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的价值取向探析
——以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为视角
2016-03-06刘志坚
刘志坚
(福州大学 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6)
环境治理的价值取向探析
——以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为视角
刘志坚
(福州大学 法学院,福建 福州350116)
摘要:环境治理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单靠制度建构和数量监控难以取得深层次的效果,当前环境治理中普遍存在漠视人文价值的倾向,缺乏对价值观的深入剖析。为此,本文从人类理性的两大维度即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入手,分别论述了环境治理的工具理性取向和价值理性取向,提出划定价值理性最低限度和工具理性最高限度的原则,探析融合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实现环境治理价值跃迁的路径。
关键词:环境治理;价值取向;工具理性;价值理性
当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的一个主要问题,大气和水、土壤等污染愈发严重,从政府到民众对于如何进行环境治理都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环境治理的目标和措施,出台了很多环境治理的政策文件和法规,例如国务院的“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新环境保护法的颁行等等,但是由于环境污染的缓释性、复杂性和流动性等原因,各地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地方治理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光说狠话,却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有些地方治理短期性明显,没有从长远角度考量,有些地方则不了解大气污染的长期性和具体成因,仓促上阵造成盲目限制公民私权,造成违法治理等,这些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显示了即使有再完善的制度,如果没有人全面遵守和实施,也无法取得实效。我们不只要从制度层面进行考量,还要从深层次上对环境治理中人的主导思维进行深刻解析,才能使得相应的治理规则深入到观念中,能治标又治本,而对于观念来说,价值取向无疑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基于此,本文认为探析环境治理对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一种价值取向的审视,只有选择和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才能有具体的实现途径。从实践上看,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作为人类理性的两大思维,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因此,需要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交叉维度来评析和选择合理的价值取向。
一、环境治理的工具理性取向
马克思·韦伯认为“工具理性就是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其主要表现在通过精确计算达到目标的手段理性,其核心是追求效率,但是忽视价值和伦理,马尔库塞则进一步把工具理性直接等于技术理性。
(一)工具理性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效用
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工业革命的迅猛发展,促使实用主义、效用主义成为社会的强势思维,而近代科学的发展,也推进了理性的工具化,数量化、规范化贯穿于大多数科学领域,并成为基本模式。这种情况也渗透到环境治理的制度设计当中,环境治理本身就是一种污染物不断变化的数量关系,强调实证性和量化,这种特性与盛行的工具理性思维就产生极大的契合之处,这就促使工具理性在环境治理优化配置当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首先,从上游的理论研究来看,数量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潮流,很多环境科学家就是通过精确的计量方法和工具,对水、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也进行精确的数理统计,形成了PM2.5等污染物含量的具体指标,从量上把握了环境治理的数值规律性,为管理与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撑。其次,从下游的机制运行来看,工具理性这种注重过程、注重手段、注重方法、注重技术、注重精确的特性被广泛地用于环境治理体系与模式的设计当中。从多元化治理体系中政府、司法机关、企业、公众和公益组织等的分工,到环境治理项目模式的立项程序、资源保证、资助方式、监督方法等项目的过程管理、再到环境治理机构的投入量测度、环境治理的追责机制……这一系列的程序都为环境治理提供了严格和精确的操作规则,从体制上保障了环境治理在一定轨道上运行。因此,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当精确科学的工具理性被运用于科技环境治理时,产生了巨大的物质力量,以致工具理性优先成为环境治理研究中的普遍思维,环境治理的量变和体制演化成为主要关注对象,工具理性思维在环境治理中发挥了手段的效用。
(二)工具理性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扩张及其反思
当一种力量突破了恰当的度,就会向消极方面变化,工具理性也同样如此,其在现代社会无限扩张,在科技、经济等领域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代以来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众多学者对工具理性进行了持续批判。工具理性的扩张使人成为技术的工具。制度和体制本来是人为了实现自身目的创造的,反过来却把人作为工具,马克思把这种现象称为“异化”。这是把人作为目的的价值理性衰落的表现,使价值理性非理性化了。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实际上是对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矛盾的某种揭示。对制度和体制的过分强调和依赖,是工具理性扩张的结果。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社会的病态在于工具理性的体制化运作大举侵占了生活世界的领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被各自分离的意见的机械组合与量化计算所代替。具体到我国环境治理状况而言,这种例子也较为明显,从某种程度上说工具理性的过分扩张是阻碍环境治理取得长远实效的思想障碍。首先,工具理性的极度膨胀割裂了主客体的关系,目前,很多环境治理研究者把环境治理主体局限于组织制度层面,并将主体视为不言而喻的前提,把环境治理优化的目标集中于短期的考核指标,确保某次大型活动或是避免问责、避免群体事件等,忽视了治理的长期性和措施的多样性,仅仅追求投入流程和方法技术,把数学、逻辑等手段变成唯一科学性的研究方法,忽视了主客一体化。另一方面,从研究路径上看,诚然对开启法治进程的中国来说,制度建设至关重要,但是,如果一心沉醉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一系列的制度运行,而忽略了对人这个制度执行主体的价值审视和关怀,忽视了对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有效环境教育,忽视了民众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忽视了民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不足、敏感度不足的重大问题,那么,就会造成在环境治理制度运行中人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浮躁情绪逾演逾烈。其次,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言:“工具理性至上论导致把现实同一切内在的目的分割开来。这就致使人们只对手段负责,不对目的负责,工具理性的越位不仅造成人的智力过于褊狭,而且导致价值的失落,人也失去了内在的责任感。”上升到实践层面就出现了这种严重的问题,很多地方政府缺失环境治理的责任感,只注重环境治理量上的强度和力度,只对过程负责,只注重工具和手段,不对环境治理的效绩、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负责,在这种思维的左右下,对环境治理政策目标的价值审视似乎变成多余了,甚至出现了一些领导和环境监管人员为了政绩和一己私利,不择手段对主要污染物检测数据掺水、造假,或是对一些企业窜改环境检测数据、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了不少地区环境监测数据失实,进而导致了诸如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等众多案件无法得到及时的监控和处理。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环保资金被滥用,巨额的环境治理投入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很多民众感受不到环境治理的效果。
二、环境治理的价值理性取向
所谓价值理性,韦伯认为:“是透过有意识地坚信某些特定行为——伦理的、审美的、宗教的或其他任何形式之自身价值,无论其能否成功,纯由其信仰所决定的行动。”价值理性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作用或影响。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以制度文明为代表的工具理性占据了强势的地位,价值理性日渐微弱,当前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回归已经成为中外学界的重大课题。从环境治理来看,当今科学技术化、技术社会化日趋形成,环境治理作为一种科技活动,势必卷入这种社会化的潮流当中,环境治理已经不单单是环境与科技系统内部的能量配置,也为政治、文化、生态等其他社会子系统输入了能量,引起其他子系统的反馈、系统内外的利益与能量博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因而,现时代审视环境治理时,已经不能单单以科技和环境自身的需求和量化的数值来权衡,需要有一种社会价值导向来指引,需要有价值理性来对环境治理的多元化主体和决策、治理人员的社会化行为进行价值判断,从而不仅实现环境治理本身的价值需求,也为其他社会子系统提供价值支撑。由此,探讨环境治理优化过程中的价值因素是必然选择。那么,环境治理渗透有哪些基本的价值目标呢?结合价值理性的维度,本文认为环境治理至少要有以下几个价值目标:
一是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因此以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环境治理的主要价值取向是必然要求,这个也是环境治理的宏观目标。二是以人为本。环境治理发展为了人,环境治理依靠人。环境治理的根本目标就是满足人类长远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环境治理必须要以价值理性为指导,塑造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要从当地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考量具体措施。三是环境民主。世界上很多环保运动都是从民众自发的行动开始,环境民主要求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热情,保障他们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力,打好环境治理的人民战争。
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环境治理的价值跃迁
价值理性的缺失致使物质文明成为唯一的主宰,人的发展无法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相协调,同样,如果缺失了工具理性的支撑,价值理性就成了没有手段的目的,变成了人类社会的乌托邦,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从本质上是相辅相成的,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基础,价值理性是工具理性的导向,片面地夸大任一方面都会在某些领域断裂了人类的理性思维,只有把二者和谐统一起来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那么,具体到本文的研究对象来看,从上文的论述当中可以预见到在加大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各自发挥了独特作用又受制于自身的局限,特别对于工具理性而言,在独立发展的路径上往往陷入无法自拔的泥潭,而它又与价值理性截然相反,基于这种强大的互补性,人类两大理性思维在环境治理中的结合成为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另一方面,当前从环境治理的具体目标来看,生态文明、以人为本、环境民主等目标主要表现为价值理性,而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更多是作为手段的工具理性,这种手段服务于目标的格局,本身就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也势必牵引着环境治理朝着这个方向演进,这种互补条件和具体目标也为两种理性的碰撞与结合提供了平台。由此,可以看到在环境治理演变的逻辑进程当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是可以也应该要融合。但是,在二者的融合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孰大孰小的矛盾,需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树立两个基本的限度原则。当然这些限度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量化指标,从价值观上它应该是一种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
(一)价值理性的最低限度原则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价值理性长期被忽略的状态,迫使我们不得不从伦理价值上保障价值理性的力度,划定预警红线。这条红线是以禁止性规范为主,在环境治理优化过程中应该禁止有关组织和个人作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一定的行为,这些行为规范是相当繁多的,并且与很多环境治理法规相衔接,可以这样说在环境治理法规中以“禁止”、“严禁”、“不得”、“不应”、“不许”、“不准”等词汇来表述的都可以称得上是环境治理的伦理规范所禁止的,因为法律就是最低的伦理道德规范,不触犯法律禁止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价值理性的最低限度原则。
(二)工具理性的最高限度原则
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无论是人力的聚集还是资本的投入都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而以制度和技术崇拜为核心的工具理性,必然随着制度建设的进程而膨胀。那么,这种工具理性的发展就必须要有一个最高的限度,这个最高限度应该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工具理性不能一支独大,限制价值理性在制度建设中的存在空间。具体而言,在环境治理当中不能简单以物质文明代替精神文明,环境治理不仅要严惩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也要从经济新常态和企业发展的角度给予更多合理的帮助,让企业在环境治理中得到发展的新动能;不仅要从主要污染物的数量上考核,也要从民众的满意度和民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程度来评估效果;不仅要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责任追查,也要给予他们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缓解过大的压力,改变绩效考核指标,促使他们将环境治理作为自觉和欢乐的行为;不仅要用严厉的法规追责,也要用潜移默化的环境教育体系培养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环境治理制度建设也必然要预设伦理规范的空间。另一方面,工具理性的发展不能割裂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不能只盯着表面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的变化,而不去考量这些指标的真实性和指标变化背后的原因,难能可贵的是环境保护部已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向在环境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的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挥起大棒,但是还必须从价值观和心理方面探究这些造假者的动机,以促使他们实现从不敢作假到不愿作假的转变。
总之,当前在环境治理中普遍存在漠视人文价值的倾向下,我们要建设生态文明,促使环境治理取得长远实效,就需要融合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实现价值跃迁,从而构建合理的价值取向。详言之,应该树立这样的价值取向,在生态文明、以人为本、环境民主等价值理性目标指引下,实现环境治理的主体与客体相统一、学术与技术相统一、目的与手段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短期利润与长期效益相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75.
[2]汪民安.文化研究关键词[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88.
[3]张康之.公共行政:超越工具理性[J].浙江社会科学,2002(4).
[4](德)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阎克文,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8:56.
[5]王春福.公共政策决策责任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分析[J].学术交流.2004(8).
[6]刘志坚.环境保护投入的法律规制探析[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2(2).
[7]皮曙初,环保投入无底洞:910亿治污资金成唐僧肉 [EB/OL]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j/news/2009/11-10/1957257.shtml.
[8]王国敏,李玉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权衡下的我国公共政策选择——以公平与效率为视角[J].理论视野,2006(4).
[9]翟振明.价值理性的恢复[J].哲学研究,2002(5).
[10]王国敏,李玉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权衡下的我国公共政策选择——以公平与效率为视角[J].理论视野,2006(4).
[11]湖南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科学发展观的价值跃迁[N].光明日报,2006-12-27.
[12]MIDLARSKY M I.Democracy and the Environment:An Empirical Assessment[J].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1998(3).
(责任编辑:李潇雨)
Value Tendency Study of Environmental Treatment——Perspective from Instrumental and Rationality
LIU Zhi-jian
(Law School of Fuzhou University,Fuzhou 350116,China)
Abstract:Environmental treatment ia a complex issue which can noe achieve deep-level result only in terms of regulation construction and quantity monitor.Current environment treatment neglects humanistic value tendency,lacking deep analysis of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The paper starts from two dimensions of human rationality,i.e.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Then it discusses the tendency of two rationality in environmental treatment.In addition,it proposes principles of dividing the minimum and maximum limits of the rationality.Finally combined the two rationality,a path to realize value jump of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is given.
Key words:environmental treatment; value tendency;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value rationality
收稿日期:2016-01-30
基金项目:201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高校统一战线助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与策略探析”(项目编号:JAS151636)
作者简介:刘志坚,男,福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助理研究员,福州大学法学院2015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03(2016)02-0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