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论《天津图书馆藏纪晓岚删定四库全书总目稿本》的编纂时间*
2016-03-07夏长朴
夏长朴
(台湾大学 中文系,台北 10617)
夏长朴
(台湾大学 中文系,台北 10617)
2011年影印出版的《天津图书馆藏纪晓岚删定〈四库全书总目〉稿本》,是现存《四库全书总目》稿本中最新、也是最先影印出版的资料。此一文献的出版,对《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方式与修订重点,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对《四库全书总目》的文献研究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四库全书总目》的文献学研究而言,此一稿本的编纂时间究竟在何时,是确定本稿本学术价值与判定《总目》编纂过程的重要关键,因此探讨此一稿本的编纂时间,自然是刻不容缓的要务。此前,笔者与北大历史系刘浦江教授曾先后发表论文,探讨此一稿本的编纂时间,虽然所得结论不同,但由于不同的原因,使得我们的初步尝试,都有或多或少的瑕疵,并沒有达到原本预期的目的,这是一个缺陷,有待于重新的探讨与论定。
《四库全书》 ;《四库全书总目》 ;纪晓岚
一 前 言
2011年影印出版的《天津图书馆藏纪晓岚删定〈四库全书总目〉稿本》(以下简称“津图《纪稿》”),是现存《四库全书总目》稿本中,最新也是最先影印出版的资料。此一文献的出版,对《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方式与修订重点,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对《四库全书总目》的文献研究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四库全书总目》的文献学研究而言,此一稿本的编纂时间究竟在何时,是确定本稿本学术价值与判定《总目》编纂过程的重要关键,因此探讨此一稿本的编纂时间,自然是刻不容缓的要务。此前,笔者与北大历史系刘浦江教授曾先后发表论文,讨论此一稿本的编纂时间,虽然结论不同,但由于不同的原因,使得我们的初步尝试,都有或多或少的瑕疵,并沒有达到原本预期的目的,这是一个缺陷,有待于重新的探讨与论定。
二 “津图《纪稿》”内,另有误羼入的其他《总目》稿本残卷
由于“津图《纪稿》”并非完本而是残稿,虽说如此,残存的稿本仍有七十卷之多,为《总目》全书的百分之三十五,份量相当可观。但通读整部“津图《纪稿》”,会发现影印问世的这部书稿,其实羼入了一些不属于此一稿本的其他《总目》的残卷,在进入主题讨论“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前,有必要先将这些残卷加以剔除,以便就完整的“津图《纪稿》”进行较深入的讨论,这是进行本文论述时应优先处理的部分。
误收入“津图《纪稿》”的其他《总目》残卷,包括影印本的卷七十七(史部三十三)、卷一三六、一三七(子部四十六、四十七)及卷一五一(集部四),这些残卷的版式与“津图《纪稿》”影印本的其他部分明显不同,差异相当清楚,极易加以区隔。以下就此先行讨论:
1.卷七十七除卷端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七”,小题标“史部三十三”外,未标“地理类存目六”。仅首叶版心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七”,既无边栏、鱼尾,亦未标部类名称,更缺页码,全卷皆如此。又于卷末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七”,与“津图《纪稿》”他卷体例不同。加以所收各书错简极多,排列顺序混乱,常有前后颠倒,排列次序多异于殿本、浙本的现象,如:a.《崇恩志略》七卷下接《晋录》一卷、《长溪琐语》一卷…;b.《增补武林旧事》八卷、《帝京景物略》八卷下接“右地理类古迹之属三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皆附存目。”《豫章今古记》一卷、《西湖繁胜录》一卷…。
类此现象皆与殿本、浙本不同,疑系抄手误抄所致。
错简之外,本卷提要内容误抄颇多,如:
a.《帝京景物略》提要“所附诸诗…”以下,误抄《山东考古录》提要“四种,其三皆杂剽《日知录》…或是时所遗稿本,亦未可知也”一段文字;b.《天府广记》提要“其中仓场,漕务附”下,本应为“户部选举贡院附礼部之类,…大抵瑕多而瑜少也”,然抄手误抄《帝京景物略》“命重辑日下旧闻,…益可为覆瓿用矣”一段文字;c.《山东考古录》提要“然《说铃》载炎武书”之下,本应为“四种,其三皆杂剽《日知录》…或是时所遗稿本,亦未可知也”,而误抄《天府广记》提要“户部选举贡院附礼部之类,…大抵瑕多而瑜少也”一段文字。
上述种种现象的存在,使得本卷的完成度远远不及其他各卷。
由此可知,卷七十七应属另一稿本或录副本,其抄写时间亦可能早于“津图《纪稿》”所收其他各卷,否则与“津图《纪稿》”他卷差异不应如此之大。
2.卷一三六首页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三十六”、“子部四十六”、“类书类二”,卷一三七首页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三十七”、“子部四十七”、“类书类存目一”,然二卷均无边栏、无版心,亦无鱼尾,版式不同于“津图《纪稿》”其他各卷。此两卷字迹相同,应出自同一抄手。有此种种差异,此二卷与“津图《纪稿》”其他各卷亦非同一稿本。*卷一三六末无“《宋稗类钞》三十六卷”, 卷末作“右类书类六十四部,六千九百七十三卷,皆文渊阁著录”,均与殿本《总目》同。而与浙本《总目》有“《宋稗类钞》三十六卷”,卷末作“右类书类六十五部,七千零四十五卷,皆文渊阁著录”不同。
3.卷一五一,首页首行即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一”,次行标“集部四”,又次行标“别集类四”。全卷均无边栏、无版心,亦无鱼尾,与“津图《纪稿》”其他各卷版式亦不同。本卷著录各书之顺序同于殿本而异于浙本,其抄写时间应晚于“津图《纪稿》”其他各卷,亦晚于浙本,可能在浙本、殿本之间。
以上四卷除版式不同于他卷外,均未编页码,亦无纪昀修改更动痕迹,颇疑为时间不同之其他稿本或录副本,或早于或晚于“津图《纪稿》”。其后故宮整理《总目》残稿时混入此稿,此四卷应分别看待,另作处理,不宜与其他各卷列为同一稿本。
上述四卷外,卷四十九史部纪事本末类的《钦定台湾纪略》七十卷一书提要(页3-559)*“津图《纪稿》”影印本共计九册,每册页码自为起讫,此处(页3-559),即指第三册559页,以下同此。,以另纸抄写,版式全异于他卷,版心无“钦定四库全书总目”,鱼尾下亦无“史部纪事本末类”字样,未编页码,仅于首叶鱼尾下以行草标明“钦定台湾纪略”六字,书眉纪昀加注“此篇补在《石峰堡纪略》之后,《绥寇纪略》之前”。提要末原署“乾隆五十四年四月恭校”,墨笔改为“乾隆五十五年七月恭校上”,其后又删去此十一字。就上述现象观察,可知本条为乾隆五十五年(1790)七月另行补入提要,亦非“津图《纪稿》”原有。
因此,本文所探讨的《津图纪稿》编纂时间,既不包括上述四卷,亦不包括《钦定台湾纪略》提要,这是本文论述的前提。
除此之外,“津图《纪稿》”的卷首七卷中,部分亦可能为其他《总目》稿本羼入,因而造成卷首“圣谕”与“谕制诗”、“谕制文”之间时间矛盾现象,影响到《津图纪稿》编纂时间的判定。兹事体大,影响深远,暂时予以保留,留待下节正式讨论《津图纪稿》编纂时间时,再一并纳入处理。
三 《津图纪稿》编纂时间的讨论
“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究竟在何时?由于“津图《纪稿》”并未标明抄写时间,又缺乏具体文献佐证,这个问题的确相当难以回答,只能以《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时间做为论述的参考。可以确定的是,《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时间开始得相当早,而刊刻的时间却极晚。
乾隆三十八年(1773)五月,即有将四库诸书提要“辑成总目,依经史子集部分类”的上谕,*《谕内阁编四库全书荟要著于敏中王际华专司其事》(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初一日,军机处上谕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页108。又稍后的《谕内阁著总裁等将进到各书详核汇为总目并妥议给还遗书办法》(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十七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16-117,亦有“汇为总目,以彰右文之盛”之语。次年七月“四库全书馆”即遵旨进呈提要汇编“总目”,*《谕内阁著四库全书处总裁等将藏书人姓名附载于各书提要末并另编简明书目》(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228-229。以供御览,此一编辑形式经清高宗核定后,即正式展开《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工作。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四库全书总目》初稿完成呈览,高宗又做了若干修订的指示,*《谕内阁所有四库全书各部俱各按撰述人先后依次编纂》(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90-1291。同时要求《四库全书》完成后,将《四库全书总目》与《四库全书考证》列于《四库全书》之首。*《谕总目提要并黃签考证书成时俱著列于四库全书之首》(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九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94-1295。以此为准,《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其“呈览”的定稿,时间即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这应是《四库全书总目》编纂时间的上限,“津图《纪稿》”的编成时间自不可能早于这个时间。
至于《四库全书总目》的刊刻完成,则要迟到乾隆六十年(1795),这一年的十一月,原户部尚书曹文埴上奏,报告刊刻《四库全书总目》竣工,他说:
窃臣于乾隆五十一年奏请刊刻《四库全书总目》,仰蒙俞允,并缮写式样,呈览在案。续因纪昀等奉旨查办四阁之书,其中提要有须更改之处,是以停工未刻。今经纪昀将底本校勘完竣,随加紧刊刻毕工。谨刷印装潢陈设书二十部、备赏书八十部,每部计十六函,共一千六百函,恭呈御览。其板片八千二百七十八块,现交武英殿收贮。再,纪昀曾知会臣于书刊成之日,刷印四部,分贮四阁,兹一并印就,请饬交武英殿总裁照式装潢,送四阁分贮。查是书便于翻阅,亦应听武英殿总裁照向办官书之例,集工刷印,发交京城各书坊领售,俾得家有其书,以仰副我皇上嘉惠艺林之至意。伏祈睿鉴。*《原户部尚书曹文埴奏刊刻四库全书总目竣工刷印装潢呈览折》(乾隆六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宮中朱批奏折),《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2374-2375。
可见乾隆五十一年(1786)即已着手刊刻《四库全书总目》,其后因查办四阁之书,其中某些书籍抽出或补入,原有提要必须因应更换;某些提要因有违碍不妥文字,也必须适当校改增删,因而中止未刻。一直到纪昀完成整部书稿的订正校勘工作,才重新恢复《总目》的刊刻作业。这一耽搁,延迟到乾隆六十年十一月,武英殿将这部书刊印完竣,《四库全书总目》的最后定本,也就是武英殿本《四库全书总目》才正式面世,距离高宗皇帝核定编辑此书,已有二十余年。就此而言,《四库全书总目》稿本的修改工作,至迟应在乾隆六十年十一月之前即已告竣,而“津图《纪稿》”的编纂抄写,其时间理应早于乾隆六十年十一月,这是“津图《纪稿》”编纂时间的下限。简而言之,“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必然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与乾隆六十年十一月这一段时间之内,以下即根据相关文献记载,探讨《津图纪稿》较具体的编纂时间。
(一)就“卷首”体制的差异,可知“津图《纪稿》”的编竣时间,不应早于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
“津图《纪稿》”与“武英殿本”(以下简称“殿本”)、“浙江杭州刊本”(以下简称“浙本”)《总目》的最大差异,*本文所谓“武英殿本”,即乾隆六十年十一月由武英殿刊行的《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首四卷;所谓“浙江杭州刊本”,即乾隆六十年十月浙江杭州刊刻的《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首一卷。参崔富章:《文澜阁四库全书总目残卷之文献价值》,《文献季刊》(2005年1月第1期),页152-159。按:本文所用“武英殿本”,乃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10月影印武英殿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浙江刊本”,则为1965年6月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浙江杭州本。在于“卷首”部分。浙本、殿本《总目》的“卷首”虽有一卷、四卷的不同,但其包含的项目其实相同,也就是说二者都有“圣谕”、“进表”、“钦定四库全书勘阅缮校诸臣职名”、“凡例”及“门目”等项目*殿本的“门目”,即目次。浙本在“凡例”之后之后各卷的目次,未另标“门目”项目。。与二者相较,“津图《纪稿》”的“卷首”则差别颇大,明显不同,不仅缺少“进表”,同时亦无“钦定四库全书勘阅缮校诸臣职名”。最大的区别则在于,“津图《纪稿》”较诸浙本、殿本《总目》,另多出了六卷“御制诗”、“御制文”。亦即是“圣谕”之后,津图《纪稿》”即接“卷首”之二、三、四、五、六,均为“御制诗”;“卷首”之七,则为“御制文”,然后才是“凡例”。此六卷“御制诗”、“御制文”的存在,为探讨“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线索。
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十三日,清高宗在看过《四库全书》馆进呈的《四库全书总目》稿本之后,下了一道上谕:
据《四库全书》总裁奏进所办《总目提要》内,请于经、史、子、集各部,冠以圣义、圣谟等六门,恭载列圣钦定诸书及朕御制、御批各种。所拟殊属纷繁。…至阅其总目,特载朕前后修书谕旨及御题四库诸书诗、文为卷首,所办未为尽协。《四库全书》体大物博,将来书成之日,篇帙浩繁,举何为序?所有历次所降谕旨,列之总目首卷以当序,事属可行。且官撰诸书,亦有以谕旨代弁言者,自不得不如此办理。至朕题四库诸书诗、文,若亦另编卷首,将来排列,转在列朝钦定诸书之前,心尤未安。虽纂校诸臣尊君之意,然竟似《四库全书》之辑,端为朕诗文而设者,然朕不为也。著将所进诗文六卷撤出,仍分列入朕御制诗文集内,俾各为卷首,则编排在列朝钦定诸书之后,而四库书内朕所题各书诗文,列在本集首卷,庶眉目清而开帙了然。将此谕令馆臣遵照办理。钦此。*《谕内阁著将列朝御纂各书分列各家著撰之前并将御题四库诸书诗文从总目卷首撤出》(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89-1290。
这道谕旨的主要内容,对收入《四库全书》的清代皇帝钦定诸书及各种御制、御批书籍的编排方式,做了明确的指示。其中有关《四库全书总目》“卷首”的编辑内容,高宗颇有意见,他不赞成将自己的六卷御制诗、文编在卷首,认为此一作法违背伦常,有所不妥。因此明文要求将原已编入其中的六卷御制诗、文全部撤出,分别改列入御制诗文集内,不要再列为“卷首”。高宗对这件事极为在意,两天之后,又再度下谕、重申此意,他说:
昨据四库全书总裁奏进总目,请于经、史、子、集各部,冠以圣义、圣谟等六门。业经降旨,令将列朝御纂、御批、御制各书,分列各家著述之前,不必特标名目,并令将“卷首”所录御题四库诸书诗文撤出,分列御制诗、文各集之前,所以示大公也。所有四库全书经、史、子、集各部,俱著各按撰述人代先后,依次编纂。至我朝钦定各书,仍各按门目,分冠本朝著录诸家之上,则体例精严,而名义亦秩然不紊,称朕折衷详慎之至意。将此谕令馆臣遵照办理。钦此。*《谕内阁所有四库全书诸书各部俱按撰述人先后依次编纂》(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90-1291。
此处清高宗再次交待馆臣必须将《总目》“卷首”所编入的御题四库诸书诗、文全部撤出,改列御制诗文各集之前,内容具体明确,显示他贯彻此事的决心。经过连续两次告诫之后,馆臣奉命维谨,又重新进行《四库全书总目》的修订工作,遵旨抽出稿本“卷首”原有的六卷御制诗、文,回归御制诗文集。另外加入陆锡熊、吴省兰编纂,复经纪昀改定的“进《四库全书表》”*《军机大臣奏遵旨查明四库全书表系大理寺卿陆锡熊等编纂片》(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军机处上谕档):“遵旨查得本日恭进《四库全书表》,系大理寺卿陆锡熊、编修公同编纂,复经侍郎纪昀敬谨改定进呈。谨奏。”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605-1606。,其后再编入“钦定四库全书勘阅缮校诸臣职名”,完成《总目》“卷首”的编修任务,这就是如今呈现在殿本、浙本《总目》之首的完整面目。
由于清高宗前后两道谕旨分别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十五日发出,他所见到的《总目》稿本“卷首”具有六卷御制诗、御制文,这与现存“津图《纪稿》”“卷首”内收入的六卷完全相符。从而可知,“卷首”有六卷御制诗、御制文的《四库总目》书稿,应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之前即已完成,恰与第一份《四库全书》,亦即文渊阁本的告成时间相近。据相关档案显示,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六日,高宗皇帝曾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办理完竣颁下谕旨,要求从优议敘纪昀、陆锡熊等人,*《谕内阁总目提要办竣总纂官纪昀陆锡熊等交部从优议敘》(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六日,军机处上谕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现已办竣呈览,颇为详核,所有总纂官纪昀陆锡熊等著交部从优议敘,其协勘查校各员,俱著照例议敘。”《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92。同月十九日又谕令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与王太岳、曹锡宝所办理的黃签考证一并列于《四库全书》之首。*《谕总目提要并黃签考证书成时俱著列于四库全书之首》(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九日,军机处上谕档):“此次所进《总目提要》,并王太岳、曹锡宝所办黃签考证,将来书成时,俱著列于四库全书之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94。就此看来,“津图《纪稿》”似乎应在此时即已告成。
不仅如此,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十九日奏上的《质郡王永瑢等奏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等书告竣呈览请旨陈设刊行折》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永瑢等说:
兹据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等将抄录各书,依四库门类次第标列卷目,并撰人姓名,撮举大要,纂成《简明目录》二十卷。谨缮写稿本,装作二函,恭呈御览,伏候钦定。至《总目提要》,业于上年办竣进呈,荷蒙圣训指示,令将列圣钦定诸书及御制、御批各种,均按门类,分冠本朝著录各书之上,毋庸概列部首。现在亦已将体例遵奉改正,另行排次,仍编成二百卷,装作二十函,谨一并覆进。又《四库全书考证》,亦据纂修官王太岳、曹锡宝等汇总排纂,编成一百卷,装作十函,理合一并进呈。统俟发下后,拟将《简明目录》缮写正本,陈设于经部第一架第一层之首,仍遵将历奉修书谕旨恭冠目录之首。所有进书表文及应行开列在事诸臣职名,臣等谨分折另缮进呈,请旨一并写入书前,以昭右文盛轨。其《总目提要》及《考证》全部,臣等均拟缮写正本,于文渊阁中间东西御案上次第陈设。…至《总目提要》及《简明目录》二书,均系仰稟圣裁,折衷考订,兼综百氏,苞括群书,洵足嘉惠艺林,应请交武英殿刊刻颁行,垂示万世。是否应如此办理,伏候训示遵行。为此谨奏。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军机处原折”,《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602-1604。
这份奏折有几个重点:第一,《简明目录》二十卷已缮写稿本完成,进呈御览。第二,《总目提要》业于上年办竣进呈,并已依照高宗先前的指示,将体例改正,另行排次,仍编成二百卷,装作二十函,一并覆进。第三,《四库全书考证》已汇总排纂,编成一百卷,装作十函,此次同时进呈。第四,所有进书表文及应行开列在事诸臣职名,将分折另缮进呈,请旨后写入书前。第五,《简明目录》、《总目提要》及《考证》于核定后,均将另行缮写正本陈列在文渊阁。第六,《总目提要》及《简明目录》二书的参考价值较高,请交武英殿刊刻颁行。就此而言,《总目提要》在上年“办竣”进呈后,已依核示修订,将体例修正,也就是将高宗的御制诗、文抽除,回归御制诗文集;并“将列圣钦定诸书及御制、御批各种,均按门类,分冠本朝著录各书之上”,不再列于各部之首。未来再将“所有进书表文及应行开列在事诸臣职名,请旨一并写入书前。”可见此时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并已遵照高宗指示改正体例再次进呈,预定陈列文渊阁内的修订正本则尚待缮写。
乾隆四十八年(1783)三月,高宗又问起此事,军机处的答复是:
臣等遵旨将《四库全书总目》从前于何时进呈及曾否于文渊阁陈设之处,交查四库馆。兹据覆称,《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及《简明目录》二十卷,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进呈,发下另缮正本四分,于现在缮录。因有各馆未成之书,尚须续纂提要,依类归入,是以未经陈设,现在上紧催办。等语。谨奏。*《军机大臣奏查明四库全书总目于上年七月进呈尚未缮竣陈设片》(乾隆四十八年三月十八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714—1715。
可见自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进呈之后,经过核定的《四库全书总目》的修订稿,此时正在进行缮录四部正本工作。
就上述几条资料来看,《四库全书总目》稿本虽已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完成进呈,但因高宗要求修改“卷首”及体例,因此进呈过后一直在就原进呈本进行修订工作,并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进呈修订稿。但因仍有“各馆未成之书,尚须续纂提要,依类归入”,耽误原订进度,迟至乾隆四十八年三月犹在缮录四分正本,因此未能入阁正式陈设。*就此奏折及前引曹文埴乾隆六十年十一月的奏折看来,乾隆四十七年《四库全书总目》犹在缮录正本,并未正式刊刻。陈垣、沈津所谓“乾隆四十七年《提要》刊刻”之说,应属误会。陈说见其《四库提要中之周亮工》一文,该文原载1936年10月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献论丛》,后校订本收入《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386-394;又收入陈智超编:《陈垣四库学论著》(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页36-42。沈说见《校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残稿的一点新发现》,原载《中华文史论丛》第21辑,1982年3月,页133-177。后收入沈著:《书韻悠悠一脉间》(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06年),页20-33。从而可知,“津图《纪稿》”既然完整保持高宗要求修订的原有面目,其编纂完稿时间应在高宗下令修改前,亦即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之前,似无疑义。但事实是否即是如此呢?
要做此判定的最大障碍,在于“津图《纪稿》”“卷首”“圣谕”的最后五条上谕。这五条上谕,颁下时间分别为“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五日”、“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十六日”、“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这些上谕的颁布就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及该年十月之后,时间都晚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如果将“津图《纪稿》”完成推定为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之前,那么这些存在于“卷首”,等于或晚于上述时间的五条上谕,又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先行厘清,就无法做出“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之前的结论。
对于此一疑问,笔者的推定是:“津图《纪稿》”的“卷首”第一卷“圣谕”部分,与以下的卷二至卷七“御制诗”、“御制文”部分,原本分属于两部不同稿本,并非同一时期的作品,才会出现这种时间互相抵触的现象。第一卷“圣谕”所属的修订稿本,编纂时间较晚,应该即在“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之后。所以,这一卷的最后五条上谕的存在,就成为判定“津图《纪稿》”编纂时间的关键因素。理由分述如下:
1.就卷名书写形式观察,“津图《纪稿》”的“卷首”第一卷“圣谕”,形式与其他六卷不同。
“津图《纪稿》”的“卷首”共分七卷,除第一卷“圣谕”外,其余如卷二的首页首行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之二”、次行标“御制诗”,卷三的首页首行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之三”、次行标“御制诗”,以下卷四至卷六各卷,莫不依此方式标写;卷七的首页首行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之七”、次行则标“御制文”。卷二至卷七的版心依次标为“御制诗/卷首之二”、“御制诗/卷首之三”、“御制诗/卷首之四”、“御制诗/卷首之五”、“御制诗/卷首之六”、“御制文/卷首之七”,这六卷的形式一致。唯独收有“圣谕”部分的第一卷的首页首行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首”、次行标“圣谕”,其版心亦仅标“圣谕 /卷首”,而非“圣谕 /卷首之一”,形式明显与其他六卷不同。
就讲求体例完整、形式统一的《总目》而言,上述差异现象非比寻常,不可小觑,不能简单将此处的“卷首”视为“卷首之一”的省称。原因在于《总目》各版本的编辑体例极为严谨,都经过乾隆君臣的再三斟酌考量,注重“体例精严,而名义亦秩然不紊”*《谕内阁所有四库全书诸书各部俱按撰述人先后依次编纂》(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军机处上谕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90-1291。,在此严格要求下,馆臣自然谨慎小心,黾勉从事,不敢妄做主张,任意删省标题文字。因此,这里的“卷首”只能是一个总名,而第一卷所标的“卷首”,也不能解释为“卷首之一”的省称。这由较晚编辑的浙本与殿本的书写形式可以得到证明:浙本以“卷首”为总名,在“卷首”之下,再分为“圣谕”、“表文”、“职名”、“凡例”四项*此处所用系北京中书局影印本,中华书局本据浙本整理影印,整理时因缩小拼版,原有版心消失无踪,此处仅能据“圣谕”及“凡例”的皆在总名“卷首”之下大概推定。;殿本则“卷首”首页首行标“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一”、次行标“圣谕”,以下各卷亦依此模式标写;版心则标为“卷首一/ 圣谕”、“卷首二/ 进表(职名)”、“卷首三 /凡例”、“卷首四/ 门目”,可见浙本、殿本均将“卷首”二字视为总名,并不与其他门类并列,这应是馆臣编辑时的基本认知。“津图《纪稿》”的“卷首”,由同一批馆臣在同一思维、同样标准下进行编辑,自不应有所例外。由此可知,若为同一书稿,“津图《纪稿》”的第一卷,照理即应与其他六卷一样,标作“卷首之一”,这样才能与其他各卷形式齐一,绝不能省称为“卷首”,殿本的编写形式即是最好的例证。
2.“津图《纪稿》”所收的“圣谕”,数量内容全同于文溯阁抄本《总目》,其编纂时间自应相近。
就卷首收入的“圣谕”而言,“津图《纪稿》”的“圣谕”共二十四条,天津图书馆所藏的文溯阁抄本《总目》也是二十四条,*此处所谓“文溯阁抄本”,即天津图书馆历史文献部所藏之文溯阁抄本《四库全书总目》。内容完全相同,而异于时间较晚的浙本、殿本。文溯阁抄本《总目》是随文溯阁《四库全书》入藏盛京(渖阳)的目录,*司马朝军:《四库全书总目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页124,云:“文澜阁原抄本《总目》是作为《钦定四库全书》经史子集四部的组成部分,跟库书一起颁发的。”文澜阁本如此,则文溯阁抄本《总目》自然也是跟随《钦定四库全书》一起颁发到沈阳的。按:据《盛京内务府档案》记载,文溯阁原抄本《总目》二十函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九月初,连同《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三函、《四库全书考证》十二函一起送至盛京文溯阁,参王清原:《四库全书琐谈》,《图书馆学刊》,2001年第6期,页61-64。其编纂完成的时间虽在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进呈之前,抄写的时间则较晚。*《军机大臣奏查明四库全书总目于上年七月进呈尚未缮竣陈设片》(乾隆四十八年三月十八日,军机处上谕档)云:“《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及《简明目录》二十卷,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进呈,发下另缮正本四分,于现在缮录。”《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714—1715。“津图《纪稿》”的“圣谕”这一卷,所收上谕既然与文溯阁抄本《总目》全同,其编纂完成时间,亦应与文溯阁抄本《总目》相当接近,不可能早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但必定晚于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
3.“津图《纪稿》”羼入其他《总目》稿本已有前例。
在本文的第一节“前言”部分,已经说明这部书稿的卷七十七(史部三十三)、卷一三六、一三七(子部四十六、四十七)、卷一五一(集部四)等,与其他各卷不同,时间可能早于其他各卷,与“津图《纪稿》”不是同一时间的书稿,因而将其排除在外,不列入讨论范围。由上述例子,可以证明目前影印出版的“津图《纪稿》”原稿,原本即不是一部完整的书稿,除了缺失甚多之外,其中还杂有数卷其他不同时间的稿本。既然存在上述所举的差异现象,则“津图《纪稿》”的“圣谕”这一卷,与卷首二至卷首七收有高宗诗文等六卷,原本分属于编纂时间不同的两个稿本,可能性自然极大,并不令人意外。
4.“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这六卷,与第一卷“圣谕”的末五条上谕,不应同时出现在同一书稿之中。
就常理而言,“津图《纪稿》”的“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这六卷,与第一卷“圣谕”的末五条上谕,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书稿之中。此因“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这六卷,是“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五日”接连两道上谕下令要移除的对象。然而第一卷“圣谕”的末五条上谕,却是这道上谕颁布并执行后的皇帝谕旨,时间等于或晚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这部书稿既然正式收入这些上谕,理论上必然已经处理了上述六卷文字,否则即是公然违背皇帝的旨意;在当时的时空环境来说,这种状況是不可能发生的。由此看来,收有第一卷“圣谕”的书稿,同时也不应保留上述六卷文字。上述论证若是无误,则第一卷“圣谕”与“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这六卷,二者绝无可能编辑在同一部书稿中,因为这种处理方式必然会产生矛盾,也难以自圆其说。
上述现象的合理解释应是:此二者分属于不同的稿本,其后整理时因故汇编在“津图《纪稿》”中。可以确定的是,“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六卷是时间较早的书稿,第一卷“圣谕”则属于较晚的书稿,既然同为《总目》稿本,北京故宮整理时未加分辨,径自将其合编在一起,因而成为“津图《纪稿》”的一部分,这就是“津图《纪稿》”影印本的目前状态。
5.“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六卷,不应纳入“津图《纪稿》”。
既然第一卷“圣谕”与“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六卷这两组资料,不能同属于一部书稿,那么究竟哪一组不属于“津图《纪稿》”呢?就目前“津图《纪稿》”的内容来看,应该是“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六卷这一组。原因在于“津图《纪稿》”的“凡例”第二条有如下的记载:
其历代帝王著作,从《隋书.经籍志》例,冠各代之首。至于列朝皇制、皇上御撰,揆以古例当弁冕全书。而我皇上道秉大公,义求至当,以《四库》所录,包括古今,义在衡鉴千秋,非徒取尊崇昭代。特命各从门目,弁于国朝著述之前。此尤圣裁独断,义惬理精,非馆臣所能仰赞一词者矣。*“津图《纪稿》”,页1-278,“凡例”。
这一段叙述,呼应了上述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十五日先后发出两道要求将乾隆御制诗、文六卷从卷首撤出,“分列入朕御制诗文集内”的上谕。*《谕内阁著将列朝御纂各书分列各家著撰之前并将御题四库诸书诗文从总目卷首撤出》(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289-1290。参看刘浦江:《天津图书馆藏四库全书总目残稿研究》,《文史》,2014年第4辑(总第109辑),页163-184。换言之,“津图《纪稿》”的卷首部分,除了保留有关修书的“圣谕”作为御制序之外,理论上已不应再收入高宗御制的诗、文。既然“凡例”有此明文,则上述两组资料中应排除哪一组,已经十分清楚,亦即“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这六卷御制诗、文不应保留在“津图《纪稿》”这一书稿之内。
基于上述所举各点,可以确定目前置于“津图《纪稿》”卷首的“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这六卷御制诗、文,原本属于另一版本,其编纂时间早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与“津图《纪稿》”并非同一部书稿,不能因北京故宮移交给天津图书馆时已编辑在一起,*李国庆:《影印纪晓岚删定本四库全书总目稿本前言》云:“天津图书馆收藏四库馆臣写本《总目》共计三部,除上举的这部纪晓岚删定《总目》残存稿本之外,另外两部,均无删改批校文字。……这三部《总目》均是残本,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八日),随同其他近百部古籍,由故宫博物院无偿拨给了当时的天津市人民图书馆(即今天的天津图书馆)。”见“津图《纪稿》”,卷首,页2。即认定同属于一部书稿。因此,讨论“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时,上述卷首的“卷首之二”至“卷首之七”这六卷御制诗文,也应比照卷七十七(史部三十三)、卷一三六、一三七(子部四十六、四十七)、卷一五一(集部四)等卷的处理方式,将其排除在“津图《纪稿》”之外,不列入讨论范围。
就此而言,“津图《纪稿》”卷首“圣谕”部分所收最末一条时间既然已为“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则“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必然晚于这个时间,也就是说,“津图《纪稿》”应为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以后的稿本。
(二)由收录李清《诸史同异录》等书,可知“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应早于乾隆五十二年三月
乾隆五十二年(1787)三月,在审阅四库全书馆进呈的续缮三分书时,清高宗发觉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书内竟然有世祖顺治皇帝与明崇祯四事相同的记载,震怒之下,立即下令撤出此书加以销毁: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内阁奉上谕:四库全书处进呈续缮三分书,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书内,称我朝世祖章皇帝与明崇祯四事相同,妄诞不经,阅之殊堪骇异。…乃从前查办遗书时,该省及办理四库全书之皇子大臣等未经掣毁,今续三分全书,犹复一例缮录,方经朕摘览而得,甚属非是。…所有四阁陈设之本及续办三分书内,俱著掣出销毁,其《总目提要》亦著一体查删。钦此。*《谕内阁将诸史同异录从全书内掣出销毁并将总裁等交部议处》(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991-1992。
此事影响极大,牵连范围甚广,李清的著作当然全都自《四库全书》撤出销毁。全面清查之下,连带的周亮工、吴其贞等人的著作也遭波及,一并自《全书》撤出销毁;不仅如此,《四库全书》所收各书,只要提要内容涉及上述诸人的文字、书名,也都遭到牵连,必须删除改动。《四库全书》如此,《四库全书总目》也不例外,一概都要查删处理。换言之,乾隆五十二年以后的《总目》稿本,理论上不应再收有上述诸人的著作提要,各书提要内容也不容许再出现上述诸人的名字与著作名称。
禁令如此严峻,“津图《纪稿》”的提要与文字却与禁令并不一致。就笔者翻阅所得,“津图《纪稿》”虽是残本,但却保存了不少李清、周亮工等人的著作,以下逐一条列说明:
1.李清《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卷五十,史部别史类)
“津图《纪稿》”(页3-621)在郝经《续后汉书》、薛虞畿《春秋别典》二书之间,原有此书。卷数原作“一百五卷”,纪昀改为“一百九十一卷”。
纪昀夹签条云:“《南北史合注》已撤去,此提要应删。存查。”
2.周亮工撰《书影》十卷(卷一二二,子部杂家类六)
“津图《纪稿》”(页5-149)在孙承泽《春明梦馀录》、王士祯《居易录》二书之间,原有此书。
纪昀将此条删去。
3.周亮工编《赖古堂藏书》无卷数(卷一三四,子部杂家类存目十一)
“津图《纪稿》”(页5-552)在李曰涤《竹裕园笔语》、张潮《昭代丛书》二书之间,原有此书。
夹签条云:“《藏书》周亮工编。宋字刻本已删,底本亦应,以归画一。”
4.周亮工撰《赖古堂诗集》四卷(卷一八一,集部别集类存目八)
“津图《纪稿》”(页8-16)在高尔俨《古处堂集》、孙廷铨《沚亭文集》二书之间,原有此书。
纪昀将此条删去。
上述四书,“津图《纪稿》”原有,其后浙本、殿本均已删除不存。
著作之外,“津图《纪稿》”各书提要中,依然存有不少涉及李清、周亮工等人的文字,例如:
1.明杨慎撰《丹铅馀录》十七卷、《续录》十二卷、《摘录》十三卷、《总录》二十七卷(卷一一九,子部杂家类三):
“津图《纪稿》”(页4-563)此书提要“慎博览群书,喜为杂著”下,原作:“周亮工尝刊其书目,凡二百馀种”;又“是编出而诸录遂微”下,原作:“然周亮工《书影》称其讹字如落叶”。
纪昀未改动。*文渊阁本《四库全书》《丹铅余录》书前提要亦未改。
殿本(页3-582)改为:“计其平生所敘录,不下二百馀种”;“然书帕之本,校雠草率,伪字如林”。*文溯阁本《四库全书》《丹铅余录》书前提要改作:“流传甚多,世行书目,凡二百余种”、“然锓版失于校雠,其讹字如落叶”;文津阁本《四库全书》书前提要作:“其生平所著之书目,凡二百余种”、“然或者称其讹字如落叶”。按:此处所谓“文溯阁本《四库全书》书前提要”,指的是《金毓黻手定本文溯阁本四库全书提要》(北京: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9年);所谓“文津阁本《四库全书》书前提要”,指的是四库全书出版工作委员会编:《文津阁四库全书提要汇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浙本(页1025)同殿本。
2.唐封演撰《封氏闻见记》十卷(卷一二○,子部杂家类四)
“津图《纪稿》”(页4-638)此书提要“元阴时夫《韻府群玉》实源于此”下,原作:“而周亮工《书影》称真卿取句首字”。
纪昀未改动,惟夹签云:“六页前八行 周亮工”。
殿本(3-599)未改,同“津图《纪稿》”。*文渊阁本、文溯阁本、文津阁本《四库全书》《封氏闻见记》书前提要均未改。
浙本(页1033)改为:“而后人不察,有称真卿取句首字不取句末字者,其说为杜撰欺人。”
3.清李滢撰《懿行编》八卷(卷一三三,子部杂家类存目十)
“津图《纪稿》”(页5-460)此书提要,“扬州兴化人”下,原有“李清之从弟也”六字。
纪昀删去:“李清之从弟也”六字。
殿本(页3-820)、浙本(页1130)同纪昀所改,均删除此六字。
4.明祝彦撰《祝氏事偶》十五卷(卷一三八,子部类书类存目二)
“津图《纪稿》”(页6-159)此书提要“义相仿而例则各殊”下,原作:“后来李清之《诸史同异》、周亮工之《同书》,其体实权舆于此。然彦采摘疏略,不能及李、周书之精密。”
纪昀改为:“大致与周亮工之《同书》,约略相似,而不能及周书之精密。”
殿本(3-913)作:“大致与同时陈禹谟之《骈志》约略相似,而不能及陈书之精密。”
浙本(页1171)则作:“大致与后来方中德《古事比》约略相似,而不及其精密。”
5.明马之骏撰:《妙远堂集》四十卷(卷一八○,集部别集类存目七)
“津图《纪稿》”(页7-569)此书提要“文二十六卷”下,原作:“周亮工《书影》引张绿居之言曰……观亮工所记,即之骏之诗可知矣”凡百二十字。
纪昀删去两处“周亮工”字样,内容成为:“张绿居之言曰:“新野马仲良同钟伯敬起家庚戌进士,自造新声,偕吴门王留亦房唱和,其诗抉镂性灵,鲜警秀异,足以移易一世。王、马之名,宜与钟、谭并。乃世惟口钟、谭,不及二子,则为仲良者,不幸而诗不播于天下,为风气所归。抑幸而不列变中,得免世诋诃耶。”观此则之骏之诗可知矣。”
文溯阁抄本(1a-1b)同“津图《纪稿》”原文。
殿本(4-816)、浙本(页1622)此段文字均改为:“万历季年,文体渐变,竟陵钟惺、谭元春倡尖新幽冷之派,以《诗归》一编易天下之耳目。之骏于惺为同年,亦与王稺登之子留造作新声,务以鲜警秀异相倡和,均别派也。钟、谭之名最盛,后来受诟亦至深。之骏与留名不甚盛,故所作亦如花香草媚,不久自萎,谈艺者遂不复抨击,此集盖偶尔得存耳”一百十七字,唯浙本作“不久而自萎”,多一“而”字。
6.清张习孔撰《贻清堂集》十三卷《补遗》四卷(卷一八一,集部别集类存目八)
“津图《纪稿》”(页8-105)此书提要“多直抒胸臆”下,原作:“无明末钩棘纤佻习。施闰章序其诗,而周亮工序其文,盖其趋向于二人为近也。”
纪昀删去“施闰章序其诗,而周亮工序其文,盖其趋向于二人为近也”二十三字,仅存:“无明末钩棘纤佻之习也。”
文溯阁抄本(54a)同“津图《纪稿》”原文。
殿本(页4-863)同纪昀所改。
浙本(页1643)则删去“而周亮工序其文”七字。
7.清高阜撰《三苏谈》五十卷(卷一九四,集部总集类存目四)
“津图《纪稿》”(页9-391)此书提要“祥符人”下,原有:“与周亮工友善,此书以乌丝栏缮写,板心有“赖古堂”字,犹亮工家旧钞本也”二十九字。
纪昀删去此二十九字。
文溯抄本(5a-5b)同“津图《纪稿》”原文。
殿本(5-191)、浙本(页1768)均同纪氏所改。
类似例子,仍有许多,不再一一详举。*如:[明]傅文兆《羲经十一翼》二卷(卷七,易类存目一)、[明]张萱撰《疑耀》七卷(卷一一九,子部杂家类三)、[明]陶宗仪编《说郛》一百二十卷(卷一二三,子部杂家类七)、[宋]赵崇绚撰《雞肋》一卷(卷一三五,子部类书类一)、[明]李梦阳撰《空同集》六十六卷(卷一七一,集部别集类二十四)、[清]程正揆撰《青溪遗稿》二十八卷(卷一八一,集部别集类存目八)、[清]吴嘉纪撰《陋轩诗》四卷(卷一八二,集部别集类存目九)、[明]张溥编《汉魏六朝一百三家集》一百十八卷(卷一八九,集部总集类四)、[明]唐汝询撰《唐诗解》五十卷(卷一九三,集部总集类存目三)、[清]郑方坤撰《全闽诗话》十二卷(卷一九六,集部诗文评类二)等提要,均有涉及李清、周亮工等人或其著作的文字,有的遭墨笔删除,有的改为其他文字,也有遗漏未改动的,各种情形都有。上述所举这些出现于“津图《纪稿》”中的李清、周亮工等人名及其著作,大致上都在纪昀修改时墨笔删除,或加以改写。*有关各本《四库总目》中,李清、周亮工等人著作及姓名遭修订的详细状況,前举陈垣《四库提要中之周亮工》一文,有详细的比对讨论,请参看。少数未改者,可能是一时疏忽,沒有注意到,遂成了漏网之鱼。这些更改删减修订,都应是乾隆五十二年三月之后所为。“津图《纪稿》”既然完整收有这些资料,其上又存有纪昀以墨笔在稿本上修改更动的痕迹,正足以证明“津图《纪稿》”的编纂写定时间,必然早于乾隆五十二年三月。
(三)从丁炜所著《问山集》的销毁,可以证明“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应早于乾隆四十八年四月
乾隆四十八年(1783)四月,军机大臣上奏,建议销毁丁炜所著的《问山集》一书,奏折上说:
前蒙发下丁炜所著《问山集》四本,臣等详细阅看,其中字句谬妄之处,谨逐一签出呈览。查是书经两淮采进,现在《四库全书》列入存目。前此该总纂等因存目书内恐有违碍应毁之本,呈请总裁奏明,派员覆阅办理。而是书因该馆提调遗漏送阅,是以未经列入汇奏应毁之数,应请即行撤毁,其存目之处一并扣除。并行文福建巡抚雅德查出板片,解京销毁。至从前遗漏之该提调官,应请交部议处。总纂官未经查出,亦属疏忽,应请一并交部察议。谨奏。*《军机大臣奏列入全书存目之问山集字句谬妄请即撤毁片》(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726-1727。
丁炜所著的《问山集》一书,高宗认为内容有问题,发交军机大臣严加审核。军机审阅结果,认为内容字句颇有“谬妄”,有所不妥,建议从《四库总目》存目中抽出销毁,同时惩处遗漏送阅的失职官员。此事经高宗皇帝同意后,即销毁是书,并对相关官员分别予以惩处。*《谕内阁遗漏销毁问山集之总纂等官著分别罚俸》(乾隆四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起居注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730-1731)
《问山集》具体内容如何,因原书未见不得而知,该书提要谓:“炜以长短句擅长,诗文亦清切典雅,不涉王、李、钟、谭之派。然酝酿未深,微伤于薄。”*“津图《纪稿》”,卷一八四,集部别集类存目十一,页8-305,《问山诗集》十卷《文集》八卷《紫云词》一卷提要。就此来看,此书文学成就虽不算高,却也看不出触犯政治忌讳之处。“津图《纪稿》”卷一八四集部别集类存目十一,许尚质《酿川集》、陶季《舟车初集》之间,仍有丁炜《问山诗集》十卷《文集》八卷《紫云词》一卷提要(两淮马裕家藏本)。天津图书馆藏文溯阁抄本《四库总目》(页3)删除了丁氏原书,在《酿川集》、《舟车初集》之间,补入张锡爵《吾友于斋诗抄》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张锡爵《吾友于斋诗抄》提要云:“国朝张锡爵撰。锡爵字担伯,号中岩,嘉定人,寄居吾将。其诗酷摹王士祯,亦往往得其一体。其斋名“吾友于”者,取杜甫《岳麓寺》诗:“山花山鸟吾友于”语也。”;浙本《四库总目》(页1665),亦删除丁氏原书,另在《酿川集》、《舟车初集》之间,补入尤世求撰《南园诗钞》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尤世求《南园诗钞》提要云:“国朝尤世求撰。世求字念修,长洲人。官南充县知县。是集分《金台草》一卷,《永壶草》二卷,《湛华草》一卷,《怀新草》二卷,《沁雪草》二卷,《逢辰草》一卷,《都历草》一卷。世求为侗之孙,故诗格亦与《西堂杂俎》相近。”。至于殿本《四库总目》(页4-915),则完全删除了丁氏书,未再补入他书。
就“津图《纪稿》”原有丁炜《问山诗集》十卷《文集》八卷《紫云词》一卷提要,而纪昀修订时将其提要完全删去的现象观察*“津图《纪稿》”丁炜《问山诗集》十卷《文集》八卷《紫云词》一卷,书名下有纪昀墨笔“扣”字。,则“津图《纪稿》”的编纂应在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十七日之前即已完成,否则即与上述军机处档案的记载抵触。
(四)由《契丹国志》、《离骚图》二书提要的修订改纂,可以推知“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应在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之前
“津图《纪稿》”中有两部补纂与补绘的书籍,由于各本书前提要著录校上的时间晚于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对探讨“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造成障碍,此处拟一并讨论,以确定“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这两部书即宋叶隆礼奉勅所撰的《契丹国志》与清萧云从所画并注的《离骚图》。前者文溯阁、文津阁书前提要著录的校上时间分别为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四十九年十一月;后者补绘后易名《钦定补绘离骚全图》,文渊阁、文溯阁、文津阁书前提要著录的校上时间同为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都在乾隆四十八年四月之后,又该如何解释呢?以下就此进行讨论。
乾隆四十六年(1781)十月,清高宗下令对南宋叶隆礼奉勅所撰的《契丹国志》这部书进行修订,在上谕中,他详细说明了对这部书的不满:
其说采摘《通鉴长编》及诸说部书,按年胪载,钞撮成文,中间体例混淆, 书法讹舛,不一而足。如书既名《契丹国志》,自应以辽为主,乃卷首年谱,既标太祖、太宗等帝,而事实内或称辽帝,或称国主,岂非自乱其例?又是书既奉南宋孝宗勅撰,而评断引宋臣胡安国语,称为胡文定公,实失君臣之体。甚至大书辽帝纪元于上,而以宋祖建隆等年号分注于下,尤为纰谬。夫梁、唐、晋、汉、周僭乱之主,享国日浅,且或称臣、称儿、称孙于辽,分注纪元尚可。若北宋则中原一统,岂得以春秋分国之例,概予分注于北辽之下?又引胡安国论断,以劫迫其父、开门纳晋军之杨承勋,谓变而不失其正。时承勋被围,虑祸及身,乃劫其父,致杀戮,而己受爵赏。夫大义灭亲,父可施之子,子不可施之父,父即(既)背叛,子惟一死,以答君亲,岂有蔑伦背义,尚得谓之变而不失其正?此乃胡安国华夷之见,芥蒂于心,右逆子而忘天经,诚所谓“胡说”也!*《谕内阁契丹国志体例书法讹谬著纪昀等依例改纂》(四十六年十月十六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417-1419。
高宗指出,此书有“体例混淆,书法讹舛”,论断失衡,“蔑伦背义”等弊病,经其详加批览,逐一指驳出来的有数十条之多。馆臣虽请求直接将此书自《全书》撤出,但高宗则强调“《春秋》天子之事,是非万世之公”,认为“今《契丹国志》既有成书,纪载当存其旧,惟体例书法讹谬,于纲目大义有乖者,不可不加厘正。”不允所请,且严词要求“著总纂纪昀等详加校勘,依例改纂。”*同上注。
台北国家图书馆所藏《钦定四库全书总目》稿本残卷,其史部别史类正好收有此条提要,虽仅残存“洪皓所亲见,其为金人事甚明”以下文字,但提要内容原文明确止于“固可以存备参考焉”。“津图《纪稿》”卷五十史部别史类提要底本(页3-602)则已将末句文字改为“存之亦可备参考”,其下另增添了:
惟其体例参差,书法颠舛,忽而内宋,则或称辽帝,或称国主;忽而内辽,则以宋帝年号,分注辽帝年号之下,既自相矛盾。又书为书为奉宋孝宗勅所撰,而所引胡安国说,乃称安国之谥,于君前臣名之义亦复有乖。至杨承勋劫父叛君,蔑伦伤教,而取胡安国之谬说,以为变不失正,尤为无所别裁。今并仰尊圣训,改正其讹,用以昭千古之大公,垂史册之定论焉。*《契丹国志》提要,“津图《纪稿》”卷五十史部别史类,页3-602。
从上述一百三十七字中可以看出纪昀禀承上谕大幅修订,并就提要内容斟酌损益,刻意迎合高宗意旨的用心。不仅如此,纪昀又再三考量,在底本文字上复作局部修正,将“至杨承勋劫父叛君,蔑伦伤教,而取胡安国之谬说,以为变不失正,尤为无所别裁”三十二字移至“既自相矛盾”下,并于书眉上墨笔详细说明文字移动调整的处理方式。如此看来,纪昀为了顺应上意,不惮繁琐,一再修正文字与内容的作法,用意无非在贯彻高宗的指示,彰显圣意,这由提要末置入“今并仰尊圣训,改正其讹,用以昭千古之大公,垂史册之定论焉”一段文字,可以得到具体证明。
就相关档案的记载,也可以看出《契丹国志》的修订,从高宗下谕令纪昀等人改纂修正起,到修订完成进呈御览,中间经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
2.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军机大臣奏遵旨将各馆纂修拟定各书完竣日期等清单进呈片》(附清单)
所附清单载:“《契丹国志》,现在赶办,拟于九月内全部进呈。”*《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586。
3.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二日,《军机大臣奏各馆纂办未竣各书分晰开单呈览片》(附清单)
所附清单载:“《契丹国志》,改纂已竣,现在缮写正本进呈。”*《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707。
从上述各档案的记载来看,《契丹国志》自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十六日,乾隆下谕改纂起,开始进行改订纂修。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尚未完成,至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二日已办竣进呈,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日则将正本呈览。根据这些资料,可以确定《契丹国志》于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二日即已办竣进呈,至于现存各阁本书前提要所载校上时间较晚,时间有所出入,那是此书办竣进呈后另行抄写的版本,不能直接视为《契丹国志》办竣进呈的时间,二者是两回事,不可混淆为一。
《契丹国志》之外,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高宗亦曾下谕要求将清萧云从所画并注的《离骚图》一书,*关于萧云从与《离骚图》,吴哲夫有专文介绍,请参看吴哲夫:《萧云从的离骚图》,《故宫文物月刊》4卷11期(总47期),1987年2月,页62-68。重行补绘,在《谕内阁离骚图中各图缺略不全著重加订正补画中》,高宗说:
四库全书馆进呈书内,有萧云从画《离骚图》一册,盖踵李公麟《九歌图》意,而分章摘句,续为全图,博考前经,义存规鉴,颇合古人左图右书之意。但今书中,所存各图,缺略不全,著南书房翰林重加订正。其应补者,酌定稿本,令门应兆补行绘画,以成完璧。书成即录此旨,冠于简端。*“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449。按:“但今书中”以下文字,文渊阁书前所录上谕较为详明,作:“所存各图,已缺略不全。又如荪荃兰蕙以喻君子,寄意遥深,云从本未为图,自应一并绘入,以彰称物芳。著于《古今图书集成》内采取补入,南书房翰林等逐一考订。将应补者酌定稿本,令门应兆仿照李公麟《九歌图》笔意,补行绘画,以臻完善。书仍旧贯,新补者各注明,录旨简端,即以当序。钦此。”
圣旨既下,群臣自然不敢怠慢,随即遵命组织人力,开始进行订正补绘的工作。根据上述乾隆谕旨补绘成书的《钦定补绘离骚全图》究竟何时完成?现存《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中,完全沒有此书完竣进呈的记载。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与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初二日军机大臣两次所上纂办未竣各书的清单中,也没有关于此书的资料。
虽说如此,《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之外,也不是没有其他线索可资爬梳追索,最具体的资料其实就存在于文渊与文津两部影印出版的《四库全书》中。两部《四库全书》集部《楚辞》类所收入的《钦定补绘离骚全图》,其实已提供了解决此书完成进呈时间的重要依据,只是过去无人关注而已。文渊阁本《钦定补绘萧云从离骚全图》的“凡例”前,*按:文津阁本《钦定补绘离骚全图》的卷前无“凡例”及“目录”,文渊阁本有。除了依惯例“录旨简端,即以当序”的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颁下的《谕内阁离骚图中各图缺略不全著重加订正补画》圣旨之外,次页还收了一首御制诗《题补绘萧云从离骚全图八韵》*按:文津阁本《钦定补绘离骚全图》诗题作:“题补绘离骚全图八韵”。。这首诗在“批怜长卷情”与“共图得百五”之下,各有一段高宗皇帝的自注,与编纂相关较具参考价值的是“共图得百五”下的一段注文。在这段自注中,高宗说:
云从踵李公麟《九歌》为《离骚图》,颇合古人左图右书之意。但今书止存《卜居》、《渔父》,合绘一图,《九歌》九图,《天问》五十四图。其余或原本未画,或旧有今阙。因命南书房翰林等逐一考订,令门应兆补绘九十一图,合之原书六十四图,共一百五十五图,俾臻完善。
此处高宗明言:“令门应兆补绘九十一图,合之原书六十四图,共一百五十五图,俾臻完善。”原书所存六十四图,门应兆所补的为九十一图,合计共一百五十五图。数目具体明确,这不可能是事前的预估,而应为事后的统计,亦即是说,这首诗是乾隆亲眼看过四库馆进呈的《钦定补绘离骚全图》这部书后,所写下的诗作。可惜的是《四库全书》本所记载的这首诗没有注明写作的时间,甚为遗憾!幸好《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中的《御制诗四集》卷八十九中收录了这首诗,虽无具体月日,写作时间还是可以经由比较其他诗作推算得出来。《御制诗四集》卷八十五(页八后)至卷九十二注明是壬寅年的诗作,壬寅年是乾隆四十七年。《题补绘萧云从离骚全图八韵》未注写作时间,但《御制诗四集》的诗作是依照写作先后编纂的,卷八十八最后一首诗(晓起)所系的时间是“三月廿九日”,已为三月底,则卷八十九所收入的诗作,应从四月初开始。《题补绘萧云从离骚全图八韵》之下的《彻夜》诗为四月十一日作品,《夜雨》为四月十二日所作,依此比较推算,则写作《题补绘萧云从离骚全图八韵》的时间,应可推定为四月十日之前,放宽估算,大概是四月上旬。据此诗推测,《钦定补绘离骚全图》应在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上旬之前即已补绘成书,并已进呈御览,提要的完成应在同时。
《题补绘萧云从离骚全图八韵》之外,上述论证还有一个旁证,即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修竣进呈的《四库简明目录》,该书提要有如下的记载:
《钦定补绘离骚全图》三卷,国朝萧云从原画并注。旧只六十四图,余多阙佚未备。乾隆四十七[六]年特命内廷诸臣考订补绘,自离骚篇至香草止,共增九十一图,通计一百五十五图,《楚词》景物于是无不赅具矣。*[清]永瑢、纪昀等撰:《钦定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文渊阁原钞本),页254。又:赵怀玉刻本《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傅卜棠校点),页578亦同。
除此之外,文津阁本书前提要(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总页4-5,原书总页495)、文溯阁抄本(9a-10b)、浙本(总页1268)、粵本(总页2926)、殿本(总页4-5)、“津图《纪稿》”等,书名均作“《钦定补绘离骚全图》”,文渊阁本(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总页495)、文溯阁本(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总页662)则作:“《钦定补绘萧云从离骚全图》”,虽书名微有差异,但仍可见各本所收均为修正后的补绘本。唯一例外的是浙江图书馆所藏的文澜阁抄本《四库总目》,抄写的时间晚于各本,但该书所收的却依然是“《离骚图》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提要,*按:据台北国图所藏《文汇阁四库全书目录》著录,文汇阁所收亦为《钦定补绘离骚全图》,同于他本,而异于文澜阁本。原因何在?文献阙如,难以探讨,暂时只好存而不论。
上述诸书中,文渊阁本、文津阁本与文溯阁本提要所标的进呈时间都是较晚的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又应如何解释?鄙意以为,著录书籍的校上时间通常晚于办妥进呈时间,上述所举《契丹国志》的书前提要所署校上时间较办竣进呈时间晚了一年九个月即是一例。书前提要内容即使完全相同,也会因各阁《四库全书》抄成的时间不同,所署进上时间也有所差异,如同一朱熹《四书或问》,文渊、文溯、文津三本提要内容全同,但校上时间却分署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四十七年八月与四十九年四月;又如苏辙《古史》提要,文渊、文溯与文津的内容全同,而所署校上时间则有乾隆四十一年二月、四十七年四月与四十九年正月的差异,类此之例极多,究竟应以哪一部书为准,就成了一个问题,目前仍找不出系年的通则。此外,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前述丁炜《问山集》的抽毀问题,档案具在,不能否定。这使得“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不可能晚至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这是决定性的证据,除非有其他文献记载可以将其推翻,否则无法任意弃置不顾。
就此而言,“津图《纪稿》”的编纂时间应定在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之前。
(五)“津图《纪稿》”的抄写时间不可能晚至乾隆五十一年。
2014年11月,北大历史系刘浦江教授在《文史》第 109辑发表了题为《天津图书馆藏四库全书总目残稿研究》一文,主张“天图稿本的抄写年代确定为乾隆五十一年”,并且说:这个稿本应该是乾隆五十一年为刊刻《总目》而抄缮的一个清本。当时可能同时抄了两部清本,一部用于刻板,另一部用于总纂官最后审定,而天图稿本就是后一个本子。估计当时的工作程序,应是一边刻板,一边刷出校样来供总纂官审定,天图稿本上留下的那些批语,正是总纂官纪昀等人针对校样中发现的问题而提出的修改意见。*刘浦江:《天津图书馆藏四库全书总目残稿研究》,《文史》2014年第4辑,总109辑,页178。
刘氏判定“津图《纪稿》”(天图稿本)的抄写年代应为乾隆五十一年的主要论点,即建筑在“津图《纪稿》”为“乾隆五十一年为刊刻《总目》而抄缮的一个清本”这个假设上。此一假设如果成立,其后的推论才可能有效;若是假设有问题无法成立,那么以后的推论自然不可能有效。
上述这个假设是否可以成立呢?拙见以为就现存的各种证据来看,“津图《纪稿》”不可能是乾隆五十一年为刊刻《总目》而抄写的清稿本。原因在于此处所谓的“刊刻《总目》而抄缮的清本”,就理论而言,应该是经过呈览而经高宗核可后再行抄缮的清稿本,乾隆六十年十一月十六日的《原户部尚书曹文埴奏刊刻四库全书总目竣工刷印装潢呈览折》即曾说:“窃臣于乾隆五十一年奏请刊刻《四库全书总目》,仰蒙俞允,并缮写式样,呈览在案。”*《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2374。,可见这部书稿在乾隆五十一年刊刻之前已经呈送高宗御览,并经核可,然后再抄缮清稿。此前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十九日奏上的《质郡王永瑢等奏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等书告竣呈览请旨陈设刊行折》,*该奏折说:“兹据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等将抄录各书,依四库门类次第标列卷目,并撰人姓名,撮举大要,纂成《简明目录》二十卷。谨缮写稿本,装作二函,恭呈御览,伏候钦定。至《总目提要》,业于上年办竣进呈,荷蒙圣训指示,令将列圣钦定诸书及御制、御批各种,均按门类,分冠本朝著录各书之上,毋庸概列部首。现在亦已将体例遵奉改正,另行排次,仍编成二百卷,装作二十函,谨一并覆进。”此处明言一并覆进的《总目提要》,已经依照上年的圣意指示将列圣钦定诸书及御制、御批各种,均按门类分别修正处理,则此时进呈的《总目提要》已经是修正之后的版本。该奏折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604-1605。可以证明当时呈上的《四库全书总目》,已经依照上意修正过。既然如此,事隔数年后根据再次呈览书稿所抄出来的清稿,其形式与内容理应更为完整,不会存在甚么问题,然后才能据以进行刊刻作业,事实上似乎并不如此。以下举例说明:
第一,由卷首的六卷御制诗、文依然存在,证明“津图《纪稿》”不可能是刊刻所用的清稿本。
以前述“津图《纪稿》”卷首的六卷御制诗、文为例,形式具体明显,加以数量庞大,高宗即使仅略加翻阅,也不可能不知道这是他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十五日两度下谕,要求自《总目》撤出的御制文字。馆臣竟然任其保留在卷首内,岂非公然忤逆上意,还可能“仰蒙俞允”任其保留吗?
刘浦江该文以卷首的七卷为一整体,并未将卷一与其余六卷分开。对于“津图《纪稿》”依然保留乾隆两次下谕撤出的六卷御制诗、文的现象,则简单理解为“四库馆臣之曲意尊君”,所以加以保留。此一解释推测成分太大,过于想当然耳。当时违抗君命是滔天大罪,馆臣自无必要冒生命危险公开与皇帝唱反调,刻意批其逆鳞,测试高宗心意。
第二,从丁炜所著《问山集》的著录,可以证明“津图《纪稿》”不可能是乾隆五十一年刊刻时的清稿本。
乾隆四十八年(1783)四月,军机大臣上奏,建议销毀丁炜所著的《问山集》一书,高宗皇帝同意如此处理,并且处分了相关官员,此事始末已如上述。*《军机大臣奏列入全书存目之问山集字句谬妄请即撤毁片》(乾隆四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军机处上谕档),《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726-1727。又《谕内阁遗漏销毁问山集之总纂等官著分别罚俸》(乾隆四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起居注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页1730-1731。经过这么严厉的处置之后,照理此书已经销毁,《总目》提要亦已一并抽除。但“津图《纪稿》”卷一八四集部别集类存目十一,页8-305,却仍然保留有丁炜所著《问山诗集》十卷《文集》八卷《紫云词》一卷的提要,其后总纂官纪昀才以墨笔勾除,并于提要书名下书一“扣”字。此书提要的存在,证明“津图《纪稿》”的抄写时间早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四月,自不可能为晚至乾隆五十一年刊刻时另行抄缮的清稿本。
第三,“津图《纪稿》”仍存有一书同时分列两类及应避讳而未避讳现象。
清稿本应是刊刻依据的最后定稿,此时全稿经过再三校订,不应存在太多讹误现象。但翻阅“津图《纪稿》”,则并不如此,如明姜清撰《姜氏秘史》,既出现在卷四十八史部编年类存目《人代纪要》、《嘉隆两朝闻见纪》二书之间(3-472),复重出于卷五十三同部杂史类存目二《革除编年》、《明良集》二书之间(4-32)。又如卷七十五史部地理类存目四《修攘通考》一书,提要原文“此编以伪苏轼《地理指掌图》与桂萼《大明舆地图》、许论《九边图》三书合而刊之”,其中“大明”二字,犯了朝代忌讳,其后纪昀发现,以墨笔圈除“大”字。此外,其他犯讳之字仍多,亦都未加改正,不一一列举。如若是清稿本,似不应出现类似现象。
所谓的“清本”,既然是刊刻书籍的依据,当然不会是书稿的初稿或修订过程中的修订稿,必然是定稿,一般书籍皆如此。若是官方的官书,必定还经过官方审核这道程序。《四库全书总目》是高宗皇帝下令编辑的书籍,最后刊刻的定稿也经过高宗本人的审核,前述曹文埴乾隆六十年十一月十六日的奏折,就是最具体的实例。以此类推,“津图《纪稿》”若是乾隆五十一年刊刻时的清稿本,必然经过层层审核,最后再送高宗御览,由其裁示同意之后,才有可能进行刊刻。历经上述层层审阅核可程序的定稿,再另行抄缮之后,也才有可能成为刊刻时依据的清稿本。若是清稿本,前面所举乾隆两次下谕撤出的六卷御制诗、文以及丁炜所著《问山诗集》十卷《文集》八卷《紫云词》一卷的提要依然存在其中。一书提要分见两类这种现象无法解释。所以,只要这些资料依旧存在书稿中,“津图《纪稿》”就不会是清稿本。
就此而言,“津图《纪稿》”不可能为乾隆五十一年刊刻时的清稿本。既然如此,“津图《纪稿》”的抄写时间亦不可能晚至乾隆五十一年。
三 附论:“津图《纪稿》”与陈垣所得《四库全书总目》残稿的关系
民国二十五年(1936),当代史学家陈垣根据他新得的“四库馆精缮底本”,撰写并发表了《四库提要中之周亮工》一文,说明四库馆臣如何删改《四库全书总目》中与周亮工有关的违碍文字,举例详尽,结论精辟,颇具参考价值。*陈垣:《四库提要中之周亮工》,陈乐素、陈智超编校:《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386-394。亦见于陈智超编:《陈垣四库学论著》(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年,页36-42。可惜的是,陈氏所得的这部残稿其后下落不明,究竟是否尚存于世亦不得而知,令人颇感遗憾。
2011年“津图纪稿”出版后,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文献。在翻检“津图《纪稿》”的过程中,笔者不时发觉陈垣论文中所举的与周亮工有关的资料,在“津图《纪稿》”中都可以找得到,几乎无一例外。这一发现引起笔者颇大兴趣,于是就该文所举的例子逐一与“津图《纪稿》”比对,却因此得到出人意料之外的结果。
陈垣所举出涉及周亮工的书籍提要有如下各条:明杨慎《丹铅余论》(卷119,子部杂家类三,“津图《纪稿》”4-563)、明李贽《疑耀》(卷119,子部杂家类三,“津图《纪稿》”4-576)、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卷120,子部杂家类四,“津图《纪稿》”4-641)、明陶宗仪《说郛》(卷123,子部杂家类七,“津图《纪稿》”5-208)、宋赵宗绚《鸡肋》(卷135,子部类书类类一,“津图《纪稿》”5-644、明李梦阳《空同集》(卷171,集部别集类二四,“津图《纪稿》”7-412)、明马之骏《妙远堂集》(卷180,集部别集类存目七,“津图《纪稿》”7-569)、清程正揆《青溪遗稿》(卷181,集部别集类存目八,“津图《纪稿》”8-9)、清张习孔《贻清堂集》(卷181,集部别集类存目八,“津图《纪稿》”8-105)、清吴嘉纪《陋轩诗》(卷182,集部别集类存目九,“津图《纪稿》”8-170)、明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189,集部总集类四,“津图《纪稿》”8-649)、明唐汝询《唐诗解》(卷193,集部总集类存目三,“津图《纪稿》”9-350)、清高阜《三苏谈》(卷194,集部总集类存目四,“津图《纪稿》”9-393)、清郑方坤《全闽诗话》(卷196,集部诗文评类二,“津图《纪稿》”9-642)、明祝彦《祝氏事偶》(卷138,子部类书类存目二,“津图《纪稿》”6-160)、清李滢《懿行编》(卷133,子部杂家类存目十,“津图《纪稿》”5-460)、清周亮工《赖古堂藏书》(原在卷134,子部杂家类存目十一《竹裕园笔语》后,“津图《纪稿》”5-552)、清周亮工《赖古堂诗集》(原在卷181,集部别集类存目八《古处堂集》后,“津图《纪稿》”8-16)。
上述陈氏所举与周亮工相关的提要,共计十五条,全都见于“津图《纪稿》”中,删除修订更动处亦一一相符,此一现象应该不是巧合,值得注意。
另外,陈垣还举了一条与钱谦益相关的资料,亦与“津图纪稿”有所关连。在明祝允明的《怀星堂集》(卷171,集部别集类二十四)中,提要内容自“《艺苑卮言》以乞儿唱莲花落诋之”下,原本有评论钱谦益一段文字,云:
钱谦益《列朝诗集》乃谓其晚益自放,不计工拙,兴寄烂漫,时复斐然,所录桃花坞歌之类,殆于钉铰打油。朱彝尊《明诗综》凡例,谓谦益无是非之心,是亦一端乎。
翻检殿本、浙本及其他通行本,此六十一字均已删除。透过比对,这段文字目前仅见于“津图纪稿”(7-406),提要原文虽在,但已遭墨笔勾除。
除了上述相同现象之外,陈垣云该底本六十册,亦与“津图《纪稿》”册数相同,由此看来天津图书馆历史古籍部所收藏的这部“津图《纪稿》”,应该即是陈垣民国十年秋天所得的“四库馆精缮底本”。*刘浦江《天津图书馆藏四库全书总目残稿研究》一文,在检讨现存的几种《四库全书总目》稿本时,也曾提到“今以陈文所引该稿本与天图稿本相比勘,知其所见即为此残稿,且称该稿本六十册,亦与天图稿本相吻合。”这是探讨“津图《纪稿》”编纂过程中意外的收获。
四 结 语
“津图《纪稿》”是现存各种《四库全书总目》残稿中,最早影印出版的书稿。2011年此书之出版,对《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过程,提供了极为方便的研究资料,配合稍早整理出版的《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使得过去难以进行的《四库全书总目》编纂史有了具体可循的方向,这是《四库》学研究的一大福音,其有功士林自不在话下。接下来的问题自然是这部书稿究竟完成于何时?它与现存的各种《四库全书总目》残稿相较,其编纂时间是早或是晚?彼此之间有没有关系?这些问题若能有合适的答案,对《四库》学的研究帮助极大,也是文献学界关心的问题。
此前,在“津图《纪稿》”面世之后,笔者与北大历史系刘浦江教授都曾就此书稿的编纂时间分别做过探讨,可惜由于不同的原因,两人的尝试都不是十分成功。在仔细阅读“津图《纪稿》”的内容,并广泛参阅相关文献的记载之后,针对过去的疏失,笔者再次重新检讨这个问题,认为这部书稿的编纂抄写时间虽不可能早至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前,但也不至于晚到乾隆五十一年,依据现有的资料,其编纂时间应可定在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此一时间如能确定,其他各种《四库全书总目》残稿的编制时间也就可以参考并通过与“津图《纪稿》”的比较,从而得出较为具体的编制时间。如此一来,《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史的研究,即有可能继续往前迈进,提供更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这是四库学研究的目标,也是学界共同期盼的前景。
在探讨此一问题的过程中,基于研究的需要,笔者同时做了陈垣所得“四库馆精缮底本”与“津图《纪稿》”有关周亮工资料的比对工作,发现两者竟然完全相同,无一例外。上述现象足以证明二者的关系非比寻常,从而确定了“津图《纪稿》”与陈垣所得的《四库全书总目》残稿应是同一书稿,这一发现,是相当意外的收获。
A New Study of the Dating for the Tianjin Library's Copy of Ji Xiao-Lan's Manuscript Draft of the “Siku Quanshu Zongmu”
Xia Chang-pu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Taiwan University,Taipei 10617,China)
In 2011 a photocopy was published of the Tianjin Library copy of Ji Xiao-Lan's manuscript draft of the Siku Quanshu Zongmu. The publication of this material was especially important for study of the Siku Quanshu Zongmu since it provides first-hand information to help understand the methods of editing and revising that text. For philological study of the Siku Quanshu Zongmu, the time that this manuscript was compiled is key to determining its academic value and to understanding the compilation process of the text. Therefore, it is urgent to investigate the time that this manuscript was compiled. Previously, both Professor Liu Pu-Qiang, of Beijing University, and I published articles on the issue of dating, arriving at different conclusions since there were some flaws in our original attempts. As a result, there was no consensus and the issue needs further discussion before it can be resolved. This article continues those previous studies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 dating and therefore the proper position of this manuscript within the compilation process of the Siku Quanshu Zongmu, thereby establishing the academic value of this manuscript for research.
Siku Quanshu; Siku Quanshu Zongmu;Ji Xiao-Lan
2015-11-16
夏长朴(1947-),男,台湾人,台湾大学中文系名誉教授.研究方向:四库学,中国思想史,学术史.
G256.2
A
1008—1763(2016)06—0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