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的影响分析与应对策略
2016-03-07胡蕤
胡蕤
[摘要]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建筑业相关税制改革也日益迫切。本文通过对“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业工程的投标报价、企业税负等方面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企业应对的适应性策略。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影响分析;策略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8144
1“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11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业首先面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变化,它关系到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利益。住建部于2014年7月21日颁布了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新的造价方案征求意见,计价规则根据增值税税制要求,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即将营业税下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各项费用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增值税税金”计算的计价规则,调整为各项费用税前造价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税金”的计算规则。明确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构成各项费用均不包括进项税额,工程造价计价由不含税材料价格、不含税人工费、不含税机械租赁费、不含税其他直接费,加上利润和销项税额构成。
12对现金流的影响
“营改增”会使企业的资金更加紧张。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并不规范,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设单位在每期工程计价时往往扣除质量保证金、垫付款等,同时要求企业按照计价金额开具发票后付款,而工程款滞后支付,企业为此需先支付税金。为确保工程进度,建筑企业需要垫付建设资金。由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和大量资金的占用导致企业资金紧张,企业经常无法足额支付采购支出,从而无法取得供应商增值税发票,导致无进项税的抵扣。增值税必须按期缴纳,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程度,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13对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实际收取的工程款减去增值税销项税额,作为营业收入,收到同样数额工程款,确认营业收入会减少。营业收入降低会影响到企业利润。由于各种因素,购入材料成本、支付劳务工资以及零散临时性支出等都存在不能取得可抵扣进项税的票据情况,将加大工程成本,挤占利润空间导致利润会下降。
14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建筑业原缴纳营业税多少只与收入相关,和成本费用无关,改征缴纳增值税后应纳税额大小,既与取得收入大小(涉及销项税额)有关,也与取得成本费用票据(涉及进项税额)相关联。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建筑业适用11%的税率,建筑业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计算销项税为工程造价的11%。建筑企业“营改增”后虽可以从成本费用中外购材料、机械设备、劳务以及燃料等取得进项税额抵扣,但当期进项抵扣不足。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沙石、土方以及零星材料多由个体经营者供应,劳务用工主要来自于建筑劳务公司及零散的农民工,要么没有发票,要么取得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税率不高,使得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从“营改增”试点来看,由于增值税相对营业税税率提高,部分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存在不同程度税负提高现象。
15企业对发票管理与使用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企业缴纳营业税,无论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或服务,只要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都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影响到企业的税负。但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实行的是进项税额凭票抵扣,有增值税抵扣凭证就有进项税额,没有增值税抵扣凭证就无进项税额。企业取得发票不仅涉及缴纳增值税,还涉及计算企业所得税。相比较而言,税务部门在税务稽查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要比营业税发票管理更为严格。
2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21转变经营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投标报价体系
“营改增”税制改革,不仅是财务管理的改变,更是企业经营管理层意识的转变,在工程规划与决策时要预先筹划。与原缴纳营业税相比,工程计价由含税价格变为不含税价格,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建筑行业多年来工程计价规则,且直接影响企业的招投标报价。在参与工程投标报价时,企业要及时了解“营改增”政策信息并进行研究,制定适合本企业在增值税制下投标报价体系及管理制度。预算工程投标价格,要合理测算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既要考虑工程中标率,也要确保进项税额的来源,工程能够取得更多进项税额发票可能成为企业报价竞争的有利条件。
22加强对“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培训学习,防范税务风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建筑业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企业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在培训过程中对“营改增”的具体内容与两种制度之间差别进行学习,通过对“营改增”新政策税务知识学习,将税务政策渗透到经营管理中,做到事前预防控制,尽量避免工作中失误,造成企业税务成本上升。
23重视对供应商的选择
在选择供应商时,销售方身份的不同会对企业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计算方法的差异,“营改增”后企业对外经营所产生的销项税额与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产生的进项税额之差,会直接影响企业缴纳增值税。从企业税负考虑,应及时调整供应商的选择方式。在合同谈判时,针对不同资格纳税人可提供发票的类型,再确定不同合同单价。
24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有效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于普通发票,它具有税负的连续性,将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各个环节联系到一起,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缴纳增值税金额。这就要求企业经营过程中要取得合法真实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占建筑业成本较大份额的材料能否取得有效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因此企业各业务部门从票据的取得及审核每一个环节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5科学合理税收筹划,降低税负
“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业增值税税负高低取决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在日常采购环节上,从发票取得、流转、认证抵扣、会计核算等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税的抵扣,减少企业资金流出。做好与税务部门沟通工作。通过合理税收筹划,增大可抵扣销项税额的材料费、机械费等金额,减少不能抵扣销项税额的其他成本金额;或者增大可抵扣销项税额的高税率的材料费、机械费等比重,以达到降低企业总体税负的目的,将“营改增”在建筑企业影响降低到最小的范围内。从事混业经营的建筑业,还必须对不同业务类别分别在适用税种、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税方法、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做出细化核算处理,避免因企业核算不全,导致企业从高适用税率,增加企业税负。
26“营改增”前后新旧税制衔接应关注的事项
建筑企业应当做好“营改增”前后过渡期事项的安排,以避免可能存在的税负的增加。针对“营改增”前购买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原材料存货等存量资产的期初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企业在税制改革时要控制库存,不宜大量购置该类资产,以避免出现“营改增”后只承担销项税而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加重税负问题。对于跨越“营改增”前后的工程承包合同,要合理确定收入和进项税额的关系,以避免可能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
3结论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按照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建筑业在“营改增”初期,企业税负可能会增加,但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广,建筑业上下游抵扣链条逐步完善,对建筑业产业的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会逐步得到体现。建筑企业要利用“营改增”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努力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使“营改增”能够切实地促进自身的发展,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实现企业加快发展创新,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万建国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J].财务月刊,2015(21)
[2]王红敏浅谈营改增税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政监督, 2014(9)
[3]李旭红,赵丽建筑业营改增操作实务解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