拓与亚洲和美洲国家合作渠道;要积极拓宽合作经费渠道,在继续申请和用好国合经费、前期费、引智经费等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完善与海委各种经费渠道项目的相互支持与合作机制,依托现有项目和工作,通过引技引智,请外国专家咨询指导,学习新理念新知识,帮助提高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深化合作领域,坚持围绕流域实际需求,坚持技术合作与流域管理并重,从以科研合作为主向科研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转变,从小流域向大流域和全流域扩展,更好地服务流域水利发展。

(2)完善多边合作机制。国际水组织是全世界水利同行进行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在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框架下,海委依托中法合作,牵头流域管理领域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5年成功成为世界水理事会成员,同时积极派员参加世界水理事会、国际大坝委员会、国际灌排协会、新加坡水周、斯德哥尔摩水周等国际会议,开展国际交流。今后,海委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重大水事活动,争取和用好发言机会,讲好海河故事,提升海河形象。在条件成熟时申请加入国际组织或中国委员会成为会员单位,鼓励科技人员到国际组织任职,扩大海河流域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多边与双边合作协调发展,在多边场合多谋划双边活动,增加双边合作在国际场合的影响力;积极联系与会各方,增加双边合作机会。

(3)规范国际交流管理。近年来,中央严格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出国交流与培训进一步规范,2014年印发实施了《海委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目前,海委每年因公出国近20人次,基本保证了国际合作的需要。当前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特点是:出国团组申报越来越难,出国经费管理越来越严,对出国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出国时间越来越紧,管理程序越来越规范,对出访报告要求越来越细。海委要认真落实《海委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坚持任务定团,因事定人,根据需要与可能安排出国团组,安排出国人选要与出国任务密切相关,不因人找事,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要加强过程管理,在外公务活动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2/3以上。要强化预算硬约束,建立外事与财务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与部门预算管理联动机制,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总额。接待外宾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4)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的统一。海委没有专门的科研院所,科研力量相对薄弱。在做好国际合作的同时,海委科技工作更重要的是对内开放,依托流域内外有关科研院所和大学开展科研工作。多年来,海委与中科院生态中心、中国水科院、南科院、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河海大学、华北水电大学、京津冀水科院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家科技改革的大背景下,海委要加强与外部科研院所的联系,探索成立一个既相互合作又相对松散的科技协作组织,带动委属具有一定科研实力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围绕流域重点科技需求,联合申请国家重点专项等科技类项目,并在各技术领域形成若干支相对固定、内外结合、熟悉流域情况、能追踪技术前沿的研究团队。

5 坚持共享发展,提高科研实效

建设海河流域科技共享系统,推进科技成果共享、科技设施设备共享、科技基础数据共享和国际合作资源共享,让广大水利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相互了解已有成果和资源,并有意识地进行运用,形成集合优势,扩大产出,提高实效。

(1)推进科技成果共享。近年来,为加强各类科技计划协调衔接、避免科技项目重复部署,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国家建立了科技报告制度,把国家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成果集中统一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免费开放成果信息。海河流域科技成果相对分散,不利于管理和利用。为此,海委搜集整理了各级政府出资的以海河流域为研究对象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海委系统、流域地方和水利部所属有关科研院所、大学等单位产出的科技成果,建设了海河流域水利科技共享系统。其中,通过海委立项的科技成果公开科技报告全文,通过其他渠道立项的科技成果暂公布成果简介、逐步公开报告全文。同时,还搜集公开了海委历届优秀论文和有关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等信息。今后,海委要定期搜集整理完善相关信息,推进流域科技成果共享和应用。

(2)推进科技设施设备共享。国家通过不同渠道的投入,建设了众多国家级和省部级实验室和实验基地,配备了大量仪器设备。国家高度重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正在通过试点逐步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共享工作。水利行业尤其是海河流域有关共享工作进展偏慢,初步建立的海河流域水利科技共享系统对这部分内容没有进行完整的统计发布,底数并不清楚。今后,海委要进一步完善统计内容,把流域内国家级、省部级水利科技创新实体的各种资源和设施设备情况统计清楚,在一个平台上发布,向社会开放共享。同时,区别不同情况,通过免费开放、项目合作、共同研发等方式,让更多先进的设施设备发挥更大的作用。

(3)推进科技基础数据共享。基础数据不足一直是困扰科研和国际合作的一个大问题。就水利行业而言,大量基础数据如降水、水文、水质、水环境以及相关的气象、地质、下垫面变化等数据,存在于众多管理单位手中,呈碎片化状态,共享程度低,开发利用率低。科研人员需要数据时,需要到相关单位购买数据,或自行开展观测,浪费了大量资金和精力,同样科研人员获得数据资料后也不进行共享。在国际合作中,出于保密考虑,国际合作者很难拿到中方数据资料。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数据共享的原则性要求。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创新发展理念,摒弃行业保护,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进行业基础数据共享,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让水利大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推进国际合作资源共享。各单位都拥有不同的国际合作资源,只有共享共用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水利部致力于把国际合作渠道共享给直属各单位。海委的国际合作得益于共享,与法国有关单位的合作是在水利部的框架协议和直接领导下开展的,并与天津市水务局和河北省水利厅进行了共享;与德国波斯坦气候影响研究所和荷兰有关单位的合作渠道是与河北省水利厅共享的,与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合作渠道是与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共享的。很多出国交流的机会也都是依托中国水科院、部发展研究中心、黄委、珠委等兄弟单位的合作渠道。上述合作与交流渠道的共享支撑了海委对外开放工作的开展。今后,海委要进一步加大与国内外合作单位的共享力度,争取更多与欧美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机会,更好地支撑海河流域水利事业发展。

C939:G311:TV

C

1004-7328(2016)05-0066-05

10.3969/j.issn.1004-7328.2016.05.022

2016—05—25

高建文(1975—),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科技外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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