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风险角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的分析
2016-03-07赵燕妮冯志勇
赵燕妮++冯志勇
[摘 要]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与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作用、相互需求,使得物流金融业务不断发展。在收益的驱动下,各大商业银行开始积极开发物流金融业务。但是,物流市场环境的不成熟,商业银行发展物流金融业务缺乏经验,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潜藏着比较大的风险。文章从风险角度对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风险的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风险
[DOI]10. 13939/j. cnki. zgsc. 2016. 06. 027
物流金融为供应链企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业间的紧密合作提供良好的平台,使得合作能达到“共赢”的效果。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
1 我国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在21世纪初期开始提供物流金融服务,最开始是提供仓储服务,之后发展成融资服务,受我国环境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物流金融发展比较慢,市场份额不高。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物流金融有所好转,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金融物流服务体系。但是,商业银行物流金融风险业务风险随之增加,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长远发展。商业银行物流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1 信用风险
我国对信用风险的研究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统一合理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同时对相关行业的法律制度建立不完善,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制度缺失,法律保障覆盖范围较小,这就使得交易信用缺失,最终使得物流金融业发展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更多的信用风险。在具体的运作中,物流金融业的信用风险主要受物流企业影响。一方面,物流企业对融资企业来说,仅能够起到数据收集和传送的作用。当融资企业中的数据出现虚假和错漏时,物流企业不具备识别和修改的能力。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对融资企业的信誉评估出现了错误,最终有可能导致融资失败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物流企业的特殊性使得商业银行对物流企业的风险防范程度降低。以上两个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物流企业的责任意识缺失和专业性不强造成的。
1. 2 法律风险
我国物流金融业的发展速度过快,但是很多相关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行业整体处于松散状态;同时商业银行在运作的过程中也没有统一明确的要求,很多重要的票据和条款没有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物流企业和参与方的信息共享平台太少,《物权法》对物流行业的发展能够起到的管理能力有限,不能够满足物流金融业的长远发展。如果不尽快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物流金融业将会遇到很多不可控制的法律风险。
1. 3 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物流金融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在对融资企业递交相关的信誉证明进行评估时,对评估人员的要求不是很高,而且物流企业的发展时间太短,企业内部不具备专业的信誉评估人员,物流企业对融资企业的信誉评估具有很大的操控空间。二是商业银行的合同标准和信贷业务流程都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让欺诈行为有了实施的可能。三是在对融资企业贷款批准的过程中,对融资风险的分析没有相关的分析控制体系支撑,容易使得风险分析错误,导致企业融资失败。
1. 4 仓单质押贷款风险
仓单质押贷款是指货主企业将货物存在仓库中,由仓库开具货物仓储凭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仓库货物价值向货主提供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给货主企业存在着仓单风险、商品选择风险及商品监督风险。
(1)仓单风险。仓单可以通过质押给银行实现资金融通,但是我国仓单使用形式不统一、各家仓库可以自行设计仓单,增加银行对物流企业仓单识别与管理的难度,有些货主向银行质押贷款的时候,并不是开具有效的仓单,而是运用入库单与存货单,增加了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风险。
(2)商品选择风险。很多商品并不适合进行质押,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商品质量与价格随时间波动比较大,如果质押商品选择不当,造成质押物缩水,出现企业获得贷款额比质押物价值高的现象,造成一定的物流金融风险。
(3)商品监督风险。由于仓库与银行信息不对称,在质押商品监管方面,出现信息滞后都可能造成银行与仓库出现决策失误。现阶段物流企业虽然建立了仓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有效监管,但是在业务流程、客户资料收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给商业银行带来物流金融风险。
2 商业银行物流金融风险防范策略
2. 1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首先,对合作物流企业的经营能力与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全面了解客户经营情况、资信信息,调查客户偿债历史、履约能力,对于信用记录比较差的顾客,不与其合作。其次,优化物流企业评估指标,建立信用风险定量模型。商业银行在对物流企业以及融资企业进行评估时,要坚持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选取贷款分类标准的量化因素,适当的加入物流企业经营状况、经营规模、银行信用度、制造企业的业务密切度等评估指标,降低信贷审核的风险。最后,建立非货币性惩罚债务合约,商业银行通过债务合约给物流企业加上非货币性惩罚,保证物流企业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这种方式可以减轻商业银行风险,发挥物流企业经营管理优势。
2.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防范商业银行物流金融风险,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加强金融立法,制定与完善《存款保险条例》《信贷征信管理条例》与《外汇管理条例》,加强执法监督,努力解决行政争议,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保护合法权益;其次,建立物流金融配套的政策法规,逐渐完善物流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完善质押、质押权让渡、贷款及金融担保等相关法律细则,做到有法可依,完善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准入资格、操作指南及行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健全中小银行监管法律体系,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比较多,我国应该健全以中小企业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监管法律体系,对中小银行物流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监管,增加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 3 从流程、人员等方面控制操作风险
操作不当是造成商业银行物流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商业银行应该从银行系统、流程及人员等方面来防范操作风险。首先,应该完善商业银行金融业务流程,健全内部监控体系,建立信贷资产管理部门,信贷管理人员与营销人员进行两次审核,相互监督,从而降低物流金融操作风险,对物流企业质押物入库、出库及价格变动等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隐患,降低商业银行物流金融风险。其次,提高操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操作人员风险意识与职业道德。物流金融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贷款前需要调查的信息更加复杂,商业银行不仅需要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还需要建立健全审查模板、完善转移调查及贷后操作指引等,使得业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要求来收集信息,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来进行操作流程,要特别关注风险点,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
2. 4 加强仓单质押管理
首先,商业银行应该与客户建立信用,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是建立在仓单的真实有效性和对物流企业仓库监管的信任之上的。所以,信用的建立实际上是基于物流企业的实力。物流企业可利用双方都信任的关系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完成此信用的整合。其次,加强仓单管理,健全仓单操作规程,规定固定的仓单格式,委派专人管理仓单,并审核提货、换单和解除质押,以文件形式进行质押仓单签发和确定程序。最后,加强质押商品管理,银行所质押商品可以进行流通,但须保证库存货物先进后出,同时满足库存量按确定的比例折扣后价值加上信用保证金后不能小于银行提供给销售商的信用额度。货物质押期间,销售商对质押货物质量负责,贷款发放后双方定期检查盘点质押物,进行账实核对。银行委托仓库管理人员对仓库的货物的进出进行控制。若销售商未能如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拍卖货物,以归还银行的贷款或承兑票款及其他损失。
4 结 论
我国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发展时间不长,由于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由于商业银行自身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潜藏着风险。但是,只要正确应对,就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经营风险,从而有利于实现商业银行、物流企业及中小企业实现多方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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