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视阈下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探讨
2016-03-10张露露任中平
张露露,任中平
(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南充 637002)
乡村治理视阈下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探讨
张露露,任中平
(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南充 637002)
现代乡贤的培育和发展是为挽救我国普遍性的乡土文化侵蚀、乡村精英流失严重等乡村治理危机而提出的,其实质是重塑乡土文化并推动乡村善治。现代乡贤不是传统乡绅的简单复活,而是传统乡绅在现代社会中的新生。但是,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也面临着利益相关度较低、实践活动星散化、制度供给不健全和多元治理难整合的现实障碍,其破解之策是强化实际利益关切、激活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动力源泉,实行“乡村再组织”、夯实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制度基础,加强引导和规范、优化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实现总体性治理、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绅;现代乡贤;乡村精英;乡村文化重建;乡村治理现代化
前 言
乡村是我国国家治理的基础场域,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成败。目前,我国普遍面临着村庄“空心化”,乡土文化遭受侵蚀、乡村精英流失严重等治理困境。同时,习近平强调:“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1]为挽救乡村治理危机,学术界积极探索通过挖掘优秀传统资源,并与现代治理经验相结合以促进乡村社会善治的路径问题。
伴随着乡贤返乡的热潮,“(传统)乡绅”“现代乡贤”逐渐成为舆论热词,并引发争议。那么,现代乡贤对我国乡村治理有何积极作用?现代乡贤是不是传统乡绅的简单复活?其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着哪些困境?又该如何破解这些现实障碍?这是一个富有历史底蕴和现实内涵的时代命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我国的乡村治理现实亟需发挥现代乡贤的积极作用
自城镇化推行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的结构性矛盾和治理危机愈加凸显。当前,我国中西部农村正普遍面临着村庄“空心化”“生锈化”、文化沙漠化、集体行动难等现实困境。群体性事件、土地撂荒、留守儿童、老年人自杀率上升、农民工临时夫妻等现象,频频冲击着公众敏感的神经。这昭示着乡村文化建设的脆弱,以及乡村治理能力的疲软。现代乡贤的培育和发展正是在此时代背景和现实需要中提出来的,其实质是重塑乡村文化并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以下积极作用。
(一)涵育文明乡风,重塑乡村传统文化
现代乡贤是乡村社会里道德滑坡、信仰迷失和人情冷漠的“医治良方”。他们承载着“宗儒守道,匡扶正义,崇文右学,敬宗收族,乐善好施、务本求实”的传统品质,也糅合着“民主法治、开放竞争、包容创新、平等幸福”等现代文明因子,在人格上保持高风亮节,在姿态上勇于担当,在处世上谨慎谦退,既是传统乡村社会“尚贤敬德,奋进向上,造福桑梓”人格品德的传承,也是乡村道德模范、价值观的引导者。因此,现代乡贤是净化乡村社会风气,重塑乡村传统文化的主导力量。
(二)充当乡村智库,推动经济建设和发展
现代乡贤是乡村治理中最宝贵的资源。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是要为乡村注入内生性资源,包括知识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才资源。从历史上来看,自清末以来,我国广大农村普遍面临着人才加剧流失的社会困境。自城镇化推行以来,乡村人才匮乏的状况日益严重,进而制约着乡村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如今,乡贤返乡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乡村的人才回流,这为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例如,仓宝村的乡贤苏祖才心系故乡,大力为家乡招商引资,使重庆渠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入驻本村。该公司年产豆瓣酱8 000吨,每年上缴利税50多万,为村民提供了60多个工作岗位。[2]可见,现代乡贤充当了乡村智囊团,积极为家乡出资出力出主意,有力地推动了乡村的经济建设和发展。
(三)弥补治理缺位,提升村域治理能力
现代乡贤已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首先,现代乡贤是民事民治的重要参与者。在乡村治理中,他们牵头开展志愿服务,为群众办理助困、助学、助医等好事实事,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帮助并动员乡邻学技术、建场地、筹资金、跑市场;培育群众致富增收项目,捐资修筑农村公路,在群众工作中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其次,现代乡贤是村干部治村的协助者。例如,鲤鱼凼村的吴太伯是该村修路的“功臣”,在他的努力下,村里泥泞不堪了19年的土路终于得到了重修硬化。村干部喻明详说:“村里征地、土地流转等一些工作靠村干部不一定做得动,吴太伯这样德高望重的乡贤出马,大家都服,是村干部治村的好帮手。”[2]再次,现代乡贤是基层组织的监督者。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是基层决策组织的外在监督者和制约者,促进了村级事务的治理常态化,从而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
(四)化解乡村矛盾,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现代乡贤发挥着重要的乡村整合功能。一是现代乡贤充当着村“两委”的沟通者。村“两委”之间的矛盾属于体制诱致性矛盾,现代乡贤以“第三方”的角色,有助于化解党委和村委工作中的不和谐,增强村“两委”的工作协同性。二是现代乡贤担当着党群干群矛盾的协调者。他们参与群众工作,很多时候比基层干部更管用,因而拉近了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距离。三是现代乡贤能够参与日常纠纷的调解。例如,永川区的张泽琼等乡贤参与调解日常纠纷70余件、镇综治办立案纠纷93件。[2]他们有效助推了乡村的社会稳定,凝聚了乡村治理合力。
总之,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者和协调者等角色,能够降低乡村社会的治理成本,及时调解乡村矛盾和冲突,进而提高乡村治理绩效,化解乡村治理危机。
二、现代乡贤不是传统乡绅的简单复活,而是传统乡绅在现代社会中的新生
乡绅是一个历史名词,主要是指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富有权威的人物。乡绅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追溯历史,我们可以回顾乡绅阶层的整体变迁轨迹:科举制的诞生渐渐催生了乡绅的成长。继五代十国的长期战乱后,汉唐时期的世家门阀逐步式微,贵族体制趋于瓦解,科举制逐渐成为跻身上流社会的选拔机制。两宋时期乡绅开始兴盛,并渐渐壮大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一个特有阶层。清末科举制的废除割断了乡绅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利益纽带,致使传统仕进之路猝然断绝。乡绅失去了晋升的希望和制度性屏障,自此,乡绅对于乡村社会的权威整体上处于衰落态势。清末“新政”以及此后的立宪运动,进一步加速了清廷权威的微弱和官绅权争的纷乱。辛亥革命后“权绅化”进程愈益加速,并最终形成绅权的体制化。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在基层治理中处于虚拟状态,乡绅“痞化”现象日益明显。抗战胜利后,“共产党在农村实行的土地革命和‘村选政治’,以各级‘劳模’和‘群英’为主体的乡村新式权威逐渐控制了乡村政治生活,传统权威的政治影响力大幅消退。对于中国乡村社会而言,绅士权势地位的最终退出,才真正标志了一个时代的终结。”[3]新中国成立后,乡村政治精英基本上垄断了农村的公共权力,其他社会精英被极大地边缘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村民自治制度在全国推行,大量德才兼备的乡村精英通过竞选村干部来施展自身的才能和抱负。这些品德和才学为乡人所推崇敬重的人统称为现代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具体是指宗族长老、经济文化能人、农村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热心本地经济社会建设的其他人士。
综上可知,现代乡贤继承了传统乡绅的部分基因。
一是两者都属于乡村精英。他们具备这样的特点:意识高,他们大多是乡村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一类人物,能够突破狭隘性,思维活跃,胸襟阔达,更具创造性和奉献精神;能力强,能够突破抱残守缺的惰性思维,与时俱进,积极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因此更易掌握最新管理经验和技巧;财力厚,他们中的一部分属于村中富人,其财力居于一般村民之上,更有能力为乡村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经验多,乡村老教师拥有丰富的教育经验,退休官员积累了娴熟的管理经验,他们可以充当农村的智库;人脉广,他们的朋友圈子大,信息量多,能够及时掌握村庄动态和外界最新消息,从而参与乡村治理。总之,与乡绅一样,现代乡贤“是独立于国家系统之外具有知识和文化上的独特优势和明显的道德优势、社会声望的农村精英分子”[4]。
二是两者都属于内生性治理资源。这种内生性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首先,以乡绅和乡贤为代表的乡村人才基于“生于斯,长于斯”的成长历程,与外派人才相比,他们更熟悉本地的风土人情和伦理秩序,因此降低了适应难度,更易提高治理成效,这是一种天然的优势所在。其次,乡贤是故乡的守望者。由于落叶归根和乌鸦反哺的故乡情结,故土始终是其精神依恋和感情牵绊的原点。在这种回归与回报的心理基础上,乡绅和乡贤更易表现出奉献性和无私性。这使得这种内生性治理资源呈现出很强的独特性,也更具稳定性。“揆诸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乡村社会治理和乡村建设的成功,无一不得力于乡村本身内在力量的驱动。尽管面对乡村危机的境况,基于民族危机救治的急迫性,民国时期出现过由外在力量注入式的乡村建设运动,但最终由于乡村社会缺乏持久的内在动力而难获久远之效。”[5]因此,乡村的治理和发展归根结底要靠乡贤这类本土性的治理人才。
三是两者的活动具有明显公益性特点。在公共教化上,乡绅与现代乡贤根植乡土,蕴含着爱国爱乡、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因而是规范乡村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的重要载体。在公共活动中,传统乡绅的主要职责有“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组织团练、征税、维护寺院、学校和贡院等”[6]。现代乡贤则回馈家乡修道路发展产业,投身公益解矛盾促进和谐。例如乡贤苏祖才,2014年将企业交给子女,回到家乡居住,把老房子拆掉建了一座古香古色的三层农家四合院,取名“苏源”,购置了书桌、椅凳、各类图书作为村里的文化中心,而自己却只住其中的一间房。可见,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乡贤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他们承载着公共教化功能,也提供了乡村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四是两者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力是非正式的。他们一般依靠自身的品德、学识、资力和情感等个人因素来参与乡村治理,也由此获得了很高的社会威望,进而成为一种影响或改变村民们心理和行为的楷模力量。在治理活动中,他们大多并非依靠国家和政府赋予的正式权力来参与乡村治理,通常是一种自发性的付出,而非强制性的义务,因而他们的权力本质上是一种非正式权力。
然而,现代乡贤并不是传统乡绅的简单复活。
一是政治制度环境不同。传统乡绅身处等级森严的专制统治下,传统乡绅维持着地方秩序的稳定和利益调节。他们主要扮演政府、官府政令在乡村社会贯通并领头执行的角色,充当乡村社会的政治首领或政治代言人,是连接统治者与下层农民之间的桥梁。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始终处在封建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因此难以有真正的“民主”可言。现代乡贤则身处民主自治的政治环境中。自从我国确立了基层群众自治的政治制度,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了村民实行自治、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局面。在这样的政治制度环境中,现代乡贤实际上是对广大农村推行和完善村民自治的一种有益补充。同时,现代乡贤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并依法实现自身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这是一种真正的民主。
二是核心价值观念不同。传统乡绅始终是儒家思想最可靠的信徒。他们遵守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致力于实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理想社会;他们主张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并通过这种心理改造使人心良善,明白耻辱而无奸邪之心;他们信奉“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特别是在朝代更替、皇权易主的年代,乡绅捍卫儒学的决心和勇气更胜官吏一筹。现代乡贤则在批判继承儒家思想的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精神给养,他们信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并以此严格要求自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者,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践行者。
三是社会认同方式不同。传统乡绅身处“士农工商”的等级结构以及“绅为一邑之望,士为四民之首”的普遍性社会认同中,其社会地位更多基于一种身份等级取向。现代乡贤的社会权威必须建立在民众认同的基础上才具备权威来源的合法性。这与“古有四民,商居其末”的封建等级地位结构有着明显的时代性差别。具体来说,现代乡贤是当前我国乡村社会建设和发展中难得的精英人才,并且需要通过群众评议来产生和认定,因此这使得他们具有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更能得到农村社会的普遍认同。这也为现代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积极作用提供了重要保障。
总之,现代性赋予了乡贤新的时代特色和时代品格,这正是其“新”之意义所在。张颐武认为,“现代乡贤成了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让传统与现代有了‘可译性’”[7]。现代乡贤既继承了传统乡绅的优秀因子,也剔除了传统的“礼”中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等不合理因素,包含着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和德治素养,体现着公民之间的平等地位和相互尊重,因此它并不是传统乡绅的简单复活,而是传统乡绅在现代社会中的新生。
三、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利益相关度较低,阻碍着现代乡贤发挥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首先,个别乡贤参与家乡建设的热情较低。“乌鸦反哺,狐死首丘”的根文化和“光耀门楣,荣归故里”的家族遗训是乡贤反哺的心理渊源。然而,乡土文化不断遭到侵蚀也渐渐消弭着一些人脑海中的寻根意识和奉献精神。个别人对待家乡建设漠不关心、无动于衷。因此,若仅仅依赖情感维系来倡导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显得单薄无力。其次,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动机来源比较单一。现实中,吸引乡贤参与治理的措施侧重于精神激励。但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经济人”(economic man)(“理性—经济人”)假设也指出:“人的本性是追求私利的,是以利己为原则的。”[8]因此,单靠精神激励或物质激励,而不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方式,将难以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要,如经济报酬、尊重和自我实现等。再次,在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缺乏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市场运行紊乱、难以融入基层组织等问题,会造成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不仅会打击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也会降低乡村治理实效,难以为农村留住人才。因此,如何强化现代乡贤的利益相关,并维护其基本利益,是激发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的根本动力来源。
(二)实践活动星散化,缺乏有效参与乡村治理和发展的组织形态
首先,现代乡贤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群体分布零星化。现代乡贤难以通过“乡村集合体”来确立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行为准则以维持自身规范参与,也难以在经济、收购、销售等方面通过共同合作实现对市场风险的联合抵御,更无法实现规模效益。因此,现代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具备明显的原子化和松散性特征。这种彼此间较低的关联度,造成他们相互之间实际协作意愿和沟通能力下降。活动组织的缺乏也难以发挥现代乡贤积极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不能为村民提供实际操练的平台。这使得在乡村治理场域中,尤其是一些散漫的村民无法在管理技巧、监督艺术和协商能力等方面得到历练,进而制约着新一批经验多、能力强的现代乡贤的培育和发展。其次,乡村治理中现有的村民自治组织,由于自身过于行政化而难以充分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一些乡村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匮乏,如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村庄垃圾成堆、村里水污染严重、村民公共设施缺乏、农业技术无人培训等,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村民自治组织难以有效运用自身拥有的公共权力来实现村庄善治。因此,现代乡贤无法将参与希望完全寄托于村委会,而需要探索建立新的组织形态以实现乡村治理。
(三)制度供给不健全,难以规范现代乡贤参与治理的运作环境
制度规范是指在组织管理过程中用于约束全体组织成员行为并规定工作程序的各种规章、条例、守则、规程、程序、标准以及办法等。任何一个组织的良好运行都离不开一系列制度规范,俞可平认为“不进行制度性的改革,不从制度上保障地方政府的创新,即使一些成熟的政治改革,也会裹足不前。”[9]目前,现代乡贤在积极投身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治理方面,尚缺乏良好的组织运行环境和完善的制度保障,例如个别乡村只是简单地提倡乡贤返乡,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章程和监督考核制度却相对滞后,甚至几近空白。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人都有机会主义倾向,即人都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牟取更大利益的倾向,也就是人天然具有追求收益内在化、成本外在化的倾向。因此,单靠现代乡贤的个人自觉来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将难以取得理想实效。在现实中,“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马六良村的乡贤回村建设后遭举报,被村民指为“土皇帝”,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可见,权力一旦冲出了笼子,就会造成个别乡贤道德滑坡和行为“痞化”,引发其损害公益以攫取私利。这不仅会大大折损现代乡贤的整体形象,也容易造成他们与村民感情的扭曲和断裂,动摇其群众基础。
(四)多元治理难整合,制约着我国乡村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现代乡贤的活动组织包括村“两委”这样的正式组织和其他类型的非正式组织。美国学者巴纳德认为组织的本质是一个协作系统。因此,在乡村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实现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以实现多元整合,是当前农村治理现实对现代乡贤提出的客观要求。然而在乡村治理中,一是现代乡贤活动呈现分散性。他们不仅分散于各种各样的乡村组织中,而且难以通过共同的组织目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的意愿,在咨询、决策、反馈等治理环节中形成合意,这制约着他们在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水利工程、维持村庄稳定等乡村公益事业中自身能力的有效发挥。二是组织载体“碎片化”。探索现代乡贤参与治理的新型组织不是简单嫁接,而是要能够与乡村现有组织有机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若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可能会导致乡村组织庞杂混乱,也难以实现组织间的多元一致。“多元一致只是要求公共协商过程中的持续性合作……融合不是公共理性或讨论的必然要求,而是民主公民的理想。”[10]可见,乡村治理的诸多问题归因于治理逻辑的多元性及碎片化。“乡村治理困局之所以会产生,总的根源固然在于传统村落受到工业文明和现代化的肢解,但最直接的原因是我们没有建构起一个与当前乡村社会重大变化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11]
四、培育和发展现代乡贤的政策建议和路径分析
(一)强化实际利益关切,激活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动力源泉
利益是人类行为的源动力,因此强化利益相关是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动力基础。首先,现代乡贤不是无根的浮萍,故土是其精神的归宿。要倡导“爱故乡”,强化精神利益共生。费孝通认为:“中国落叶归根的传统为我们乡土社会保持着地方人才……人才不脱离草根,使中国文化能深入地方,也使人才的来源充沛浩阔。”[12]因此,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推动那些徘徊于外界评价与内心找寻的现代乡贤返乡创业,支持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其次,如何让愿意过农村生活的人能够回归田野,首先需要的是土地产权交易的确定性以及士绅精神的复兴。因而有研究者认为:“土地产权激励是一个最重要最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创造一个精英双向流动机制,即鼓励农民向城市流动和鼓励城市人流向农村,关键在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明晰化,要通过土地产权激励鼓励城市精英流向乡村社会。”[13]这种通过有效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来强化现代乡贤利益关切的做法值得肯定。再次,要切实尊重并保障现代乡贤的基本利益。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规范市场运行、实行现代乡贤挂职“村官”和乡镇长助理等都是有益举措。
(二)实行“乡村再组织”,夯实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乡村再组织”不仅指新型乡村组织的发展壮大,也指对原有乡村组织的革新。现代乡贤可以通过乡村再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从而降低农村治理成本,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吴铭认为:“农村自治的中心问题是乡村的再组织,如果只有‘现代乡贤’而没有乡村再组织,将意味着乡村治理的危机。‘现代乡贤’应当从形成自治的再组织进程中自然产生,正如两宋时期的旧乡贤产生于科举时代乡村自治的进程之中,现代乡贤也应以新时期的乡村再组织作为新的制度基础。”[14]同时,乡村再组织要注重去行政化,公益化。农村可以发展三类社会组织。一是社会性组织,比如小毛驴农场、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凤凰公社、梁漱溟乡建中心等,从不同维度关注农村问题和乡村建设。二是经济性组织,如农村合作组织、综合农协等,具有农产品供销、加工、农机推广、社会服务等综合性职能,通过合作意识和合作制度来开展创业和创新活动。三是文化性组织,如上虞市的“乡贤研究会”,是乡土文化的“110”和文化策划的“智囊团”。此外,在乡村再组织化(尤其是合作化)进程中,成为乡村核心人物的村干部、技术骨干和农业大户等,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也是现代乡贤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培育和发展现代乡贤,要以乡村再组织为制度基础。
(三)加强引导和规范,优化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制度环境
要充分发挥现代乡贤的积极作用,必须加强对现代乡贤的正确引导和组织建设,并优化其培育和发展的制度环境。一是注重对现代乡贤的规范引导。要注意现代乡贤治理中的“情大于法”“搭建一个‘法情允谐,德法相彰’的基层治理构架,找到公共治理规划与传统礼俗的最佳平衡点”。[15]要警惕个别乡贤蜕化为乡村黑恶势力,防止个别乡贤受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及狭隘利益观的影响而出现道德滑坡,防止个别乡贤从乡村公共资源的“提供者”沦落为新时期的“乡匪村霸”。由此来维护现代乡贤在乡村文化重建中的引导者形象,发挥其在“挖掘故乡历史、抢救文化遗产、弘扬乡贤精神、服务本地经济”中的独特作用。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例如,在吸取“枫桥经验”的基础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4]193号),其中对乡贤参事会的基本原则、乡贤选取标准、推选程序、职责任务、主要活动方式等作出明细化规定,为乡贤参事会的良好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可以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如双向激励法,激发现代乡贤的正能量,杜绝负面影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如建立群众举报制度等,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乱纪行为,从而夯实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环境,为其培育和发展提供优良土壤。
(四)实现总体性治理,推动我国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认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16]。因此,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乡村现有治理资源相结合,促进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机配合,实现乡村社会总体性治理,是应对当前农村治理危机的一个解决路径。总体性治理“是一种以乡村居民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宗旨的运作方式,这不但要靠地方政府基层乡镇政府的努力,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农村社区、社会甚至市场力量的共同参与”[17]。在实践中,广东云浮的“村—组”两级“乡贤理事会”,作为现代乡贤专门的活动平台,最大限度激活了沉睡的人文资源,在凝聚社会资源,增强农村的“自组织”能力,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方面收到良好的治理绩效。[18]同时,也构建起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的总体性治理格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纵向治理能力不足和社会横向治理能力缺失的问题。因此,在创新现代乡贤实践载体的基础上,实现乡村社会总体性治理,是推动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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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林雪漫]
Squire Fostering and Developm ent Research under the Rural Governance
ZHANG Lulu,REN Zhongping
(Department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Sichuan 637002,China)
The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modern rural elite is put forward to preventour universal erosion of local culture,rural elite and serious loss of rural governance crisis,and its essence is to reshape local culture and promote good governance in the countryside.Modern rural elite isnotsimple resurrection ofa traditional squire,but traditional newborn squire in modern society.Butmodern rural elite’s participation in rural governance also faces such difficulties and obstacles as lower degree of interest relevance,scattered practical activities,unsound supply system and difficult integration of pluralistic governance.To solve the problemsmeans to strengthen practical interests,activate the power source of cultivating and developing modern rural elite;to implement“country-reorganization”and reinforce the foundation ofmodern rural elite nurturing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to strengthen guidance and norms,optimiz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ofmodern rural elite nurturing and development;and to achieve the overall governance,and promote China’s countryside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squire;modern elite;rural elite;rural cultural reconstruction;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D638
:A
:1671-394X(2016)08-0057-07
2015-12-1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ZZ015)
张露露,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事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研究;任中平,西华师范大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从事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