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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勇于担当

2016-03-09晋江市社保中心

就业与保障 2015年9期
关键词:晋江市工伤保险工伤

晋江市社保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人社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来,晋江市加大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力度,扎实开展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参保,进一步提高参保对象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统筹共济减轻企业与农民工负担,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成效

自2014年10月15日起,晋江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成效显著,通过与住建、财政、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抓好建筑业工伤保险的贯彻实施,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100%按要求进行工伤保险登记,为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参保手续。截至2015年7月底,已有147个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约73亿元),21779人参加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费795万元,切实维护了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助推了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具体做法

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文件下发后,晋江市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并由社保中心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市人社局与市社保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与住建、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一方面,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及政策解释工作,耐心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讲明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差异,使其逐步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进而促进其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针对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住建、安监、财政、地税等部门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分析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并根据晋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及措施。

一是立足源头及时参保登记。在住建、安监和地税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下,进一步明确晋江市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文件要求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保险登记,为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参保手续,到地税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是立足保障细化参保名册。确保参保建设工程项目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明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同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花名册》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以书面申报形式一并报送社保中心备案。工程开工后,应按施工班组变化及时报送人员增减花名册。目前,已参保建筑企业报送了《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花名册》,并按规定到地税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三是立足服务创新经办管理。以建设项目参保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参保人员,在参加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从企业报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花名册》或人员增减花名册至社保中心受理的次日起生效。因紧急情况临时增加工人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送增减花名册,临时增加人员在48小时内发生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伤害事故,报经人社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为工伤的,按参保职工处理,享受相关待遇。6月份,晋江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中天建设集团员工吕龙庆在宝龙城市广场项目工地被木方撞伤头皮、鼻子骨折,社保中心接到工伤认定书后,迅速为其办理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使企业主和员工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

四是健全施工企业安全措施备案。明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时,必须提交社保中心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税单),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税单),安全监督机构不予办理安全措施备案,住建部门不予批复《开工报告》。此外,人社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把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评范围,结合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是健全建设项目工伤事故通报制度。明确人社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认定,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每季度向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伤申请认定情况;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部门应及时通报,以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六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5月份晋江市人社部门接到上级文件后,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同舟计划”作为宣传活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内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在晋江电视台侨乡频道滚动播放“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用语10天;在《晋江经济报》连续宣传“社会保险暨工伤保险政策知识”3天。《就业与保障》杂志(2015年5月刊、7月刊)、《晋江经济报》(6月16日第2版、7月12日头版)、晋江新闻(6月13日)及中国劳动保障报福建频道(微信,8月4日)也分别报道了晋江市加大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情况。二是举办现场政策咨询活动。在人流量较大的宝龙城市广场、阳光广场和建设工地“中航城·天骏”开展实施“同舟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期间,全市共悬挂宣传条幅50条,摆放宣传展板68块,安装“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公示”牌147块,分放宣传资料近万份。三是深入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召开座谈会3场,面对面与农民工、企业主“零距离”接触,为农民工、企业主提供面对面的社会保险暨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当场解答问题,提高农民工、企业主社保政策的知晓率,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从而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晋江市人社部门将按照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半年形势分析会暨工伤保险“同舟计划”现场推进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在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的新常态下,扎实工作,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努力推动晋江市工伤保险事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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