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十八大以来廉政治理的主要特征及价值意蕴

2016-03-08王琼

党史文苑 2016年4期
关键词:治党廉政法治

王琼

[摘要]坚持依法依规、德治教化和政治生态重构,是十八大以来廉政治理的主要特征,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廉政治理的重要导向,即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法治、善治、吏治”的价值目标。这对于推动廉政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廉政治理主要特征价值意蕴

十八大以来,党的廉政治理直面中国治理的现实问题,着眼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构建。其所表现出的整体思路、价值诉求、实现路径具有显著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并以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化稳定。全面认识党的廉政治理的主要特征、价值意蕴,有助于准确把握廉政治理的发展趋势和推动廉政治理有效性。

一、十八大以来廉政治理的主要特征

1.依法依规,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法乃国之重器。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决定了“法治”在“从严治党”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尤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我国当前严峻腐败形势倒逼的理性判断和必然选择”[1]。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党沿用革命时期习惯的一元化行政体制以及相应的活动方式,坚持的是“政策为主、法律为辅”的传统管党治党方略,有一套以“决议、开会”解决党建问题的思路,反腐败也多采用“运动式”“集中式”“突击式”等方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从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再到全面深化改革,打开国门看世界的强烈冲击、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不断创新、党员的数量和结构不断优化,传统的管党治党方略已经到了必须调整和转变的境地,廉政治理是其中应有之义。十八大之后的廉政治理的新思维新理念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根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确立了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使命”[2],因此切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是保证党执政基业长青的应有之义。2012年,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曾强调:“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3]尤其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少数公职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力滥用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党的形象受到损害,也破坏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廉政治理的进程中,中央加强法治的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依宪治国,发挥了宪法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作用。

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以党章为最高行为准则和规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加强纪律建设,这是对党的自身建设规律的重要总结,是对党的建设科学化内涵的进一步深化。严明党的纪律,中央要求要遵守以党章为“母法”的党内法规体系,以党章为最高行为准则和规范。“依规治党”,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约束效力。

三是进一步重申党内规矩,继承党的优良工作传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优良工作传统或者工作惯例。这些传统和惯例不同于党的纪律,并没有明文列入党的法规体系,但却也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重要经验总结。继承党的优良工作传统,强化“软约束”,树立起全党的规矩意识,增强“严于律己”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是廉政治理的新特征之一。

2.内外兼修,将廉政的目标价值内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心信念。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新时期新阶段,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深入的过程中,党中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于外,构建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一方面是继续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从而形成刚性的制度约束。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和完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了全面设计和系统规划。另一方面是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在2012年至2014年,从新中国成立到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被全面筛查。经过清理,1178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的只有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及时清理和修正党内法规体系那些不适应、不衔接、不协调的问题,有助于提高制度体系的整体合力。

于内,则是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以德治党,坚定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作风是面镜子,反映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观,体现的是政党的内在文化。外在表象上的“四风”问题,根源却在于党员干部信念的动摇、信仰的弱化。“形式主义的背后反映的是政绩观的错位,官僚主义的背后折射的是权力观的异化,享乐主义的背后凸显的是革命意志的消弭,奢靡之风的背后投射的是党性的扭曲。”[4]所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守纪律讲规矩”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中央都将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活动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通过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着力培养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调要改变党员干部的为官理念,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让“廉洁从政、干净为官”逐渐成为党员干部的内在信仰。

3.正本清源,重构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腐败的发生总是需要一定的土壤环境和滋养条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必然要关注腐败现象产生的环境诱因,聚焦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指一定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形成的生态联动,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5]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和从政环境对于遏制腐败、培育官德发挥着积极的正面影响。反之,如果“潜规则”横行社会,成为人们言行的导向和标杆,也必将导致党内生活的庸俗化,比如拉帮结派、功利主义、明哲保身、形式主义、“一言堂”等等,为腐败的产生创造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政治生态的重要命题,2015年“两会”期间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猛药去疴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勇气,除陋习、立规矩,坚持教育、监督和惩治并重,标本兼治、多管齐下,有效防范了“破窗效应”在党内的蔓延。以党章党规为准绳,逐步修复政治生态。在“不敢腐”的威慑局面初步形成和“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后,着力培育“不想腐”的土壤环境,真正实现政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十八大以来廉政治理的价值意蕴

1.以善治为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各种利益盘根错节、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改革面临着“三个不得不突破的关口:政治体制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关口,两极分化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关口,反腐困境到了不得不突破的关口”[6]。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面临着突破利益固化的严峻挑战。

腐败问题严重困扰着政府和市场的正常运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阻碍。因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规范权力运行、科学配置机构职能、加强监督监管,都是经济领域深化改革和探索政治领域理性改革之路的重要保障。廉政治理的深入,有助于消除权钱交易缩小寻租空间,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所以说,廉政治理蕴于全面深化改革之中,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意。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也使得“善治”成为政党治理的重要目标理念。以“善治”为目标和追求,也对廉政治理的推进方式提出了新要求。相较于“管理”,“治理”最重要的特点在于改变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动员方式,以上下互动、“多元”主体参与的方式解决问题。而要达到“善治”,必然要调动多种积极因素,发挥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等各方面的力量。以廉政治理的方式创新推动政党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继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以法治为取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改革发展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限度体现和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和价值诉求。是中国人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更是多元化社会的共识凝结。“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价值内核、共同理想、愿景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之于党的事业,在于目标和手段的统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中国。通过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最终达到“法律之治”。“法治”之于党的建设,在于强调党规党纪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是要让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在党规体系的框架内活动,通过党纪实现对其行为的引导和约束。尤其在廉政治理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法无例外”,最终达到“政党之治”。“法治”取向,就是要以法治理念谋篇布局,目标在于形成最大限度的改革发展共识,凝聚人心,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3.以吏治为抓手,勾勒出“从严治党”的自身改革形象。“治国之本,在于治吏”。政党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人民群众对于政党的认识,来源于身边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正是无数党员干部的作风形象聚沙成塔,构成了老百姓心目中对于政党整体轮廓的勾勒。可见,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个体修养和党风廉政状况是人民群众感知政党形象的重要窗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就使得政党的自身改革创新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风成于上,俗化于下”,突出以上率下,亦是廉政治理的重要理念。所以,“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从严治吏”,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政骨干队伍。这必然要求在廉政治理中,进一步加大“官德”塑造力度,使各级党员干部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三、推动廉政治理有效性的重要路径

1.注重问题导向,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视角来促进廉政治理能力提升。“治理与发展”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树立问题意识、注重问题导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和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是国家治理的目标之一,更是检视廉政治理成效的重要表征。所以,廉政治理必须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的新问题和新动向,及时作出科学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破解国家治理和政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2.注重传统政治智慧和现代治理要求的对接,在“继承”“借鉴”“创新”中不断发展。廉政治理并不是新时期才出现的难题,是过去存在,今天乃至将来都需要应对的挑战,它是古今中外任何政党在管党治党中都必须化解的风险和考验。所以,廉政治理的发展走向将是在“继承”“借鉴”“创新”中不断深入。“继承”就是要总结中国共产党治党的宝贵经验,重视思想建党,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借鉴”就是以先进国家的发展经验和发达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为参考系。例如日本在明治维新后的系统法治思维、美国在转折点上的制度创新尤其是深入人心的宪法及其修正案、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将民主政治理念与传统儒家威权政治的有效结合,都成为我们重要的学习借鉴典范。“创新”就是借助全新的工具和平台,使廉政治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注重治理的整体性,将廉政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廉政治理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涉及党的建设诸多层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解决外在的“四风”蔓延、腐败存量、腐败增量等问题,也要着手规范内在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更要解决政治生态重构和政治环境修复的重大难题。这都需要在理论上不断研究,实践中走向深化。○

参考文献:

[1]吴纪树.德国法治反腐的实践与启示[J].领导科学,2015(4).

[2]罗先德.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之中[N].重庆日报,2014-12-04.

[3]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2-12-05.

[4]付文科.廉政治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门阶条件[J].桂海论丛,2014(5).

[5]包心鉴.论优化党内政治生态[N].光明日报,2014-05-13.

[6]李永忠,李秀娟.治党为何要“严”——试谈习近平总书记治党新思路[J].人民论坛,2013(21).

责任编辑/冷波

猜你喜欢

治党廉政法治
党的廉政思想“听得懂”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履行代表职责 落实治党责任
廉政之歌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坚守人民立场 从严管党治党
明朝初期的廉政教科书
种好“责任田” 不越廉政线
在夯实组织保障中落实管党治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