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打比方”,让数学课堂别样精彩
2016-03-04江苏南通市通州区通州小学226300
江苏南通市通州区通州小学(226300)吴 丽
巧用“打比方”,让数学课堂别样精彩
江苏南通市通州区通州小学(226300)吴丽
[摘要]小学生正处在形象思维为主的阶段,对抽象的数学知识理解起来比较吃力。在数学课堂上巧用“打比方”的教学方法,让不易理解的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也让枯燥的数学课堂变得轻松活泼。
[关键词]巧用打比方数学教学数学课堂
“打比方”的教学方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已经司空见惯,而在数学教学中还比较罕见。在数学课堂中巧用“打比方”,可以将一些感性的思维方式方法糅合进生硬的数学知识中,让学生与数学柔性接触,为他们学好数学铺路搭桥,也能让数学课堂别样精彩。
一、通过“打比方”,创设吸引学生的学习情境
在教学中,有些知识点成了学生的“顽疾”,无论教师如何强调提醒,总有学生反复地出错。数学是一门抽象的学科,小学生思维能力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深奥的数学知识难以理解,通过“打比方”的教学方法,可以创设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情境,激发学生对数学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助于学生数学思维模型的构建。
如教学“乘法分配律”时,教师不动声色地在黑板上写出“(哥哥+我)×妈妈=哥哥×妈妈+我×妈妈”。学生纷纷议论起来,不知道教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时,教师故作神秘地发问:“谁能解释一下老师这样写的理由?”思维敏捷的学生立刻答道:“因为妈妈是我和哥哥共有的,所以我和哥哥都有资格与妈妈在一起。”教室里的气氛顿时活跃起来,接着教师让学生展开联想,也模仿着举例子。学生很快就写出了“(铅笔+钢笔)×本子=铅笔×本子+钢笔×本子”“(老虎+狮子)×肉=老虎×肉+狮子×肉”。虽然学生举的例子并不十分贴切,但是它们最贴近实际生活和学生的理解能力。这时再让学生带着这些例子阅读教材,乘法分配律的引入便水到渠成。通过巧妙地“打比方”,乘法分配律的学习变得生动形象了。
二、依托“打比方”,促使学生学会构建新的知识结构
数学学习是一个特殊的认知过程,当新的学习内容与原有知识结构有冲突时,学生就会产生一种对新知识的渴望。对教学中的难点问题,教师更要善于依托“打比方”,用幽默的语言,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从而化难为易,促进学生新知识结构的形成。
如教学“1000-351=?”时,退位减法是数学教学中的一个难点,要化解这个难点,可以这样“打比方”:“今天,数学王国来了非常好玩的一家子。你们看,‘0小个’是个穷光蛋,减1都不够啊!于是他惭愧地问‘十叔叔’借。没想到,‘十叔叔’也是个十足的穷光蛋(学生都笑了),但是‘十叔叔’很仗义,立刻伸手向‘百伯伯’寻求支援。可意外的是,‘百伯伯’也是个穷光蛋(学生忍不住哈哈大笑),但他一样乐于助人,便开口向‘千爷爷’求助。‘千爷爷’真是个大好人啊!他把仅有的1千倾囊而出全借给了‘百伯伯’。‘百伯伯’感激不尽,立马将它换成了10个百,拿出1个百慷慨地借给‘十叔叔’,自己还留9个。‘十叔叔’又毫不吝啬地把它换成10个十,自己留9个十,拿出1个给‘0小个’救急。此时的‘0小个’乐得合不拢嘴,顺利地用借来的10去减了1……”在笑声中,学生跨过了思维的障碍,越过了知识的难点,轻松地理解并掌握了退位减法的运算方法。
三、借助“打比方”,深化学生对相关数学知识的理解
数学是思维的体操,有些知识从教师的视角看感觉很简单,但要将其融入学生的认知世界时却很难,这是因为教师没有站在学生的思维方式上考虑。笔者以为“打比方”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它可以让理论知识与生活实践融合在一起,让相对复杂的问题具体化、通俗化,以此深化学生对数学知识的理解。
如教学“减法的性质”中“从一个数里连续减去两个数,等于从这个数里减去这两个数的和”的知识点时,虽然文字表述简洁明了,但是有部分学生理解时思维上还是会存在偏差。对此,教师这样“打比方”:“现在老师要将脚上的两只鞋子扔出窗外,毫无疑问,可以有两种方法。”学生争相回答道:“一种是一只一只地扔出去;另一种是把两只鞋捆在一起,一次性扔出去。”教师追问:“你们说,这两种方法的结果相同吗?”学生笑着点头,认为结果都是把两只鞋子扔出了窗外。为了深化他们对减法性质的理解,教师又趁热打铁,再次“打比方”:“理解减法的性质,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了一个文具盒和一本笔记本,你可以先付文具盒的钱,再付笔记本的钱。也可以先算好两样东西的总价钱,然后一起付,结果也是相同的。”借助“打比方”,深化了学生对减法性质的理解,学生做题的正确率自然提高,而且学生脑中有了这些“打比方”的例子,在生活中就会运用数学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总之,如果“打比方”在数学课堂中运用得当,可以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效率,也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巧用“打比方”,让看似枯燥的数学课堂变得更有趣味,更有活力,更精彩!
(责编李琪琦)
[中图分类号]G6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68(2016)01-071