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党协商落到实处
2016-03-08钱宪文
钱宪文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政党协商,市委统战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会同市委办公厅研究制定了《2016年政党协商计划》。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第201次会议研究了《实施办法》及《2016年政党协商计划》。会议强调,要从北京实际出发,着力推进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凝聚智慧和力量。
在政党协商形式上,《实施办法》明确了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专题协商座谈会由中共北京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事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一般每年4至5次。约谈协商可由中共北京市委负责同志或委托市委组织部,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市委负责同志,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小范围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增进共识;民主党派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可约请中共北京市委负责同志个别交谈,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参政党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反映情况、沟通思想,提出意见和建议。书面协商方面,中国北京市委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市委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市委以书面形式反馈;民主党派市委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北京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市委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北京市委和市政府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会议要求,要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党协商意识,熟悉政党协商方法,总结政党协商经验,把握政党协商工作规律,努力成为政党协商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要协助民主党派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协商水平。要支持民主党派密切与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建立具有自身特色、服务参政议政的智库。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自身优势,支持他们围绕协商议题,积极参与调查研究、座谈研讨等各项协商准备工作,为提高协商时效发挥重要作用。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参加政党协商,有关部门要做好联络服务、提供必要保障。
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委办公厅,在征求各民主党派意见建议基础上,根据北京市2016年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确定了《2016年政党协商计划》的7个议题:市委全会工作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半年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报告;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执笔人:沈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