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同时期人名的特点
2016-03-10
人名有极强的阶段性,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命名特点。
商周两代人好用天干、地支作为人名。商汤之后的商王外丙、仲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等等。辅佐周文王的傅丁,及后来的庖丁,秦国名将白乙丙,也以天干、地支为名。
春秋时,取名很随意,常常是指物为名,孔丘、孔鲤、司马牛、李耳、墨翟,这些名都是出生那一刻,大人见到了什么,就以什么取名。春秋时还有个习惯,有姓名之间加“之”,如介之推、烛之武。战国时,姓名中间常加一个“不”字,如任不齐、吕不韦等,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东汉。这里的“不”只是发声词,并没有实在意义。
汉代人名非常重视排行字,名或字中常有“孟”“伯”“仲”“季”“叔”“元”“长”“次”等字。汉代人的字中还多用“子”,如司马迁字子长,苏武字子卿,赵云字子龙,韩安国字子长。
西汉末年,王莽篡夺了政权,推行了一系列所谓的“新政”,从土地制度到用人制度,从货币到地名,无孔不入,也涉及到了人名。王莽曾经下过“去二名”的“制作”,也就是以法律形式规定不准用双字名,人犯罪后,恢复二字名,以示处罚。因此,东汉、三国这300多年间的人名,几乎全是一个字,双字名是极少极少的。《后汉书》《三国志》中的人名,间或有两个字的,但这些人,有的是隐士,如庞德公、邓卢叙;有的是乳名,如刘盆子、郑小同;有的是以字行世,如黄承彦、苟巨伯。官员、显要是找不出双字名的。
魏晋南北朝时佛教在我国兴盛起来。人名也受到佛教的影响。吕叔湘先生在《南北朝人名与佛教》一文中论及,时人以瞿昙、悉达、菩提、菩萨、罗汉、弥陀等佛教人名或术语直接用于人名的就达36种之多,而用与佛教有关的字如“佛、僧、昙、法、道”等同其他字配合成名的,就更是多了。这时候,字常是名加一个字组成的,如,谢安字安石,杨秉字秉节,范宣字宣子,颜延之字延年,侯景字万景。名中带“之”也是这个时期的特点,如,王羲之、祖冲之、顾恺之。
魏晋南北朝还是民族文化大融合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北方十六国绝大多数为少数民族所建。北魏时,鲜卑族的孝文帝拓跋宏曾下令鲜卑人改汉姓,并首先将自己的姓“拓跋”改为“元”。一共有144个鲜卑姓改为汉姓。鲜卑人宇文觉建立北周后,又令所有改为汉姓的鲜卑人恢复原姓,并以鲜卑姓赐汉族功臣。于是,出现了一批新姓,如长孙、宇文等。
唐代人名更多地承接了南北朝的习惯用法,自身的突出特点是喜欢用排行称呼,在唐诗标题中就能见到:元二、卫八处士、张十八员外、丘二十二员外、黄四娘。因古人是大家族一起排行,就有了“李二十五”“赵三十二”等。唐代人名中“己”“予”“彦”也比以前多了起来。从宋代开始,双字超过了单字名,以后双字名越来越多。
现代人名时代特征更为明显。新中国之前使用频率最高的六个字是:英、秀、玉、珍、华、兰,而1949年到“文革”则是:华、英、玉、明、秀、国。“文革”中是:红、华、军、文、英、明,“文革”后却成了:华、丽、春、小、燕、红。从人名用字的变化,完全可以看出社会的变革及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