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我国文艺批评的新标准
2016-03-08丁国旗
丁国旗
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了“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的思想,引发了文艺理论界的热切关注和讨论。综合这些讨论可以看出,大家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标准总体上非常赞同,认为文艺创作之所以存在“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以及“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与当下我国文艺批评标准的缺失与混乱有关;提出评判和鉴赏作品的“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是非常及时并切中要害的,这是对恩格斯提出的“美学的、历史的”标准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今后我国文艺批评标准的新界定与新提法,是推动文艺批评科学有序开展的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标准的时代化、中国化。
然而在诸多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中,也有学者认为,“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放在一起不合适,这四个观点并不在一个层面上,放在一起逻辑上有些混乱,给人以拼贴之感。在笔者看来,此种理解,纠结于对四个观点的抽象的学理认知,而全然不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这四种观点的现实语境与实践基础,可谓问题大焉。这里谈谈对于这一问题的粗浅理解。
关于“人民的”、“艺术的”标准的理解
“人民的”、“艺术的”是两个新提出来的文艺批评的标准,添列于“历史的”、“美学的”标准之间,因不是马克思、恩格斯亲自提出,似乎并不正宗,故遭诟病较多。本文就先从这两个观点谈起。
首先,“人民的”标准并不仅是具体的标准,它也是普遍性的标准,在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传统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正宗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标准与原则。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宝库中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人民性思想,几乎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都有重要的论述。在对待文艺问题时,马克思早就提出过“人民历来就是作家‘够资格和‘不够资格的唯一判断者”这一重要论断。列宁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认为革命文艺属于人民、由人民所享受,它“不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一万个上层分子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的劳动人民,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结合中国实际,更加明确地把列宁的思想发展成“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从而将文艺工作与人民大众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使为人民服务真正成为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中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界定的基本规律、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民的”作为文艺批评的标准之一直接提出来,不仅是党的十八大之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结果,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继承,是对无产阶级文艺发展要求的正确把握,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特征与规律的认识与定位的新提升。
其次,“艺术的”也不仅仅是具体的标准,它也是普遍性的标准。对文艺作品艺术性的强调,既是经典作家的一贯主张,也是文艺创作的基本要求。应该说,恩格斯在提出“美学的、历史的观点”的时候,艺术方面的问题的确是包含在“美学的”观点中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评价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歌德、托尔斯泰等伟大作家的艺术成就时,也是从“美学的”高度去审视的。然而,这在“艺术的”观点单独作为一种标准提出之前,恰恰说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对文艺创作的艺术性的重视程度,这一点还可以从他们提出的“莎士比亚化”、“席勒式”的创作原则以及对“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的融合”(即“三融合”)创作理想等的论述中深刻地感受到。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则更是非常明确地将“艺术标准”独立出来,并将其与“政治标准”相提并论:“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他同时还强调:“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以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虽然这一观点将政治标准放在了第一位,但并没有要人们忽视艺术,而是着重强调了“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艺术标准的重要与不可或缺由此可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将“艺术的”作为诸标准之一单独提出来是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的。当前,在市场经济、商业文化的影响下,人们的价值观、利益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把文艺作品混同于日用商品,对文艺作品的评价不是从艺术水平出发,而是从商业票房出发,批评家也是以商业标准代替艺术标准,以红包的厚度论作品成就的高度。有些作家背离艺术职责,一味追逐名利,对文学艺术标准的忽视,已严重到了再不扭转将极大伤害文艺作品质量的程度,文艺这片净土正被商业化的阴霾不断地吞蚀。“面对市场,文艺评论负有坚守艺术品位、抵制艺术生产低俗化的责任,而不能成为市场低俗化的附庸和帮闲。”因此,文艺批评中“艺术的”标准的提出,将对吹散商业化的阴霾、有针对性地诊治当前我国文艺评价体系中价值标准失衡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历史的”、“美学的”标准的理解
相对于“人民的”、“艺术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提出的“历史的”、“美学的”标准已不同于马恩经典作家那里的“美学的、历史的标准”,而是有了新的更为具体的所指内容。也就是说,它们不仅是文艺批评的“最高的”标准,同时也是当下文艺批评的具体的标准,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
首先,“历史的”标准的重新提出,与当代文学创作中的历史虚无主义泛滥有直接关系。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谈到了“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可能导致“去历史化”、“去中国化”问题,谈到了一些作品中存在的“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等现象。在文艺工作座谈会结束后,习近平总书记跟有“谍战小说之王”之称的知名编剧麦家握手时更是直接说道:“现在一些谍战剧不尊重历史,给观众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众所周知,现在许多文艺作品将历史当作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或“戏说”,或“割裂”,或“颠覆”,完全撇开历史事实于不顾,胡编乱造、张冠李戴、以讹传讹,随意丑化、抹黑历史人物,孔夫子成了修侠情圣,杜甫被“再创作”为杂耍混混,唐三藏成了花花公子,如此等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文学的审美教育功能荡然无存。由此来看,“历史的”观点的提出,是时代的要求,是现实的需要,更是正确对待历史、尊重历史的必然选择。
其次,关于“美学的”标准。如同“历史的”观点一样,美学的观点也是如此,它的提出针对于当下我国文艺的基本问题。美学的观点同艺术的观点是不同的,美学的观点是意识形态性的观点,而艺术的观点则是非意识形态的观点。艺术的标准主要指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创作性技巧、故事构思、情节安排、语言运用等方面的内容,它反映出的是作家、艺术家的
艺术修养与专业素质,而美学的观点则主要表现为作家、艺术家的情感投入与审美判断,是价值层面的东西,与作家、艺术家本人的思想境界、审美趣味相关联。斯大林在《论语言学的几个问题》里说过:“上层建筑的专门特点就是:它以政治 、法律、美学等思想为社会服务,并且为社会创造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和其他的设施。”显然,斯大林就是把美学当作与政治、法律一样的意识形态观念来理解的。因此,艺术的标准与美学的标准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也不存在谁包含谁的问题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展现中华审美风范”,要“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战胜丑恶”,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要“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作品,等等。结合这些内容来对照理解“美学的”批评标准,可以发现,“美学的”实际涵义已比经典作家提出这一观点时丰富了很多、具体了很多,有着非常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与时代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评论工作者应当深入探究中华文论宝藏,研究梳理、传承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学习和挖掘思维、表达、韵律等方面的精髓,丰富评论话语,改进评论文风,实现美德、美学、美文相结合,实现传统文论的现代转换,展现中华审美风范。”由此可以看出,习近平总书记给“美学的”标准提出了更高、更具体,也更现实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美学的”标准,不仅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文艺评论“美学的”标准的内涵,而且体现出了非常鲜明的民族特色与文化关怀,让我们看到文艺事业与文艺工作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与现实使命。
综上所述,“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四个标准既揭示了文学评判的内容又反映出现实存在的问题,既相互独立又构成为一个整体,既有各自的现实针对性同时又保持着彼此理论上的张力;它们共同构成文艺批评中最高的、普遍性的标准,同时又都是现实文艺评价中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标准,比较完整地、全面地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文艺的基本要求、基本特征。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发展史上,“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文艺批评标准,实现了历史精神和人文精神、艺术追求与美学追求的高度统一,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标准作出了富有时代特色的新阐发,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新成果,是当代我国文艺批评的新标准。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研究室主任。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的理论突破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AZW002)
责任编辑:金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