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中的“所”字结构*
2016-03-07郑益兵
郑益兵
(滁州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国语》中的“所”字结构*
郑益兵
(滁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安徽滁州239000)
代词“所”经常与其他词语结合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本文以《国语》为研究对象,对该典籍中的“所”字结构进行了判定,然后对其进行了分类讨论,同时与《左传》进行了相关比较。对前人的一些错误观点进行了修正。
《国语》;代词;“所”字结构
古代汉语中“所”经常置于他词或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这种构成名词性结构的“所”,《马氏文通》称之为“接读代字”[1](P58),王力《汉语史稿》称之为特殊指示代词[2],高小方《古代汉语》称之为被饰代词[3]。诸多学者都承认“所”的指代性质。《国语》是我国最早的国别体史书,具有重要的语料价值,该典籍中“所”字结构值得探讨。为此,本文对该典籍中“所”字结构进行了判定,然后对其进行分类讨论。由于《国语》是《左传》的姊妹篇,本文也与《左传》进行了相关比较。
一、《国语》中名词性“所”字结构的判定
关于“所”字结构的判定需要明确两点:(1)并非所有“所+动”均为“所”字结构,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即“所”字必须是代词,而非其他。(2)“(代词)所+动+者”属于“所”字结构,而非“者”字结构。
1.连词“所”与后面词语组成“所+动”形式,这种形式不是名词性“所”字结构。如:
⑴ 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晋语四)
⑵ 所不掩子之恶、扬子之美者,使其身无终没于越国。(越语下)
“所”作为假设连词经常出现在誓词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假如”、“如果”。例⑴是重耳的舅舅子范请求离开时,重耳在其面前所发的誓言。该例可译为:“假如我不跟舅舅同心同德的话,就有黄河之水为证。”例⑵是范蠡不想跟随勾践回越国时,勾践在其面前所发的誓言。该例可译为:“假如有不原谅你的过失、不称赞你的美德的话,将让他在越国不得善终。”誓词中“所”的这种用法在《左传》中更为多见。
2. 代词“所”与后面词语组成“所+动+者”的形式,这种形式是名词性“所”字结构,而非名词性“者”字结构。如:
⑴ 吾周官之于灾备也,其所怠弃者多矣。(周语下)
⑵ 晋其庶乎!吾臣之所争者大。(晋语八)
王力(1999)把“‘所’+动词+‘者’”中的“者”视为代词。[4]我们认为,凡是形如‘所(代词)’+动词+‘者’”形式的,“者”字都可以去掉而不会改变原句的结构和意义。因此,把此处的“者”定性为表示提顿的语气词比较恰当。例⑴中“所怠弃者”即“所疏漏的地方”,例⑵中“所争者”即“所争论的”。这种语气词的“者”还可以作为“所”字结构结束的标志,而非“所”字结构的组成部分。
通过判定,我们认为,《国语》中“所”字结构共235见,占该典籍“所”总数(257见)的91.4%,与其姊妹篇《左传》(87.2%)一样,均占压倒性优势。《国语》中“所”字结构分两种:一种是代词“所”置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动”结构,共165见;另一种是代词“所”置于介词之前,组成“所·介”结构,共70见。下面分别讨论。
二、“所·动”结构
本部分主要讨论两方面内容:即《国语》中“所·动”结构的形式和“所·动”的语法功能。
(一)《国语》中“所·动”结构的形式
《国语》中“所·动”结构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所”+动词。共146见。如:
⑴ 若夫匮财用,罢民力,以逞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无益于教,而离民怒神,非臣之所闻也。(周语下)
⑵ 夫二国士之所图,无不遂也。(晋语二)
⑶ 子得所求而不从之,何其怀也!(晋语五)
例⑴⑵⑶中“所”后均为动词,分别为“闻”、“图”、“求”。
2.“所”+副词/助动词+动词。共14见。如:
⑴ 夫钟声以为耳也,耳所不及,非钟声也。(周语下)
⑵ 皆昭令德以何好也,皆非使臣之所敢闻也。(鲁语下)
⑶ 弑君以求威,非吾所能为也。(晋语六)
⑷ 蛮、夷、戎、狄,其不宾也久矣,中国所不能用也。(楚语上)
例⑴中动词前有副词“不”;例⑵⑶中动词前分别有助动词“敢”、“能”;例⑷中动词前则既有副词也有助动词,即副词“不”与助动词“能”连用。
3.“所”+(副词)+动宾词组。共5见。如:
⑴ 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齐语)
⑵ 吾闻申生甚好仁而强,甚宽惠而慈于民,皆有所行之。(晋语一)
例⑴中“所”与“不若夷吾”组成名词性“所”字结构,即“不如夷吾的地方”。例⑵“所”与动宾词组“行之”做成名词性“所”字结构,即“这样做的目的”。
通过讨论,《国语》“所”字结构中动词结构可以概括为:可以单用,可以前加副词或情态动词等状语成分,也可以后加动词宾语。《国语》中这些动词结构情况与《左传》相同。但《国语》“所”字结构中动词结构中没有动词加补语的情况,而《左传》中却存在,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先王所禀于天地以为其民也,是以先王上之。”可以看出,《国语》中“所”字结构中的动词结构没有《左传》复杂。
(二)《国语》中“所·动”结构的语法功能
1.“所·动”结构作主语。共39见。如:
⑴ 夫见乱而不惕,所残必多,其饰弥章。(周语下)
⑵ 其所让,皆社稷之卫也。(晋语四)
⑶ 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楚语下)
例句中“所残”、“所不若夷吾”、“所让”在句中作主语。其中例⑵⑶“所”字结构前还有定语,例⑵中有代词“其”作定语,例⑶中有名词“楚”作定语。
2.“所·动”结构作谓语。共53见。如:
⑴ 孝、敬、忠、贞,君父之所安也。(晋语一)
⑵ 臣愿获尽辞而死,固所愿也。(晋语四)
⑶ 弑君以求威,非吾所能为也。(晋语六)
例⑴中“君父之所安”作整个判断句的谓语,“君父”又是“所安”的定语。例⑵中“所愿”为谓语。例⑶中“吾所能为”是谓语,“吾”又是“所能为”的定语。其中例⑵、例⑶名词性谓语前还有副词修饰,分别为情态副词“固”、否定副词“非”。
3.“所·动”结构作宾语。共68见。又分为动词宾语和介词宾语两类。作动词宾语的,如:
⑴ 今苌、刘欲支天之所坏,不亦难乎?(周语下)
⑵ 恶其所好,其能久矣?(晋语四)
例⑴中“所坏”、例⑵中“所好”在句中均作动词宾语。
上面是“所·动”结构作动词宾语的例子。作介词宾语的例子,如:
⑶ 以丘之所闻,羊也。(鲁语下)
⑷ 以其所有,易其所无。(齐语)
例⑶“所闻”充当介词“以”的宾语,例⑷“所有”充当介词“以”的宾语。
4.“所·动”结构作定语。共5见。既可以作前置定语,也可以作后置定语。如:
⑴ 天所崇之子孙,或在畎亩,由欲乱民也。(周语下)
⑵ 所谓一纯、二精、七事者,何也?(楚语下)
⑶ 择子之所欲归者一人。(吴语)
例(1)中“所崇”充当中心语“子孙”的定语。例(2)中“所谓”表示“所说的”,充当中心语“一纯、二精、七事”的定语。其中前两例定语在中心语之前,最后一例定语在中心语之后。
《国语》中“所·动”结构在句中充当主语、谓语、宾语、定语成分,这与《左传》相同。
三、“所·介”结构
介词一般由动词虚化而来,既然代词“所”能与动词组成“所”字结构,那么代词“所”自然也可以与介词组成“所”字结构。代词“所”可与诸如“以”、“为”、“自”、“由”等介词组合成“所·介”结构。这些结构在《左传》中均有体现。但《国语》中代词“所”只与介词“以”组成名词性结构“所以”。根据意义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凭借;另一种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
1. 表示动作行为凭借的工具,介词“以”作“用”讲。共66见。如:
⑴ 长勺之战,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鲁语上)
⑵ 《四牡》,君之所以章使臣之勤也。(鲁语下)
⑶ 旅人,所以事子也,唯事是待。(晋语八)
例⑴中“所以”与“战”组成名词性词组“所以战”,在句中作宾语。该例可译为:“鲁国将和齐国在长勺交锋,曹刿问鲁庄公靠什么作战。”例⑵中“所以”与“章使臣之勤”组成名词性词组“所以章使臣之勤”,在句中作谓语。该例可译为:“《四牡》(按:《四牡》是《诗经·小雅》中的篇章,是周代慰劳使臣时演奏的乐歌),是国君用来表彰使臣勤于国事的。”例⑶中“所以”与“事子”组成名词性词组“所以事子”,在句中作谓语。该例可译为:“我是客居晋国的人,是用来侍奉您的,只等待为您做事。”
⑷ 敢问君王之所以与之战者?(吴语)
该例中“所以”依然表示动作行为的凭借,而非表原因。《马氏文通》指出:“凡‘所以者’之句,皆原其故也。”[1]这种说法不妥,马建忠错把“所”等同于“者”姑且不论,单说他把“所以”一概视为推求某种行为的发生原因,显然有误。例⑷就是明证。
2.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介词“以”作“因”讲。共4见。如:
⑴ 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周语中)
⑵ 元年始受,实沈之星也。实沈之墟,晋人是居,所以兴也。(晋语四)
⑶ 臣所以不死者,为此事也。(越语下)
例⑴中“所以”与“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组成名词性词组“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在句中作谓语。该例可译为:“这正是先王能够不费钱财而向天下广施恩惠的原因。”例⑵中“所以”与“兴”组成名词性词组“所以兴”,在句中充当谓语,该例可译为:“您即位的第一年,是实沈星的位置,实沈的故城,正是晋人居住的地方。这是晋国兴盛起来的原因”。例⑶中“所以”与“不死”组成名词性词组“所以不死”,在句中充当主语,该例可译为:“我没有去死的原因,就是为了(报仇)这件事。”
以上例句中“所以”之后都没有出现主语,《国语》中如此,《左传》中如此,整个先秦汉语中均如此。“所以”在这一时期只能是偏正式的名词组,而非现代汉语中表因果关系的连词。对此不能以今律古。“所以”在东汉以前始终没有打破介词的限制,但却为“所以”向连词的演变做了必要的准备。
四、结语
《国语》中“所”字结构共235见。从分类上看,《国语》中“所”字结构分为“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两类,这与《左传》相同。从语法功能看,《国语》中“所·动”结构用作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等多种成分,这也与《左传》相同。从“所·动”中的动词结构看,与《左传》相比,《国语》中缺少动补结构,而《左传》则显得比较复杂。这是由于《国语》这部典籍口语性较强造成的。从“所·介”中的介词种类看,《国语》中的介词比较单一,只有“以”一种,而《左传》中的介词有多种,如“以”、“为”、“自”、“由”等,但也以“以”占绝对优势”。两部典籍“所·介”结构中介词“以”使用频繁,这是由于“以”的用法灵活多样造成的。
[1]马建忠. 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58.
[2] 王力. 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4.343.
[3] 高小方. 古代汉语[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156.
[4] 王力. 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335.
[5]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63.
2095-4654(2016)06-0046-03
2016-03-10
滁州学院科学研究项目(2014PY09)
H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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