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消失的低保
2016-03-10鲁峰
三联生活周刊 2016年11期
鲁峰
年初,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小王刘庄村的刘凤田老人遭遇了一桩“不平事”,他的大儿子刘经厚拿着老人的低保卡为他领取低保金时,突然发现他的低保待遇竟然莫名其妙地“被取消”了。为此,刘经厚联系了村支书询问原因,但没有得到任何结果。随后他通过熟人联系到了一位在镇政府上班的朋友,希望通过他向村支书了解低保被撤下来的原因,但得到的答复是“关系不到位”。这让刘经厚异常气愤,为此,他多次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情况,但并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据了解,刘凤田老人患有哮喘病、支气管炎、冠心病、白内障等疾病,春夏秋冬一年四季药物不断,仅药费开支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聊天中,笔者发现,刘凤田老人坐在椅子上,说几句话就会大喘气,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根本没有收入来源。大儿子今年58岁,也患有多种疾病。二儿子至今未婚,平时靠打零工生活,赡养老人颇为吃力。
据了解,刘凤田老人在2014年提交了低保申请,通过审批后拿到了当年的低保金,但是到了2015年,刘凤田老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莫名其妙地“被取消”了,着实令人匪夷所思。笔者通过咨询了解到,申请和批准低保主要看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个人年收入情况,低于3000元;二是子女的赡养能力;三是家庭综合收入。民政部门的朋友告诉笔者,如果享受低保的人年收入发生了变化,有了更多的收入,那就有可能被取消低保。但是刘凤田老人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无收入的情况下,个人年收入又怎么会发生变化?可就是在老人收入未发生变化、其他两个方面也没有改观的情况下,低保却被取消了。究竟是什么原因,笔者一直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