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草原承包实践与探索
2016-03-11强文军
强文军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畜牧兽医局,甘肃武威 733000)
凉州区草原承包实践与探索
强文军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畜牧兽医局,甘肃武威733000)
武威市凉州区从2005年开始,借助世界银行贷款牧业发展项目GEF(全球环保基金)项目的推动,在西营镇开展了以“竞价承包”为主的草原承包管理试点。2011年开始,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契机,在沿山、沿沙的13个乡镇推进和完善以“划包到户、联户经营”为模式的草原承包管理,为探索和规范农区草原承包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
凉州区;草原承包;管理
1 基本情况
凉州区位于河西走廊东端,总面积5 081平方公里。区内有可利用天然草原138.41万亩,主要分布于沿祁连山浅山区和沿腾格里沙漠边缘的西营、张义、邓马营湖等13个乡镇97个村。草地类型以温性荒漠化草原、温性草原和温性荒漠为主,植被盖度约在15%~75%。长期以来,由于草原权属不清、农户超载过牧而引起的草原“公地悲剧”现象异常突出,加之乱砍滥挖、管理不善等多种因素,对草原破坏严重,退化面积达90%以上,其中:重度退化41.07万亩,占31.25%;中度退化61.42万亩,占46.73%;一般退化28.84万亩,占22.02%。
2 不同时期和历史条件下的草原承包
2.1 GEF项目支持下的草原承包
2005年开始,在GEF项目支持下,凉州区先后在西营镇五沟湾村、三沟湾村开展了以“竞价承包”为主的草原承包管理模式试点工作。
2.1.1项目区基本情况西营镇位于祁连山北麓,西接肃南县皇城镇,南靠天祝县旦马乡,沿武九公路成狭长地带。有草原32.38万亩,主要分布在沿祁连山的五沟湾、三沟湾、二沟等8个村,原始森林和草原岛状覆盖。
五沟湾、三沟湾村位于镇域西南面,两村相连,紧靠肃南县和天祝县,南北长约14公里,东西宽约10公里,有草原面积15.74万亩,西营河(长流水河)将区域内草原分为南北两部。两村有14个村民小组、720多户、2 960多人、2 600亩耕地,畜牧业收入占农业收入的76%以上。2005年两村羊存栏29 000多只,其中90%为山羊,有100只以上的养羊户200余户,30~50只的养羊户230余户。农户一年四季都在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同一个地方连续自由放牧。超载过牧、乱砍滥牧、干旱、鼠虫害等导致草原生产力持续下降,草原“三化”严重。
2.1.2草原“竞价承包”工作的开展凉州区、西营镇分别制定了《武威市凉州区草原承包管理暂行办法》和《凉州区西营镇草原承包管理暂行办法》,用以指导草原承包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规,将草原的使用权落实到村,村委会作为承包方,在广泛征求镇、村、组和农牧民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竞价承包”的方式对草原的经营使用权进行承包管理。即:由区、镇组织科学测定草原产草量、生产力、围栏和承包的区域;村上召集农户现场踏查确定承包范围、面积,村上成立承包领导小组并制定承包的程序、方法、步骤等;村委会集中通过公开竞价,以年交纳承包费最高的农户为该草场区域的合法承包人,承包费统一交村上用于对全村草原的管护、监督。最终两村共7名农牧户分片承包了3.1万亩草原。承包完成后,项目无偿提供围栏材料,承包户按承包范围自行施工,围栏的管理、使用归具体的承包者。
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改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具体措施:一是给农牧民配备太阳能热水灶、太阳能光伏电源等,作为替代能源,减少或杜绝农牧民对草原的滥砍滥伐行为;二是通过草原补播、划区轮牧等措施,增加草原植被,提高草原生产力;三是通过改良山羊品种,减少山羊数量,提高山羊生产性能,缓解越载过牧对草场的压力;四是通过工程措施对水源进行有效保护,保证人畜饮水安全,杜绝和减少羊群长距离饮水对草场的破坏和体能的消耗;五是通过修建养殖暖棚,给羊只提供能有效防暑抗冷的适宜环境,提高养殖效益。
开展草原竞价承包后,一批退牧后的农牧民生计问题受到了明显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以劳务输出为突破口,向新疆、上海等地输转农牧民工,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稳定了农牧民收入。
2.2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下草原承包工作2.2.1全区划定基本草原138.41万亩根据《甘肃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规程》的要求,将分布在金山、康宁、西营、松树、柏树、金塔、新华、古城、谢河、黄羊、张义、吴家井、邓马营湖生态指挥部等13个乡镇97个村的可利用草原138.41万亩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村、乡、区逐级填报了《基本草原划定登记表》,建立了基本草原档案与数据库;绘制了区级(1∶200 000)、乡级(1∶50 000)基本草原分布图,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基本草原划定结果的公告》,明确了乡、村界限和基本草原分布区域、面积。
2.2.2逐步规范和完善草原承包138.41万亩按划定的基本草原区域,将草原的使用权落实到了97个村,发放《草原使用权证》97本;以村委会为发包方,按照法律程序,将138.41万亩可利用草原全部划包到了农户,绘制了乡级草原承包分布图,逐级填报了草原承包登记汇总表,明确了承包户承包草原的面积、四至界线,发放《草原承包经营权证》1 596本,签订承包合同1 596份。对草原承包实行了村级公示制,建立了以村委会为平台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部门、乡镇、村组联动调处机制。2011年落实承包农户4 045户。2012年到2015年,按照省、市对农区草原“划包到户,联户经营”的要求,陆续完善了承包管理,2015年,全区13个草原乡镇有承包农户29 000多户、承包面积138.41万亩。承包方式主要是根据有利于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的实际需要,若干农户(几户到几十户不等)为一承包单元,每单元由承包户推选一名户代表,代表所有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领取和保管承包经营权证,各承包农牧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 不同环境下两种承包方式的分析
3.1“竞价承包”在凉州区实践分析
在GEF项目支持下的草原竞价承包后,围栏内草原植被盖度由2005年的40%增加到了2008年的70%,牧草平均产量增加600 kg/km2,比未承包草地天然牧草产量高2倍。全村山羊存栏由2005年的29 000多只降到2008年的17 000多只,个体产绒量提高0.2 kg/只,承包区内草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增加了草原植被,提高了草原生产力,实现了草畜平衡。农牧民收入增长速度虽较以前增长慢,但总体上呈增长态势。农牧民对草原竞价承包的认可度有了明显提升,成立了草原保护和管理小组,初步形成了草原保护的长效机制。
凉州区西营镇五沟湾、三沟湾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半农半牧区,人、草、畜矛盾结构性突出,在这里通过开展草原竞价承包,为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草原进行了有益探索,证明是一条正确的道路。草原竞价承包作为一种探索和尝试,可以得到借鉴和肯定:一是因为农户承包面积大(2 000~6 000亩左右),进行草原保护建设的积极性高;二是承包农户给村上交纳一定的承包费,村上统一管理并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并且成立以村委会为平台的草原管护小组,形成了镇、村、户保护和管理草原的良好机制;三是启动了民间资金,增加了对草原保护和建设的投入,有效解决了地方财政对草原保护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的瓶颈。但就目前凉州区的情况看,依靠自身力量推行草原竞价承包,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退牧农牧民替代生计的问题将是长期并带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多方面的措施和各方面力量的汇集;二是在涉及草原征占用、国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从法律、制度等方面来讲,还需要完善,实践中发现的许多问题目前还没有有效的解决途径。
3.2“联户承包”在凉州区实践分析
落实补奖政策以来,全区已陆续规范和完善了“联户承包”的草原管理方式,在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村,基本上每户都有了草原的承包权。但从全区看,若按乡镇计算,户均7.43亩、人均1.77亩,草原面积差别较大,如面积较小的黄羊镇11个村,户均3.39亩、人均0.75亩;面积较大的康宁乡,户均64.11亩、人均16.49亩;若按村计算,如面积较大的西营镇三沟村,户均194亩、人均48亩,面积较小的黄羊镇大墩村,户均2.68亩、人均0.61亩,但由于面积小(每户几亩到几十亩不等,个别农户有上百亩的)、各乡、村户均和人均面积差距大。虽然从形式上看,草原承包到了农户,但从草原保护利用的角度讲,由于农户承包面积小、草原生产力低、交通不便、山大沟深等因素,农户实际上不可能利用或建设草原,即使在“草原补奖政策”的带动下,农户也只是为了领取“资金”而参与了承包,真正的目的并未在保护和建设上。所以从保护草原生态长远讲,“联户承包”并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凉州区草原保护问题。
4 结论
凉州区是典型的农业区,草原退化严重,草原的重要作用是维护祁连山生态保护屏障,作为畜牧业生产资料的提供者和农牧民生活资料的供给者,并非凉州区草原的主要目的和功能。
农区草原与牧区草原在利用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只有在将草原承包权和经营权切实落实到户,并能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的基础上,草原承包才有实际意义。从这个角度讲,竞价承包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应该是比较适宜凉州区的草原承包方式。
(编辑:高真贞)
S812.5
A
1006-799X(2016)15-0103-03
强文军(1971-),男,甘肃景泰人,高级兽医师,主要从事草原技术推广与监督管理、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