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类企业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以新大地公司为例
2016-03-09江西财经大学杨毕坤
江西财经大学 杨毕坤
农业类企业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以新大地公司为例
江西财经大学杨毕坤
摘要:盘点中国证券市场历来经典的造假案例,发生了很多起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案件。有“农业第一股”之称的蓝田股份,之后有丰乐种业、草原兴发,近年来是“中小板造假第一股”之称的绿大地,以及“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本文以广州新大地财务造假事件为例,分析农业类上市企业的常用财务造假手段。
关键词:财务舞弊;虚构客户;关联交易
1 新大地事件回顾
2011年3月28日,证监会受理了新大地科技的发行申请。2012年5月18日,经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新大地的首发申请。同年6月,有媒体质疑新大地科技招股说明书涉嫌隐瞒巨额关联方交易、虚增销售收入、虚减产品成品、财务报表数据造假等多项问题。2012年7月3日,新大地科技及其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向证监会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于2012年8月对新大地科技疑似造假上市行为正式立案稽查。经证监会调查,新大地科技采用虚构销售业务、自有资金循环、虚增固定资产等多种造假手段,在2009~2011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做了财务数据的虚假记载。
2 造假动因分析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造假主要处于两个方面的考虑,(1)企业受利益驱动会故意减少收入,增加成本费用,降低利润达到避税的目的,或者通过虚增固定资产,虚增收入,减少成本费用,提高企业利润的财务造假形式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新大地财务造假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财务造假使其财务指标达到上市的要求,从而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2)监督机制和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的会计政策、会计监督、审计监督、证券监管标准不一,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功能上相互交叉,分工不明,在给企业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政策造成困扰的同时也给其提供了财务造假的机会。
3 造假手段分析
(1)虚增固定资产。2009~2011年新大地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划款至平远二轻建,并计入在建工程,据证实,平远二轻建并未为新大地进行所谓的在建工程建设,仅此一项,新大地就在2009年虚增固定资产227.68万元,2010年虚增固定资产648.73万元,2011年虚增固定资产264.5万元,以在建工程的名义进行虚增固定资产,在蓝田股份造假案、绿大地造假案、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里面都有发生,仅就这一造假手段来说虽然比直接虚增固定资产更为复杂,涉及在建工程的工期,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投资比例等等,不容易被发现,但是对于在建工程的审计,若是审计人员保持客观的独立性,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实地考察,对通过在建工程虚增固定资产的舞弊行为,还是不难发现的。
(2)虚拟市场份额,虚增收入。新大地上市招股说明书中,2009~2011年,新大地的销售额中,广东省每年都占到了其全部销售额的80%以上,是其主要销售地,但是记者通过访查发现,当地不同阶层的人群对于新大地的产品知之甚少,即使在新大地所在地购买过其产品的消费者也少之又少,而超市货架上新大地的产品也很少看到,这跟万福生科的情况基本类似,他们虚构的主要销售地消费者对其产品却知之甚少,超市货架份额也极低,甚至很少见到。对于这种情况,审计机构要是能对其市场份额稍加审计,对主要销售地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就不难发现其造假痕迹。
(3)虚构大客户,虚增收入,在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中,其前十大客户中有六家是虚构的,而这种情况在新大地财务造假案中再次出现,在2011年新大地招股说明书中公布的前十大销售客户中,单一客户的销售额从100万到800万不等,公司的第一大客户林昭青,近三年累计销售额达1414万元。但是通过证监会对其大客户进行调查,办案人员始终无法联系到林昭青其人,其销售客户身份和销售金额存在重大疑点。林昭青作为新大地的第一大客户却查无此人,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对于这种低劣的造假手段,如果审计人员保持客观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以“函证”的方式或亲自调查不难发现其造假行为。
(4)虚拟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以自买自卖的方式虚增收入,不仅是新大地,万福生科、绿大地等农业类企业的造假手段,也是很多上市公司近年来惯用的手段,新大地运用关联方交易虚增收入,在其前十大客户中,第五道第八位都与其有关联,其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出资人都与新大地有很大关联,而其进行的交易也多为账上交易,没有实物的转移,这让审计工作人员对大客户的函证真实性产生了怀疑,需要审计人员进一步坚守客观独立的原则进行审计工作。
4 案例总结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而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活动不仅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还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投资热情,不利于正常的农业类企业上市融资,不利于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运行秩序,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外部审计机构加强监管,要充分保持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独立性,完善外部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和资本市场的长期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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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雪松.收入的舞弊与财务报表审计[J].会计师,2009.
[3]张萌.从内部控制环境看上市公司舞弊——以紫鑫药业为例[J].财会通讯,2012.
[4]张蕊.高风险形式下企业欺诈与舞弊的防范[J].会计研究,2010.
作者简介:杨毕坤,河南新蔡人,硕士,研究方向:审计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