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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视业发展的“IP”价值

2016-03-05姜旻旻

西部广播电视 2016年15期
关键词:文化

姜旻旻

中国影视业发展的“IP”价值

姜旻旻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

在影视行业,“IP”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但是电影行业的蓬勃发展绝不只是“IP电影热”所能概括的,这是“互联网+”的时代效应引发的趋势发展。电影行业的利益回报率足够大,资金注入自然就会呈现扩大化。本文分析“IP”热的包装模式及市场在地关系,探索了影视行业的关系传播。

IP;电影产业;互联网+

1 高概念的外衣

1.1IP电影的高概念模式

IP的“ 高 概 念”(high concept)在于必须一句话(concept)就能让你嗨(high)。“高概念”在视觉形象、市场认可方面具有很高的辨识度;简单流畅的发展主线契合大多数观众的认知水平;由著名导演执导或明星主演,甚至两者兼备;大多数文艺作品在影视剧出现之前已经形成一定的粉丝基础,作品与作品之间可以形成一种“互文”的关系。在这样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新的电影作品,通常包括把小说、漫画改编成电影,或者拍摄续集电影等方式。2007年,清华大学教授尹鸿在《高概念电影模式及其商业启示》一文里介绍过艾斯纳提出的“高概念”产品开发模式。但七年前的“发现”并没有能够被传统电影人——包括生意人很好地采纳并实践,很大程度上因为当时的中国电影人一直以来对电影心生敬畏而在“高概念”的实践上无法大刀阔斧。

2015年上档的《匆匆那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何以笙箫默》等,都是基于网络小说的畅销而改编的影视剧,也都获得了不俗的收视及口碑。《栀子花开》《同桌的你》甚至是基于传唱的民谣而创作出来的故事,也搬上了大荧幕。高晓松说:“听老歌的比看老电影和老电视剧的人多……音乐是生命力比较长的东西,而且最容易勾起你的回忆……我觉得电影市场蓬勃起来的时候,其实不光音乐,所有抚慰过千百万心灵的东西,都有可能在大银幕上跟大家见面。”

1.2“IP”的生命

资本是个双刃剑,它在IP形成的过程中扮演了推波助澜的角色,有贡献,但也会因为短期商业诉求而操之过急,浪费了好IP。比如:电影《何以笙箫默》和《喜乐长安》,无论什么故事,若要在大银幕上呈现,“可拍摄”“可融资”“可营销”“可观赏”这几个要素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缺一不可。但现下许多的IP改编都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比如:小说叙事可以大幅度地进行时空交换,在时空的转换上可以根据故事内容随心所欲。可影视作品不一样,绝大多数影视作品要求故事的时空在一个界面上,这就是很多IP在被影视公司购买之后,还必须进行大规模的重新创作,而有些IP作品只是故事好看,但根本无法变成影视作品。

目前,正面临着“IP”尴尬期,好IP不能收获好作品、好市场,并没有能够真正实现IP的价值,仍只是停留在将“IP”作为宣传单手段的层面,是用作产品包装的一种方式,忽视了故事的核心。IP电影的线上活动繁荣一片,但是资本追逐IP,追求盈利,渴望快销,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电影本身的文化属性,忽视了时间的积淀。电影归根到底是与现实存在距离的,将其归为艺术这一范畴是被普遍承认的。进影院看电影表达的是对艺术灵魂的追求,不愿沉浸在尘世的情怀,而这些精神层面的感受决不能通过物质的数字来代替的。漫威前主画师、Black Dragon的创始人Walter McDaniel曾说:“真正的IP是可以永久存活的。中国目前的IP还不能叫做IP,只能叫品牌。品牌到了一定的时间会死亡,但IP不会。”在那个环境背景下,选择性的有限性、领先的技术是他们成功的原因之一,从这一方面而言,是时代造就的,但另一方面,是作品本身能够深入人心。持续的生命力是值得人们思考的,在市场发展环境中,除了品牌,更要追求的是生命力。

IP(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世界电影产业惯例直称“文学财产”(literary property)或“潜在财产”(underlying property)。好莱坞对“文学财产”的定义非常简洁明了:可以改编为电影的文学作品;而“潜在财产”的所指则更为宽泛,包含了文学作品之外的可以开发成电影项目的其他作品,如图书、戏剧、故事大纲、故事梗概和原创剧本等。

电影作为具体的传媒产品,是承载着市场生命力的。电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产业意识大于文化意识。如此看来,包装与推销无可厚非。但是电影行业在IP盛行的背景之下迅猛发展的原因难道只是包装方式的革新吗?显然不是。

2 多重因素造就发展新环境

2.1先天捷径:互联网+

互联网的产生为影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互联网+电影”为影视行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实现价值链条的整合。但这其中的“IP电影”不仅具有驱动创新的作用,但同时也很容易产生“反噬效应”,这是国产电影难以跳脱的历史沉疴。与被赋予了生命意义的“超级IP”相比,国产电影目前并不能达到“在娱乐中提炼文化经验,将政治诉求内化为影像肌理”的创作境界。

随着“90后”网络原住民向市场涌入的大流,基于网络平台创作的网络文学成了IP大军的主流。这些小说的受众会成为影视剧的第一批拥趸,甚至会成为免费的“自来水”,不管最终的票房如何,基于如此庞大的粉丝力量之上,至少不会出现负增长。同时开发商为了适当转移票房压力,会根据市场的口味来定制影视大餐,而这些都是互联网能够满足的。

2.2流行文化:市场认可

有学者指出:“如果说,美国电影产业遵循理一条以文化产业运作来达到经济获利(量的积累)目的,继而在国际范围内完成意识形态传播(质的飞跃)的话,那么,中国文化产业则呈现出在政治资本大力推动下经济资本获得前所未有的强势移位,从而引发经济权利话语越界、位移,并促使电影这一文化场域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态势。” 社交媒体的出现,让人们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信息传播背后的关系传播。目前市场和受众对商业片的认可,一方面受到了大众娱乐的影响,同时也透露出曾经被大片垄断的电影市场正一步步走向多元与开放。属于新一代年轻人的声音正逐步被大众所听到,流行文化所承担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转移到了IP电影热潮上去了。值得庆贺的是,与传统文化相对的流行文化似乎找到了出口。《小时代》等曾经属于特定群体的小说文化,搬上大荧幕之后,成了大众流行文化。相对小众的文化成了大众娱乐的话题,精英文化的边缘化实现了跨媒介传播,促进了不同媒介之间的交流,也促进了不同媒介受众群体的文化交流。

3 新环境下的发展主体

3.1创新:推动“适者生存”新局面

“2015年暑期档共上映影片86部,同比往年的暑期档,上映影片增长了6部,总票房高达创纪录的124.31亿元,平均票房也达到了创纪录的1.44亿元。这三项成绩,都达到了中国电影市场暑期档之最。”IP电影并不是简单的负面意义上的粗制滥造和滥竽充数,在市场的运作下,必然会存在“优胜劣汰”的运营规则。现如今的井喷式发展,在未来,必然会出现“适者生存”的局面。想要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景象,不单单要有IP电影的井喷式发展,更要有各种风格,各种模式的创作。原创的作品虽然会承担风险,但是像《捉妖记》《美人鱼》这类的零IP电影所取得的成就远非依赖网络的“热IP”所能相媲美的。“IP”需要承担起故事内容的创新,在既定的框架下实现内部发展。

3.2局限与新颖:剧本的内在矛盾

剧本和内容本身是电影的灵魂和根本,其他的一切都是为故事的这个核心服务的。电影剧本是在电影停止追求文学效果、开始坚定地寻求视觉效果的日子里逐渐发展成一种文学形式的,因为无法把运用特殊视觉效果的影片强塞进戏剧或小说的形式里。一种新的形式成为必要了。这种新形式负有一个自相矛盾的任务:它要用文字来表达无声片的非文字所能准确表达的视觉经验,这个任务也决定了它的局限性和新颖性。

“先做起来,进而再考虑怎么做好。”这是互联网行业流行的创业观点。关于IP的争论不会停止,但说到底探究的核心应该是IP 电影本身的意义。脱胎于原创文艺的电影式演绎,先做起来,再来谈怎么才能做好。追求电影的高品质一定会是以后国产电影的重点,何不拭目以待呢。

[1]傅舒宁.非遗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J].河南科技,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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