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现状及对策
2016-03-09黄祝志广西北流市新圩水产畜牧兽医站537400
黄祝志 广西北流市新圩水产畜牧兽医站 537400
北流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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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高度重视开展生态养殖和生猪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以养殖设施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种养结合、高效循环和养殖健康的现代生态养殖业生产体系,促进了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1 北流市生猪养殖污染的基本情况
北流市是一个以生猪为主导产业的养殖大县,2015年全市能繁母猪存栏9.68万头,年生产仔畜186.10万头,生猪出栏81.01万头;全市有存栏生猪100头以下的小散养殖户15537户,存栏生猪34.06万头,占全市 2015年末生猪存栏 81.01万头的42.44%;能繁母猪存栏4.87万头,占全市2015年末能繁母猪存栏量9.68万头的50.31%。全市生猪养殖户中,没有沼气池或化粪池等养殖废弃物储存处理设施的养殖户共有5079户,占总户数的32%。生猪养殖的污染物已经成为全市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养殖规划布局不合理。很多养殖户在房前屋后、路旁或水渠边搭建猪舍,导致村中道路、水沟里到处是猪粪污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2)养殖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生猪养殖是小农经济,养殖动态性特别强,猪价上涨的时候,大量的小散养殖户就蜂拥而上搞养殖,猪价跌的时候,就不养了,所以大部分生猪小散养殖户只顾眼前利益,养殖设施建设不主动,养殖污染治理的主体意识不强,环境保护意识欠缺,主动治理和配合治理的积极性不高。
(3)环境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养殖业存在着重发展、轻监管的倾向。对养殖行业的环境污染,执法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大,环保、畜牧、规划建设及国土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影响了养殖业污染的监督管理,给养殖业排放污染留下了空间,增加了污染防治难度,使得一些地方养殖业陷入了越发展,农村环境污染越严重的恶性循环。
(4)养殖减排模式推广不力。近年来,推广应用的生态发酵床养殖和高架网床养殖模式,其养殖污染减排、增产增效的优点已经得到了农业部及自治区的相关领导及专家的高度肯定。但是,还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应用,在新模式和新技术的应用上比较滞后。
3 改进对策与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对养殖污染的监管。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养殖污染防治和生态养殖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把开展生态养殖工作作为城乡统筹和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治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问责。
(2)大力推广高效环保清洁的养殖新技术。要督促养殖户采用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如高架网床养殖、发酵床清洁养殖技术、“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污水厌氧+好氧处理”技术、“厌氧发酵法”、干湿分离技术和利用绿狐尾藻治理污水等成功的养殖污染防治技术,以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态养殖和养殖污染治理,在中小型养殖场推广沼气池清洁养殖,对沼气池的产品、沼液和沼渣进行综合利用。推广洁净养殖技术,合理利用粪污等资源。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粪便有机化处理和“零排放”,构建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养殖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3)加强执法,强化部门协作。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环保、国土、城管、水利和畜牧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加大对养殖污染的日常监管,生态养殖建设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结合群众反映的养殖污染问题,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坚决实行关闭、取缔。对未按规定处置死猪、直排或偷排养殖污水等违反生态养殖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未按规定处置死猪、直排或偷排养殖污水等违反生猪养殖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严厉打击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4)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集中财力,增加对生态养殖业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养殖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养殖业的环保水平。建立健全污染治理和生态养殖的扶持和保障机制。采取“以奖促治”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养殖场推广先进治污和生态养殖模式,实现零排放。多渠道和多方式的筹措资金,整合能源建设沼气池的政策,及时安排对污染治理和生态养殖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对养殖户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养殖等升级改造的扶持力度。
(5)强化示范带动。每个镇村都要建设1~2个生态养殖示范点,完善排污设施,推广健康清洁养殖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带动生态养殖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